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3044-2007 Panic hardware《安全门用推压式门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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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印月966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1.190 A22511304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110月24日 966月26日 (共10頁)安全門用推壓式門鎖 Panic hardware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建築物安全門用之平推式及下壓式門鎖 (以下簡稱門鎖 )。平推或下壓門上推桿後,即可使門扇向逃生方向開啟,以便遇災害時安全逃出。 備考 1. 本標準之門鎖限使用在質量不超過 200 kg、高度不超過 2500 mm、寬度不超過 1300 mm 之門扇上。 2. 門鎖包含兩種操作形式:平推式門鎖如圖 1 所示及下

2、壓式門鎖如圖 2 所示。 圖 1 平推式門鎖 圖 2 下壓式門鎖 2 CNS 13044, A 2251 2. 用語釋義 (1) 推桿 (bar):門鎖之水平桿部分,當推動時就能開啟門扇。 (2) 天地式門閂 (vertical rod):門鎖門閂頭之延伸,經由操作之機械連接使門扇開啟或關閉。 (3) 自動回復門閂 (automatic relatching device):門鎖欲關閉時能自動扣住之裝置。 (4) 活動門扇 (active leaf):雙扇門之二門扇中,需先開啟本扇門後方能開啟另一扇門,且需待另一扇門關閉後方能關閉之門扇。 (5) 被動門扇 (inactive leaf):雙扇

3、門之二門扇中,需待另一扇門開啟後方能開啟本扇門,且先關閉本扇門後,另一扇門方能關閉之門扇。 3. 外觀及構造 3.1 門鎖之設計須能在不需要任何鑰匙或 器具協助下,向逃生方向推壓推桿即可解開鎖舌而開門,且在推桿完全達到壓迫位置 1 秒內完成開啟門扇之動作。 3.2 門鎖包含安裝在門面或內部之附屬裝置。 3.3 門鎖端部四周圓角半徑須大於 0.5 mm,避免使用時造成人員傷害。 3.4 門鎖之有效桿長 (尺度 X)應與有效門開啟寬度 (尺度 Y)盡可能相接近,且不得少於 60 %,如圖 3 所示。 3.5 當門在關閉情況時,門鎖距非鉸鏈側之門樘外緣 (尺度 Z)須 150 mm 以下,如圖3 所

4、示。 圖 3 平推式及下壓式門鎖長度示意圖 下壓式門鎖 平推式門鎖 圖例 X:有效桿長 (X 0.6 Y) Y:有效門開啟寬度 Z:距非鉸鏈側門樘之距離 (150 mm 以下 ) 3.6 門鎖外緣距門扇面之垂直距離 (尺度 W)須 150 mm 以下,如圖 4 所示。 3 CNS 13044, A 2251 圖 4 門鎖外緣距門扇面之垂直距離 (W)示意圖 下壓式門鎖 平推式門鎖 3.7 下壓式門鎖推桿之支撐架應設於推桿之兩端。 3.8 門鎖在緊閉狀態下規定如下。 (1) 平推式門鎖推桿之高度 (尺度 V)須 18 mm 以上,且不得少於其基座高度 (尺度U)之 60%。另推桿之推壓距離 (尺

5、度 T)須 3 mm 以上,且其表面距門扇面 (尺度 S)須 25 mm 以上,如圖 5 所示。 (2) 下壓式門鎖推桿之直徑或垂直高度 (尺度 V)須 18 mm 以上,如圖 6 所示。 3.9 下壓式門鎖推桿與門扇面間之縫隙距離須 25 mm 以上 (尺度 R),如圖 6 所示,且推桿於操作時之任何可能夾縫須大於 10 mm,以避免手指夾傷風險,如圖 7所示,其測試方法為將直徑 10 mm 之測試桿放入任何可能夾縫時,不會阻礙裝置正確操作。 3.10 平推式門鎖不應有易堵塞之縫隙 ,而導致在操作上之故障。其測試方法為將體積10 mm15 mm20 mm測試鋼片放在進入之縫隙時,會阻礙裝置正

6、確操作。 4 CNS 13044, A 2251 圖 5 平推式門鎖之設計及尺度 圖例 S:推桿表面距門扇面最小之距離 (25 mm 以上 ) T:推桿之推壓距離 (3 mm 以上 ) U:門鎖基座高度 V:推桿之高度 (18 mm 以上 ) 圖 6 下壓式門鎖之設計及尺度 圖例 R:門鎖推桿與門扇面間縫隙距離 (25 mm 以上 ) V:推桿之直徑或垂直高度 (18 mm 以上 ) 5 CNS 13044, A 2251 圖 7 下壓式門鎖之測試桿 4. 性能 4.1 開門力量:門鎖之設計,如圖 8 所示,須使用 8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推動推桿開門。當關閉之門扇承受向逃生方向施壓 10

