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866-1-2004 Measurement of water flow in closed conduits - Meters for cold potable water - Part 1 Specifications《密闭导管内水流量之量测-冷饮水用水量计-第1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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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91.140.60 B6102-114866-1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10 月 20 日 年月日 (共 16 頁 )密閉導管內水流量之量測冷飲水用水量計第部:規範 Measurement of water flow in closed conduits Meters for cold potable water Part 1: Specifications 目錄 節次 頁次 1.適用範圍 . 2 2.引用標準 . 2 3.用語釋義 . 2 4.技術特性

2、 . 3 4.1 水量計口徑與外形尺度水量計界定和常設流量 . 3 4.2 指示裝置 7 4.3 檢定裝置 8 4.4 調整裝置 9 4.5 加速裝置 . 9 4.6 遠端輸出系統 . 9 4.7 防磁功能 10 4.8 材料 .10 4.9 濾網 .11 4.10 逆流時之行為 .11 4.11 封印 . 11 4.12 標示 . 11 5.度量特性 .11 5.1 最大許可誤差 . 11 5.2 度量等級 11 6.壓力損失 . 12 附錄 . 13 2 CNS 14866-1, B 6102-1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各種量測等級 (參照第 5 節 )的水量計,其能承受 0.6m3/

3、h 到4000m3/h 的常設流量,最大許可工作壓力 (MAP)等於或大於 10bar(1)及最大許可溫度 (MAT)為 30。 本標準適用於如下定義的水量計。 是種可以連續地決定流過它的水流體積之整合、自足的量測儀器。它係利用一種直接的機械程序,包括使用具有可移動壁的體積容器(容積型水量計)或利用水流作用在運動機件的旋轉速率(速度型水量計)來量測。 註 (1) 1bar=105 Pa。 2. 引用標準:下列引用標準中如註有日期者其後續增定或修訂皆不適用本標準。但使用本標準者應該探討最新版本的可行性,未註明日期者應參照其最新版本。 CNS 494平行管螺紋 CNS 12795水道用彈性座封閘閥

4、 CNS 13272延性鑄鐵管件 CNS 14273自動讀表系統使用有線電信網路讀表介面單元 CNS 14274自動讀表系統使用無線電信網路讀表介面單元 CNS 14165電器外殼保護分類等級 (IP 碼 ) 3. 用語釋義 本標準所用名詞說明如下 3.1 容積型水量計 (Volumetric meter):由已知容積之容 器及藉水流驅動之機構所組成的一種裝置,適用於封閉導管。因此這些容器是以連續地充水以及變空。指示裝置藉著計算通過此裝置的容積,總和其流量體積。 3.2 速度型水量計 (Velocity meter):由水流速度直接移動運動元件所組 成的一種裝置,適用於封閉導管。運動元件的移動

5、 藉由機構或其他方法傳送至指示裝置,由指示裝置總和流動體積。 3.2.1 奧多曼水量計 (Woltmann meter):由繞著水量計流動軸旋轉的螺旋狀葉片所組成的一種裝置。 3.2.2 單一噴嘴及多重噴嘴水量計 (Single-jet and multi-jet meters):由繞著與水量計中水流垂直之軸旋轉的葉 輪所組成的一種裝置。如果噴嘴衝擊葉輪的單一地方,則此水量計稱為單 一噴嘴水量計,如果噴嘴同時衝擊許多環繞葉輪之點則稱為多重噴嘴。 3.3 流量 (Flow-rate):流過水量計的體積除以所花時間所得到的商數。 3.4 常設流量 (Permanent flow-rate) qp(

6、2):水量計在正常使用狀況下以適當的方式操作時的流量(參照第 3.6 節),例如在穩定及 /或間歇流動狀況下。 3.5 超載流量 (Overload flow-rate) qs(2):水量計在短期間內不劣化而以適當的方式操作時的流量(參照第 3.6 節),其值為 qp的兩倍。 3.6 最小流量 (Minimum flow-rate) qmin(2):水量計能夠指出仍在最大許可誤差內的最低流量。其由與水量計界定之數值的關係所導出。 3.7 流量範圍 (Flow-rate range):超載流量 qs與最小流量 qmin,所限制之範圍,水 3 CNS 14866-1, B 6102-1 量計所指示

