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要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围绕“小分工、大合作”原则开展工作,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确保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效运转。1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工作。区长通过办公室主任向办公室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不直接向区长汇报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向区长汇报工作,以保证区长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全局性问题和工作。2无论何种原因,办公室所有人员因公外出或有事请假一天者,由主任批准,连续在一天以上者,由区长批准。3坚持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 24 小时值班。上班时间,大办公室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脱岗,若有事
2、外出要搞好协调,确保有人在岗。4凡是各部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首先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注明确意见后,由办公室各联系人审核按区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程序办理。各牵头单位按规范格式自行印制。凡是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的行文,要将文件审核签发卡片、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 15 份交区政府办公室内务股,其中,7 份分发区政府领导,3 份存档,3 份分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 份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科。5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上午 8:00 以前,下午 2:30 以前签到,每月汇总一次,并公布出勤情况。6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将当天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总结经验,寻找差距。7实行周一
3、下午例会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总结、安排工作,提出问题并按计划进行学习。8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会议报办公室主任安排,凡需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街道主任)参加的会议未经区长批准不予安排,凡以部门召开的会议或政府组成部门副职参加的会议,未经分管副区长同意不予安排。9实行督办制度。凡是领导责成办公室人员落实的事情,接受任务的当事人,要及时填写领导批办文件(材料)办理情况登记表,全程督办相关责任单位高质量完成,并及时向交办任务的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10实行自我规范制度。凡是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人,都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出自己分工负责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标准。11实行廉洁自律制度。办公室人员必须洁身自好,不准借在领导身边工作之便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树立人民满意公务员良好形象。12实行电报处理制度。收到各级明传电报后,接报人首先要填写明传电报登记簿,并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或区长,待区长或办公室主任签注处理意见后,业务工作主要联系人或接收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电报内容,将领导签注的处理意见简要填写在明传电报登记簿上,根据领导签注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