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外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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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外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 。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5 题,单选)(A)长券为“ 质” ,短券为“剂”(B) “质” 由买卖双方自制,“ 剂”由官府制作(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 形式2 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

2、,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 ,郑国执政子产“ 铸刑书” 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年卷一16 题,单选)(A)晋国赵鞅“ 铸刑鼎” 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3 左传云:“ 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16 题,单选)(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C) “礼不下庶人”

3、强调“礼”有等级差别(D)西周时期“ 礼” 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4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6 题,单选)(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 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5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卷一 16 题,单选)(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

4、于“纵囚”(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6 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2011 年卷一 16 题,单选 )(A)“偶语诗书 ”(B) “以古非今”(C) “非所宜言”(D)“失刑”7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日:“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 13题,单选)(A)

5、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 “亲亲得相首匿” 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D)“亲亲得相首匿 ”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8 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 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 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6年卷一 17 题,单选)(A)促使法律统治“ 一准乎礼” ,实现了礼律统一(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9

6、 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2015 年卷一 17 题,单选)(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 ”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10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7、确的?(2014 年卷一 17 题,单选)(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 “比附援引”(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11 杜甫有诗云:“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2009 年卷一 13 题,单选)(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12 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 9000 两。霍某妻子早亡

8、,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8 题,单选)(A)霍甲 9000 两(B)霍甲 6000 两,霍丙 3000 两(C)霍甲、霍乙、霍丙各 3000 两(D)霍甲、霍丙各 3000 两,余 3000 两收归官府13 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 、“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2012 年卷一 16 题,单选)(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 的,准妻改嫁或离婚(B) “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9、”(C)夫亡,妻“若改适( 嫁 ),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 ”,立继从妻14 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 14 题,单选)(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 折杖法”15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 “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8 题,单选)(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 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 晋律共 20

1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 北齐律共 12 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 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16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18题,单选)(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B) 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C)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 所承继17 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11、的?(2010 年卷一 15 题,单选)(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 八辟丽邦法”之说(B) “秋冬行刑” 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 之述(C) “大诰” 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D)“明刑弼教 ”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 “ 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之语18 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2011 年卷一 18 题,单选)“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

12、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

13、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 4 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19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18 题,单选)(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

14、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20 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 夫暴卒。 ”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2012 年卷一 17 题,单选)(A)春秋决狱(B) “听讼” 、“ 断狱”(C) “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

1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2012 年卷一 56 题,多选)(A)候(B)隶臣妾(C)弃市(D)鬼薪白粲22 董仲舒解说“ 春秋决狱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 年卷一 57 题,多选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B)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 孝

16、”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23 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 疏: “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56 题,多选)(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 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

17、相冲突的特殊模式24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 1385 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 1387 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 236 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 年卷一 57 题,多选)(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 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B) 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C) “重典治吏” 是大诰的特点之一(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25 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

18、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2010年卷一 58 题,多选)(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故杀”(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 将宋万田打死,应定“ 戏杀”26 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57 题,多选)(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

19、要官员会同审理(B)应在霜降后 10 日举行(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D)应在小满后 10 日至立秋前 1 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外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故 A 项正确。 “质 ”、“剂”均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 B 项错误。买卖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而非交由“质人”。故 C 项错误。西周的买

20、卖契约称为 “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元前 513 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故 A 项“首次”字眼错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奴隶主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受到他们的反对,故 B 项错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故 C 项正确。孔子是反对赵鞅“铸刑鼎 ”的举措的,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

21、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尤其周朝,在立国之初便进行了制礼活动,即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中损益,融合周族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故周礼不是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其中体现了统治阶级自觉选择的结果。A 项错。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故 B 项错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

22、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故 C 项对。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故西周时期“礼”与“刑”是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配合的范畴。D 项错。【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周以来的天命观。同时,为了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律结合”

23、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德主刑辅”并非周朝的政治法律主张,故 A 项错误。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故 B 项正确。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 C 项错误。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故 D 项“子女平均继承制”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纵囚”是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

24、,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故 A 项正确。 “见知不举”,是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故 B 项错误。“失刑”是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故 C 项正确。“不直”,是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秦代危害皇权罪包括: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焚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另外,秦二世曾下令御史,以“非所宜言”罪逮捕发表言论的诸生。故选项ABC 体现了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色彩。“失刑”罪,是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选项 D 是关于法官裁判不公的