7、00 N 之壓力時,須使用 22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推動推桿開門。 圖 8 開門力量測試 門在無壓力下使用 門在有壓力 (1000 N)下使用 4.2 門閂關門力量 (re-engagement force):若門鎖含自動回復門閂,使用此門閂使安全門回復至完全關閉狀況所需之力不得超過 50 N。 4.3 耐用性:門鎖及鎖舌依第 6.3.4 節進行往復開閉後,應無缺失、過度損耗其零件或組件。 4.4 下壓式門鎖受力承載 (abuse resistance bar):如圖 9 所示,須能在上、下、左、右方向承受 1000 N 之壓力仍能維持其功能 測試桿 ( 10 mm) 6 CNS 130

8、44, A 2251 圖 9 受力承載測試 4.5 天地式門閂受力承載 (abuse resistancevertical rods):天地式門閂之連動桿須能承受 500 N 之水平拉力仍能維持其功能。 (參照圖 12) 4.6 安全要求:當施力 1000 N 於門扇上時,門仍能維持緊閉。 4.7 抗腐蝕性:鹽霧測試後須不影響門鎖 之性能,其測試前推動推桿開門之力不得超過 80 N,鹽霧測試後推動推桿開門之力不得超過 120 N。 5. 檢驗 5.1 抽樣:依合理之方法隨機抽樣。 5.2 外觀、構造:應符合第 3 節之規定。 5.3 許可差 除特殊情況外,實驗量測應符合以下許可值。 (1) 角

9、度: 2 (2) 力量: 2% N (3) 尺度: 2% mm (4) 質: 5% kg 5.4 試體及試驗一般說明 5.4.1 試體:將試驗用之門鎖 (含附屬裝置 )依製造廠商之說明書,安裝於模擬門扇及門樘。試驗分二部分,各需一個試體。 (1) 測試 A抗腐蝕測試 (2) 測試 B功能測試 5.4.2 模擬門扇 (1) 測試單扇門門鎖之模擬門扇高度為 2100 mm,寬度為 1100 mm,裝置法碼後之總質量為 200 kg 2%。模擬門扇與門樘須堅固,使在測試期間發生破壞之位移須 5 mm 以下。 (2) 測試雙扇門門鎖之二模擬門扇高度均為 2100 mm,寬度均為 1100 mm,每一扇

10、裝置法碼後之總質量為 200 kg 2%。模擬門扇與門樘須堅固,使在測試期間發生破壞之位移須 5 mm以下。另二模擬門扇之縫隙為 6 mm。 (3) 重心之位置須在模擬門扇面中間高度位置,距鉸鏈垂直軸 500 mm。 7 CNS 13044, A 2251 (4) 裝置模擬門扇至門樘之支撐結構 (如鉸鏈 ),於模擬門扇開啟或關閉時之摩擦力矩不得超過 2 N m,且其轉動軸離模擬門扇之內門面垂直距離為 65 mm,如圖 10 所示。 圖 10 模擬門扇與門樘之安裝 單位: mm 5.5 施力儀器操作 於第 6.2 節及第 6.3.2 節所要求之施力,應從 30 N 之起始力量以 20 N/s 之

11、平均增加率至所需值。 5.6 測試環境:測試環境溫度須為 (25 15),且須在無風狀態下。 6. 試驗 6.1 使用兩個試體進行測試,如圖 11 所示說明: (1) 測試 A抗腐蝕測試 (2) 測試 B功能測試 8 CNS 13044, A 2251 圖 11 試驗程序之流程圖 6.2 測試 A抗腐蝕測試 6.2.1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前之開門力量測試 單扇門或雙扇門之門鎖設計,須使用 8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分別於推桿中央點與距推桿二端 25 mm 內之位置推動推桿開門,此測試須進行 3 次。 6.2.2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 (neutral salt spray test) 從模擬門上移

