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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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 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24 题)(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有休息的权利2 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一第25 题)(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C)禁止

2、非法搜查公民身体(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3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17 题)(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4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26 题)(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

3、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5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 26 题)(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6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22 题)(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4、(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7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 61 题)(A)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B)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

5、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C) 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D)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8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 62 题)(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

6、的属性(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9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一第 63 题)(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C) 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10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62 题)(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C)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

7、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11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60 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12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61 题)(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

8、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 3 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13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61 题)(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14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

9、10 年试卷一第 64 题)(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15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一第 61 题)(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1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试卷一第 89 题)(A)全国人大

10、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17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试卷一第 90 题)(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

11、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18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试卷一第 91 题)(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19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一第 86题)(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12、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20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一第 88题)(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 6 月至 9 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C)最高法院作

13、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 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21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 年试卷一第 93题)(A)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B)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的质询案(C)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质询案(D)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4、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选项考查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根据 宪法第 56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题干中,王某虽尚未就业,但依法仍是纳税义务主体。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考查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役法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同时,兵役法根据服兵役主体的不同特点,对服兵役作了具体规定:(1)免除服兵役。有

15、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除服兵役。(2)不得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3)不征集服兵役。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4)缓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据此,23 岁高校毕业生王某不符合兵役法规定的不征集服兵役的情形,所以其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考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我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

16、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据此,年满 18 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王某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故C 选项正确,当选。D 选项考查劳动者休息的权利。所谓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的过程中,有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享有休息和休养权利。我国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题干中,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他不属于劳动者,因此不享有休息权。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

17、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对此,宪法第 3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故 C 选项正确,不选。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以下几种相关联的权利和自由:(1)生命权。生命权是享有生命的权利,体现人类的尊严与基本价值,其主体是所有自然人。从一般意义上讲生命权基本内容包括防御权、享受生命的权利、生命保护请求权以及生命权的不可处分性。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具体的条文明确规定生命权,但

18、是生命权是基本权利价值体系的基础与出发点,它表示人类生存的自然意义上的权利,具有自然法的性质。因此即使没有法律条文明确的规定,生命权也不容否认,它隐含在整个宪法和法律价值体系的背后。故选项 B 的前半段错误,后半段正确,当选。(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对此,宪法第 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故选项 A 正确,不选。(3)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

19、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对此,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故选项 D 正确,不选。(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是指公民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消息和信息不受国家非法限制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对此,宪法第 40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知识模块】 公民

20、的基本权利与义务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宪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然而宪法只是对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作出了统率性规定,接下来如何保障和实现“获得物质帮助权”则须由具体法律法规去落实。在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体现在不同层次的法律文件中,如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震减灾法、失业保险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分别从不同角度确立和规范了这一权利。从具体法律法规的规

21、定来看,公民物质帮助权具有以下实现形式,包括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等)、社会福利(对残疾军人的优抚金等)。A 选项中“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不是宪法规定的“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法定情形。而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在社会救济制度中的一种实现形式(自然灾害救济)。依据题目中“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要求,“获得物质帮助权”在宪法中规定的情形只有三种,即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包括“遭受自然灾害时”,因此 A 选项错误,不选。关于 B 选项,从宪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公民的政

22、治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是政治自由。宪法第 34 条规定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政治权利,宪法第 35 条规定公民享有六种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从以上规定来看,如果公民的政治权利被剥夺,那么其将被剥夺的不仅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还包括政治自由。B 选项中的“出版自由”属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自由,如果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其“出版自由”也将会被剥夺,因此 B 选项正确,当选。关于 C 选项,宪法第 3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

23、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故 C 选项中“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正确。根据宗教事务条例,首先,我国对宗教团体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必须由宗教团体依法组织,法律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宗教活动;其次,我国要求宗教活动必须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由此可见,公民个人公开传教,在主体和场所上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宗教活动。因此 C 选项 “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错误,不选。关于 D 选项

