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強化玻璃透鏡之防護眼鏡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13.340.30 7176 Z2033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0 年 3 月 18 日 91 年 4 月 10 日 (共 10頁) Eye protector with tempered glass lenses 1.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為防護切削粉末碎屑及其他飛濺物傷害眼睛所使用之硬質強化玻璃鏡之防護眼鏡 (以下簡稱眼鏡 )及更換用之透鏡。 2.用語釋義:本標準使用之主要用語之定義如下列所述。 2.1 眼鏡型 (spectacle
2、):將眼鏡固定於鼻或耳型式之眼鏡。 2.2 前夾型 (front):能夾掛於眼鏡型前方之構造者。 2.3 護目鏡型 (goggle):將雙眼覆蓋之構造且具有頭帶之眼鏡。 2.4 透鏡 (lens):使用於眼鏡之鏡片。 2.5 更換用之透鏡適用於本標準,且使用於製造廠商指定之眼鏡上。 2.6 鏡框 (frame):將透鏡固定之框。 2.7 頭帶 (head band):將護目型眼鏡穩定佩戴於臉部具有伸縮性之帶。 2.8 平行度:透鏡之偏移率。在距離透鏡 1m 之距離,光軸偏移 (折射 )1cm,謂之 1屈光度。 2.9 折射力:透鏡將光聚集或散光的能力。以焦點距離之倒數 (1/f)表示。 2.1
3、0 透明度:透鏡之透光程度。以透過之光量與入射光量的比值表示。 3.種類:眼鏡之種類、型式及記號如表 1 所示。 表 1 眼鏡之種類 成 品 更換用透鏡 種 類 型 式 記 號 記 號 單眼型 HAG-1 HAGK-1 眼 鏡 型 雙眼型 HAG-2 HAGK-2 單眼型 HBG-1 HBGK-1 前 夾 型 雙眼型 HBG-2 HBGK-2 單眼型 HCG-1 HCGK-1 護目鏡型 雙眼型 HCG-2 HCGK-2 備考:表之記號代表如下 H:防護眼鏡之代碼 A,B,C:種類之代碼 1:單眼型之代碼 2:雙眼型之代碼 K:更換用透鏡之代碼 G:表示以強化玻璃為眼鏡鏡片材質。 2 CNS 7
4、176, Z 2033 圖 1 防護眼鏡之種類、型式及記號 HAG-2 HAG-2HAG-1HAG-1HBG-2 HBG-1HBG-1 HBG-2HCG-2HCG-1HCG-14.材料:眼鏡各部分除透鏡外應符合列各 4.1 強度及彈性應於其用途。 4.2 接觸皮膚部分之材料,不得害體,且可耐消毒者。 4.3 屬材料應使用耐腐蝕性材料,或經過耐腐蝕處理。 5.構造 5.1 戴用眼鏡時,應不致顯著不舒感,且儘量不妨礙視野。 5.2 眼鏡使用方法應簡單,且不容易破損。 5.3 透鏡應不易鏡框脫落。 5.4 眼鏡之各部應不得使戴者遭受到割傷、擦傷之危害尖端、銳邊或凹凸者。 5.5 眼鏡之各部應易於更換
5、。 6.品質 6.1 透鏡 6.1.1 外觀:透鏡依第 7.1.1 節之方法檢查,不得肉眼可檢出之傷痕、紋理、氣泡、異物等。 6.1.2 光性能:透鏡依第 7.1.2 節之方法試驗,應符合列規定。 (1)平行度 : 透鏡依第 7.1.2(1)節之方法試驗 , 其平行度應在稜角 12 分 (約 1/6屈光度 )以。 (2)折射力 : 透鏡依第 7.1.2(2)節之方法試驗 , 經透鏡之任何經線 , 其折射力應在 00.125 屈光度以。 (3)透明度 : 透鏡依第 7.1.2(3)節之方法試驗 , 其透明度應能使透過之入射光在 89%以 6.1.3 衝擊強度:透鏡依第 7.1.3 節之方法試驗,
6、不得破碎、龜裂之現象。 6.1.4 表面 磨損率:透鏡依第 7.1.4 節之方法試驗,其表面磨損率應在表 2 所示數 3 CNS 7176, Z 2033 值以。 表2 造磨料之量 g 100 200 400 800 表面磨損率 % 3 5 8 13 6.1.5 耐熱性:透鏡依第 節之方法試驗,不得異狀。 6.2 屬零件之耐腐蝕性腐蝕痕。 6.3 零件之耐燃性:眼鏡各部零件依第護目鏡型眼鏡之膠墊部分例外。6.4 成品 6.4.1 外觀:眼鏡依第污等。 6.4.2 耐衝擊性:眼鏡依第落。 6.4.3 固著性:眼鏡依第6.4.4 頭帶 與鏡框之安裝強度:護目鏡型眼鏡之頭帶與鏡框的安裝強度依第節之方
