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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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在下列财产中,不能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A)正在建造中的船舶(B)抵押人所有的林木(C)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D)抵押人所有的被查封的厂房2 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须登记才可以生效的是:( )(A)民用航空器(B)船舶(C)林木(D)金银珠宝3 下列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不合法的是( )。(A)折价(B)拍卖(C)流抵押(D)变卖4 下列财产中可为抵押物的有( )。(A)某农户宅基地的所有权(B)某学校的一辆豪华轿车(C)某甲继承其父的一

2、辆汽车,但其姐对某甲的继承权提出异议并已诉至法院(D)某公司已被查封的办公楼5 下列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论述,错误的是:( )(A)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也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一同拍卖,对于拍卖新增房屋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同样有权优先受偿(B)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C)在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实现抵押权时,拍卖所得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D)当债务

3、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立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甲公司将 10 台价值为 20 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 3 个月,保管费 1 万元。存放 3 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 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 10 台电脑全部扣留。3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 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 4 万元,甲公司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A)乙仓库合法留置保管物,留置期间留置物因不可抗力毁损,乙仓库不承担责任

4、,损失应由甲公司自己承担并应当向乙仓库支付保管费(B)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全部 10 台电脑的损失(C)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 9 台电脑的损失以及 4 万元间接损失(D)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 9 台电脑的损失以及 4 万元间接损失中的 36 万元7 李某于 2009 年 4 月 3 日与黄某签订了一份以其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4 月6 日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以同一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4 月 15 日又以该摩托车为抵押物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于 4 月 16 日向公证机关就合同 作了抵押登记,若三个合同均须实现抵押权,则应( )。(A)按的顺序先后清偿(B) 先清偿,其余的按债权比例清偿(C)按 的顺序先后

5、清偿(D)按三合同的主债权比例清偿8 乙对甲负有债务 10 万元,主债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 3 万元,乙以一辆轿车(价值 8 万元)作抵押;丙对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未约定担保范围,现甲放弃了对乙之轿车的抵押权,则丙应就( )元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A)10 万(B) 13 万(C) 5 万(D)2 万9 姜某以其房屋设定抵押,后因当地房屋过剩,房价下跌,则抵押权人( )。(A)有权要求姜某恢复该房屋的价值(B)有权要求姜某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C)有权要求姜某提前清偿债务(D)无权提出上述要求10 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甲将自己的汽车作价 15 万元抵押

6、给乙,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因一次意外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 18 万元。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 ) 。(A)应归于消灭(B)继续有效,应以保险赔偿金中的 15 万元继续担保甲对乙的债务(C)继续有效,应以全部保险赔偿金 18 万元 继续担保甲对乙的债务(D)终止,甲应以保险赔偿金提前清偿乙11 甲因向乙借款 10 万元,约定以甲的电脑 10 台作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乙欲将其这一抵押权转让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任何情况下,乙都不能将抵押权转让(B)乙可以无条件地转让抵押权(C)抵押权必须与债权一起转让(D)在取得甲同意的

7、前提下,可以转让抵押权12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 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 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 年司考卷三单 11)(A)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200 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100 万元、丙银行 500 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

8、(D)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2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13 甲为一农民,因建房而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将自己承包的 6 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水稻抵押给乙。后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水稻作为抵押物的部分有效(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 6 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部分有效14 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桑塔纳车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夏利车抵押给乙。后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桑塔纳车行使抵押权(B)乙只能对甲的夏利

9、车行使抵押权(C)乙是对甲的桑塔纳车还是夏利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D)乙是对甲的桑塔纳车还是夏利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债权转移,抵押权必须随同转移,这表明抵押权具有( )。(A)追及力(B)从属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16 依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当进行登记的抵押物是( )。(A)房地产(B)林木(C)轿车(D)家用电器17 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的描述,正确的是( )。(A)最高额抵押可适用于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B)借款合同和一段时间

10、内连续发生的某项商品的交易可以附加最高额抵押(C)最高额抵押的债权不得转让(D)最高额抵押的债权可以转让18 下列不可为抵押物的有( )。(A)国有土地所有权(B)某医院的救护车(C)江某继承其父的私有房屋(D)舒某的摩托车19 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向登记部门提供哪些文件或复印件?( )(A)主合同(B)抵押合同(C)抵押人身份证明(D)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20 下列有关抵押物和其所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是( )。(A)某企业的房地产在设定抵押时估价为 1000 万元,该企业以此向银行贷款 800万元,但实现抵押时,房地产拍卖仅得 750 万元(B)某企业的房地产价值 8