12、下試體,進行 CNS 8886鹽水噴霧試驗法中之中性鹽水噴霧測試 120 小時。 6.2.3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後之開門力量測試 在中性鹽水噴霧測試完成後 24 小時後再將試體安裝在模擬門上。單扇門或雙扇門之門鎖設計,須使用 12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分別於推桿中央點外觀構造 測試方法 第 6.3.1 節 開門力量測試 開門力量測試 第 6.3.2 節 耐用性測試 門閂關門力量測試 下壓式門鎖 受力承載測試天地式門閂 受力承載測試安全要求測試 第 6.3.3 節 第 6.3.4 節 第 6.3.2 節 第 6.3.5 節 第 6.3.6 節 第 6.3.7 節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前之開門力量測

13、試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 完成 測試方法 第 6.2.1 節 第 6.2.2 節 第 6.2.3 節 測試 A 抗腐蝕測試 測試 B 功能測試 開始 中性鹽水噴霧測試後之開門力量測試 9 CNS 13044, A 2251 與距推桿二端 25 mm 內之位置推動推桿開門,此測試須進行 20 次。 6.3 測試 B功能測試 6.3.1 測試前須先確認試體符合第 3 節外觀及構造之規定。 6.3.2 開門力量測試 (1) 無外加壓力狀態 單扇門或雙扇門之門鎖設計,須使用 8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分別於推桿中央點與距推桿二端 25 mm 內之位置推動推桿開門,此測試須進行3 次。 (2) 外加壓力狀

14、態 單扇門在距鉸鏈中軸線 550 mm 之模擬門扇面上且距模擬門扇底部 800 1200 mm 處施以 1000 N 力之情況下,門鎖設計須使用 220 N 以下之水平力,即可分別於推桿中央點與距推桿二端 25 mm 內之位置推動推桿開門,此測試須進行 3 次。 雙扇門之測試分四步驟,測試方式與單扇門相似,惟外加壓力及開門力之位置不同。第一:外加壓力於活動門扇且開門力於活動門扇;第二:外加壓力於活動門扇但開門力於被動門扇;第三:外加壓力於被動門扇且開門力於被動門扇;第四:外加壓力於被動門扇但開門力於活動門扇。此測試須進行 3 次。 6.3.3 門閂關門力量測試 (re-engaging tes

15、t) 開啟模擬門扇使其距關閉狀態位置角度為 5,須使用 50 N 之關閉力量施於距鉸鏈中軸線 1000 mm之模擬門扇面上且距模擬門扇底部 800 1200 mm處時,模擬門扇即可回到緊閉狀態。此測試須進行 3 次。 6.3.4 耐用性測試 依試體最終使用狀態訂定耐用性測試方式,如表 1 所示。 表 1 耐用性測試週期 最終使用 測試週期組合 用於單扇門 A 用於雙扇門之活動門扇 A+C用於雙扇門之被動門扇 B+C 結合雙扇門之活動門扇與被動門扇之組合 A+B+C (1) 測試週期 A:藉施力於推桿中間點使模擬門扇開啟角度在 5 10之間,並於 3 6 秒內回復緊閉狀態,連續往復開閉 100,

16、000 次。 (2) 測試週期 B:活動門保持開啟,藉施力於被動門扇推桿中間點使模擬門扇開啟角度在 5 10之間,並於 3 6 秒內回復緊閉狀態,連續往復開閉 90,000 次。 (3) 測試週期 C:藉施力於被動門扇推桿中間點使活動門扇及被動門扇開啟角10 CNS 13044, A 2251 度在 5 10之間,並於 3 6 秒內回復緊閉狀態,連續往復開閉 10,000 次。 6.3.5 下壓式門鎖受力承載測試 (abuse resistance testbar) 如圖 9 所示,門在關閉狀態下,分別於推桿中點與距推桿兩端 25 mm 內之 3個位置,施以 4 個不同方向之連續力量 1000

17、N 後,門鎖仍能作動。 6.3.6 天地式門閂受力承載測試 (abuse resistance testvertical rods) 如圖 12 所示,若天地式門閂未受包覆,或包覆在可移動之覆蓋物下,則模擬門扇須在關閉狀態下,在垂直於門扇面方向施 500N 拉力於門閂最大非支撐長度上之中央點時,門鎖仍能作動。 圖 12 天地式門閂受力承載測試 6.3.7 安全要求 當依第 6.3.2(2)節施力 1000 N 於門扇上時,門仍能維持緊閉。 7. 判定基準:試驗程序中各項測試均須能保持其功能,任何測試之失效,即為整個試驗之失敗。 8. 標示 (1) 門鎖上應標明產品型號及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2) 若門鎖係由不同製造商之零件或組件組合而成,應分別標明其製造廠商 或其商標。 引用標準: CNS 8886 鹽水噴霧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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