7、的誤差必須不超過最大許可誤差。 此範圍被分為兩區稱作 “上 “及 “下 “區,而以分界流量來區隔。 3.8 分界流量 (Transitional flow-rate) qt(2):發生在超載流量及最小流量間的一個流量值,流量範圍在此分為兩區, “上區 “及 “下區 “,每區各訂定有最大許可誤差。 註 (2) 流量以每小時立方米表示 (m3/h)。 3.9 流動體積 (Volume flow):水流通過水量計的體積,不論所花時間。 3.10 指示裝置 (Indicating device):顯示流動體積的裝置。 3.11 標稱壓力 (Nominal pressure,PN):數值界定,就參考目的

8、為四捨五入後之整數。 所有具相同標稱口徑 (DN)及相同 PN 數界定的設備應該有相符的尺度。 3.12 最大許可工作壓力 (Maximum admissible working pressure,MAP):對一水量計,在特定溫度其能永久承受的最大內部壓力。 備考: 在 0到 30的低溫中,目前用於水量計本體的材料其 MAP 保持固定。就冷水水量計 PN=MAP。 3.13 標稱口徑 (Nominal size,DN):管路系統所有組件共同的數值界定,由其外部直徑或螺紋尺度所界定者除外。是 一個僅用來參考的完整數字,約與構造尺度相當。 3.14 壓力損失 (Pressure loss):在特定

9、流量時,因管路中存在水量計而引起的壓力損失。 3.15 最高許可溫度 (Maximum admissible temperature,MAT):對一水量計,在特定內壓時其能承受的最高溫度。 3.16 水量計界定 (Meter designation) N:前置大寫字母 N 之數值,來界定與尺度表列值的關係。 4.技術特性 4.1 水量計口徑與外形尺度水量計界定和常設流量 4.1.1 水量計口徑與外形尺度:水量 計之標稱口徑是以末端連結的螺紋尺度或以凸緣的標稱口徑訂定。就每一 口徑之水量計,都有一固定的外形尺度(參照圖 1)。各種尺度參照表 1 及表 2。 以末端螺紋連接時,規定了兩個最小尺度,

10、 a 及 b(參照第 4.1.4 節)。 H1+H2, L1, L2+L3 分別定出一個長方體的高、長及寬,足以將水量計包容在內。 H1, H2, L1, L2, L3 是最大尺度。 4 CNS 14866-1, B 6102-1 圖 1 水量計口徑及外形尺度 4.1.2 水量計界定與常設流量之間的關係:常設流量之數值 qp,以每小時立方米(m3/h)來表示,至少應等於水量計界定。當其值大於水量計界定時,應與表1 及表 2 中某一數值相同,並要維持與第 4.1.3 節之水量計口徑與水量計界定之關係一致。 4.1.3 水量計口徑與水量計界定之間的關係:水量計口徑及外形尺度與表 1 及表2 指定之

11、水量計界定在原則上 是相連結的。對一特定之水量計口徑,允許採用臨近水量計口徑之較大或 較小值,並要能符合度量規範。在此情況下水量計除了用 N 值外也必須以 DN 值加以界定,與在水量計進水口及出水口之末端連接相同。 管軸 5 CNS 14866-1, B 6102-1 表 1 末端為連接螺紋之水量計水量計大小及尺度 單位: mm 水量計大小 水量計尺度 水量計界定 N 標稱 口徑 DN 水量計口徑 (末端連接螺紋之標稱口徑 ) aminbminL1maxL2max 及L3maxH1maxH2maxN1.5 15( 13) G3/4 B(3) 10 12 165 50 40 100 N2.5 2

12、0 G1 B(3) 12 14 190 65 40 100 N3.5 25 G1 1/4 B 12 16 210 85 45 110 N10 40 G2 B 13 20 245 85 50 140 N15 50 G2 1/2B 13 20 270 115 60 180 註 (3)允許以下一個較大值螺紋尺度替代。 6 CNS 14866-1, B 6102-1 奧多曼式390 410 440 500 500 500 500 500 520 600 700 H2max容積型,單一噴嘴及 多重噴嘴300 320 320 橫軸100 120 140 180 200 220 250 320 380 45

13、0 550 奧多曼式豎軸140 170 180 220 255 270 285 H1max 容積型,單一噴嘴及 多重噴嘴115 140 215 橫軸135 135 135 175 190 210 240 290 365 390 510 奧多曼式豎軸135 135 135 180 225 250 290 L2max及L3max 容積型,單一噴嘴及 多重噴嘴135 170 225 橫軸200 200 250 300 350 450 500 600 800 1000 1200 其他水量計豎軸560 630 750 1000 1160 1240 1600 水量計尺度L1max 容積型, 單一噴嘴 及多