11、0 万元,以该房地产分为三次向银行抵押贷款,第一次贷 60 万元,第二次贷 30 万元,第三次贷 50 万元(C)甲有一房屋价值 50 万元,他以该房抵押向乙借款 20 万元,向丙借款 20 万元,后甲按合同规定偿还了乙的 10 万元,并再以此房为抵押向丁借款 20 万元(D)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以价值 30 万元的自有房屋抵押,双方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乙未受清偿时,房屋归乙所有21 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债权的实现?( )(A)有要求抵押人停止导致抵押人停止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B)要求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C)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D)

12、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22 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 4 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质押给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行欲对这 4 辆车行使抵押权,表述正确的有:( ) 。(A)可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权(B)可对第二辆车行使抵押权(C)可对第三辆车行使抵押权(D)可对第四辆车行使抵押权23 毛某将自己的大客车一辆设定抵押,但抵押权人凌某发现毛某在设定抵押后基本上不对车再作保养、大修,而且几乎二十四小时全天运营,则凌

13、某( )。(A)有权要求毛某按合理的方式使用该客车(B)有权要求毛某提前清偿债务(C)若客车的价值因毛某的行为减少,凌某有权要求毛某恢复该客车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D)若客车的价值并未因毛某的行为而减少,但因汽车关税下调致客车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凌某有权要求毛某提供补充担保24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25 甲企业向乙、丙企业借款,将自己的房屋分别抵押给乙

14、、丙企业,并先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后。后乙企业兼并甲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企业对甲企业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B)乙企业对甲企业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C)乙企业对甲企业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权因混同而消灭,故该房屋应由丙企业行使抵押权(D)乙企业对甲企业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故其可以以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为由对抗丙企业的抵押权26 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 15 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 1 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5 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

15、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A)请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B)请求甲将保险金 5 万元提存(C)请求甲提前还款(D)请求甲提供担保人27 下列关于股票质押的结论,正确的是:( )(A)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合同(B)应当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C)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D)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7 李洋有房屋一间,1995 年 7 月 20 日,李洋与薛兵签订了一份期限为 2 年的租赁合同,由薛兵承租该房屋。同年 10 月 8 日,张浩向李洋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李洋将欲出卖房屋的情况告诉了薛兵,到 12 月 18 日,薛兵无任何答复,李洋遂与

16、张浩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 5 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浩。张浩随后支付了全部价款。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前几天,薛兵找到李洋,愿意以 6 万元购买此房,李洋遂又与薛兵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当即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不久,薛兵以该房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请回答以下问题:28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房屋为私房,李洋出租后,有权自由转让,无须通知承租人(B)房屋租金由李洋与薛兵协商决定,法律无最高数额限制(C)李洋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后,如新房主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新房主有权终止租赁合同(D)该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29 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17、。(A)因李洋已将房屋出租给薛兵,李洋若卖房,应事先征得薛兵同意(B)因李洋、薛兵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所以,即使李洋、张浩的买卖合同在先,张浩也无权主张对该房的所有权(C)因李洋、张浩之间未办理房产登记,所以,李洋、张浩的买卖合同无效(D)李洋与张浩虽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情况下有权将房屋再卖给薛兵,不属于无权处分30 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银行可以与薛兵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到期薛兵不能清偿债务,则房屋所有权移转给银行(B)在抵押合同中,如果未约定就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则土地使用权未抵押(C)薛兵与银行可以协商将该房屋设定质押担保(D

18、)若薛兵欲将屋转让,须经银行同意30 李祥与银行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以一幢价格为 20 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借款15 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李祥从袁某处借款 7 万元,仍以该房屋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李祥又以家中冰箱彩电等总计 25 万元作抵押,向蒋某借款 3 万元,写了借条和抵押担保书;后李祥从沈某处借款 2 万元,仍以上述财产作抵押,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书。李祥还向张某借款 3 万元,未提供担保。李祥利用借得的款项购买了价值 7 万元的东风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财产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周转资金需要,由该货车作抵押向韩某借款 4 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祥在各项借款到期后均无力还款。某日,

