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单选题)模拟试卷 5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委任权(B)介人权(C)催告权(D)代位权2 下列各类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A)甲接受其朋友馈赠的图书 3 册(B)乙在某天然池塘钓鱼获得鲤鱼若干条(C)丙在市场上购得自行车 1 辆(D)丁用手表换取绵羊 1 只3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虽不能引起民事
2、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但却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C)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真实为构成要素(D)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承担(B)应当由丙承担(C)应当由乙、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D)甲有权要求丙对其损害给予适当补偿5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乙表示不再履
3、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解除合同(B)丙、丁签订农用化肥买卖合同后,因农用化肥价格大涨,丙向丁表示,农用化肥价格大涨属于商业风险,因而不再履行交付化肥的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C)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约定,薛某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一套商品房,后因银行利 ll 一率上调和按揭首付款增加面导致薛某无力购房,则薛某有权解除合同(D)曾某和李某约定,李某加工服装 1 万套,曾某在服装加工完毕后即行付款,但服装加工完毕后曾某未按约付款,则李某有权即行解除合同并要求曾某承担违约责任6 甲、乙二人在丙开设的服装店内签订甲购买乙服装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货物运至丙的服装店内交货。乙将 30
4、00 件服装运至丙的服装店后,甲 3 个月后告知乙不再购买该批服装。此时,丙向乙主张保管费。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与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法律关系(B)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C)乙与丙之间存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D)乙与丙之间存在行纪合同法律关系7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 1 个月内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乙未能如期作出答复(B)丙向丁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丁回复为:同意你方条件,但价格应减半。丁的回复视为承诺(C)蒋某向沈某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韩某得知后立即向蒋某回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请立即发
5、货。韩某的回复视为承诺(D)大商场橱窗展示某模特穿的高档服装,杨某看到后立即进入商场向售货员表示购买橱窗内展示的高档服装,大商场表示同意。大商场同意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占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物使之受到损害的,占有人承担赔偿责任(B)权利人请求返还占有物的,占有人有权要求权利人支付因维护占有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C)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当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2 年内行使,否则该请求权消灭(D)权利人请求返还被他人占有的占有物的,占有人在返还原物时,还应当将占有物产生的孳息一并返还9 甲、乙签订一份矿砂买卖合同。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合同主义务的是
6、( )。(A)甲按时将矿砂交付给乙(B)甲告知乙使用矿砂时的注意事项(C)乙按时接受矿砂的交付(D)甲在运输途中采取防止矿砂遗漏的防护措施10 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荣誉权(B)探望权(C)名誉权(D)隐私权11 下列关于各类物的关系的判断,表述正确的是( )。(A)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标准是物的价值的大小(B)特定物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且不可为其他物替代的物,而种类物是可为其他物替代的物(C)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所有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12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
7、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外观设计专利仅仅适用于本国优先权,而不适用于外国优先权(B)强制许可制度仅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而不适用于外观设计(C)授予发明专利的实体条件包括该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特征(D)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而不是 10 年13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
8、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14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但买卖合同签订后,出现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势变更,但甲方并没有将该情势变更事实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将货物按时发运给甲方。则甲方违反了( ) 。(A)诚实信用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平原则15 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是( )。(A)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B)债务人放弃债权的担保(C)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D)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16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授予外观设计的最实质性的条件是( )。(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
9、D)独创性17 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 1 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甲有权解除与乙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D)乙可以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8 甲市政公司委托施工单位乙在街道上施工建设窨井,在施工现场前方 50 米处高悬一警示牌:“ 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 ”。丙一天饮酒过量骑自行车闯入施工现场,跌落一深坑中,致丙重伤,自行车报废。则( )。(A)丙的损失应由甲市政公司承担(B)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C)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
10、自负其责(D)丙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乙承担,乙事后有权向市政公司追偿19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帮助朋友报私仇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B)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C)对于含有“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雇佣合同无效(D)代人办理企业登记的行为属于代理行为20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办理质权登记的部门是( )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C)信贷征信机构(D)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21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相同点表现在( )。(A)从属性(B)不可分性(C)确定性(D)连续性22 甲以自己的房屋一
1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三个月后,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丙都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甲、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C)甲、丁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D)丙有权要求甲赔偿自已所遭受的损失23 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特征)的是( ) 。(A)秘密性(B)新颖性(C)实用性(D)经济价值性2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汽车发动机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供应甲公司发动机5000 台,每台价格 2 万元。由于乙公司提供的发动机有 20 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与这些机器配套的零部件
12、严重受损,甲公司经济损失达 20 万元。则(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C)甲公司既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D)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25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 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被保险人甲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乙则认为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在此情形下应(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C)按照有利于甲的原则进行解释(D)按照有利于乙的原则进行解释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
