1、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协议甲方:_部门乙方:_招标中心甲方委托乙方就_组织采购招标工作,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的责任(1) 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2) 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3) 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4) 监督招标全过程;(5)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 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7) 对评标内容保密;(8) 与中标商签订
2、合同。二、 乙方的责任(1)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2) 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3) 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4) 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5)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 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7) 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8)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有关事宜;(9)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3、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10) 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11) 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12) 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13) 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 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四、 有关费用问题(1) 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2) 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581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_ 乙方:_部门(盖章) _招标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定:_ 责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