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5024-4-2006 Walking aids manipulated by one arm -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 Part 4 Walking sticks with three or more legs《单臂操作之步行辅具-要求与测试方法-第4部:三脚或多脚步行手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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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月 95 8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11.180.10 T5029-415024-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5 8 月 24 日 月日 (共 16 頁 )單臂操作之步行輔具要求與測試方法 第 4 部:三腳或多腳步行手杖 Walking aids manipulated by one arm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Part 4: walking sticks with three or more legs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裝有握把與杖端之三腳或多腳步行手杖(以下簡稱手

2、杖)之穩定性、靜態負荷能力與疲勞等測試方法與要求。同時制定與手杖有關之安全性、人體工學、性能、產品標示與標籤之要求。 本標準之要求與測試乃基於製造供體重(質量)不低於 35 kg 人員每日使用之三腳或多腳手杖。 本標準不適用於具有腋下或前臂支撐之手杖。 備考:附錄 A 為手杖要求更進一步建議事項。 2. 用語釋義 下列為本標準所使用之用語釋義(參見圖 1 至圖 7) 。 2.1 三腳或多腳手杖 具有握把但不具有前臂或腋下支撐之手杖。 備考 1. 分類項目 12 03 16(單臂操作步行輔具)符合 ISO 9999:2002 Technical aids for persons with dis

3、abilities Classification and terminology。 2. 本標準所指手杖為三腳或多腳手杖。 2.2 握套 平常手杖使用時用手握住的部分。 2.3 握套長度 手持握套縱向量測之尺度(參見圖 4)。 備考: 當握套之前端與後端不易界定,以能夠支撐使用者體重之握套全部的長度定義為握套長度。 2.4 握套寬度 手持握套水平量測橫向最寬部分之尺度。 2.5 握把 手杖裝上握套之部分。 2.6 杖端 手杖與地面接觸之部分。 2.7 手杖高度 握套最高點至杖端之垂直距離(參見圖 5、圖 6、圖 7)。 備考:手杖歸類有 6 種尺度,如表 A.1 所示。 2 CNS 15024

4、-4, T 5029-4 2.8 手杖深度 前進方向水平所能量得手杖之最大外圍尺度(見圖 5、圖 6、圖 7)。 2.9 手杖寬度 與前進方向垂直所能量得手杖之最大外圍尺度(參見圖 5、圖 6、圖 7)。 2.10 伸縮套件 手杖之管件可相互滑入之部分,用以調整手杖高度。 2.11 鎖住裝置 可將手杖高度及 /或其他調整機構鎖住固定之裝置。 2.12 使用者體重 以手杖為輔助器具使用者身體重量。 備考:標準使用者體重成人為 100 kgf,小孩為 30 kgf。 圖 1 三腳手杖之圖例 圖例 1. 前向 2. 握套 3. 後向 4. 伸縮套件 5. 側向腳柱 6. 後向腳柱 7. 杖端 8.

5、前向腳柱 9. 高度調整與鎖住裝置 3 CNS 15024-4, T 5029-4 圖 2 四腳手杖之圖例 圖例 1. 前向 2. 握套 3. 後向 4. 伸縮套件 5. 後向腳柱 6. 杖端 7. 前向腳柱 8. 高度調整與鎖住裝置 4 CNS 15024-4, T 5029-4 圖 3 五腳手杖之圖例 圖例 1. 前向 2. 握套 3. 後向 4. 伸縮套件 5. 側向腳柱 6. 後向腳柱 7. 杖端 8. 前向腳柱 9. 高度調整與鎖住裝置 5 CNS 15024-4, T 5029-4 圖 4 握把與握套細部說明 圖例 1. 握套長度, l 2. 握套寬度 6 CNS 15024-4,

6、 T 5029-4 圖 5 三腳手杖之量測值 圖例 1. 握套長度, l 2. 寬度 3. 深度 4. 高度, h 7 CNS 15024-4, T 5029-4 圖 6 四腳手杖之量測值 圖例 1. 握套長度, l 2. 寬度 3. 深度 4. 高度, h 8 CNS 15024-4, T 5029-4 圖 7 五腳手杖之量測值 圖例 1. 握套長度, l 2. 寬度 3. 深度 4. 高度, h 9 CNS 15024-4, T 5029-4 3. 要求 3.1 握套 握套寬度 25 mm 與 50 mm。 備考:此規格不適用於依手掌形狀取模之握套。 握套須可更換或易於清潔。 3.2 腳柱

