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 50 元;一个月连续违反 3 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第九条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屑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 3 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