25、犯罪,不具有专制色彩,故应选。【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谋反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并不适用“亲亲得相首匿”。故 B 项 “所有犯罪行为”的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故 A 项正确。唐朝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平;唐律结构严谨,为举世所公认。故 B 项正确。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故 C 项正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对欧洲诸国未产

26、生重大影响,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谋杀,是预谋杀人。甲杀人行为不仅“谋”,而且是付诸实施,比“谋杀”的情节更重,根据“举轻以明重”,也应处斩刑。故 A 项对。【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唐律,类推只能在“断罪无正条”时进行,故 A 项错误。根据唐律,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同于同类案件,故 B、C 项错误。故本题应选 D项。【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是正确的,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因此,选项

27、 A 正确。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 “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选项 B 错误。“活卖”是宋代特有的制度,主要用于土地的“典当”。故选项 C 错误。“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唐律杂律规定,官吏因事接受他人财物的即构成“坐赃”,同时禁止监临主守官在辖区内役使百姓,借贷财物,违者以坐赃论处。故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南宋时家无男子承

28、继之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为: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户绝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 34 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 14 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 13 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 13,另外的 13 收为官府所有。霍某有一出嫁女霍甲,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D 项是关于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与离婚或改嫁无关,故应选。【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 963

29、 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其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故选项 A 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负利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故选项 B 正确。宋史刑法志说:“太祖受祥,如定折杖之制。”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故选项 D 正确。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神宗时还设有专门编敕的机构“编敕所”。从太祖时的建隆编敕开始,大凡新皇帝登极或改元,均要进行编敕。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

30、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故选项C 称“宋仁宗”错误,应当是“宋神宗”。【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故 A 项正确。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 20 篇 602 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故 B 项正确。北齐律共 12

31、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 11 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律并未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故 C项“北齐律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表述错误。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 36 卷,律文 436 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32、 中外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经共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故 A项正确。北齐律是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典,它在中国法律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魏律不具有承先启后的作用,故 B 项错误。宋刑统确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但其内容除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外,还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宋刑统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故 C 项“仅含刑事内容”的表述错误。大明律的律文按唐律取舍,依元典章体例按照六部顺序编定;而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故 D 项称“大明会典 以元典章为渊源”的说法错误。【知识模

33、块】 中外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秋冬行刑”制度自汉代始,故 B 项“自唐代始”的表述错误。“明刑弼教”是明朝开始推行的,清朝仍延续之,故 D 项表述无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与故杀的关键区别是:“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选项A、C、D 均是“起意于殴杀之时”,故均最可能被认定为故杀。而选项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

34、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故 A 项“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说法错误);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故 B 项“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说法错误);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故 C 项说法正确);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犯罪人(D 项“被害人”字眼错误)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表明张泳运用

35、了“据状断之”的断案方法。故C 项应选。【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候,即发往边地充当斥候,是秦代徒刑的最低等级;隶臣妾,即将罪犯及其家属罚为官奴婢,男为隶臣,女为隶妾;鬼薪白粲,男犯为祠祀鬼神伐薪,女犯为祠祀择米,但实际劳役也绝不止于为宗庙取薪择米。A 、B 、D 项均属于徒刑。弃市,即杀之于市,与众弃之,故弃市属于死刑执行方法,C 项不应选。【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董仲舒解说“春秋

36、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故 A 项正确);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这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既遂、未遂(故 B 项正确)。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若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责(而非“不给予刑事处罚”,故 C 项错误);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以春秋

37、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若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也往往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故 D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是指杀他人的祖父母、父母,依照法律应当判处死刑的,即使得到赦免,也必须移居外乡以避免受害人子孙复仇。据此,A、B、C、D 项显然均正确,应选。【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明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

38、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故 A 项正确。 “重典治吏”是其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故 C 项正确。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人大诰的内容,故 B 项正确。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但并没有明文废除,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在清代,“谋杀”,是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斗殴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致死;

39、“戏杀”指“以力共戏”而致人死亡。“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可能是“故杀”或“斗殴杀”。故 A、C 应选。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不是有预谋的,故排除 B;唐、宋并不存在“以力共戏”情节,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清朝的热审,是指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于每年小满后 10 日至立秋前 1 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题干中的甲被判笞杖,故属于热审范围,C 、D 项应选。在清朝,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并在霜降后 10 日举行的会审是朝审。而朝审复审的是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候案件,故 A、B 项应予排除。【知识模块】 中外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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