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 26 及答案与解析1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组织招标,因情况不同,招标人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发出时:标段一: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打电话要求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地进行签收和领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两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用,其中投标人 A 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 B 则一直到开标前 3 日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 A、B 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前 15 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
2、,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标段二:由于需要澄清与修改的内容特别多, 招标人组织设计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完成澄清与修改时,距项目的开标时间仅剩下了 5 日时间。为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后不投诉,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时,要求每个投标人写下书面承诺不会因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晚 10 日发出影响其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一家投标人没有按招标人的要求递交该份承诺书,所以没有领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开标后,这家投标人的报价特别高,导致了其没能中标,于是在开标后的第二天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了投诉,理由是由于其没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澄
3、清与修改,其投标报价按照原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了其报价内容与其他投标人不一致,报价过高,进而没能中标,而不是其自身实力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本次招标无效,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投标。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招标人与该投诉人争论激烈,观点截然相反。招标人观点:招标项目实施周期特别紧张,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剩下的 5 日时间内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投标工作的做法,事前得到了行政监督机构主要领导的签字确认,程序上不存在问题。投标人由于不响应招标人的要求,本应判成非响应性投标。考虑到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花去了大量精力,所以没有给其判成废标,已经很照顾该投标人了。投诉人观点:从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
4、改发出到投标截止,最短时间不少于 15 日是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不会因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晚 10 日发出影响其投标的做法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权利,虽然这种侵犯得到了行政监管机构主要领导的同意,但招标人的行为直接触犯了法律,要求监管机构判定本次招标无效。问题(1)上述案例中,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环节中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2)上述案例中,投标人的投诉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3)案例(2)中,其他已经承诺不投诉的投标人事后是否可以投诉?为什么?1 某工程施工招标规定于某日上午 9:30 在某地点集合后,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采用了
5、以下组织程序:(1)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地点集合。在上午 9:30,招标人逐一点名潜在投标人是否派人到达集合地点,结果发现有两个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到达集合地点。与这两个潜在投标人电话联系后确认他们在 10 分钟后可以到达集合地点,于是征求已经到场的潜在投标人,将出发时间延长 15 分钟。(2)组织潜在投标人前往项目现场。(3)组织现场踏勘,按照准备好的介绍内容,带着潜在投标人边走边介绍。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在踏勘中发现有两个污水井,询问该污水井及相应管道是否要保护。招标人明确告诉该投标人需要保护,因其为市政污水干管。其他潜在投标人就各自的疑问分别进行询问,招标人逐一进行了澄清或说明。随后结束了现场踏勘
6、。(4)招标人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给了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5)现场踏勘结束后 3 日,有两个潜在投标人提出上次现场踏勘有些内容没看仔细,希望允许其再次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同时也希望招标人就其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介绍。招标人对此表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这两个潜在投标人在招标人的组织下再次进行了现场踏勘。2 招标人的组织程序是否存在问题?说明理由。3 招标人组织过程中是否存在哪些不足?说明理由。3 某办公楼由 12 层主楼和 3 层辅楼组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 41 周。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
7、后)1 天奖励(或罚款 )2500 元。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 313 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 10 个工日。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 5 万元。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 3 天,人工窝工 15 个工日。事件 2:辅楼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 30 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 2 万元,辅楼主体工作拖延 1 周。事件 3: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人工窝工 8 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 4
8、天。事件 4: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 8 个工日,该项工作工期延长 4 天,材料损失费 1 万元。事件 5: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项工作缩短了 1 周,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 06 万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4 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是多少?5 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6 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 款是多少?7 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 30 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
9、 18 元工日,该项工程相关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 30。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是多少?7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 三通一平” 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 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 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 460 天。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 A、B、C 、D 、E5 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 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
10、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了新的标底。A、B、C3 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8 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招标师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为什么?9 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10 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11 A、B、C
11、3 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2 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 为什么?12 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为 21 个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并未明确是否允许保留条款。投标人 A 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调整工期至 24 个月。投标人 B 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款,要求采用可调价。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 A、B 对其保留条款进行修正,要求工期、价款应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A、B 拒绝修正。招标人遂与 A、B 进行谈判,要求A、B 修改各自的保留条款中关于工期、价款的内容,以符合招标文件。A
12、 将工期调整为 21 个月,同时提高了报价,B 拒绝修改。后评标委员会确定 B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函。双方签订合同时招标人要求 B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而 B 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中“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的规定为依据,要求按照其投标文件中的保留条款,签订可调价合同。13 以上程序中,哪些做法或意见不妥?14 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哪些?15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分包人,
13、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1)合同价款: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约合同价。(2)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3)分包范围:施工图标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其中,首层大厅及名品购物区装饰施工,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人收到总包工程发包人对应款项后7 日内支付给分包人。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就,分包人不得因
14、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5)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就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达成一致后,总承包人将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纳入总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总包合同约定提交给总包工程发包人,但是,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竣:亡结算价款的支付原则同进度款。问题:逐一指出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16 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该项目为该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
15、成,施工图样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省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 、D、E 五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其中说明, 8 月 10 日8月 11 日在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9 月 5 日 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领取了招标文件。8 月 18 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
16、场踏勘。9 月 5 日这五家承包商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于是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 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2 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 B、
17、 C、D、月,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 B 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 B 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 9 月 8 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承包商召于 9 月 18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最终双方于 10 月 13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6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17 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18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19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20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1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 3000m2 的综合办
18、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 3450 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 8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事件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 2600 万元。事件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只将答复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 15 日内递交投标文件。事件五: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
19、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问题21 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22 事件一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3 就事件二,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24 事件三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25 事件四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6 事件五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 26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1)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环节中的做法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须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的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
