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额抵押合同(一)贷款方(抵押权人):_借款方(抵押人):_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元,其他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
2、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第五条
3、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
4、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借款方(公章):_贷款方(公章):_法人代表(签字):_附件抵押物清单抵押契约编号:_单位: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借方(公章):_ 贷方(公章):_法人代表:_ 法人代表:_经办人:_ 经办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企业名称:_经济性质:_ 地址:_电话:_ 抵押物名称:_ 规格:_ 单位: _ 数量: _账面价值:_ 抵押现值:_ 折扣率:_抵押价值:_ 存放地点:_ 保险单:_ 保险号码:_起止时间:_ 原值:_ 净值: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