19、李祥驾车从甲地返回其住所乙地,途经丙地时遇到山体滑坡,车被严重损坏。请回答下列问题:31 关于李祥与银行、袁某之间的借款抵押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李祥与银行的抵押有效,李祥与袁某的抵押无效(B)李祥与银行的抵押有效,李祥与袁某的抵押有效(C)李祥与银行的抵押无效,李祥与袁某的抵押有效(D)李祥与银行的抵押无效,李祥与袁某的抵押也无效32 关于李祥与蒋某、沈某之间的借款抵押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李祥与蒋某的抵押有效,李祥与沈某的抵押无效(B)李祥与蒋某的抵押有效,李祥与沈某的抵押也有效(C)李祥与蒋某的抵押无效,李祥与沈某的抵押有效(D)李祥与蒋某的抵押无效,李祥与沈某的抵

20、押也无效33 由于无力偿还,只好将房屋拍卖进行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先就银行的债权进行清偿,若该房屋价值尚有余额,再清偿袁某的债权(B)应先就袁某的债权进行清偿,若房屋价值尚有余额,再清偿银行的债权(C)应按房屋价值对银行和袁某进行等额清偿(D)应将该房屋价值按李祥的贷款与袁某的债权的比例对银行和袁某清偿34 由于无力还款,只好将作为抵押物的冰箱、彩电等财产拍卖用于清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清偿蒋某、沈某的债权,而且蒋某优先于沈某(B)优先清偿蒋某、沈某的债权,而且沈某优先于蒋某(C)优先清偿蒋某、沈某的债权,蒋某、沈某的债权等额清偿(D)优先清偿蒋某、沈某的债

21、权,蒋某、沈某的债权按比例清偿35 事故发生后,韩某享有哪些权利?( )(A)对于已经严重损坏的该车享有抵押权(B)李祥所得保险金应作为其抵押财产(C)要求李祥恢复该车价值(D)要求李祥提供与该车原价值相当的担保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5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客体的范围。抵押权客体就是抵押权的执行对象。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和交通运输工具、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权处

22、分的国有的机器等财产、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等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有争议的财产或者所有权不明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管的财产以及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也是有抵押价值的财产,只要所有权明确,就可以进行抵押。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须登记才能生效的抵押权客体的范围。根据物权法第 187、188 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船舶、林木的抵押都须经登记才能生效。但是民用航空器和船舶的抵

23、押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因此在民用航空器或船舶上设定抵押时,不需要登记就能生效。金银珠宝不属于法律规定经登记才能生效的抵押权客体范围。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用以清偿债权的手段。根据担保法第 53 条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主要包括三种,即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和变卖。折价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用于清偿债务,并使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是担保法第 40 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

24、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据此,如果在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就约定,债务清偿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物的所有权就归抵押权人(流抵押) ,则是不合法的。且物权法第 186 条也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抵押人,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迫而以高价的抵押物来担保价额较低的债权。拍卖是指公开地以竞争方式出卖。变卖是由抵押权人通过一般的买卖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

25、题考查的是抵押权客体的范围。物权法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物权法第 184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6、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据此 B 项中的豪华轿车虽属学校所有,但不能认为是教育设施,故可以抵押。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抵押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担保法第 55 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27、的,或者以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据此,本题 A项表述不正确,B 项表述正确。担保法第 56 条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据此,本题 C 项表述正确。 担保法第 53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本题 D 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民法6

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分物的留置和留置物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依担保法第 85 条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 1 万元,乙仓库留置一台电脑足矣,故乙仓库留置另外九台电脑的行为显系不当。因此,仓库只有权留置 1 台电脑,另外 9 台电脑则无权留置,对于无权占有的财产发生意外毁损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比例的间接损失也应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担保法第 54 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

29、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但物权法第 199 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答案 B 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8

30、【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一般保证的保证责任范围以及保证与物的担保之间的关系。担保法第 21 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 28 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丙的保证责任范围是主债务 10 万元加上主债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 3 万元,一共是 13 万元;由于甲放

31、弃了乙的价值为8 万元的轿车的抵押权,丙对这 8 万元免除保证责任,故丙应承担 5 万元的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在:债权的一部分消灭,如清偿、让与,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体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设定后,如担保物的价格上涨,债务人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反之,担保物

32、的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这种不可分性也体现在担保法的规定中。担保法第 51 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据此,本题中抵押人姜某对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没有过错,故抵押权人无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C【

33、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所谓物上代位性,是指抵押权的设定是以抵押物的价值能够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条件,即并不注重抵押物的实际形态和性质如何。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的,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而是在抵押人所受赔偿金上继续存在,该赔偿金成为抵押权标的物的代替物。担保法第 51 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据此,本题中作为抵押物的汽车因意外事故报废,抵押权并不消灭,抵押人甲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成为该汽车的替代物,继续作为甲对乙的债务担保。故本题正确答案

