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服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全体员工穿着统一制服上班,现就制服的着装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服装分类二、换季时间夏装: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冬装:11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三、制服的使用及发放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利享受制服待遇。1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2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 100 元/人次。5未能及时领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名单及型号报人事部,否则按不着装处理。人事部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罚人事部经理 100 元/人次。6部门经理以上(不含部门经理)日常上班可不统一着装,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