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Iclinic170 文档编号:866332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王某与李某系隔壁邻居。因王某“十一” 要结婚,重新装修房屋。王某为了赶进度,要求装修工人日夜装修,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的休息,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一日晚上 7 点,王某又指挥装修工在墙上打眼,产生了很强的噪声,李某遂又找到王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数十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王某恼羞成怒,当众指使装修工冯某打了李某几个耳光,并且告诉围观的人少管闲事。李某遭此羞辱之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企业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均无来源,李某身心、财产俱遭伤损。问题:本案中,李某可以采

2、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2 犯罪嫌疑人兰某,男,河北人。2007 年前后在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盗窃作案,盗窃财物数额高达 20 万元。2010 年 3 月的一个晚上,兰某流窜到浙江省宁波市入户盗窃时被户主发现,户主在拦截兰某时,被兰某用刀杀死。后兰某被宁波市公安局抓获。问:该案件应该由哪一级法院管辖?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2 灰某与金某于 2009 年 9 月结婚。2011 年 9 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 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 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 B 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 A 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

3、C 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在 B 县。因此,A 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 B 县人民法院处理。B 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 B 县,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 C 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 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 C 县人民法院审理。C 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 B 县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金某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同时,被告单位现已迁至 D 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B 县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迁至 D 县 ”为由,义将案卷移送至 D 县人民法院。不久,D 县法院又以金某已回 B 县治病为由,将案件退回 B

4、县法院。B县人民法院义以金某一直在 A 县父母处为由,将案件转至 A 县人民法院审理。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面问题。3 请指出本案中依法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并说明理由。4 本案中 A、B、C 、D 四县人民法院均对案件进行了移送,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哪些法院? 并说明理由。5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移送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装修产生的噪声干扰了李某一家的正常休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二是王某当众指使他人打李某耳光,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害。所以,李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

5、自己的权益:(1)李某可以与王某通过让步达成和解,互谅互让、解决纠纷;(2)李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某的行为构成噪声侵害和名誉权侵害,李某可要求王某停止侵害,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李某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侮辱行为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属自诉案件,李某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从级别管辖上来看,兰某犯有盗窃罪、抢劫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其所犯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区管辖上看。我国刑事诉

6、讼规定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而犯罪地在数个法院管辖区域内的,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本案中,兰某的案件最先由宁波市公安机关立案,且抢劫罪是主罪,因此应当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知识模块】 管辖【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3 【正确答案】 B 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自 2009 年结婚至 2011 年 9 月离婚,金某已在 B 县居住超过 1 年,B 县为金某的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4 【正确答案】 B 县、C 县、D 县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次移送案件,如有受送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5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移送案件要符合以下条件: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移送案件的入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确实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知识模块】 主管与管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