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市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合同合同编号:_收购方(甲方):_种养方(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种植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基本情况产品名称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包装 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第二条 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l8406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_。2外观质量_。第三条 甲方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_。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_。种苗价
2、格为_元_(单位),合计:_元,价款乙方于_年_月_日前一次付清;可以在乙方向甲方交货时抵扣收购款。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甲方在_年_月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保证金。第五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养,并确保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_;地点: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3、。第八条 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6_。第九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
4、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年_月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_,_份,_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收购方(签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年_月_日种植方(签章):_住所:_委托代理人:_电话:_电话:_年_月_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