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以欺诈手段骗得甲与之订立合同,甲因而签发汇票一份给乙。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汇票到期前,乙的骗术暴露,甲向法院申请撤销与乙的合同。如果合同撤销 ( )(A)汇票效力不受影响(B)汇票效力随之撤销(C)汇票无效(D)乙和丙不享有汇票权利2 若一张汇票上记载“ 见票后两个月付款 ”,这张汇票属于 ( )(A)即期汇票(B)定日汇票(C)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3 在我国票据种类中,记载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两种金额的票据是 ( )(A)银行本票(B)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汇票(D)支票4 下列哪种取得方式不是票据权
2、利的继受取得? ( )(A)依背书转让方式从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B)依清偿追索方式从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C)以继承方式取得票据权利(D)以善意取得方式取得票据5 粮棉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得大成公司与之订立合同,大成公司因而签发汇票一份给粮棉公司。粮棉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汇票到期前,粮棉公司的骗术暴露,大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粮棉公司的合同。如果合同撤销,则 ( )(A)汇票效力随之撤销(B)汇票效力不受影响(C)汇票无效(D)粮棉公司不享有汇票权利,丙也不能享有6 A 代理 B 签发一张票据,票据上虽然显示了代理关系,但票据上只记载代理人A 字样,那么法律后果是 ( )(A)由代理
3、人 A 承担票据责任(B)被代理人 B 和代理人 A 均不负票据责任(C)由被代理人 B 承担票据责任(D)代理人 A 和被代理人 B 均承担票据责任7 出票人划去汇票上的付款地并在旁边签章的行为属于( )(A)票据更改(B)票据伪造(C)票据变造(D)票据涂销8 李某强迫王某签发票据一张,之后李某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孙某,王某是否能以受到胁迫为由对孙某主张抗辩( )(A)不能主张,因为产生抗辩切断(B)可以主张抗辩,因为王某受到胁迫(C)可以主张抗辩,因为李某具有恶意,违反善良风俗(D)不能主张抗辩,因为票据的无因性9 止付请求人是指 ( )(A)背书人(B)保证人(C)持票人(D)付款人10
4、2005 年 3 月 1 日甲签发支票一份。该支票的权利消灭时间为 ( )(A)2005 年 3 月 1 日后(B) 2005 年 6 月 1 日起(C) 2005 年 9 月 2 日起(D)2007 年 3 月 1 日起11 甲于 2001 年年 4 月 10 日签发一份汇票,到期日为 2001 年 10 月 10 日。此汇票的权利消灭时间始于 ( )(A)2001 年 10 月 11 日(B) 2001 年 10 月 21 日(C) 2003 年 4 月 11 日(D)2003 年 10 月 11 日12 可以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权利人的是 ( )(A)票据到期时的持票人(B)因前手票据权利
5、瑕疵而被拒绝付款的无偿取得票据的持票人(C)因票据无效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D)承担了付款义务后要求出票人履行承兑协议的承兑人13 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的划分标准是 ( )(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持票人14 出票人不能记载禁止转让的是 ( )(A)记名汇票(B)抬头汇票(C)指示汇票(D)无记名汇票15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其格式由_规定。( )(A)商务部(B)中国人民银行(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D)国家税务总局16 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 1 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
6、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17 甲在签发汇票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并签章。汇票收款人乙将汇票背书于丙,其后果为 ( )(A)甲的记载无效,丙享有票据权利(B)甲的记载有效,丙只能向乙主张票据权利(C)甲的记载有效,乙因违反约定而丧失票据权利(D)甲的记载有效,丙不享有票据权利18 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 ( )(A)做委托收款背书(B)做转让背书(C)做质押背书(D)做空白背书19 下列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是 ( )(A)委托取款背书(B)限制背书(C)回头背书(D)期后背书20 A 为一
7、汇票的出票人,B 为收款人,以后受让人依次为 C、D 、E 、A。票据到期,A 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被拒绝,则 ( )(A)A 不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主张付款请求权(B) A 可以向 E、D、C、B 中任何人主张追索权(C) A 只能向直接前手 E 主张追索权(D)A 只能按 E、D、C、B 的顺序主张追索权21 某银行在一张商业汇票的承兑栏签署的文句是“承兑,到期分批付款” 。该银行的承兑属于 ( )(A)普通承兑(B)完全承兑(C)有效承兑(D)不单纯承兑,视为拒绝承兑22 下列关于票据保证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票据保证是附属票据行为(B)票据保证是以担保被保证人债务清偿
8、为内容的票据行为(C)票据保证人是票据债务当事人(D)票据保证是一种要式、独立、无因的单方法律行为23 乙应背书人甲的请求充当背书人甲的保证人,但乙在票据上载明只就 l 万元承担保证责任,而票据金额为 10 万元。乙行为的后果是 ( )(A)我国不允许部分保证,该票据保证行为无效,乙不承担票据责任(B)保证有效,乙的票据保证责任范围为 1 万元(C)保证有效,乙就被保证人甲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责任(D)保证有效,乙应就全部金额承担票据责任24 刘某拾得一金额为:10 万元的银行汇票,遂私刻票据权利人印章将票据背书转让给自己的公司,然后持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成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银行向非票
9、据权利人错误付款,不能免除其向真正权利人的票据责任(B)银行必须审查签章的真实性,否则不能免除其向真正权利人的票据责任(C)银行不需审查背书人签章的真实性,真正权利人不得要求银行再次付款(D)银行应要求持票人出具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合法持票人,否则银行不能免除票据责任25 以下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付款人形式审查义务的是 ( )(A)审查持票人是否为真正权利人(B)审查是否依真实有效票据背书而受让票据(C)审查提示付款人的证件(D)审查背书是否连续26 _是票据权利最终实现的标志,也是票据功能最终完成的标志。 ( )(A)承兑(B)付款(C)保证(D)转让27 不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期前追索的情形是
