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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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试论民事法律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区别。2 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北京大学 200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北京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从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关系” 评述法律规定)3 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北京大学2008 年、2009 年亦考查过“诚实信用原则”)4 论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西南政法大学 2005 年、2009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二、名词解释5 民法6 财产流转关系7 人身关系8 民法的渊源9 民法基本原则10 自愿原则11 平等原则(西北

2、政法大学 2006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12 诚实信用原则13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1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5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16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17 民事法律事实(清华大学 2009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考过“构成要件”)18 民事权利19 形成权20 相对权(清华大学 200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21 抗辩权三、简答题22 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清华大学 200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谈谈我国民事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3 民法与民法学有什么区别?(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24 根据合同法所规定的一项制度

3、说明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北京大学200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25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均将合同定义为“协议” ,但均未给出“协议”的定义。问:如何解释上述“ 协议”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逻辑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 200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26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质。(清华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西南政法大学 2009 年试题亦考查过)27 简述民事责任的主要特征。28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29 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谈谈民事权利的分类问题。(北京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30 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清华大学 2005 年研究生入学

4、考试题)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好意施惠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容易混淆。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代传口信、代接访客、好意领路等。好意施惠关系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好意施惠的行为人主观上仅有负担某种道义责任(义务)的意思,并无确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使自己承担法律上的义务的意思,也不获得某种利益。因此,行为人的承诺没有法律拘束力,也不因为未践行其承诺而承担法律责任;而民事法律关系则是一种受法律强制力保障的权利义务关

5、系,违反义务将产生民事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我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所谓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独立为前提,独立以平等为归宿。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互不隶属,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当然,合同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在某

6、种意义上,一部合同自由的历史,就是合同如何受到限制,经由醇化,从而促进实践合同正义的记录。(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公平原则在民法上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间的合同关系提出的要求,是当事人缔结合同关系,尤其是确定合同内容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性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

7、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五)守法原则。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我国民法通则第 6 条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这是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守法原则的核心。守法原则一般不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任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而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范,不得有所违反,一旦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将作出否定性评价,使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不按照民事主体的预期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六)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

8、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公序良俗中的公序包括政治的公序、包括与保卫社会主要组织即国家和家庭为目的的公共秩序,以及经济的公序,即为了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对经济自由予以限制的公序。良俗,即善良风俗,学界一般认为系指为社会、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是特定社会所尊重的起码的伦理要求。在民法的六项基本原则中,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也是其他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和基础。自愿原则同样也是市场经济对法律所提出的要求。自愿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以平等原则

9、的存在和实现为前提。只有在地位独立、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保障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的意志自由。公平原则与自愿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作为自愿原则的有益补充,公平原则在市场交易中,为诚实信用原则和显失公平规则树立了判断的基准。但公平原则不能简单等同于等价有偿原则,因为在民法上就一方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是否公平,是否具有等值性,其判断依据采主观等值原则,即当事人主观上愿以此给付换取对待给付,即为公平合理,至于客观上是否等值,在所不问。由此不难看出公平原则的具体运用,必须以自愿原则的具体运用作为基础和前提,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产物,就不能谓为有违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常被奉为“帝王条款

10、” ,有“君临法域”的效力。作为一般条款,该原则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由此也决定了其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地位。近代以来,作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民法上,又普遍承认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该原则要求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过其正当界限,一旦超过,即构成滥用。这个正当界限,就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共同构成了民法其他基本原则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守法是一切民事活动的最低标准,因此,守法原则也是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和最低标准。如果违反了守法原则,民事行为本身遭受否定性评价乃至无效,其他原则自然就失去了适用的必要。公序良俗原则也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11、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难看出,善良风俗是以道德要求为核心的。这里的善良风俗概念被限定在非交易道德的范围内,从而与作为市场交易的道德准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各司其职。 上述六项民法的基本原则相辅相成、互相配合,共同体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集中反映了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是民事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民法的总的指导思想。【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中的作用。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是:(1)指导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司法的基本准

12、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2)约束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都有约束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均有约束力。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都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3)补充功能:在具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对某些民事关系用类推也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处理民事纠纷,民事主体也可以直接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意思自治也称为私法自治,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围内的广泛的行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尽管在民法的各部分中强度不同,但意思

13、自治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贯彻于整个民法之中,体现民法的最基本的精神。它具体体现为结社自由、所有权行使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由、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的基本理念。该原则在民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表现在:第一,该原则奠定了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基本地位。该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在私法自治原则下,法律原则上承认当事人本于自由意思所为的意思表示具有法之约束力,并对基于此种表示所形成私法上生活关系赋予法律上之保护。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使民事主体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第二,该原则最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只有私法充分体现了意

