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eventdump275 文档编号:839851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94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 2 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2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 1000 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

2、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3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4 甲欠乙 10 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A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5 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 10 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 10 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对于“关系密切 ”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B)根据 A 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

4、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6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 10 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 10 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 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 10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乙虽 20 日后主动归还 10 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7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 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 1 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

5、,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8 下列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是(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 10 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 300 万元9 刘某以赵某对其

6、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徇私枉法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帮助毁灭证据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0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 400 元)。关于本

7、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C)如采取 B 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 ”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11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有(A)甲曾借给好友乙 1 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回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

8、给甲 1 万元。甲虽获得 1 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 2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甲请客(餐费 1 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D)乙花 2 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12 关于抢夺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有(A)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死亡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B)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

9、值 8000 元)掉在地上。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耳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C)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抓住背包带,甲见状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D)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13 下列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有(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

10、同伙贺某刺死(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14 下列关于抢劫罪的说法正确的有(A)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但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B)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C)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D)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

11、的人民警察“抓赌”、“ 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5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 20 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 18 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 3 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D)对扔石块将甲村 3 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1

12、6 关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可以由哪些主体构成(A)网站建立者(B)网站直接管理者(C)电信业务经营者(D)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17 下列行为构成包庇罪的有(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B)乙 (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18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

13、罪(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19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有(A)随意殴打他人(B)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20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伪造、变造、买卖居民社会保障卡的行为,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B)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14、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D)如果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21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B)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C)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D)侮辱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

15、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构成侮辱罪22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 50 克海洛因。张某构成受贿罪(B)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 3 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 3 万元。王某不构成受贿罪(D)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 500 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 。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

16、入 500 万元。应认定法院构成单位受贿罪23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民办小学教师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 300 万元。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 300 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构成受贿罪(B)甲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4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 20 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 10

17、万元。乙行为构成贪污罪(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 5 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25 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警察) 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B)乙 (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 10 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C)丙 (鉴

18、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D)丁(法官) 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 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 “可以免除刑罚 ”。丁成立徇私枉法罪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简述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27 简述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28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29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的特别宽宥制度和终身监禁制度。30 简述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

19、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刑法第 267 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请分析:31 抢夺罪是否必须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32 本条中“携带凶器抢夺” 应如何理解?33 转化抢劫罪的常见类型还有哪些?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

20、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 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 (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 ,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 2 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

21、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 15 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 15 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 5 万元,其余 10 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 J0 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34 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在哪里?35 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36 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

22、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37 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94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于主体是否

23、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甲虽然是医生,但已经退休了,已经丧失执业证书,属于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因而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行为犯,只要情节严重就构成犯罪,造成患者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受贿后使用受贿所得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仅以受贿罪论处即可。A 选项中,甲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 选项错误。 B 选项乙的行为成立

24、抢劫罪的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因此,C 选项中,丙的行为应成立抢劫罪的共犯。而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

25、凭证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348 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构成

26、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数量多少的要求。A 选项错误。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第三者为直接持有时,行为人为间接持有。B 选项正确。持有毒品者并非所有者时,不必知道所有者为谁,只要持有者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即可成立犯罪,是否知道所有者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C 选项错误。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持有是贩卖的当然结果或必经阶段,因而属于吸收犯。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

27、为。在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看行为人是否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二是看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还要注意因使用暴力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造成执行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题中,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候,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徇私枉法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

28、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

29、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A 、B 选项正确。丁违背事实和法律,使丙被作无罪处理,构成徇私枉法罪;甲胁迫丁徇私枉法,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C 选项正确。甲的行为的确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但并不是同时触犯,对甲应当数罪并罚。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 个月未还的行为

30、。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对本题中的乙应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利用影响力

3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贝才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考查的是一种实践中比较少见的行贿行为:在受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有行

32、贿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当然构成行贿罪;乙没有受贿的主观意图,本人也没有受贿行为,当然不构成受贿罪。所以 A、B、C 选项都是正确的。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二节中的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A 项中的法官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而非玩忽职守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A 选项错误。B 选项中的检察官构成失职

33、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而非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B 选项错误。D 选项中的市政府基建负责人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而非玩忽职守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D 选项错误。虽然,A、B、D 选项中的行为本质上乜是玩忽职守行为,但其与玩忽职守罪形成法条竞合的关系。根据刑法第 397 条的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处理。而 C 选项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本题选 C