10、( )(A)承兑人逃匿(B)付款人死亡(C)付款人资金状况恶化(D)汇票被拒绝承兑28 在一般情况下,追索金额与票载金额的关系为 ( )(A)前者大于后者(B)前者小于后者(C)前者等于后者(D)前者大于或等于后者29 支票未记载付款地,该支票的付款地是 ( )(A)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B)持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C)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D)付款人的营业场所30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 ( )(A)可以背书转让(B)不可以背书转让,但可以提示付款(C)既可以背书转让,又可以提示付款(D)不得使用二、多项
11、选择题31 以下证券属于证权证券的有 ( )(A)债券(B)汇票(C)股票(D)本票(E)支票32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有 (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E)保付33 票据更改的成立要件包括 ( )(A)必须不改变票据的性质(B)必须针对已经完成的可改作的记载事项(C)必须由有更改权的人更改(D)必须更改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中的一项(E)必须为了使用票据而更改34 下列有关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B)汇票是一种自付证券(C)汇票有承兑制度(D)汇票有见票制度(E)汇票到期日具有多样性35 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 )(A
12、)背书人签章(B)被背书人签章(C)被背书人的名称(D)背书人的名称(E)背书日期三、简答题36 简述民法上非票据关系的种类。37 简述伪造签章的形态主要包括的内容。38 简述汇票签发行为发生的效力。39 简述本票的特征。四、论述题40 试述票据权利的保全及我国票据法对其的相关规定。五、案例分析题41 1996 年 1 月 23 日,一个自称名为王江(下落不明)的人持漯河市农行源汇区支行签发的 IVL00162661 号银行汇票,到被告正阳麻纺厂处购买麻袋和麻绳,汇票载明的收款人是正阳麻纺厂,汇票金额为 7 万元。正阳麻纺厂的经办人员经审查该汇票无误后,将王江所购价值 7 万元的一万条麻袋和一
13、吨麻绳交王江提走。同月 25日,正阳麻纺厂在该汇票上加盖印章后,到原告正阳农行处办理解付手续。正阳农行的经办人员经审核汇票无误后,按票面金额将 7 万元款项转入正阳麻纺厂账户。同月 26 日,正阳农行在解讫通知书上加盖转讫章,随联附代付单寄给汇票签发行。同月 30 日,汇票签发行来电话告知正阳农行:你行解付的汇票金额 7 万元与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不符,原签发的汇票金额为 700 元。正阳农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王江下落不明,未能追回差额款。正阳农行责成当时的经办人员如数退赔了损失款 69300 元以后,又向正阳麻纺厂要求返还损失 69300 元。被正阳麻纺厂拒绝后,正阳农行以正阳麻纺厂对汇票审
14、查不严,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阳麻纺厂返还其损失款 69300 元。被告正阳麻纺厂在答辩中称:审查汇票真伪是银行部门的职责。原告因其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审查出汇票是假的,且已将货款转入我厂账户损失应由原告自负。问:(1)法院应当如何裁判? 为什么?(2)正阳麻纺厂和源汇区支行应承担多少票据责任?为什么?42 甲在出票人栏中加盖甲公司印章,并记载:“受乙公司委托,代其出票。“持票人向乙公司提示付款被乙以“从未委托甲出票“为由拒绝,持票人以甲、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甲、乙连带支付票据金额。问:(1)如果有证据证明乙委托甲出票,甲的行为构成什么?在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是谁
15、?(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乙委托甲出票,甲的行为构成什么?在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是谁?(3)持票人要求判令甲、乙连带支付票据金额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43 2000 年 11 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需方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出 6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全部验收后结算,并在合同中约定票据不得转让。承兑银行为 A 银行,到期日为 2001 年 5 月 1 日。2001 年 3 月 1 日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随后将汇票向 B 银行贴现。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产品缺少合格证和质检证明而拒绝提货,至2001 年 4 月 20 日双方协商未果
16、,乙公司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A 银行不得支付该汇票金额。汇票到期日 B 银行向 A 银行提示付款, A 银行以乙公司通知不得付款为由拒绝支付。问:(1)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A 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3)如果 B 银行未能从 A 银行获得票据金额,可以采取什么救济措施?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和票据关系,当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后,甲、乙之间的票据关系便变更为甲、乙与丙的票据关系,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和甲与丙之间的票据关系分属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基
17、于票据关系的无因性,即使基础合同关系被撤销,丙仍可向甲行使票据权利,汇票效力不受影响。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汇票付款日的类型。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付的票据;定日汇票是指出票人在票据签发时明确记载何年何月何日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指出票人在票据签发时记载收款或持票人于提示承兑后一定期限付款的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出票人在票据签发时明确记载付款日为出票后的一定期限的汇票。本题题干所述汇票应属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银行汇票中金额之记载有三项:(1)出票金额;(2)实际结算金额;(3)多余金额。选项 A、B、D 的票据只记载出票金额。
