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标准1组织体系 (1)离层: 对大中型企业,可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厂长或总经理亲任主任(主席),作为企业入质量决策的参议机构; 设立质量管理办公室(或处、部),负责全企业质量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检查、监沿督、评价; 或者在制造部、技术部内下设质管科。 (2)中层: 在各分厂、车间设立质量管理组或专职质管员; 在各职能处、部、室设立质量管理组或专(兼)职质管员; 可设专门的质管稽核员、质管工程员、质管统计员、进料检验员、制程检验员、线上检验员、出货检验员等职位。(3)基层:在各工段、班组设立质量管理小组或专(兼)职质管员,以及质量控制点; (4)集团:不单在单个企业,而
2、且与相关联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协作企业,共同形成一个集团式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责任制 企业的质量职能分配到各有关部门,成为该部门的质量责任; 把部门的质量责任进一步展开成若干项具体的工作和要求,再落实到各工作岗位或人员,成为个人或岗位的质量责任; 把所有质量责任写成书面文件,加上管理内容,形成质量责任制; 在企业部门和岗位责任体系中,一般明列各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责任条文; 将各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和管理标准,纳入质量手册,并作为质量体系审核依据。 3质量职能分配 企业对质量职能进行科学的细分,展开时应广泛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力争不漏项; 质管部门在质量职能展开基础上,提出质量职能分由方案:规定哪些农能应由顿护部门承担,并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讨论方案; 企业领导亲自主持会议,协调并最终敲定质量职能分配方案; 根据分配的质量职能,修订或制定该质量职能的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