14、思自治原则,才能赋予市场主体享有在法定范围内的广泛的行为自由,并能依据自身的意志从事各种交易和创造财富的行为。同时,如何优化配给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市民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而通过意思自治在市场中分配资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规律,私法自治即是民法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必然反映,也是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法律的本质要求。第三,该原则表现了民事立法的认识论基础。即每个民事主体作为一个理性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法律赋予其广泛的行为自由,他们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自主地安排好自己的事务,并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意思自治原则具体体现在民法的各项法律制度中,并具体演化为各个法律制度的原则。例如,意思自治原则在物权法领

15、域中表现为所有权的享有与行使的自由;在合同法中表现为合同自由;在亲属法中表现为婚姻自由、遗嘱自由;在侵权法中表现为自己责任原则等。可见,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也是民法其他制度构建的基础,民法的主体制度就是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法律制度赋予并确保每一个人都具有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来调整相互之间关系的可能性。人们把这种可能性称为“私法自治” 。意思自治与私法自治基本上是同义语。所谓私法自治,是指当事人可以依其自由意思创设、变更及消灭其私法上之生活关系。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私法自治是私法领域中的最基本原则,而私法既包括民法、商法等实体法,也包括民事诉

16、讼法、仲裁法等程序法。而意思自治是民事实体法中的基本原则。所以意思自治应包括在私法自治的内容之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首先,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广泛的行为自由。意思自治的实质就是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最充分的实现自己的利益。意思自治原则包括在当事人的意思形成过程中的自由,以及在意思的表达过程中的自由,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其行为,确定参与市民生活的方式,而不受任何非法的干涉。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有权依法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和不从事某种民事活动。(2)当事人有权选择其行为的内容和相对人。(3)民事主体有

17、权选择其行为的方式。(4)民事主体有权选择补救方式。其次,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意思自治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允许主体在从事民事行为,尤其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通过其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这就是民法中的任意性调整方法。该方法的特点在于,它并不是确立具体的行为准则,要求每一个民事主体都按照该准则行动,而只是划定了一个界限和范围,要求民事主体在该范围之内自主行为,同时法律承认当事人之间通过自主协商而达成的合意具有优先于法律任意性规范使用的效力。承认民事主体根据其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并对其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效果予以承认。私法自治的手段是法律行为,而

18、法律行为制度充分体现了民法精神或私法精神,通过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塑造自身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从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希望发生的效果。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为观念的抽象,统辖了合同法、遗嘱法和收养法等具体的设权行为规则。形成了民法中不同于法定主义体系的独特的法律调整制度。最后,确立了行政机关干预与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无明文规定即为自由。因此,民事主体在法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国家就不得对其进行干预,则其享有的利益为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也不得限制和干预民事主体依据民事基本法律享有的财

19、产自由和人身自由。所以,意思自治原则划定了民事主体和行政机关的权限确定了二者之间的正确关系。任何意思自治都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有限制的自由。在 19 世纪由于个人主义思潮的盛行,意思自治原则曾经被绝对化,但自 20 世纪以来,随着垄断的加强,国家加强了对经济领域的干预,私法自治原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各国都在民法中扩大了对意思自治的限制民法的三大原则都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尤其是对合同自由和契约自由的限制表现得尤为突出。民法的社会化和团体本位的思想越来越明显,这一趋势,也是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采纳意思自治原则时应当注意的。【知识模块】 民法二、名词解释5 【正确答案】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

20、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是指财产由一人(包括组织)向另一人转移而发生的关系。财产流转的主要内容是带有经济性质的商品交换关系,其典型表现是商品买卖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以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例如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的民法的不同形式,包括制定法、判例、习惯以

21、及法理等。我国现行民法的渊源为:(一)制定法: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2) 民事法律;(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4) 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6)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7)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二)习惯:从法理上讲,习惯必须由法律承认有法律效力后才能成为习惯法。在我国法律对习惯的效力未作一般规定而具体规定又少的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形式认可的习惯,可视为习惯法。(三) 判例: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判例制,一般判例并无法律拘束力。【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

22、则。(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2)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各种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与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第 4 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也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决定的。我国通说认为,民法规范应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国家不应过多干预,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体现。自愿原则的含义包括:(1)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

23、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预。(3)双方和多方的民事行为的内容及形式由当事人自愿协商。【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第 3 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4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其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核心即商品关系这一特点决定的。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3)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

