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公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资本(或股本)溢价;(二)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三)接受现金捐赠;(四)股权投资准备;(五)拨款转入;(六)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七)其他资本公积。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 。(二)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 、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
2、额,贷记“股本”科目,按溢价部分,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境外上市企业,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股款时,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现金” 、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三)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捐赠
3、的非现金资产处置时,按转人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应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本科目(接受现金捐赠) ;年度终了,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的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接
4、受现金捐赠) 。 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待转资产价值” (指外商投资企业)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现金捐赠) 。(四)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转入) 。四、实行国家拨补流动资本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设置“补充流动资本”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国家拨补的流动资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补充流动资本) 。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五、本科目应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有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