14、重噴嘴350 480 650 標稱 口徑DN (4) 50 75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800 橫軸N15 N35 N60 N150 N250 N400 N600 N1000 N1500 N2500 N4000 奧多曼式豎軸N15 N30 N45 N100 N150 N250 N400 水量計大小水量計界定N容積型,單 一噴嘴及多重噴嘴N15 N25 N50 註(4)DN:距末端凸緣連接之標稱尺度表2 具末端凸緣連接之水量計水量計大小及尺度單位:mm 7 CNS 14866-1, B 6102-1 4.1.4 螺紋連接:數值依表 1 之規定,螺紋原則上

15、依 CNS 494 之規定, a 及 b 的定義參照圖 2 所示。如因水量計汰換安裝有困難時,得採用附錄所訂定之螺紋。 圖 2 螺紋 4.1.5 凸緣連接:凸緣連接端面應依 CNS 12795 或 CNS 13272 中工作壓力為7.5kgf/cm2之凸緣尺度,尺度依表 2 之規定。 製造廠應在凸緣背後保留相當的空間以供安裝及拆除時用。 4.2 指示裝置 4.2.1 一般規定 4.2.1.1 功能:指示裝置應具有易讀、可靠與清晰的視覺指示流動體積,該裝置應包含用以檢定及校正之視覺方式,該裝置可包含以其他方法來檢定或校正之額外元件,例如:自動的。 4.2.1.2 量測單位:符號及其位置,量測的水

16、體積應以立方公尺表示,單位符號 (m3)應位於刻度盤上或緊臨著顯示的數字。 4.2.1.3 指示器範圍:指示裝置應可記錄,不回到 零,體積以立方公尺表示,至少能對應於在常設流量條件下操作 1999 小時,其範圍依表 3 之規定。 4.2.1.4 色碼:立方公尺以上與小於立方公尺者應以不同色系明顯區分之,不論指標 (pointers)、指針、數字、輪、盤、標度盤或窗框都應該依上述原則表示之。 表 3 指示器範圍 qp, m3/h 指示器範圍 m3(最少 ) qp 5 9999 5 qp 50 99999 50 qp 500 999999 500 qp 4000 9999999 4.2.1.5 指

17、示器移動的方向:指標或圓形刻度應該順時針方向旋轉,指示器或刻度的線性移動則從左到右,數字或指示器滾子則向上增加。 8 CNS 14866-1, B 6102-1 4.2.1.6 電子數位指示器:電子數位指示器的增量改變應該是瞬時的。指示器為液晶者,字體為黑色,立方公尺以上採大型字體,未滿立方公尺為小型字體,並應具有動標及電源不足之液晶顯示裝置。 4.2.2 指示裝置的種類:下列是允許的指示器種類 4.2.2.1 第 1 型類比裝置:水的體積經由 (a)(b)的連續移動來決定。 (a) 一個或多個指標相對於逐階刻度的移動。 (b) 一個或多個圓形刻度或鼓,各通過其指位器。 以立方公尺表示的值對各

18、分度而言應該是 10n的型式,而 n 是一正或負的整數或零,因此可建立連續十進位的系統。每一刻度應該為 可逐階的以立方公尺來表示其值, 或伴隨著乘積因子 (0.001; 0.01; 0.1; 1; 10; 100; 1000 等 )。 4.2.2.2 第 2 型數位裝置:體積由一個或以上的窗口排成一列相鄰的讀數所決定,當下一位數由 9 變為 0 時,上一位數的進位必須完成。十進位的數字指示器,其最小值可以連續移動,窗口應足夠大而可清晰地讀出,位數的視高至少為 4mm。 4.2.2.3 第 3 型類比及數位裝置之組合:體積由第 1 型與第 2 型之組合的指示裝置來決定,且應個別符合其規範,十進位