24、案】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为:(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他人之间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均应诚实,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2)民事主体应恪守信用,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使他人造成损害时,应自觉承担责任。(3)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4)在立法上,不仅需要在民事基本法上确立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而且还应根据需要制定若干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条款。【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权利人行使权利超过正当界限,有损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为权利的滥用。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从学理上讲,构成

25、权利滥用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有权利存在;二是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不行为);三是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人通常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法上,当事人主要指自然人和法人,还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另外,在一定的范围内,国家也是民事主体,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又称权利人;负有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又称义务人。【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

26、指向的对象。确切地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产生的事物,如果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就无所依托。按照通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在法律上的反映。【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两类:(1)行为是指由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2)自然事实是指非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又可分为事件与状态。事件

27、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权利人因他人的行为而使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保护。【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够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于形成权的主要有承认权、选择权、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及继承权的抛弃权等。【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相对权是指请求特定人为一

28、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它是相对于绝对权而言的,是将民法上权利按其效力划分而得的权利之一种。其特征在于义务人是特定的,所以又叫做对人权。【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根据抗辩权作用的不同,抗辩权又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知识模块】 民法三、简答题22 【正确答案】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 8 条规定,在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30、 民法23 【正确答案】 民法有时指作为一门部门法的民法,有时指作为法学学科的民法学。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民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法学是以阐明现行民法规范为内容的民法学,称民法规范学,又称民法解释学。广义的民法学包括民法哲学、民法社会学、比较民法学等。民法学的表现形式包括教科书、专著、学术论文和演说等。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或是指作为一个部门法的民法,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民法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民法学只是一种学说,不具国家强制力。民法与民法学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民法学能影响民事立法,民事立法也会影响民法学;这种影

31、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总体来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诚实行事、讲求信用,不能有欺诈行为,而法官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解释法律和合同的过程中亦应贯彻这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可以各种形式贯彻到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还可用来解决立法所未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因此在法学界又被冠之以“透明条款” 、“帝王规则”之称。合同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亦有多处表现出这一原则的精神。如缔约过失制度即为鲜明的一例。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

32、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性质介于“违约责任” 和“侵权责任”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之间存在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成立之前,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忠实、照顾、告知等义务。(2)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包括我国合同法上规定的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及违反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和照顾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保密义务等等行为。(3)对方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受有损害,即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害且其损害与一方的缔约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可见,缔约过失

33、责任发生在合同关系成立之前,本不属传统民事责任范畴,但确有可能存在一方不正当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势,正是由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才使得当事人之间失衡的利益关系得以矫正。【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 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两者皆采用无立法定义、更接近于日常用语的“ 协议 ”来给合同下定义,而没有使用 “法律行为”作为合同的种概念,导致立法混乱和重复等等弊病。这反映出立法者对于法律行为在民法中的地位及其对实现意思自治的重要意义尚未有足够的认

34、识。【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是最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在经济生活领域,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各种商品交换行为在民法上所采取的法律形式,同时,它也是人们在伦理生活(包括婚姻、家庭生活等)中所实施的诸如子女收养、抚养及赡养等各种行为在民法上所采取的法律形式。因此,民事法律行为是各种民事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最为普遍、最为重要的依据。它不仅适用于商品经济,而且适用于一切民事活动领域。 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第一,民事法律行为是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

35、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第二,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第三,民事法律行为是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第四,民事法律行为是由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规定于它的要素即意思表示当中。【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1)民事责任是因违反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一种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36、。(3) 民事责任是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4)民事责任的范围应与违法行为造成的权利损害的程度相适应。(5)民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裁。【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其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性。(2)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民事主体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这是民事法律关

37、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又一特征。(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民事法律关系从整体和实质上讲,每个民事主体既作为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同时又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如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般是对等的。当然,有些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只享有权利,义务主体只负有义务,不具有对等性,如人格权法律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29 【正确答案】 根据内容,民事权利可以划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是通常可以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按照权利内容又可以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人身权指与权利主体的人格、身

38、份不可分离并不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一般不具有可让性,在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知识模块】 民法30 【正确答案】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使既存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其类型主要有: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主要有,法定代理人对于被代理人(被监护人) 行为的承认权,被他人无权处分之物的权利人对无权处分的承认权,本人对无权代理的承认权,以及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债务承担的同意权。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债权的选择权。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规定比较多,有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意思表示错误的撤销权,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撤销权,债的保全的撤销权,解除权人的解除权,抵销权人的抵销权。形成权除有权利人可直接行使的以外,还有法律规定须依诉行使的。比如,民法通则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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