24、,宪法第 4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首先,应注意休息权的权利主体不是全体公民,而是劳动者。法律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其次,休息权不是任意的休息权,劳动者应该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者休假制度行使休息权。因此,D 选项“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的表述错误,不选。陷阱点拨 本题的难点在 A 选项和 C 选项。对于 A 选项,许多考生会认为救灾救济是社会救济的一种,而社会救济是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的一种,因此“遭受自然灾害”也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情形。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在于考生没有完全理解“获得物质帮助权”

25、作为基本权利的内涵和保障权利实现的相关制度之间的区别。从题目的要求可知本题是从宪法层面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从具体法律法规层面考查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实现机制。本题提醒考生在考试时务必谨慎审题,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对选项内容进行突破。对于 C 选项,考生应理解“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具体含义,主要从主体和场所两个方面把握,一看活动主体是不是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二看活动场所是不是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从属于同级人大,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

26、工作。我国宪法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一定的监督权,对于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可以总结为下面三方面:(1)监督本级政府、法院以及检察院的工作;(2)撤销本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3)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监督法对上述监督权的行使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监督法第13 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故 A 选项正确。监督法 第 38 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故 B

27、 选项正确。监督法第 42 条第 3 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据此,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而不是应当公布。故 C 选项错误,当选。监督法第 46 条第 3 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内部工作机构,是从全国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按照专业分工的组织。宪法第 70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

28、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依据上述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由此可以推知,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领导。故D 选项正确,当选。关于 A 选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分为常设性委员会与临时性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即通常所称的专门委员会,目前共有九个,它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37 条规定:“各

29、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如下:(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五)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民族委员会还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根据这项规定,可以发现法律的措辞都是“提出议案”“提出建议”,也就是说专门委员会对于其职能范围内的专门问题所作出的决议,需要经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所做的决定的效力,在此之前,只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审议的意见或报告。故 A

30、 选项错误,不选。关于 B 选项,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若干副主任委员以及若干委员组成。全国人大组织法第 35 条第 3 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以下限制:(1)只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2)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进行补充任命,也即当专门委员会人数不足时才能进行任命;(3)补充任命的对象有限制,仅限于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31、,不能任命主任委员。选项 B 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任命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职能相等同,没有注意到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述的限制,因此错误,不选。C 选项涉及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问题。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认为必要时,根据某项特定工作的需要所设立的临时性委员会,它主要负责对特定问题的调查。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宪法和法律并未进行规定,它之所以被称作临时性委员会,在于它的组成是由于某项工作的需要,如果特定问题的调查任务一旦完成,那么该委员会就可以被撤销了。因此选项 C错误,不选。【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地

32、方组织法第 41 条第 1 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第 2 款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此可见,省市级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同,省市级多了秘书长这一组成人员。因此,A 选项错误。关于 B 选项,地方组织法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

33、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由此可知,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设立法制(政法)委员会,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设立专门委员会,因此 B 选项错误。关于 C 选项,地方组织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可见,C 选项正确。关于 D 选项,地方组织法第 12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

34、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因此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我国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该条规定是要求国家保障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保障每个公民都能够获得住宅。故 A 选项明显错误,不选。同时,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的住宅进行搜查,是刑事诉讼法依据宪法赋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

35、权力,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并不违反宪法。故 D 选项正确。当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的规定运用了禁止性的规则,为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设定了不得非法侵犯公民住宅的义务。因此,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故 B 选项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69 条的规定,只是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了人身限制,并未涉及其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更谈不上对其权利合理限制。故C 选项的说法错误,不选。【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公平赋税原则是我国税收制度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以公正、平等为目标,通过税收调节,实现税制科学合理、税收公平负担。该

36、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其一,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税收分配公平、公正;其二,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必须科学合理。故 A 选项正确,当选。税收法定原则是我国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所谓税收法律保留制度。是指关于税收的制度,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其他任何法律规范都无权规定。立法法第 8 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八)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可见,我国税收制度实行法律保留,故 B 选项正确,当选。在此须提醒考生注意的一点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保留是相对法律保留

