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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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 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A)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B)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C)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D)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2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 3 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 3 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2、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3 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 10 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张某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张某先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不足清偿的,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D)企业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 假设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受理某企业法人

3、破产案件,12 月 10 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该企业于 2006 年 3 月 1 日对应于同年 10 月 1 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 2006 年 4 月 1 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 10 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C)该企业于 2007 年 5 月 8 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 15 万元债权(D)该企业于 2006 年 9 月 1 日将价值 25:万元的车辆作价 8 万元转让他人5 张某持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根据以下银行可能给出的理由,哪个是对人的抗辩?( )(A)汇票上

4、没有出票人的签章(B)汇票上的背书不连续(C)该汇票系张某盗窃所得(D)汇票尚未到期6 某公司下列再次发行债券的行为不应核准的是:( )(A)该公司在不久前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虽然已经募足,但是时间间隔未满 1年(B)该公司欠银行 1000 万元且已经到期,银行同意 1 年后再还(C)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 45(D)该公司对上次公开发行的债券迟延支付本息,到 1 个月前才消除7 下列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先行赔付发生在保险人根据现有的资料不能确定保险金额的情况下(B)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解除(C)先行赔付的金额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

5、予支付(D)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两家公司作为股东外,该企业拟将原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100 人均作为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该企业的改制可以选择哪些形式:( )(A)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B)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 100 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C)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 100 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D)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两

6、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向100 名员工募集股份9 大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3 年后,发现公司有部分资产闲置的情形,故决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B)若其中甲股东尚有出资 10 万元未按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到位,则公司可以通过减资 10 万元的方式来解决(C)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D)若大成公司作出了减资 10 万元,按照甲的实际出资 3 万元来确定其股权的决议。但未及时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公司负债难偿,则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甲在 10 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10 意思

7、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C)房屋被非法转租后。出租人一直未明确表示反对(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 10 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 10 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不11 泰昌有限公司共有 6 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 23 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

8、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有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其他增资时的股东负有连带补足责任12 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甲企业清算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甲企业清算结束后,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B)乙公司对孙某的债权受到 2 年诉讼时效的限制(C)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D)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为 5 年,自乙公司对甲企业的债权成立之日起算13 乙公司委托张某收款,并在汇票上背书记载“委托收款” ,

9、将汇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取得票据权利(B)张某取得代理权(C)张某将汇票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给第三人的,乙公司不对第三人承担票据责任(D)张某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14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2 万元,见票后 3 个月付款。乙不慎遗失汇票,被丙拾得后,丙立即伪造乙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 银行贴现。A 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 B 银行提出挂失止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A)A 银行基于善意取得享有票据权利(B) B 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

10、任(C)乙应向 A 银行承担票据责任,但有权要求丙向自己承担民事责任(D)丙不仅承担票据责任,还应承担民事、刑事责任15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托管人召集(B)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机构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C)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D)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2 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16 下列关于保险事故发生和通知保险人事宜的说法错误的是:(

11、)(A)保险事故发生后,知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B)因通知义务人的过失而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D)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17 关于人身保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12、 )(A)法人可以成为投保人(B)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C)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D)无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但监护人可以为无行为能力人投保18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A)由于不可抗力,优先权人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 1 年未行使(B)船舶灭失(C)船舶转让,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不行使优先权的(D)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8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

13、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19 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 50 只羊。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千惠公司成立后,铁兆义有权要求甲承担给付羊款的责任(B)如千惠公司已经将该羊肉加工后大量销售,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千惠公司承担责任(C)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也有权要求甲承担羊款责任(D)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但实际将 10 只羊自家享用,则公司仍应对全部羊款承担责任20 设乙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与某一屠宰工大壮因设立工作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发生纠纷,乙

14、失手将大壮捅伤,须赔偿 2 万元医疗费。关于该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公司因此未能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五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如五人并未约定承担责任比例,则应当均等分担责任,每人承担 4000 元(C)如千惠公司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如千惠公司成立,公司承担了大壮的赔偿责任后,乙、丙、丁、戊发起人主张甲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甲的责任范围21 下列有关千惠公司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以属于妻子的房产一处出资,后因此发生争议,则该出资无效,甲须补缴出资(B)乙以其受贿所得 10 万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C)丙

15、为一家学校,用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D)丁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资,在公司设立中即交付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后在公司成立后发生争议期间办理了转移手续,但其他股东主张其应从办理手续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而丁主张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应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2 如股东丙未履行出资义务,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B)公司股东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C)如债权人佳丽公司的债权未得到公司的清偿,并因此要求未出资的丙承担清偿责任,则法院应予支持(D)公司债权人佳丽公司可以要求其他发起人在乙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