7、法試驗,不得龜裂、撕裂、脫落等。7.試驗 7.1 透鏡之試驗 7.1.1 外觀檢查:以目視檢查。7.1.2 光性能試驗 :試驗。 實施列各試驗時,裝置應對正光軸,被檢透鏡應垂直於光軸放置。(1)平行度試驗:使用望遠鏡與動視準儀(a)使用望遠鏡之方法鏡 與標的之距光軸垂直 (b)使用望遠鏡之方法於望遠鏡物鏡之近前,調整夾具使被檢透鏡與光軸垂直7.1.5: 眼鏡的屬零件依本標準第7.3 節7.4.1 節之方法檢查,應不得礙於佩戴之損傷、龜裂、髒7.4.2 節之方法試驗,透鏡之邊緣不得缺損或鏡框脫7.4.3 節之方法試驗,透鏡不得鏡框脫落。對於佩戴時約略位於眼鏡部位實施透鏡平行度試驗與折射力1:使用
8、望遠鏡,被檢透鏡置於物鏡的近前,望離為望遠鏡 物鏡標的參考圖 2)。 圖 2 使用望遠鏡之方法標的2:將望遠鏡與視準儀組合實施測定。被檢透鏡置之方法試驗,不得產生焰燃燒。但(auto之距離。調1 望遠鏡被檢透鏡 7.2 節之方法試驗 , 不得7.4.4collimator)等測試。 遠整夾具使被 檢透鏡 與(參考圖 3) 4 CNS 7176, Z 2033 圖 3 使用望遠鏡之方法 2 照明用光源 標的 望遠鏡 被檢透鏡準直儀透鏡 準直儀 (c)使用動視準儀之方法 : 使 用 CNS 8345動視準儀 規定之動視準儀測定。 光軸與反射鏡調整成直角 , 並調整 夾具使被檢透鏡片與光軸垂直( 參
9、考圖 4) 圖 4 使用動準直儀之方法 動準直儀 半透明稜鏡 被檢透鏡片 光源測焦點鏡 接眼部 接眼側焦點鏡 反射鏡 (標的 ) 聚光鏡 照明用光源 (2)折射力試驗 : 使用望遠鏡 、 動視準儀與透鏡測定器 (lens meter)等裝置,以列任方法測定折射力。 (a)使用望遠鏡之方法 1:使用與 (1)(a)相同裝置。望遠鏡在未放置被檢透鏡前 , 先調整焦距 , 將焦點對準之位置作為 0 m-1。 然後置放被檢透鏡 ,再度對準焦點 , 此時調整望遠鏡之焦點所移動的距離為測定之折射力 。 (b)使用望遠鏡之方法 2:使用 與 (1)(b)相同的裝置。將尚未放置被檢透鏡之位置作為 0 m-1,
10、 置放被檢透鏡後 , 調整望遠鏡焦點所移動的距離為測定的折射力。 (c)使用動視準儀之方法 : 使用與 (1)(c)相同的裝置 。 將尚未放置被檢透鏡之位置作為 , 置放被檢透鏡後 , 按眼部之焦距調整透鏡移動距離為測定的折射力。 (d)使用透鏡測定器之方法:使用 CNS 規定之透鏡測定計測定折射力。 (3)透明度 試驗:以 使 用分光光 度 計之測定 視 感透過率 為 原則。但 得 使 用 簡便方法計算透過率。 分光光度計將波長0 m-1380nm、 390nm、 400nm 780nm 之波長間隔 10nm, 5 CNS 7176, Z 2033 測定 41 個波長點的分光透過率,依式 (
11、1)計算。 780nm Tv=( PA()V()() PA()V() 100 (1) 780nm =380nm =380nm 式, PA():標準光 A 之分光分佈值 V():度視界明亮處視標準比視感度 ():試驗濾光器之分光透過率 Tv:視感透過率 (%) 7.1.3 衝擊試驗 : 將透鏡鏡框取 , 置外徑 351mm、徑 251mm 之 硬或硬質塑膠製圓筒端,並以與圓筒尺寸略同厚度 31mm 之 橡膠製墊圈 (1)固定。若透鏡弧面時,可將圓筒的端作成配合透鏡曲面之形狀。 將直徑約22mm、重 約 45g 之鋼珠 (2)高處 1.271.30m 處對準透鏡在配戴時之眼睛部位由落圖 5 所示。
12、 註: (1):墊圈材質使用然橡膠或合成橡膠依 CNS 3550工業用橡膠墊料之表 4 種 類 A803A815。 (2): 鋼球依 CNS 2861軸承用鋼球 規定 , 使用標稱 27/32(基準直徑21.4312m )或 7/8(基準直徑 22.2250mm)之鋼球。 圖 5 耐衝擊試驗裝置 單位 m 單位鋼球351 圓筒 7.1.4 表面磨損試驗7.1.4.11.271.30 透鏡試驗方法:將透鏡置於圖的造磨 料,磨料meter),測定表面磨損率。表面磨損率H= 100g180tdTT全透過率 Tt擴散透過率式, T1:入射光量m251 墊圈 (%) , Tt=TTd,6 之試驗裝置,在