18、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票据权利基于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方式,选项 A、B、C 均属于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选项 D 不是基于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票据,属于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基于票据的无因性,且本案中的票据关系当事人也不属于直接前后手关系,票据债务人不可以抗辩。故汇票效力不受影响。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理人实施票据代理行为时,必须载明以下事项:(1)票据代理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2)必须表明代理人为何人代理;(3)在票据上表明“代理”的意思。本题中,票据上只有代理人 A 的签章,未记载本人 B 的名称,未表明代理
19、之旨,应认定为代理人 A 自己的行为,由 A 承担票据责任。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票据的涂销是指涂抹、消除票据记载事项或签名的行为。出票人划去汇票上的付款地并在旁边签章的行为属于即是票据的涂销行为。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抗辩的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王某只能向李某主张抗辩,属于相对抗辩,而对孙某则抗辩切断。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失票救济的目的是防止非权利人假冒票据权利人的身份或者通过假冒而背书转让票据,从中获取票据利益,进而保护票据权利人的权利。因此,应由票据债权人挂失止付。而票据债权人一
20、般就是收款人或持票人。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本题中支票的出票日期为 2005 年 3 月 1 日,则该支票的权利有效期限为 2005 年 3 月 1 日起算的 6 个月内,也即有效期截止到2005 年 9 月 1 日,所以该支票的权利消灭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2 日起。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内不行使,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 2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12 【正确答案】
21、D【试题解析】 利益偿还请求权之权利人须是票据上权利消灭时的正当持票人。其中票据法规定履行票据债务后占有票据取得持票人地位的参加承兑人或者参加付款人。可以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人,当参加承兑人承担了票据责任后,或者参加付款人付款后,便取得了被参加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可以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人。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这是以出票人身份不同为划分标准作出的分类。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指示汇票相关概念特征的考查。所谓指示汇票,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收款人姓名或名称,并附加“或其指定人”字样的汇票。这种汇票持
22、票人可依背书交付转让,但出票人不得对持票人的背书转让加以禁止。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我国票据法第 108 条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其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收款人姓名属于不可更改事项,若有更改,票据无效。同时,我国票据法不承认无记名汇票;关于出票日期,我国票据法与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等都将出票日期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汇票未记载,该汇票无效。据上述,排除选项
23、 A、B 、C。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于票据签发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任何人均不对受让汇票的人承担票据责,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8 条进一步规定:“依照票据法第 27 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一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质押背书是指在票据上设定质权的背书,依据背书记载文义,被背书人仪有质权,在质权实现之前,不能行使票据权利。ABD 项都是转让背
24、书,故被背书人不能行使。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非转让背书的种类的考查。所谓非转让背书,又称形式背书,指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此类背书仅具有背书的形式,而无背书转让票据权利的实质。这类背招包括质押背书与委托取款背书两种。对此考生成熟练掌握。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69 条规定,进行回头背书后。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本题中 A 为出票人,同时此票据经过一系列流转,最后又回到 A 手中,A 又成为持票人。因此根据上述规定 A 不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其只能向承兑人主张付款请求权。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该银行的承兑属
25、于不单纯承兑。所谓不单纯承兑是指付款人就票据文义加以变更或限制而进行的承兑。对于不单纯承兑,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票据保证的法律特征的考查。其法律特征主要有:(1)票据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由此可知C 项说法错误。(2)票据保证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A 项说法正确。(3)票据保证是以担保被保证人债务清偿为内容的票据行为。B 项说法正确。(4)票据保证是一种要式、独立、无因的单方法律行为。D 项说法正确。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首先,我国票据法术规定保证人可就票据部分金额为担保
