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 16 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卷二 76,单)(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 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5 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
2、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2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30,单)(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3 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2008 卷二33,单)(A)用传票传唤甲至法庭 (B)将甲拘传至法庭(C)延期审理 (D)按甲自行撒诉处理 4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 3 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
3、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昊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卷二28,单)(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昊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昊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5 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 卷二29,单)(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
4、孙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6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19,单)(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 10 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7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
5、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2005 卷二 31,单)(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 26,单)(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9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
6、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2006卷二21 ,单)(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10 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 3000 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2008卷二 29,单)(A)裁定不予受理 (B)告知乙向公安机关控告 (C)先受理,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依法受理 11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2007卷二35,
7、单)(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12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2007卷二 31,单)(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13 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卷二27,单)(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
8、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14 关于侦查中的专门调查工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卷二35,单)(A)在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另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 (B)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C)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D)对犯罪嫌疑人作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5 在某伤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控方证据有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合议庭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
9、讼活动?(2008卷二24,单)(A)勘验 (B)检查 (C)搜查 (D)扣押 16 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 320 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 380 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 1 部和住房1 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 120 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 卷二32,单)(A)扣押汽车 1 部 (B)查封住房 1 套 (C)扣押子弹 120 发 (D)冻结存款 380 万元 17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2007 卷二77,多 )
10、(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18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06卷二29,单)(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 (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19 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卷二29,单)(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
11、被辨认对象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证人可以在场 20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二28,单)(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21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2004 卷二 32,单)(A)市人民检察院
12、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2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二69,多)(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3 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 1
13、 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赔偿要求具有法律依据?(2006卷二72,多)(A)甲因住院支付的费用 (B)甲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 (C)甲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 (D)甲医治精神恍惚支付的费用 24 阮某向陆某借款 2 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2004卷二69,多)(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 2 万元 (B)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25 甲、乙、丙 3
14、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卷二56,多)(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26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28,多)(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
1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27 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68,多)(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8 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
16、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2003卷二68,多)(A)应当单独询问黄某 (B)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可以请黄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C)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D)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 29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3,多)(A)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B)为了发现犯罪的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可以强制检查 (
17、C)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D)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是相同的 30 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甲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6 卷二68,多)(A)如果甲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如果甲拒绝检查,不得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医师进行检查 (D)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31 某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罪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但钱某夫妇一直在场。由于没有女侦查人员在场,所以由男侦查人员对钱某、范某的身
18、体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束时,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名时遭到拒绝,侦查人员就此结束搜查活动。该案搜查活动哪些违反法律规定?(2004 卷二64,多)(A)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 (B)在搜查时钱某夫妇一直在场 (C)由男侦查人员对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D)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名遭拒绝后就此结束了搜查活动 32 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9卷二68,多)(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
19、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33 关于刑事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二72,多)(A)张三盗窃李四电视机一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将电视机发还李四 (B)王五被控贩卖毒品,作为证据使用的海洛因应当随案移送当庭出示质证 (C)马六被控受贿金条若干,未随案移送,判决生效后,根据法院通知该金条由查封、扣押的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D)牛七涉嫌受贿罪,在侦查期间自杀身亡,检察机关应
20、当通知金融机构将冻结的牛七的存款、汇款上缴国库 34 公安机关在侦查林某贩毒案时,对林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并对搜查过程中所获取的毒品及其他有关物品进行扣押。有关本案的扣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卷二67,多)(A)进行扣押时,应当出示扣押证 (B)进行扣押时,不必出示扣押证 (C)扣押物品时应当制作扣押物品清单 (D)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中被扣押的某些物品与本案无关时,应当在 5 日以内返还物品持有人 35 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卷二67,多)(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B)某
21、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 (C)当事人对鉴定人胡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36 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 DNA 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2004 卷二68,多)(A)犯罪嫌疑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被害人的近亲属 37 技术侦查 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71,多)(A)适用于严重危害
22、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38 何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 12 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但又因故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何某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2004卷二 90,任)(A)何某耽误期间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B)在障碍消除后 5 日内何某提出上诉 (C)继续应当在期满以前提出上诉的申请,需要由辩护人为其提出 (D)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允许 39 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邻居何某坠楼而死,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现场勘
23、验。如果此事要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的话,那么在立案阶段应当查明的事项是:(2003卷二93,任)(A)何某死亡的准确时间 (B)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40 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2003 卷二 90,任)(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B)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C)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
24、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41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卷二92,任)(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 (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 (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42 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卷二93,任)(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 (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C)