7、部分與杖端 手杖腳柱末端依本標準第 4.6 節與第 4.7 節測試時須有防止穿透之設計。 杖端與地面接觸部分,其直徑最小為 35 mm。 3.3 調整裝置 手杖在使用時,高度調整機構不得鬆動。 製造商須明確標示手杖高度調整機構最大可延伸量。 伸縮套件須容易操作。 手杖調整至最小高度時,其底端與腳柱基底面垂直間隙不得小於 120 mm。 3.4 材料 由塑膠材料模造之結構負荷元件應 為原生材料所製成。若含有再生材料時,在手杖使用壽命期間組件應保持其相等強度。 考慮到手杖之用途,其介護者可能 會接觸手杖,或者手杖的輸送與儲存可能與人體有所接觸,材料必須通過 CNS 14393-1醫療器材生物性評估

8、第 1 部:評估與試驗 標準中生物相容性的評估。 3.5 最後加工 手杖所有組件必須沒有毛邊、銳邊或突出部分會損害衣物或讓使用者不舒服。 手杖在正常使用時不可使皮膚、衣物或路面沾污。 3.6 穩定性 依第 4.3 節進行向內穩定性測試時,手杖在傾倒點之平面角度不可小於 2。 依第 4.4 節進行向外穩定性測試時,三腳手杖在傾倒點之平面角度不可小於 5,四腳或多腳手杖在傾斜點之平面角度不可小於 7.5。 3.7 機械強度與耐久性 依第 4.5 節進行分離測試時,手杖之上下組件不得分離。 依第 4.6 節進行靜態負載測試時,手杖受損害程度不可產生安全上顧慮。任何組件均不可產生裂痕或斷裂。 依第 4

9、.7 節進行疲勞測試時,手杖受損害程度不可產生安全上顧慮。任何組件均不可產生裂痕或斷裂。 4. 測試方法 4.1 測試環境 除非另有規定 ,所有測試須在環境溫度於 21 5 下進行。 除非另有規定,所有測試須在手杖調整至製造商規定之最大高度下進行。 4.2 取樣 應測試一支手杖,須依序進行穩定性測試、分離測試、 靜態負載測試與疲勞測試。 10 CNS 15024-4, T 5029-4 測試開始前,先行目視檢查並記錄 手杖任何外觀上明顯的缺陷,以免此缺陷被誤認為因測試所造成。 4.3 內向穩定性測試 4.3.1 負載之配置 施以與手杖垂直之負載,施力線須始終保持垂直且通過握套中點。 4.3.2

10、 步驟 將手杖正常使用時最靠近使用者 兩腳柱之杖端置於測試平台。此測試平台可以從水平開始傾斜,其旋轉軸線與上述兩受測腳柱連線相互平行。 依第 4.1 節調整手杖高度,施以 250 N 2%之靜力,將測試平台如圖 8 所示之方向傾斜,記錄手杖傾倒時平面之最大角度(有效位數至 0.1)。 4.4 外向穩定性測試 4.4.1 負載之配置 施以與手杖垂直之負載,施力線須始終保持垂直且通過握套中點。 4.4.2 步驟 將手杖兩相鄰腳柱之杖端置於測試平台。此測試平台可 以從水平開始傾斜,其旋轉軸線與上述兩受測腳柱連線相互平行。 依第 4.1 節調整手杖高度,施以 250 N 2 %之靜力,將測試平台如圖

11、9 所示之方向傾斜,記錄手杖傾倒時平面之最大角度(有效位數至 0.1)。 對所有方向如圖 9 所示,重複上述步驟。 4.5 分離測試 4.5.1 通則 本測試適用於由兩段或多段組件 連結之手杖,而此連結非高度調整機構之一部分。 4.5.2 負載之配置 施拉力於手杖之上、下組件,使其連結處不受彎曲應力。 4.5.3 拉力 逐漸增加拉力至 500 N 2 %,施力過程不得少於 5 s,並維持此最大拉力 10 s。 11 CNS 15024-4, T 5029-4 圖 8 內向穩定性測試 圖例 1. 傾斜角 2. 平行線 3. 三腳手杖 4. 旋轉軸線 5. 四腳手杖 6. 五腳手杖 12 CNS

12、15024-4, T 5029-4 圖 9 外向穩定性測試 圖例 1. 三腳手杖 2. 四腳手杖 3. 五腳手杖 4. 旋轉軸線 13 CNS 15024-4, T 5029-4 4.6 靜態負載測試 4.6.1 負載之配置 垂直施力於握套中點,依第 4.1 節調整手杖高度。 4.6.2 測試表面 將手杖之杖端置於靜止表面,此表面與使用者前進方向垂直外傾 3.0 0.2。 4.6.3 負載 負載須為 1,000 N 2 %。若手杖宣稱最大的使用者體重與標準使用者體重100 kg 不同時,體重每增減 1 kg 加減 10 N 的負載,總負載之許可差為 2 %。負載不可低於 350 N 2 %。