19、的數位數字指示器,其最小值可以連續移動。 4.2.3 輔助裝置:除了已敘述的指示裝置外,水量計可 包含永久併入或臨時加裝的輔助裝置,在指示裝置可清 楚地顯示之前,輔助裝置可用來偵測量測裝置的移動。 此裝置可作為水量計檢驗時及 檢定的控制,只要其他方式保證指示裝置能適當的運轉且符合第 4.3.3 節的規定。 此裝置可做為水量計的遠端讀數並與第 4.6 節之規定相符,臨時加裝輔助裝置及其一般使用方式不應改變水量計的度量特性。 4.3 檢定裝置 4.3.1 控制元件和檢定刻度間隔:具最小十進位數之指示器元件稱為控制元件,其最小十進位分度值稱為檢定刻度間隔,目視檢定顯示應該為連續或非連續的移動,每一指

20、示裝置應透過控制元件提供視線清晰的檢定及校正的方法。 除了目視檢定的方法外,指示裝置可包含快速控制的輔助元件 (盤狀、星狀等 ),藉外部電子方式來讀數,可將記錄資料轉換成數值資料。 4.3.2 目視檢定顯示 4.3.2.1 檢定刻度間隔之值:檢定刻度間隔之值以立方公尺表示,應參照下述之公式。 110n、 210n、 510n, 其中 n 是正或負的整數或零。 對具連續移動之控制元件的類比或數位指示裝置,檢定刻度間隔的產生是將控制元件的兩個連續位數的間隔平均分成二,五或十等份。這 9 CNS 14866-1, B 6102-1 些分度不用加以數字化。 對具不連續移動之控制元件的數位指示裝置,檢定

21、刻度間隔是兩連續數字間的間隔或是控制元件的移動增量。 4.3.2.2 檢定刻度間隔的型式:在具控制元件可連續移動的指示裝置上,檢定刻度間隔的長度不得小於 1mm 及不超過 5mm。刻度由不超過兩相鄰線軸四分之一的等厚度線所組成且僅在長度上有所不同,或由等於分度長度之等寬對比段所組成,指標尖端的寬度不得超過檢定刻度間隔長度的四分之一,且不論在何種狀況都不能大於 0.5mm。 4.3.2.3 由讀取所引起之量測不確定性的最大值:檢定刻度的分度應該足夠小到在測試中水量計讀取所引起之量測不確定性不超過 0.5%,且在最小流量時測試時間不超過 1 小時 30 分。 當控制元件的顯示是連續時,則應考慮使可

22、能讀取之誤差不超過最小分度長度的一半,當控制元件顯示為非連續時,則應考慮使其可能誤差不超過一個數字。第 4.3.2 節的觀念列舉在表 4 中。 4.3.3 附加的檢定元件:可使用附加 的檢定元件,只要檢定刻度間隔足夠小,使由讀數所引起的測量不確定性不超過流動體積的 0.5%。 4.4 調整裝置:水量計得配置調整裝置,將指示容積調整到實際的通水容積。 4.5 加速裝置:在水量計低於 qmin的情形時,禁止使用加速裝置以提高水量計的速度。 4.6 遠端輸出系統:水量計得 配置遠端輸出系統,可供在離水量計所在位置一段距離的地方讀取水量計讀數 。遠端輸出系統由一些元件組成如遠端輸出、傳輸連接和遠端讀取

23、裝置。遠端輸出系統應符合 CNS 14273 或 CNS 14274 之規定。在水量計上加裝遠端輸出裝 置後不可改變水量計的度量性能。遠端輸出裝置可以和水量計本體或與水量計 的指示裝置部分整合成一體或採外加配置的方式,若採外加配置的方式則須提供保護裝置並依第 4.11 節之規定加以密封。遠端輸出裝置及其纜線接頭和纜線均能在潮濕的環境中運作,並依 CNS 14165 的 IP 65所規定的保護等級。若裝置係浸於水中操作,則應符合 IP 68 等級的特殊條款。 10 CNS 14866-1, B 6102-1 表 4 檢定刻度間隔的最大值 單位: m3具連續移動之控制元件的類比及數位裝置 (類 )

24、 具不連續移動之控制元件的類比及數位裝置 (類 ) 水量計 界定 N A級 B級 C級 D級 A級 B級 C級 D級 N 1.5 0.0002 0.0002 0.0001 0.00005 0.0002 0.0001 0.00005 0.00002N 2.5 0.0005 0.0002 0.0001 0.0001 0.0002 0.0001 0.00005 0.00005N 3.5 0.001 0.0005 0.0002 0.0001 0.0005 0.0002 0.0001 0.00005N 10 0.002 0.001 0.0005 0.0005 0.001 0.0005 0.0002 0.

