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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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 采购单处理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 ,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 物资标签物资在待验人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第三条 内购物资入库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 ,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人“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第四条 外购物资入库1

2、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人“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 2000 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 2000 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

3、赔。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人“进货日报表”作为人账依据。第五条 交货数量超额处理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 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第六条 交货数量短缺处理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第七条 急用品入库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 ,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第八条 验收与退货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

4、。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 ,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表 1211)中注明预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过 7 天。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第九条 实施与修订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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