26、。其次,如将票据保证上记载条件理解为部分保证,则我国票据法是持否认态度,因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由此可知 D 项说法正确。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付款人在付款时无实质审查义务。付款人对背书真伪和持票人是否真正权利人无认定之责。也就是说,即使背书是伪造的,或者持票人是以欺诈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代为取款的代理人无代理权等付款人都无审查义务。本题中银行并不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可构成善意付款,所以银行付款有效且免除向真正权利人再为付款的责任。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根据
27、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形式审查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查背书是否连续。(2)审查票据自身形式是否合法,即付款人对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汇票付款,才能发生票据法上付款的效力。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付款是票据权利最终实现的标志,也是票据功能最终完成的标志。因为汇票经足额付款后票据关系便宣告消灭。票据关系消灭,不仅使付款人免除责任,而且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也随之解除。2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期前追索发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项:(1)拒绝承兑。 (2)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宜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由此可知
28、,C 项中付款人资金状况恶化不属于期前追索发生的原因。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追索金额包括最初追索金额和再追索金额两部分。关于最初追索费用的确定,日内瓦统一法系与我国票据法规定有所不同。该公约允许部分承兑和部分付款,如在付款人为部分承兑或承兑人为部分付款时,持票人可就剩余部分和约定利息行使追索权,这意味最初追索权行使的金额可小于票载金额。而我国票据法则不允许部分承兑或部分付款,故即使期前追索的金额也不会小于票载金额。另外,由于追索次数与追索金额成正比,故通常再追索金额大于最初追索金额。综上所述可知,追索金额总体上是大于票载金额的。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
29、相关规定,支票未记载付款地的,该支票的付款地是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对此考生应牢固记忆。3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内容的直接考查。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85 条之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末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二、多项选择题3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证权证券是指该有价证券是证明权利存在的凭证,债券、股票、仓单、提单属于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该有价证券的签发是权利发生的依据,汇票、本票、支票属于设权证券。3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保付是支票特有的制度,我国
30、票据法未作规定。33 【正确答案】 A,B,C,E【试题解析】 票据更改的成立要件包括:(1)必须不改变票据的性质:(2)必须针对已经完成的可改作的记载事项;(3)必须由行更改权的人更改;(4)必须为了使用票据而更改。34 【正确答案】 A,C,E【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汇票特征的考查。首先,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票据,属于委托证券。A 项正确,B 项错误。其次,汇票是有承兑制度的票据。汇票并无见票制度。因此 C 项正确,D 项错误。最后汇票是到期日多样的票据。汇票的到期日具有多样性,有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四种。因此 E 项正确。3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31、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肉容的直接考查。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29 条和 30 条的规定,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的名称。三、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有: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1)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所以实施票据行为和接受票据的基本关系。(2)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授受某一票据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3)票据资金天系。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委托付款中的资金供给与补偿关系。37 【正确答案】 (1)伪造签名或伪造印章并加盖的行为。(2)虚构一个不存在的人签名或虚构一个不存
32、在的人名或单位名称刻章并加盖的行为。(3)盗盖或抢盖他人印章。(4)未经授权擅自加盖他人印章。(5)超越权限冒用他人名义私盖他人印章。38 【正确答案】 汇票签发行为发生如下效力:(1)对出票人的效力。我国票据法第 26 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可见,出票人的义务包括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两个办面。(2)对收款人的效力。汇票出票行为一经完成,对收款人的效力是产票据权利。收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应先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后才成为票据义务人。(3)对付款人的效力。汇票出票行为完成后付款人可选择承兑,也可拒绝承兑。因此,出票对付款人仅是表明赋予其资格,而非付款责任