20、组织者,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写下书面承诺不会因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晚 10 日发出,影响其投标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然,本案中招标监管机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招标人缩短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时间的行为,直接助长了招标人的上述违法组织招标活动,但丝毫不能减轻招标人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组织者的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招标人应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同时,将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长 10 日,以保证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有不短于 15 日的法定投标时间进行投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诉理由是正确的。本案中,招标人以投标人没有按要求递交承诺书,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的做法直接违反了招标
21、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的规定。招标人不向该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实际上对该投标人施行了歧视待遇、限制了投标人竞争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3)其他投标人仍然有权利进行投诉。虽然此前向招标人递交了承诺书,承诺在剩下的 5 日时间内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投标工作,但由于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承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递交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影响其投诉。【知识模块】 综合【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2 【正确答案】 招标人在组织过程中,第(1)、(4)两步存在问
22、题:第(1)步中,招标人逐一点名确认潜在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参与现场踏勘活动的做法,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需要保密的信息的规定;第(4)步中,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中的两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做法,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中,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规定。【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3 【正确答案】 招标人的组织过程存在不足。如第(3)步中,招标人的准备不充分,没有安排好一个统一的路线,没有将本次招标涉及的现场条件进行一个完整的介绍,比如案例中潜在投标人询问的污水井、污水管
23、道问题等,就属于该类问题。同时,为了保证参与现场踏勘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人介绍的信息,招标人的介绍应针对参加了现场踏勘的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介绍,以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原则。【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4 【正确答案】 (1)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有基础工程、主楼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2)计划工期为 41 周。【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5 【正确答案】 (1)事件 1:可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因为地质条件变化是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关键工作工期延误都可以提出索赔。(2)事件 2:可提出费用索赔。因为乙方费
24、用的增加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可提出费用索赔;而该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不会影响到整个工期,不必提出工期索赔。(3)事件 3:不应提出任何索赔。因为乙方的窝工费及关键工作工期的延误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4)事件 4:不应提出索赔。因为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是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自己承担。(5)事件 5:不应提出任何索赔。因为乙方采取的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是为了赶工期做出的决策,属于自身原因。【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6 【正确答案】 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 3 天。关键工作中,基础工程工期的延误已获得工期索赔,主楼主体工程工期延长 3 天,而装饰装修工
25、程工期缩短了 1周,其余非关键工作的工期拖延对总工期无影响,总工期缩短了 3 天,故工期奖励对应的天数为 3 天,工期奖励款为 3 天2500 元天=10000 元。【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7 【正确答案】 乙方应得到的索赔额为:(15 工日18 元工日+40 工日30 元工日+50000 元 +20000 元)(1+30)=92911 元。【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8 【正确答案】 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因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 1 年,风险较小。【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9 【正确答案】 在工程的标底
26、中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60-365)460=20 7%20 。【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10 【正确答案】 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2)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3)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11 【正确答案】 A、B、C3 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12 【正确答案】 (1)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2)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招标属于要约邀请。【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文件
27、及要素分析13 【正确答案】 (1)投标人 A、B 在其投标文件中针对工期、价款通过保留条款提出了与招标文件实质性不符的内容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招标人与 A、B 进行谈判要求修改各自投标文件保留条款中的工期、价款内容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评标委员要求 A、B 对投标文件中的工期、价款内容进行修正不妥。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28、容,而工期与价款都属于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确定 B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 B 为中标人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5)B 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由要求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妥。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针对实质性内容的不符,该计价规范仅仅是国家标准,与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不应适用。【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招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 27 条、第 30 条对投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29、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进行谈判。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因此,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均不得进行任何内容的谈判。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30、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有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 【正确答案】 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31、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试题解析】 主要考查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施工招标中,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的情形有:(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32、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5 【正确答案】 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理由及修改建议如下。(1)不妥之处: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理由:评标价不能作为签约合同价。修改建议:不论投标报价高于还是低于其评标价,均以投标报价作为签约合同价。(2)不妥之处:除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理由:暂估价已包括在固定总价中。修改建议:除非发生
33、合同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进行调价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3)不妥之处: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理由:分包工程不能再次分包。修改建议: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人,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4)不妥之处: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就,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理由:分包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修改建议: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总承包人也应当向分包人付款,否则要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5)不妥之处: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
34、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 97为准。理由: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没有直接联系。修改建议: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为准。16 【正确答案】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17 【正确答案】 违反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应采取公开招标。【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18 【正确答案】 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
35、分析19 【正确答案】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 3 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0 【正确答案】 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1)不妥之处 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理由 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2)不妥之处 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理由 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
36、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3)不妥之处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作了书面答复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理由 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4)不妥之处 招标人宣布有 B、C、D、E 四家承包商投标。理由 招标人不应仅宣布四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 A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5)不妥之处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理由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
37、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6)不妥之处 双方于 10 月 13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理由 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白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 30 日。【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1 【正确答案】 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需进行招标,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2 【正确答案】 招标人的做法正确。原因: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
38、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 7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事件一中符合这一规定。【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3 【正确答案】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确定。这样一来,该工程项目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的,因为其资金没有达到已经落实。【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4 【正确答案】 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正确。正确做法: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5 【正确答案】 事件四中的规定不妥。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20 天。【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26 【正确答案】 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 不应计入该成本。【知识模块】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