25、0001 N 15 0.005 0.002 0.0005 0.002 0.001 0.0002 N 25 0.01 0.005 0.001 0.005 0.002 0.0005 N 30 0.01 0.005 0.001 0.005 0.002 0.0005 N 35 0.02 0.005 0.001 0.001 0.002 0.0005 N 40 0.02 0.005 0.001 0.01 0.002 0.0005 N 45 0.02 0.01 0.002 0.01 0.005 0.001 N 50 0.02 0.01 0.002 0.01 0.005 0.001 N 60 0.02 0.0

26、1 0.002 0.01 0.005 0.001 N 100 0.05 0.02 0.002 0.02 0.01 0.002 N 150 0.05 0.02 0.005 0.02 0.01 0.002 N 250 0.1 0.05 0.01 0.05 0.02 0.005 N 400 0.2 0.05 0.01 0.1 0.02 0.005 N 600 0.2 0.1 0.02 0.1 0.05 0.01 N 1000 0.5 0.2 0.02 0.2 0.1 0.02 N 1500 0.5 0.2 0.05 0.2 0.1 0.02 N 2500 1(5) 0.5 0.1 0.5(5) 0.

27、2 0.05 N 4000 2(5) 0.5 0.1 1(5) 0.2 0.05 備考:任何水量計,當其 qmin在 66.6m3/h 以上 (類 )或 53.2m3/h 以上 (類 ),得以體積法來校正。 (量槽容量一般不超過 100m3,其刻度值在類為 0.5m3以下及在類為 0.2m3以下 ) 註 (5) 應用參考公式所得的理論值。 4.7 防磁功能:水量計應具備 1500 高斯以上之防磁功能。在外加磁場干擾的情況下,其min及t仍應符合第 5 節度量特性之規定。4.8 材料:在工作溫度範圍內,水溫的變動不可有害的(不利的)影響製造水量計的材料。水量計中與水流接觸的材料必須是無毒、無垢的

28、。這些材料必須依照實施中的國家標準規定辦理。 水量計所有的材料應該能阻止常態的內部或外部腐蝕,或者須有合適的表面處 11 CNS 14866-1, B 6102-1 理加以保護。水量計使用的材料強度須足敷水量計工作所需。 水量計的指示裝置應 有透明的視窗 (玻璃或其他材料 )加以保護,並得用適當的蓋子作進一步的保護。 在指示裝置的透明視窗下若有水汽凝結,水量計應有方法可將凝結水排除。 4.9 濾網:容積式和多重噴嘴式水量計的量測元件上游端應加裝內在濾網。 4.10 逆流時之行為:水量計在遭受可能 的意外逆流情況時,應足以承受逆流而不致劣化、功能或改變度量特性,同時還能夠反應此類逆流。 4.11

29、 封印:水量計應有封印保護裝置; 一旦完成封印,不管在水量計正確地安裝之前或之後,除非破壞封印,否則都無法拆除及改變或調整水量計。 4.12 標示:水量計應清楚且無法抹消地 標示下列訊息,標示法可以是群集式的,或分散在外殼、指示裝置盤或銘板 上,如果水量計的蓋子是不可拆卸的,則蓋子上也可以作標示。 a) 製造廠商的名稱或商標 b) 度量等級、水量計界定、和壓力損失 (以 bar 為單位 ),若常設流量之 qp值不等於水量計界定 N,則除了 N 要標示之外, qp值也要標示。 例如: A N 1.5 1bar A N 1.5/qp2.5 1bar c) 製造年份及序號。 d) 一到兩個箭頭用以指

30、示水流方向;水流的指示不可標示在 蓋子上,而是要標示在水量計本體上。 e) 型式認證標誌。 f) 若超過 10bar,要以 bar 為單位之標稱壓力 (PN)。 g) V 或 H 字母,顯示該水量計祇能在垂直或水平位置運轉。 h) 水量計口徑或標稱口徑 (DN)若不同於表 1 和表 2 所列之值則標示之。 5. 度量特性 5.1 最大許可誤差:在下區從最小流量 qmin(含 )到分界流量 qt(不含 )的流量範圍,最大許可誤差是 5%,在上區從分界流量 qt(含 )到超載流量 qs(含 )的流量範圍,最大許可誤差是 2%。 5.2 度量等級:根據 qmin和 qt(參照表 5);水量計可區分為