13、民法学(单选题)模拟试卷 5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销权、抵销权、介入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继承权的抛弃、否认权、终止权、撤回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故答案为 B 项。形成权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该权利一经行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发生变动,但委任权、催告权和代位权等权利,或因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形成,或因权利的行使并不必然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
14、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故都不属于形成权。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为先占,而先占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故选 B 项。A 项为赠与,C 项为买卖,D 项为互易,而通过赠与、买卖、互易获得所有权的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故 A 项表述正确。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故 C 项和 D 项表述正确。B 项表述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23 条的
15、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本题中,由于乙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属于直接侵权责任人,故甲的损害应由乙承蛆。选 A 项,不选B、C 项。D 项错在:只有在侵权人乙逃逸或者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甲才有权要求丙给予适当补偿,而本题题干中交代的情形是,乙是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的,因而无须要求丙对甲的损害给予补偿。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
16、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 26 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也属于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的条件,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解释(二) 第 26 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
17、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本题 C 项表述的情形中,银行利率的调整和按揭首付款的增加都属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薛某而言,这些政策的变化都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薛某有权解除合同。故选 C 项。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第(二)项(预期违约)和合同法第 108 条的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 A 项表述错误。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
18、当事人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故 B 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第(三)项的规定,D 项表述中,李某不能即行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催告。可见,D 项表述错误。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应当认定为无偿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为乙将货物存放于丙处,而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至于丙的默认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故选 A 项。丙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在无因管理成立之初,受益人:并不知晓管理行为,而在保管行为成立之初,保管人和委托人都知道管理行为,这是无因管理区别于保管行为的关键。委托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委托合同强调事务的处理过程,而保管合同则强调事务的处理状态,故乙、丙之间
19、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之一就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要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纪人承受,而不是由委托人承受。本题中,丙并没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故乙、丙之间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受要约人的承诺权属于受要约人的法定权利,要约人不得任意限制和剥夺,故 A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属于新要约,而不是承诺,故 B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受要约人只能是要约人选定的人,第三人的“承诺”不是合同法上所规定的承诺,故 C 项不能认定为承诺。商场橱窗展示商品属于要约邀请,杨某进入商场要求购买展示的商品属于要约,商
20、场答应杨某的请求为承诺。故选 D 项。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根据物权法第 242 条的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 项不符合该规定,因为 A 项的表述并没有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第 243 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B 项不符合该规定,因为 B 项的表述也没有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但 D 项的表述符合该规定,可见,对于孳息的返还,是不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
21、占有的。故选 D 项。根据 物权法第 245 条第 2 款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当自侵害发生之日起 1 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否则该请求权消灭。故 C 项错误。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义务包括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主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应当履行的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于主合同义务的义务,包括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合同法 第 60 条第 2 款)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合同法第 92 条)。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中的主合同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是典型的主给付义务,故选 A 项。附随义务包括通知、协助
22、、保密等义务。通知义务如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重要情势的告知义务,协助义务如指示义务、提供履行条件义务、履行债务的必要准备义务、协助办理特定手续的义务、按时接受交付的义务等。B 项表述的是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C 项表述的是按时接受交付的义务, D 项表述的是提供履行条件的义务,上述义务都是附随义务,而不是主合同义务,故不选B、C、D 项。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身份权。该权利有关的内容相应规定在我国婚姻法中。注意:属于人格权的有:尊严权、信用权(信誉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23、名称权、隐私权、贞操权等。属于身份权的有:亲属权(如监护权、探望权、亲属扶养权、抚养权、赡养权等)、配偶权,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专利权中的发明权等。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标准是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而不是物的价值的大小。一般而言,不动产价值较大,但也不尽然。可见,A 项表述错误。特定物包括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和经过经济交易当事人指定被特定化的种类物。可见,B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 115 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 项表述正确。物权法 第 116 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
24、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据此,D 项表述错误。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适用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适用本国优先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故 A 项错误。强制许可制度仅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而不适用于外观设计。故选 B 项。授予发明专利的实体条件包括该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特征,而授予外观设计最关键的实体条件是新颖性。故 C 项错误。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10