34、。【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二节中的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相关各罪论述见本章经典真题回放单选题第 1 题答案的分析。本题中,法官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的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行为。因此,应成立徇私枉法罪。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

35、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抢劫罪、盗窃罪。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然后取得被害人的财产,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A 选项正确。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秘密取得财物的是盗窃,公开取得财物的是抢夺。依据这一观点,甲当着被害人的面取得被害人的财产,属于抢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刑法 第 267 条) 。B 选项正确。如果依据上述学者的观点,由于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C

36、选项正确。近年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抢夺罪必须是采用一定的力量夺取他人紧密占有之物;采用和平的方式夺取他人财物或者夺取他人未紧密占有之物,都不构成抢夺,属“公开盗窃”。按照这一观点,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D 选项正确。故本题全选。本题难度较大,对于考生认真深入理解盗窃罪的特殊情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包括五大要件:(1)实施了欺诈的行为;(2)被害人陷入了错

37、误的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对财产作出了处分;(4)犯罪人财产增加;(5)被害人财产减少。A 选项中,甲虽获得了财物,但甲的诈骗早被乙识破,乙是因为不好意思拆穿甲,才给甲钱的,所以甲是诈骗未遂。A 选项正确。B 选项中,甲未对房主进行欺诈,房主也未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因此对房主不构成诈骗罪:甲虽然对租房的丙进行了欺诈,但丙并非房主,对房子没有处分权,因此就房子而言,甲对丙不构成诈骗罪:就丙支付的租金而言,由于丙在支付租金后如约获得了房子一年的居住权,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B 选项错误。C 选择中,就吃的食物而言,甲是在吃下食物以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不符合诈骗罪的成立要件。因为成立

38、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先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然后再采用欺诈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C 选项错误。D 选项中,在刑法上,“黑吃黑”也可能构成犯罪的,尽管乙是购买假币,但甲诈骗了乙 2 万元是事实,成立诈骗罪。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BCD。另外,关于诈骗罪提醒考生务必掌握的还有,要注意其他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形: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行为。【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39、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这里所说的携带是指行为人只是携带但没有使用凶器,如果不仅携带而且使用,就是典型的抢劫罪了。所谓携带凶器抢夺,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规定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凶器与犯罪工具不是等同概念。选项 A 中的汽车是犯罪工具,不是用于杀伤他人的凶器。A 选项错误。B 选项中,乙的耳环是自己掉在地上的,不是甲抢来的,甲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B 选项错误。依照相关司法解释,

40、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2)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3)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所以 C 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C 选项错误。毒品也具有经济价值,也属于财物,对其进行抢夺的,也成立抢夺罪。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ABC。【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致人重

41、伤、死亡”是指因抢劫行为而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行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A 选项正确。抢劫致人死亡包括在抢劫过程中致救助人死亡的情形。B 选项正确。C 项属于打击错误,虽然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严某与贺某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中“人”的范畴,根据法定符合说,仍然成立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C 选项正确。D 选项属于转化型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故本题全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

42、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抢劫罪。本题为重要考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认定抢劫罪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

43、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第二,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

44、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本题全选。另外,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知识

45、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报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A 选项完全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A 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分别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D 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292 条第 1 款的规定,对聚众斗殴罪,只打击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据此可知,对聚众犯罪,只打击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以犯罪处理。B 选项错误。聚众斗殴罪只要求一方或双方纠集多人进行了殴斗即可,不要求“持械”斗殴,本案中,两村分别纠集

46、 18、20 人,并且互相谩骂、互扔石块,致甲村 3 人被砸成重伤,因而已构成既遂。C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AD。【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网站建立者、网站直接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均可以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本题全选。

47、【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07 条第 2 款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 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而非包庇罪。A 选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2 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B 项中的乙构成交通

48、肇事罪,而非包庇罪。B 选项错误。C选项中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构成包庇罪。C 选项正确。刑法第 362 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D 选项中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故本题选 CD。【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

49、理制度。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犯罪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贩卖毒品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如单纯为了本人或亲友吸食而购买毒品的,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A 选项错误。乙为了贩卖而购买,丙介绍毒品买卖以获利,丁销售毒品而获利,三者皆构成贩卖毒品罪。故本题选 BCD。【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随意殴打他人,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时候才构成寻衅滋事罪。A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BCD。提醒考生注意,在认定寻衅滋事罪时,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