13、4.6.4 步驟 逐漸增加負載至最大拉力,施力過程不得少於 5 s,並維持此最大拉力至少10 s。檢視手杖是否有裂痕或斷裂,記錄可見之手杖裂痕、斷裂以及任何不安全狀況。 4.7 疲勞測試 4.7.1 負載之配置 負載之配置須依第 4.6.1 節之規定。 4.7.2 測試表面 測試表面須依第 4.6.2 節之規定。 4.7.3 負載 施以反覆力 450 N 2 %。若手杖宣稱最大的使用 者體重與標準使用者體重100 kg 不同時,體重每增減 1kg 加減 4.5 N 的負載,總負載之許可差為 2 %。負載不可低於 157.5 N 2 %。 4.7.4 負載頻率 反覆負載頻率不可超過 1 Hz。

14、4.7.5 負載次數 負載次數須為 200,000 次。 5. 標示 每支手杖須清楚且不能磨滅地標示下列項目: (1) 最大的使用者體重; (2) 製造商名稱或其他識別方式; (3) 產品名稱及 /或型號; (4) 製造年月; (5) 最大可調整高度,標示於其中一可調整元件上。 6. 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須包括下列資訊: (1) 製造商名稱與地址; (2) 送驗產品供應商之名稱與地址; 14 CNS 15024-4, T 5029-4 (3) 測試機構之名稱與地址; (4) 國際標準組織之分類代號與型式 (參考 ISO 9999); (5) 最大的使用者體重; (6) 製造商產品型式與名稱及 /

15、或型號; (7) 供應商產品型式與名稱及 /或型號; (8) 一手杖照片; (9) 測試年月; (10)產品是否符合本標準之要求。 15 CNS 15024-4, T 5029-4 附錄 A (參考) A.1 適用範圍 本附錄提供三腳或多腳手杖設計、製造與測試時也應考量之補充資訊與指引。 A.2 建議事項 A.2.1 機械耐用性 依第 4.5 節或第 4.6 節測試後,手杖不得出現任何永久變形導致損害手杖或調整機構之使用。 A.2.2 握把與握套 握把可為調整型,但在使用時應牢固於手杖上。 手杖握套之形狀及 /或材質應避免抓握時手部的滑動。 握套長度不應低於表 A.1 所列之最小握套長度。 備

16、考:此建議值不適用於曲線或依手掌形狀取模之握套。 握套材質應為非吸收性。 A.2.3 腳柱部分與杖端 杖端應為柔性、耐磨耗、且與地面間有高摩擦係數。 杖端須可更換,且裝上後應確保牢固。 杖端底部溝槽與地面接觸時須避免有任何 “吸杯 ”效應。 A.2.4 調整與鎖住裝置 應該能夠不必使用工具即可操作調整或折疊裝置。 A.2.5 材質與最後加工 手杖使用時不得嘎嘎作響。 A.3 產品標示 每一手杖除了符合本標準所列之要求外,也應標示下列事項: (1) 手杖尺度,如表 A.1 所示; (2) 供應商名稱; (3) 供應商產品型式與名稱及 /或型號。 16 CNS 15024-4, T 5029-4

17、表 A.1 單位: mm 手杖尺度編號 (相關於最大手杖高度 ) 使用者身高手杖高度 h 握套長度 l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1 900 350 550 65 2 1,100 450 650 70 3 1,300 550 750 80 4 1,550 650 850 90 5 1,800 750 950 100 6 2,050 850 1,100 110 備考:本表參照圖 5、圖 6、圖 7,手杖可跨兩個號碼 A.4 測試報告 除了符合本標準所列之要求外,測試報告也應包含下列資訊於附件: (1) 依第 4.2 節規定之檢視報告; (2) 依第 4.3 節測試之結果; (3) 依第 4.4 節

18、測試之結果; (4) 依第 4.5 節測試之結果; (5) 依第 4.6 節測試之結果; (6) 依第 4.7 節測試之結果; (7) 最大手杖高度; (8) 最小手杖高度; (9) 最大手杖深度; (10) 最大手杖寬度; (11) 握套寬度; (12) 握套長度; (13) 手杖質量; (14) 是否需要工具才可操作調整機構; (15) 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引用標準: ISO 9999:2002 Technical aid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lassification and terminology CNS 14393-1 醫器材生物性評估第 1 部:評估與試驗 相對應國際標準: ISO 11334-4:2002 Walking aids manipulated by one arm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Part 4: Walking sticks with three or more le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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