33、的确定。39 【正确答案】 (1)本票是由出票人承诺自己付款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属自付证券,它不需要像其他票据那样委托第三人承付,而只需自己承诺无条件付款即可。而汇票和支票都属委托证券,通常由受托的第三方为付款。(2)本票无承兑制度。本票付款前无须经过承兑手续。本票出票人自出票行为完成后付款责任就已确定,即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处于第一债务人的地位,对本票的债务负有绝对清偿的责任。(3)本票为信用证券。我国票据法虽规定本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但与支票相比,法律对本票提示见票期间所作的限制比支票要小得多,这使本票信用功能仍有发挥余地。四、论述题40 【正确答案】 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
34、据权利人为防止票据权利因时效等原因而丧失所进行的维护票据权利的行为。由于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会产生保全票据权利的效果。因此,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又是票据权利的保全行为。然而,票据权利的保全未必都是通过行使票据权利来实现的。英国票据法将拒绝证书的作成、将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的情形通知前手都规定为票据权利的保全行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这些行为,持票人将丧失追索权。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予的追索权”同样收款人或持票人保全票据权利的时间也为法律所规定,属于法定期问。收款人或持票人保全票据权利的处所就是行使票据权利的处所,应当是票据
35、记载的付款地,票据未记载付款地的,应在付款人或被迫索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进行。收款人或持票人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以通过行使票据权利而中断票据时效的,以埘票据债务人请求履行票据义务的方式(催告方式)进行。以通过行使权利避免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之票据权利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提供拒绝证明。不同的国家关于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的具体要求不同。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涉外票据,关于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关于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
36、期限,适用付款地法。五、案例分析题41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驳回正阳农行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持票人出于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如已取得票据权利,则可依侵权或不当得利之由追回其所得的票据利益。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自行承担损失的责任。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取得案涉票据,是信其票据金额为 7 万元的记载内容的,并付出了与 7 万元票据金额相等价值的货物,符合票据取得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给付相应对价的要求。同时,该厂并未参与票据的变造,也不明知该票据为变造的票据,故其取得的票据不存在恶意取得的问题;而该厂在受理案涉汇票时,经办人经审核汇票未发现票据金
37、额被变造的问题,按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其审查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性质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故不构成重大过失。而付款人正阳农行作为专业办理银行结算义务者,在办理业务中的注意义务要大大高于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其应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票据的变造问题连负有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付款人止阳农行都不能发现,就更不能要求负有普通注意义务的持票人止阳麻纺厂去发现了。因此,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因不存在持票人的重大过失,享有所取得的票据权利,其所取得的票据利益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应为合法取得的利益,不存在返还的问题。故正阳农行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应当驳回其对正阳麻纺厂的诉讼请求。正阳农行
38、所受的损失只能依侵权关系追究票据变造人的侵权民事责任。(2)本案涉及的汇票签发时票据金额为 700 元,正阳麻纺厂取得时票据金额为 7万元,显然发生了票据的变造。但票据被变造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只是变造前后的签章人的票据责任不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变造前原记载的事项负责。在本案中,签发行源汇区支行在 700 元的金额内负票据责任。而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应对变造后记载的事项负责,故本案中正阳麻纺厂应在 7 万元金额内负票据责任。42 【正确答案】 (1)甲的行为构成票据代理。在此情况下,有证据可证明乙委托甲出票,则乙为被代理人,由其承受代理人的行为结果,债务人为乙。(2)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39、。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5 条第 2 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据此,本案中的票据责任应由无权代理人甲承担。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为甲。(3)无法律依据。 若构成票据代理,代理的后果应仪由被代理人乙公司承担。若构成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甲与相对第三人即持票人之间形成票据关系,由甲对持票人履行票据债务。甲、乙之间不因此而发生任何关系。因此在情况下持票人均不能同时要求甲、乙连带支付票据金额。43 【正确答案】 (1)背书转让有效。因为甲乙只在合同中约定票据不得转让,未在票据上做出记载,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2)A 银行的拒付理由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承兑后即应承担第一位的付款责任。A 银行不存在可以抗辩持票人的合法理由。(3)持票人可以向其前手或者出票人追索,所以 B 银行可以向 A 银行使追索权,但足这种追索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