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eveningprove235 文档编号:595771 上传时间:2018-12-1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 4 及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 中方甲公司与外方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协议规定:(1)合营各方投资总额 900 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400 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 60 万美元。(2)合营中方,外方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缴清。(3)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以上协议未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并要求予以改正,改正后方能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设立后,出现了以下问题:外方合营者

2、未经中方合营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企业的出资转让给丙方。该公司共有 7 名董事,经董事长和 A 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4 人(含董事长) 。会上董事长未同意修改合营企业的章程。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1)合营企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2)外方合营者转让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召开和决议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2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2007 年 5 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

3、、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甲公司出资 1000 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 500 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 500 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的部分,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 6 个月向合营企业支付第一期出资 400 万美元,余款在 2 年内付清。(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 500 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 280 万美元,余款在 1 年内付清。(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 20 年。(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

4、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5)已知甲公司当年在中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20%。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5)根据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回答甲公司需要履行何种义务?二、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3 上海某仪表厂(下称中方)拟与韩国某实业公司(下称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 380

5、 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 200 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 102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51%,中方出资 98 万美元,占总股本的 49%。(2)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 70 万美元,在 3 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 28 万美元,在 6 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 12 万美元,在 3 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 90 万美元,在 6 个月内缴付。(3)合营的经营期限为 20 年。外方在税前先行回收投资,并约定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6、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成员为 5 人,任期 3年;其中,外方委派 3 名董事并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在合资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权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双方出资应作何调整?(2)合营各方分期缴付出资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3)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4)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5)该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6)该公司的董事的人数、任期、

7、任职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4 某市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广告制作的公司。甲、乙、丙订立了投资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创意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150 万元,其中甲出资 70 万元(其中以图片处理设备作价出资 60 万元),乙出资 30 万元(其中以电子设备作价出资 15 万元),丙出资 50 万元(其中以专利技术出资折价 36 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均予以纠正。2006年 10 月

8、10 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 创意公司”(以下简称创意公司 )。2006 年 12 月,创意公司拟与美国某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经商谈达成初步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260 万美元,创意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 160 万美元,美国公司出资40 万美元;双方分期出资,创意公司第一期出资 30 万美元,美国公司第一期出资5 万美元;双方各派代表组成董事会,其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美国公司派出,经理由创意公司派出的代表担任。根据以上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丙订立的投资协

9、议中关于公司名称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2)甲、乙、丙订立的投资协议中关于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设置是否正确? 并说明理由。(4)美国公司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5)美国公司第一次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6)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 4 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 【正确答案】 (1)合营企业协议中,有以下内容不合法: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 A。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

10、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的 1/2 以上,所以本题的注册资本不应少于 45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的比例不合法。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注册资本的 25%。本题中,外方的出资比例低于 25%。提示对于低于 25%的情形,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而本题中未指出这是经过审批的,因此应认为这是一般的情形,此时外资比例应该大于 25%。第一期的出资时间和比例不符合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并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清。(2)外方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出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

11、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此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必须有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方能召开临时董事会;且应有 2/3 以上的董事出席会议。合营企业修改企业章程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在以上方面,此次会议均未达到法定的比例标准要求。【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并购价款以外的其余部分出资,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2、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 个月内缴清。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 6 个月支付是不符合规定的。(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 60%以上,1 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的在 6 个月内支付 280 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

13、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5)由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二、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3 【正确答案】 (1)在合资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本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42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10 万美元,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应为 210 万美元。按外方占总股本 51%比例计算,其出资额应为 107.1 万美元,中方占总股本的 49%比例计算,中方出资

14、额应为 102.9 万美元。(2)中方分期缴付出资的安排符合法律规定,外方分期缴付出资的安排则有不符合规定之处。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分期出资的,第一次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并且应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纳,而外方第一次出资额未达到其认缴出资额的 15%,因此不符合规定。(3)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可以先行回收投资,该公司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4)该公司的组织形式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5)该公司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

15、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6)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 3 人;董事的任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任期为 4年;提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任期为 4 年,其中的 4 年是“必须为 4 年” ,而不是“最少为 4 年”或 “最多为 4 年 ”。这也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不同的地方。董事长的任职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本题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外方担任是不符合规定的。【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1)关于公司名称:根据

16、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 ”或“有限公司”字样。(2)关于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本题中,全体股东出资中货币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26%,没有超过法定的金额,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设置是 A 的。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下(含 300 万美元) 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7/10。本题投资总额为260 万美元,260B70%182 万美元,因此其注册资本的设置是符合规定的。(4)美国公司的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美国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仅为 20%,未达到法定要求。(5)美国公司第一期的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美国公司的第一期出资没有达到法定限额。(6)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按照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因此本题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全部由美国公司担任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