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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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并予以公告。(A)终结破产(B)中止破产程序(C)终止和解程序(D)裁定进入破产整顿程序2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司考2007328)(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D)如

2、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3 田园有限公司因管理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 2009 年 10 月 10 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于 10 月 13 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 月 13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人民法院裁定田园有限公司破产,次年 3 月 10 日,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3 月 15 日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以下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本案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合法(B)本案中宣告破产裁定的送达时间不合法(C)本案中法院以裁定形式宣告田园

3、有限公司破产是错误的(D)本案中田园公司可以自己提出破产申请4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会议中,仅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民主选举产生5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 )(A)视为自动放弃债权(B)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C)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向债权人会议申报债权,经

4、审查核实后,追加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参与破产财产分配(D)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6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司考2012331)(A)选举 8 名债权人代表与 1 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7 企业破产时,行使破产宣告权的是( )。(A)上级主管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仲裁机构(D)人民法院8 在下列情况中,哪种可以行使破产抵消权?( )

5、(A)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C)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的破产债务(D)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破产企业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取得的破产债权9 破产案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 )(A)不再清偿(B)由清算组织优先拨付(C)就破产财产优先受偿(D)作为普通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10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以下哪个主体去主张破产抵销?( )(A)债务人(B)债权人会议(C)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D)清算组11 2014 年 6 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6、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司考2014331)(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12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 司考2014329)(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7、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下列关于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有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后,才能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D)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问题发表意见14 第一次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 )的情况下召开。(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B)

8、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C)债权人委员会有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的(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4 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15 和解协议草案决议的通过,必须经( )(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23 以上多数通过(C)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通过(D)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16 下列有关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的通过要求要有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赞成且赞成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B)在通过和解协议草案时要求

9、赞成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C)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D)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法的,有权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5 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17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A)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B)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表决同意通过的半数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C)债权人会议通过

10、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D)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18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 )(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B)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D)清算组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额19 下面有关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的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申报是申报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B)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C)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D

11、)申报债权,原则上应在法定期限以内,超过法定期限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将申报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但经延长期限后仍未申报的,即彻底丧失申报权20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D)占债权总额 14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21 关于债权人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D)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

12、定认可22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司考2013374)(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A)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B)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

13、行重整计划的(D)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24 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是:( )(A)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C)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5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79)(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26 破产宣告后,有下列哪些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A

14、)债务人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B)债务人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申请的(C)债权人会议提出申请(D)和解协议未获通过27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最先清偿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破产债权(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D)破产企业所欠劳动保险费用28 下列各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应依法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是:(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B)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C)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D)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9 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

15、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3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的后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98 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16、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22 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依据该条规定,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不能胜职务管理人的权利。管理人有取得报酬的权利。选项 C 符合法律规定,表述正确,不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 D 的表述错误,是本题的正确答案。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法院更换不能胜任职务

17、的管理人,而不是自己有权直接作出罢免的决定;企业破产法第 25 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 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依据该条第 6 项的规定,选项 B 表述正确,非本题正确答案。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

18、保持中立地位,选项 A 所表述的行为,看似有违其要求,但是就本题所给信息很难判断其违反了破产法的规定,且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最佳答案是选项 D。【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45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 62 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故 A 项表述正

19、确。题中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B 项表述正确。债务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59 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据此,本题 A、D 项不正确。第 9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据此,本题 B 项正确,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案件中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后果。企业破产法第 56 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商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 决定

21、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关于一般事项的表决程序,企业破产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债权人会议决定经过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超过 12,所以 A、B 、C 三项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和解协议的表决程序

22、,企业破产法第 9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据此,D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使破产宣告权的机关。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宣告企业破产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商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参见企业破产法第 33 条。【知识模块】 商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案件中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清偿。企业破产法第 110 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

23、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商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债权人主张抵销权的对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40 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知识模块】 商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取回权,企业破产法第 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 26 条进一步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3

24、8 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据此,A 项正确。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其取回权并不会灭失,但由此增加的费用需要由乙公司承担,故 B 项错误,当选。企业破产法解释(二) 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38 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C 项正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 第 28 条规定,权利人行使取

25、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关于抽逃出资的认定,修改前的公司法解释(三)第 12 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014 年 2

26、 月公司法解释(三)修改后删去原第 12条第 1 项,并将该条修改为: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据此,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不再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故 A 项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27、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59 条第1、2 款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第 60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据此,本题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第一次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情况。企业破产法第 62 条第二款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

28、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商法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企业破产法第 9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商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64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

29、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本题 A、B 项正确。根据第 59 条第 4 款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故本题 C 项正确。又根据第 64 条第 2 款的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故 D 项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商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的程序。企业破产法第 64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

3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商法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债权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 53 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第 110 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知识模块】 商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

31、是债权申报的性质和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据此,本题 A、B 项正确。由于法律没有关于延长债权申报的规定,故本题 D 项不正确。根据第 59 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知识模块】 商法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

32、 14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知识模块】 商法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因此选项 B 的说法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80 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因此,A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 82 条规定,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应按照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因此,B 正确。企业破产法第 84 条第 2 款

33、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 选项为过半数同意通过,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 86 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 选项的三分之二通过错误应为全部通过。【知识模块】 商法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 78 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

34、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第 93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根据上述规定,本题 A、B、C、D 项均属于应当裁定宣告破产的情形。【知识模块】 商法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费用。企业破产法第 4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

35、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A 属于共益债务。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D。【知识模块】 商法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企业破产法第 70 条第 2 款规定,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110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95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据此可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但是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能再

36、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选项 B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95 条第 1 款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选项 C 正确。企业破产法第 2 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据此可知,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即使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选项 D 错误。企业破产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 2 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据此可知,重整并非破产案件的必经

37、程序。【知识模块】 商法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 43 条第 3 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第 120 条第 2 款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据此,本题 A、B 项正确。C、D 项于法无据,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第 1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38、)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D。【知识模块】 商法28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终结破产程序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 108 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A 、C 项属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知识模块】 商法2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 C 的说法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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