37、。也就是立法法第 9 条的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只有“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才是绝对的法律保留,绝对保留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而立法法第 8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均属于相对法律保留,在相对保留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考生对该题的异议集中在 C 选项,很多人认为 宪法课以公民

38、纳税义务,明明是给了国家权力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理由,怎么会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考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从权利义务的立法模式来说,对涉及公民权利的立法通常采用“重要权利宪法列举,剩余权利人民保留”的原则;而对于涉及公民义务的立法,则采取“完全列举”的方式,公民对宪法没有列举的义务,有拒绝承担的权利。这样,宪法列举了公民的纳税义务,也就同时限定了国家权力的范围,公民有拒绝承担宪法未列举义务的权利。因此,宪法规定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其次,从宪法第 56 条的具体内容来说,宪法虽然规定我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但是义务前面限定为“依照法律”纳税,因此,国家

39、机关在对公民征税的时候,必须依照法律,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国家机关不得课以公民纳税的义务。从这方面来理解,C 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纳税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但并不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故 D 选项错误,不选。陷阱点拨:本题最大的陷阱设在 C 选项,而该陷阱的巧妙之处就在于考生的惯性思维。很多考生习惯性地认为,法律为公民设定义务就等于限制公民权利,而忽略了通过法律设定义务实际上也限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也就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因此,考生应当学会养成自己正确、严谨的法律思维,避免因为惯性思维导致的错误。【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综观宪法

40、全文,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故 A 选项错误,当选。宪法第 41 条第 1 款是关于我国公民监督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公民的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检举权。故 B 选项正确。宪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所以,宪法规定的是“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而不是公民。C 选项错误,当选。宪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

41、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最基本、最必要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和人权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只是性质和角度不同:前者来自于宪法的确认,是一个宪法性概念;后者不依赖于宪法,宪法是否确认人权并不影响人权概念的存在;基本权利最终来源于人权,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故 A 选项正确,当选。关于 B 选项,基本权利这一概念在产生之初时便是指人之所以作为人所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是专属于人

42、的权利。从宪法的角度上来讲,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只能是公民而不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 项错误,不选。关于 C 选项,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即公民在享有权利和自由时是有限度的,不能侵害到其他人的利益。C 项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当选。关于 D 选项,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体现为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

43、和义务,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以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所以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D 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宪法第 7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故 A 选项正确。宪法第 93 条第 3 款规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故 B 选项正确。宪法第 109 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不仅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也对本级政

44、府负责,故 C 选项错误。地方组织法 第 68 条第 3 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市辖区的政府需要经过上一级政府的批准。而不是经本级人大批准,才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故 D 选项错误。 陷阱点拨:选项 D 涉及派出机关的设立,这是司法考试中容易混淆的一个重要考点,在此总结如下: 注意:派出机关的设立周于人民政府的职权,与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无关。【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立法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45、”故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A项正确。根据同法第 27 条第 1 款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注意这里是要“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非经过“委员长会议审议”,审议主体不对,故 B 项错误。根据同法第 35 条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这里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法律草案公布以征求意见是有限制条件的,即只有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才可以,并非所有的法律案都可以。故 C 项不准确。根据同法第

46、33 条的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D 项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宪法第 86 条第 1 款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A 选项中遗漏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审计长,因此 A 选项说法不正确,不选。关于 B 选项,宪法第 88 条第 2 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此可见,B 选项正确,当选。关于 C、D 选项,宪法第 89 条规定:“国务院

47、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 CD 二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2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此可知,AC

48、 选项符合法条规定,当选。关于 B 选项,根据上引法条可知,国务院总理是由国家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即国务院总理、副总理都是经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的,而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决定程序与选举程序完全不同,因此 B 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关于 D 选项,根据上引法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而不能决定其建置。因此 D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立法法第 43 条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

49、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地方政府不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地方上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才拥有这个权利。故 A 选项错误,当选。关于 B 选项,立法法第 8 条规定,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作出规定。第 9 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在任何情况下,只有法律能够通过强制措施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法规没有这个权力。故 B 选项错误,当选。关于 C 选项,立法法第 13 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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