34、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抵押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第 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本题中债权人乙欲将其这一抵押权转让给丙,必须与债权一起转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4 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

35、人产生不利影响。此题中,甲丙交换了抵押权顺位,并且履行了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丙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甲成为第三顺位抵押权人。但是鉴于乙对此并不知情,在没有获得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该抵押权的变更不应当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应当在其可获清偿的范围内全部偿还。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物的范围。【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登记的效力。担保法解释第 61 条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据此,本题中乙只能根据抵押登记的记载,对甲的夏利车行使抵

36、押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特点。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从属于债权存在的,无债权发生,也就没有抵押权;债权转移,抵押权也必须随同债权转移。此为抵押权的从属性。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偿以前,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该不可分性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不

37、管债权是否发生变化,只要没有全部清偿之前,抵押权人就可以对抵押物整体行使权利;二是债权的部分变化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债权一部分让与时,抵押权不因此而分割,受让人与让与人按其债权额共有一个抵押权。债权转移,抵押权必须随同移转主要是由抵押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决定的。抵押权的追及力是指抵押物无论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都可以就其行使抵押权。这与抵押权的转移无关。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抵押物的实际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人还可以就抵押物的替代物行使权利。这是由抵押担保的性质所决定的,在物上设定担保权的目的主要是利用物的交换价值,而不是物的具体形状。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特点只能决定抵押权

38、的实现,并不能决定抵押权随同债权的转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B、C 。【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应当进行登记的抵押物范围。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

39、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本题A、B 项符合规定,都属于抵押时应当登记的财产范围,故为本题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担保法第 59 条规定:“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第 60 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物权法第 204 条规定: “最高额抵

40、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本题 A、B、D 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根据物权法第 180条和第 184 条的规定可得,本题正确答案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程序。担保法第 44 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知识模块】 民法20 【

41、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抵押的法律规定。担保法第 53 条第 2 款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表明,抵押物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可以超过或少于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故本题 A 项情形符合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 35 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据此,本题中 B 项某企业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总额超过了该房地产的价值,不符合法律规定。C 项房屋多次抵押担保的债权总额没有超过该房屋的价

42、值,符合法律的规定。担保法第 40 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据此,本题 D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C。【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人保全抵押物的权利。抵押权是以抵押物价值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物权,因此,如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减少,必然危及抵押权人的利益,为此,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在将来能够实现。物权法第 193 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

43、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据此,本题 A、B、C、D 项是抵押权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为本题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9 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

44、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银行不得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权,A 错误,B 正确。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C 正确。第四辆车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可以对其行使抵押权,D 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C、D。【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人保全抵押物的权利。抵押权是以抵押物价值确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物权,因此,如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减少,必然危及抵押权人的利益,为此,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在将来能够实现。物权法第 193 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

45、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据此,本题中,由于抵押人毛某具有使抵押物客车价值减少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即按照合理的方式使用客车;若客车的价值因毛某的行为减少,凌某有权要求毛某恢复该客车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故本题 A、C 项正确。若毛某既不恢复该客车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凌某有权要求毛某提前清偿债务,故本题 B 项正确。若该客车的价值非因毛某的行为而减少时,凌某无权要求提供补充担保,故本题 D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4

4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的效力问题。 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抵押人甲未通知抵押权人就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仍可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房屋先已设定的抵押权不影响办理过户登记的受让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受让人应当承担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给其权利造成的损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D 。【知识模

47、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混同对抵押权的影响。担保法解释第 77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据此,抵押权不因混同而消灭,混同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自己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对抗登记在后的抵押权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D。【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担保法解释第 80 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

48、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据此,本题中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甲的抵押轿车的保险赔偿金提存。以保证自己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满足。故本题 B 项表述正确。担保法第5l 条规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据此,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担保。而本题中由于抵押权人甲可以请求将保险赔偿金提存,这样

49、担保物的价值就等于没有减少,所以,乙无权要求甲提供新的担保物或者提供担保人。故本题A、D 项不正确。本题 C 项于法无据,故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股票质押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 226 条规定可得此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小题考查的范围较广,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 条)及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民通意见第 118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230 条也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房主李洋在通知承租人薛兵后不到三个月即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违反了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的法律规定,故本题 A 项不正确。合同法第 229 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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