16、清偿责任23 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庚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当以千惠公司和戊为共同被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庚须证明其已经受让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C)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D)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24 设股东丁其实并未出资,其出资实际上是其朋友马武的,二人曾经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马武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丁为名义股东,公司效益日盛。二人因此发生争议,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间的合同无

17、效(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马武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4 2014 年 12 月 24 日,众合公司与香港商人陈某约定:众合公司用 100 万港元从陈某手中购买香港某商业银行开出的 050712 号的本票 1 张,金额为 240 万港元。陈某在该本票的收款人处填入众合公司后,众合公司当日即持票到甲工商银行办理兑付。由于该行与香港某商业银行:无直接业务关系,便建议众合公司

18、到乙中国银行办理兑付。12 月 25 日,甲工商银行与众合公司一起来到乙中国银行办理兑付业务。乙中国银行(是香港某银行在海外的联行)审查后,认为该本票票面要件相:符,密押相符,便在本票上盖了“印押相符” 章,众合公司与甲工商银行在该本票后背书签章。乙中国银行将 240 万港元划入甲工商银行账内,甲工商银行又将此款划入众合公司账户。众合公司见款已经到账。在认为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将 100 万元人民币划到陈某指定的账户上。乙中国银行在划出 240 万港元汇账后,便把该本票留作存根归档,至 2015 年 8 月 22 日有关人员检查发现后,方从档案中取出这张本票,并向香港银行提示付款。8 月 30 日

19、,乙中国银行接到香港某银行的退票通知书,称该本票系伪造,拒绝付款。乙中国银行即日向甲工商银行退回本票并说明理由,要求其将 240 万港元归还。甲工商银行接票后当日即函复乙中国银行请求控制众合公司在甲中国银行的港币账户。此时陈某已经不知去向。乙中国银行便以甲工商银行与众合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请结合案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5 关于该本票适用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诉讼发生在中国内地,所有的票据行为和法律关系都使用中国内地的法律(B)因为出票地在香港,故有关本票的出票、付款提示期限适用香港地区的法律(C)背书行为发生在中国内地,背书的票据法律关系应使用中国

20、内地法律(D)关于该案的非票据法上的关系,应适用中国内地法律26 关于本票的伪造人陈某法律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承担法律责任(B)陈某不负票据责任(C)陈某应当承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D)陈某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27 甲工商银行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票据为伪造票据,甲不承担票据责任(B)甲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甲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甲如果有过错,才承担票据责任和民事责任28 乙中国银行未在付款的提示期间内行使权利,其法律后果包括:( )(A)乙无权向甲工商银行和众合公司主张追索权(B)乙作为持票人,根据票据无因性原理,仍然有权要求出票人香港某银行承担票据责

21、任(C)乙有权要求甲和众合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乙未及时行使权利导致严重后果,须自己承担票据责任29 关于本案责任的最终分担,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众合公司倒卖外汇,非法购买本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B)甲工商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C)乙中国银行未尽到审慎审查票据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D)香港银行空白本票流入市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 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 10 万元转走。下列为正确的选项是:(

22、 )(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 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第 116 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

23、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因此选项 A、选项 D 都不准确。选项B 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概述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 21 条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主要原理在于任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从事交易,只要相对人是善意的,交易对其来说就有效。【知识模块】

24、 合伙企业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 C 属于放弃债权,且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之内,因此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

25、查票据的对人抗辩。ABD 选项的抗辩都是基于票据本身。属于对物的抗辩;C 选项的抗辩基于持票人本身,属于对人的抗辩。【知识模块】 票据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再次发行证券的限制。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 16 条、第 18条规定。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必须没有第 18 条规定的情形,而且还要满足第16 条的规定,A 选项正确。不要求发行的间隔时间。 B 选项银行同意延期。不属于迟延支付情形,正确。C 选项不属于第 18 条的情形,但是违背了第 16 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40的规定,故 C 选项错误。 D 选项虽然迟延事实,但已经消除。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证券法7

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保险金先行赔付的规则。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 25 条的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因此,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并没有解除,其承担着最后的补差责任。故 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保险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股