31、四個度量等級。 12 CNS 14866-1, B 6102-1 表 5 水量計之分級根據每小時之立方公尺的 qmin及 qt值 水量計界定 N 等級 N15 N 15A級 qminqt0.04N 0.10N 0.08N 0.30N B級 qminqt0.02N 0.08N 0.03N 0.20N C級 qminqt0.01N 0.015N 0.006N0.015ND級 qminqt0.0075N 0.0115N 6. 壓力損失:由試驗結果,水量計可區分為四類,分類基礎係以整個流量範圍中的壓力損失對應到下列最大值之一而定: 1bar, 0.6bar, 0.3bar,和 0.1bar。 引用標準

32、: CNS 494 平行管螺紋 CNS 12795 水道用彈性座封閘閥 CNS 13272 延性鑄鐵管件 CNS 14165 電器外殼保護分類等級 (IP 碼 ) CNS 14273 自動讀表系統使用有線電信網路讀表介面單元 CNS 14274 自動讀表系統使用無線電信網路讀表介面單元 相對應國際標準: ISO 4064-1:1993 Measurement of water flow in closed conduit Meter for cold potable water Part1: Specifications 13 CNS 14866-1, B 6102-1 附錄 1. 適用範圍:

33、本標準適用於以螺紋接頭連接之水量計螺紋。 2. 種類:水量計螺紋之種類,分為外管螺紋與內管螺紋。 3 尺度:水量計螺紋尺度如附錄表 1,基本輪廓及尺度如附錄表 2、尺度偏差如附錄表 3 所示。 附錄表 1 水量計螺紋尺度 單位: mm 標稱口徑 螺紋外徑 d 每 25.4mm牙數 a(最小) 15(13) 25.8 14 14 20 33.0 14 14 25 39.0 14 14 40 56.0 11 18 50 67.6 11 18 14 CNS 14866-1, B 6102-1 附錄表 2 基本輪廓及尺度 單位: mm 外螺紋 每吋(25.4mm)牙數 螺距 螺紋高度 螺峰及螺谷之圓腳

34、半徑 大徑 d 節徑 d2小徑 d1內螺紋 標稱口徑 n P (參考) h r 大徑 D 節徑 D2小徑 D115(13) 14 1.8143 1.162 0.25 25.8 24.64 23.48 20 14 1.8143 1.162 0.25 33.0 31.84 30.68 25 14 1.8143 1.162 0.25 39.0 37.84 36.67 40 11 2.3091 1.479 0.32 56.0 54.52 53.04 50 11 2.3091 1.479 0.32 67.6 66.12 64.64 備考:本表螺紋之基本輪廓係依 CNS 494 之規定。 螺紋軸外螺內螺紋

35、d1或D1d2或D2d或D 粗實線表示本輪廓 n4.25P = H=0.960491P h=0.640327P r=0.137329P d2=d-h D2=d2 d1=d-2h D1=d1 15 CNS 14866-1, B 6102-1 外螺紋內螺紋 (內螺紋節徑之上偏差 )21(內螺紋小徑之上偏差 )21(外螺紋節徑之下偏差 )21(外螺紋大徑之下偏差 )21附錄表 3 尺度偏差 單位: m 外螺紋 內螺紋 大徑 d 節徑 (1)d2小徑 d1大徑 D 節徑 (1) D2小徑 D1標稱口徑(mm) 每吋(25.4mm)牙數 n 上偏差 下偏差(-) 上偏差下偏差(-) 下偏差上偏差下偏差上

36、偏差下偏差 上偏差(+) 下偏差上偏差(+) 15(13) 14 0 284 0 284 0 0 0 142 0 54120 14 0 360 0 360 0 0 0 180 0 64025 14 0 360 0 360 0 0 0 180 0 64040 11 0 360 0 360 0 0 0 180 0 64050 11 0 434 0 434 0 不規定0 不規定0 217 0 640註 (1) 壁薄之製品,此尺度偏差,對互為垂直方向所測得之兩節徑之平均值者適用之。 備考 1. 本表之尺度偏差符合 CNS 494 B 級之規定。 2. 表中未特別規定半峰角及螺距之尺度偏差,但均換算為節徑,併入節徑公差之中。 16 CNS 14866-1, B 6102-1 參考 中英名詞對照表 英文名詞 中文名詞 volumetric meter 容積型水量計 velocity meter 速度型水量計 permanent flow-rate 常設流量 t ransitional flow-rate 分界流量 Vo l u me f l o w 流動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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