13、透鏡表面落依表落盡後, 拭去透鏡 表面之塵 埃,使用2/T1Td=11234)/(TTTTT g45(100%) mm3 所示量光度計 (haze 6 CNS 7176, Z 2033 T2:全透過光量 (%) T3:因裝置引起之散射光量 (%) T4:因裝置與透鏡引起之散射光量 (%) 表 3 造磨料之量 g 100 200 400 8007.1.4.2 試驗裝置 (1)漏斗依圖 7 所示,在其底部造磨料之降落量為每分鐘約 6080g 之構造。 (2)導管為內徑 222mm 之直管,並保持於正確之垂直。 (3)透 鏡支架依 圖 8 所示 ,在導管之 正方使試 驗表面與 平保持 45度,透鏡面
14、心漏斗之距離 635mm,且將透鏡固定於堅固之台,以每分鐘做 5 轉之旋轉構造。 7.1.4.3 造磨料依 CNS 3788造磨料粒度 80 之碳化矽之規定。使用前以能通過 CNS 386試驗篩標稱孔徑 0.25m 之 篩目,使用殘留於標稱孔徑 0.125m 之篩目以者 。 造磨料每使用 10 次應實施篩選 , 但 以使用 50 次為限。 7.1.5 熱衝 擊性試驗:將透鏡浸漬於 95100C 之熱,加熱 3 分 鐘後取出,迅速投入 4C 之,檢查是否異常。 7.2 屬零件之耐腐蝕性試驗:將屬零件浸漬於沸騰之 10%(重量 %)食鹽 15分鐘 , 取出後立即浸入常溫之 10%食鹽 10 分鐘
15、, 再度取出後 , 附著之食鹽不予洗淨 , 在常溫乾燥 24 小時後 , 以微溫洗淨 , 以目視檢查是否腐蝕痕。 7 CNS 7176, Z 2033 圖 6 表面磨損試驗裝置 單位:m m 漏斗 誘導管 遮板 正視圖 造磨料承 箱電動機 透鏡支架 皮帶 遮板測視圖 8 CNS 7176, Z 2033 圖 7 漏斗構造 單位:m m 32鑽孔 6-16鑽孔 80圖 8 透鏡支架 單位: mm 50 誘導管 64 漏斗 皮帶 60透鏡支架 222 插具 63$ 螺紋 遮板 透鏡插具 透鏡支架 9 CNS 7176, Z 2033 7.3 各部分耐燃性試驗:取 CNS 8693低碳鋼線材規定之標
16、準徑 6mm 線 料長約300mm, 將其端長約 50mm 之 段以烷本生燈燒成紅熱後 , 使 紅熱部分之央與眼鏡之各部分接觸 , 並將以線材本身重量放置 5 秒鐘 。 移開線材後 , 檢查是否產生燄燃燒。 7.4 成品之試驗 7.4.1 外觀:以目視檢查 7.4.2 成品之耐衝擊性試驗 : 將成品裝置於製頭模型 , 並使透鏡之外表面成為平,使用直徑約 22mm、重 約 45g 之鋼球 (2), 1.271.30m 高度往透鏡由落,檢查是否因衝擊使透鏡之邊緣缺裂或鏡框脫落。 7.4.3 成品之固著性試驗:眼鏡型眼鏡之固著性試驗列兩種試驗方法 (1)試驗 1: 將眼鏡之支架張開如圖 9 所示 ,
17、 並置於平的台 , 將鏡架之方 B 點固定 , 在距支點鉸鍊處 60mm 之 另鏡架的 A 點 , 使用彈簧 秤以 2.94N(300gf)之強度沿箭頭之方向牽拉,保持 1 分鐘,檢查是否由於鏡架彎曲致使透鏡鏡框脫落。 圖 9 固著性試驗 (試驗 1) B 固定點 A牽拉點 (2)試驗 2:如 , 將鏡架端先行固定 400mm、重 1000g脫落。 7.4.4 頭帶 與鏡框之安裝強度試驗:如圖圖 10 所示之配重,保持 1 分鐘後,檢查是否由於鏡框彎曲致使透鏡鏡圖 10 固著性試驗 (試驗保持位置 約400mm 配重 1000g 11 所示,將護目鏡型眼鏡佩戴於標稱直, 將央鼻部懸吊長2) 1
18、0 CNS 7176, Z 2033 徑 A200 之鋼管 (外徑 216mm) , 於頭帶之央懸吊 2000g 之配重 (含鉤 ),10 分鐘後,以目視檢查安裝部分是否異常。 圖 11 頭帶與鏡框之安裝強度試驗 防塵眼鏡 鋼管 頭帶 配重 2000g 8.標示 8.1 在透鏡表面明顯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示製造廠商稱或其簡稱。 8.2 包裝部分標示列事 (1)規格、種類及型式稱。 (2)製造廠商稱或簡稱。 (3)製造年、出廠批號。 9 說明書:眼鏡應附記載列事之說明書 (1)使用意事。 (2)保養方法。 引用標準 CNS 386 試驗篩 CNS 2861 滾動軸承零件 CNS 3550 工業用橡膠墊料 CNS 3788 工磨料 CNS 8345 動視準儀 CNS 8693 低碳鋼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