27、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A 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24 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 50 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封闭性和人合性,不适宜有过多股东。BCD 选项均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78 条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之外其余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募集。【知识模块】 公司法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A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46 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权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B 选项正确。公司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来消除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28、对公司的影响。C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 第 177 条的规定。D 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 179 条的规定。既然公司作出决议后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则章程中甲仍有 10 万元的出资未缴是产生公信力的公示。而减资的变更决议并未对相对人产生拘束力。【知识模块】 公司法1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66 条的规定,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才有效。本题涉及沉默形式问题。本题 A选项属于推定的意思表示;B 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沉默方式;C 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29、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16 条第 1 款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但在 6 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 选项涉及的沉默是否负有义务,根据民法总则 第 140 条第 2 款规定,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交易习惯时才可视为意思表示,本题中仅是一份要约而不是当事人间的约定,因此不具有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民事法律行为1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目考查公司增资时的出资责任承担。公司法第 43 条第 2 款规定:股

30、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公司新增资本,需经代表全体股东所持股份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故 A项错误,当选。公司法第 178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据此,股东出资,无论是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还是公司新增资本时的出资,都可以分期缴纳,B 项正确。公

31、司法第 34 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股东有权按照实缴而不是认缴的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故 C 项错误,当选。公司法解释(三) 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 1 款或者第 2 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第 4 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 1 款或

32、者第 2 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 148 条第 1 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该规定标明,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为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中,其他股东并无连带补缴责任存在,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公司法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 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偾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33、承担偿还责任的期限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且即使债权人应申报债权而未申报。原投资人也应在 5 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 年期限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起算,不是从债权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发生日起算。【知识模块】 个人独资企业法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背书委托收款时的基本规则。根据票据法第 35 条的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取得的是代背书人行使汇票权利的代理权,而不是票据权利。所以 A 选项不正确,B

34、选项正确。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所以 D 选项正确。根据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 51 条的规定,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再次委托收款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抗辩。票据法第 14 条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伪造乙的签章无效,不影响甲和丙的签章的效力,因此贴现行为有效,A 银行取得票据权利。由于丙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丙是无权处分人,A 银行取得票据权利不是继受丙的权利而是善意取得,所以 A 选项正确。由于 B 银行未承

35、兑,因此 B 银行仍只是关系人不是债务人,不负担任何票据债务,所以 B 选项正确。丙伪造了乙的签章,票据上没有乙的真实签章,乙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 C 选项不正确。丙除伪造乙的签章外,在票据上有自己的真实签章,所以丙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第 102 条的规定,丙伪造乙的签章构成伪造票据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第 106 条的规定,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票据法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本规则。A 选项说法错误,B 选项说法正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般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代表 1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利自行召集。法

36、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83 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该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C 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85 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D 选项说法正确。法律

37、依据为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86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2 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知识模块】 证券法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保险事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的义务。保险法第 21 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通知义务人中无保险代理人,故 A 选项错误。重大过失才适用上述条款,故 B 选项错误。第 27

38、条第 1 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故 C 选项正确。第 52 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注意本条适用的通知义务人是被保险人,只有被保险人最了解保

39、险标的的情形,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保险法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考查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 12条、第 33 条。第 12 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法人不能成为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故 B 选项错误。被保险人必须是已出生的自然人,所以胎儿也不能成为被保险人。故 C 选项错误。根据 保险法第 33 条的规定,只有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不受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的限制。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保险法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船舶优先权。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

40、26 条、第 29 条的规定。行使优先权的 1 年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知识模块】 海商法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知识模块】 公司法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2 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 选项符合第 1 款规定,正确;

41、B 选项符合第 2 款规定,正确。公司法解释(三) 第 3 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C 选项中要求甲承担责任是错误的。D 选项中没有区分善意和恶意。错误。【知识模块】 公司法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4 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

42、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A 选项符合第 1 款规定。正确;B 选项不符合第 2 款规定,还须依据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B 错误。第 5 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

43、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C 选项符合第 1 款规定,正确;D 选项说法混淆了上述两条的规定,错误。【知识模块】 公司法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7 条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

44、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故 AB 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三) 第 8 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

45、面履行出资义务。C 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三) 第 10 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

46、 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13 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 1 款或者第 2 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

47、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 1 款或者第 2 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 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知识模块】 公司法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21 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 A 错误。公司法解释(三) 第 22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

48、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故 B 正确。公司法解释(三) 第 23 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 31 条、第 32 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 CD 正确。【知识模块】 公司法2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 24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

49、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 A 违背第 1 款规定,错误。B 违背第 2 款规定,错误。公司法解释(三) 第 25 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 C 选项正确。D 符合第 2 款的规定。正确。【知识模块】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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