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辞职与辞退规定一、辞职1员工辞职,应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辞呈,由本部门主管报请行政人事部审批,经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2员工离职不报告的,公司将按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二、辞退1以下情况将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1)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2)损害、侵占或偷盗公司及员工财物,证据确凿。3)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4)工作期间私自外出,出现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负责。5)有打架斗殴、威胁同事等违法乱纪行为(触犯法律) 。6)无故旷工_天以上(含三天)并不能做出合理说明。7)隐瞒营业收入或拖欠营业收入拒不上缴。8)抢占同事客户或索
2、要侵占其他同事工作业绩。2以下情况将被有条件辞退(按工作日计算薪水)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公司大部分员工反对不满;2)全体主管联名劝退,一致认为不适合在公司工作;3)通过试用期后,无法独立接洽客户,未完成客户资料收集任务(每天_家) ;4)连续两周无业绩,并无法向公司提供可信的工作陈述报告;5)连续_个月业绩倒数_名或连续_个月月营业额低于_元;6)犯有重大疾病;7)不能很好理解公司项目,无法清晰陈述项目优势;8)每月累计缺勤_天以上或迟到早退_次以上。三、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行政人事部出具离职通知书 ,离职人员按通知书所列内容逐项办理。2向本部门同事(由部门经理指定)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和客户,按规定交接完结后由部门主管签字;3向行政人事部归还公司的物品,由行政人事部签字;4根据出勤情况清算未结工资,扣除双方事先签订需扣除的费用,由行政人事主管签字;5公司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清退借款,交纳相关费用,按相关要求结算工资。6公司主管及经理离职需报送总公司审批。最少 1 天最多 3 天给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