25、 年。故 D 项错误。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0 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第一,如果将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财产出租,实现抵押权后,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承租抵押的房屋。第二,如果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仍应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可见,应选 C 项。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要求体现在,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民事主体在从事民
26、事活动时如果发生损害,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可见,本题表述中,在发生情势变更事实后,当事人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将发生情势变更的事实通知对方当事人,这正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故选 A 项。不选 B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而甲方没有将发生情势变更的事实通知乙方并未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选C 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滥用权利导致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的平衡受到破坏。不选 D 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公平原则的标准是当事人是否依据公平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或者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时是否公平合理。15 【正确答案】 C
27、【试题解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要件之一是,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或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可见,对于A、B、D 项表述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至于 C 项,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而不是撤销权。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 23 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
28、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所称的“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据此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最实质性的条件。故选 A 项。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甲将房屋进行“一物二卖”,前后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由于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丙依登记过户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就造成了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交付房屋,这构成实质违约,而且属于
29、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约定义务,属于默示毁约,甲的行为符合预期违约的条件。故选 A项。由于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乙可以在交房日期到来前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排除 B 项。预期违约属于违约形式的一种,既然甲违约在先,当然无权解除合同。故排除 C 项。“一物二卖”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而不能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故排除 D 项。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91 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
30、责任。据此,对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推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若施工人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如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施工人施工现场前方 50 米处高悬一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这意味着施工人已经尽到法定警示义务,故施工人无过错,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其责。故选 C 项。注意:即便施工人有过错,丙也不能向市政公司主张侵权,因为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而不是发包人或工程所有人等。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如果管理的事务属于违法
31、事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如帮助窃贼隐藏赃物、帮助朋友转移赌资或帮助朋友报私仇的行为等。故 A 项表述错误。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故 B 项表述错误。对于含有“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合同,该条款无效,但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 56 条的规定,对于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C 项表述错误。代理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代人办理企业登记属于典型的代理行为。故 D 项表述正确。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26 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
32、立,但并非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而是以其他股权出质的,则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属于其他类型的股权。故选 A 项。至于 D 项,属于以记账式国债设定权利质权时,办理质权登记的部门,对此,物权法没有规定。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额抵押权不嗣于一般抵押权的特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最高额抵押权一般不具有从属性;而一般抵押权具有从属性。第二,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设立时具有不确定性;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设立时具有确定性。第三,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必须约定抵押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最高限额,但最后确定的优先受偿的数额未必和约定时的数额一致;
33、但在一般抵押权中,当事人并不需要约定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数额。虽然有上述三个方面的区别,但是最高额抵押权毕竟属于抵押权的一种,因此仍然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功能。故选 B 项。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87 条的规定,以不动产或不动产用益物权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据此,乙享有抵押权,丙不享有抵押权。故 A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的规定,物权的变动和合同效力无关,即便抵押权没有发生变动,但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据此,B 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91 条第 2 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
34、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可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该转让房屋的合同也并不必然当然无效。故 C 项表述错误。由于甲、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但甲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丙有权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故 D 项表述正确。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新颖性、实用性和经济价值性四个特征(构成要件),但秘密性是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故选 A 项。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及其处理方式: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
35、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表述中,乙公司交付的汽车发动机质量不合格,致使甲公司其他财产权益受损,符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条件,在此情形下,甲公司有权选择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不能同时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故只有 D 项表述正确。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411 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据此,本题中,当事人就保险合同中“意外伤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这属于双方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形,对此争议应当按照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进行解释,即按照有利于甲的原则进行解释,故选 C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