25、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 (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43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2005卷二96,任)(A)侦查人员甲,询问前向证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 (B)侦查人员乙,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了拘留,保证了及时收集证据 (C)侦查人员丙,询问 17 岁的证人许某时,通知其父到场 (D)侦查人员丁,同时询问了共同目击证人李某、杨某 44 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卷二94,任)(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 (B)根据侦查犯
26、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 3 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
27、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 99 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6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由于本题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部分须依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处理,所以 A 项说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
28、讼法 等有关刑事法律审理此案错误,A 项错误。 (2)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48 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可知,选项 B 错误。 (3)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5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 5 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
29、,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在本题中,由于马某是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所以 C 项说送达马某是错误的,应当送达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 (4)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 100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所以,D 项的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
30、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本题主要考查了附带民诉中财产保全的启动方式以及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00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选项 A 表述错误,因为财产保全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不是必须的。选项B 正确,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主动启动,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选项C 错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诉,所以需要受到 民事诉讼法的调整。选项 D 错误
31、,因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案外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无关财产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58 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故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是围绕附带民事诉讼的
32、提起期间来设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4 7 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又根据该解释第 161 条规定,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从该最新解释可知,如果在一审宣判前没有提起附带民诉的,还是有机会在二审提出的,只不过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判决了,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在解决被告人刑
33、事责任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二者的结合。 (1)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6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A 项错误。 (2)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 14 8 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故 B
34、项错误。 (3)刑事诉讼法 第 100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52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据此可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是否查封被告人财产的决定权由人民法院而非检察机关享有。C 项错误。 (4)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 15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
35、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题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期间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司法机关或者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期间的计算问题是历年司法考试常考的问题,考生需要掌握一些特殊期间的计算问题。 (1)选项 A 考查的是中止审理的期间计算问题。所谓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裁定中止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0 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
36、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所以,A 选项错误。 (2)选项 B 考查的是法院庭前审查的期限问题。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活动也属于庭审活动的一部分,该期限也应计人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所以,选项 B 错误。 (3)选项 C 考查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因拒绝辩护而延期审理出现的期间计算问题。根据最高
37、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 9 条规定,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 10 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人审理办案期限,因此选项 C 错误。 (4)选项 D 考查的是因调取新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期间计算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 9 条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1 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人审理、办案期限。因此,选项 D 正确。 从备考角度来看,考生需要将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期间的计算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比如,什么情形下要
38、重新计算期间,什么时候期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什么条件下可以恢复期间的计算问题。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期间与送达 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立案的条件。 立案的条件包括两点:(1)需要有犯罪事实发生;(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
39、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175 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 3 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本题答案为 A。 【知识模块】 立案程序 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 (1)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 108109 条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控告、
40、报案、举报都是立案的重要材料来源。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不包括被害人) 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 (2)报案与举报的区别:报案一般针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报案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较为简单笼统,往往不能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而举报内容则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通常还具体地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
41、相对具体和详细。 (3)控告与举报的联系与区别:就内容而言二者基本是一样的,都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二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即控告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而举报则一般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 (4)告诉在刑事诉讼法中特指自诉案件范围中的一个类别。本题中,赵某并非被害人,他对同事李某的告发,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和指控事实,是一种举报行为,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立案程序 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42、告发的行为;“举报“则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扭送”则是人民群众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强制送交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 本案中,甲作为被害人,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符合控告的构成要件,故选项 B 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立案程序 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由人民法院
43、立案管辖的问题,也就是考查自诉案件的种类问题。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是被害人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原属于公诉案件,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二是被告人侵犯的是被害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了书面决定。这类刑事案件范围很广,既
44、包括公安机天或者检察机关不立案侦查或撤销的案件也包括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从题中的案例来看,该案属于刑法第 5 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那么根据上述分析,该案属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案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择 D 选项A、B、C 项不选。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立案程序 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10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
45、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A 项正确。 (2)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 11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这一规定,被害人可以请求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故B 项错误, C 项正确。 (3)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 204 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
46、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提起自诉,故 D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立案程序 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询问证人的地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22 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因此,A 、B 、C 项是正确的。本案中,受贿案由检
47、察院立案侦查,而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侦查 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对比考查了检查和搜查规则。 刑事诉讼法 第 126 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据此规定,检查也可以针对活人身体进行,选项A 不正确。 该法第 134 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由于法律未对搜查主体作出补充规定,而我国宪法亦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住宅,据此搜查的主体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该法第 126
48、条还规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据此,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选项B 正确。 该法第 128 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因此,检查时也需要出示相关证件,选项 C 不正确。 该法第 130 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选项 D 不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侦查 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强制措施的实施要求。 刑事诉讼法 第 136 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 A 项错误。 该法第 129 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故 B 项正确。 依据修订前刑事诉讼法 第 120 条第 2 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