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3184.1 2018 代替 Q/GDW13184.1-2014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 采 购 标 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350kV 110kV substation UPS for power system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184.1201
2、8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 6 试验 . 6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监造和培训 . 7 编制说明 10 Q/GDW 13184.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 35kV 110kV变电站 UPS不间断电源 设备采购 ,制定本 部分 。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不间断电源采购标准分为 2 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 35kV 110kV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代
3、替 Q/GDW13184.1-2014,与 Q/GDW13184.1-2014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了 UPS 装置 的 技术性能要求 。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龚继平、吴国平、胡德良、胡加泉、 田校军、 蔡建辉、 谢国强、李秉宇、闫少春、张海滨、王成进、陈智凯、田小锋。 本标准 2014 年 9 月 30 日首次发布, 2018 年 12 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
4、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3184.12018 1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及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监造和培训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招标。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所有部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3047.3 高度进制为 20mm 的插箱、插件基本尺寸系列 GB/T 3859.1 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 1-1 部分基本要求的规范 GB/T 7260( 所有部分) 不间断电源设备 GB/T 14715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 5103 35kV 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
6、设计规程 Q/GDW 13001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投标人是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3.3 卖方 seller Q/GDW 13184.12018 2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
7、许可的受让人。 3.5 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UPS for power system 简称 UPS。由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它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配合 ,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不间断交流电源。由于与不接地的直流系统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直流输入部分与交流部分 应隔离。 3.6 电力用逆变电源 inverter for power system 简称 INV。一种不含整流器的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4 总则 4.1 一般性要求 4.1.1 投 标 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本部分提出了对交流不间断电源系 统 ( UPS) 的技术参数
8、、 性能 、 结构 、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3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 卖方应提 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优质产品。 4.1.4 投 标 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4.1.5 如果投标人没 有 以书面的 形 式对本部 分 的条文提 出 异议,则 表 示投标人 提 供的设备 完 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6 本 部 分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4.1.7 本 部 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本部分未尽事宜 , 由合同
9、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2 卖方职责 a) 卖方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b)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c)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d) 提供试验 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g)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接受买方的选择; i) 现场服务。 Q/GDW 13184.12018 3 4.3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191、 GB/T 2
10、423(所有部分)、 GB/T 3047.3、 GB/T 3859.1、 GB/T 7260(所有部分)、 GB/T 14715、 GB/T 50065、 GB 50171、 DL/T 1074、 DL/T 5103 中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4 应满足的 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 国家法律法规及 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 文件中相应 的 条款规定 均适用于 本 文件 , 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 a) 国家电网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 规范; b)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
11、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d)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 e) 国网运检部关于印发 2018 年电网设备电气性能和金属专项技术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f) 国家电网继 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UPS 装置供电范围: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层设备、调度数据网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电量采集装置、 防误系统、图像监视等 。 5.1.2 每台 UPS 装置采用两路站用交流输入、一路直流输入, 双套配置 的 UPS 装置的 交 流输入 应取自不同段的站用交流母线 , 直流输入采用不同直流母线输入,不自带蓄电池,直流输入采
12、用站内直流电源系统。 5.1.3 UPS 系统组成: UPS 系统应由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 、 整流器 、 逆变器 、 静态开关 、 手动维修旁路开关, 馈线开关以及本系统所有设备间连接电缆等组成。 5.1.4 UPS 装置应包括本机液晶监视器、本机诊断系统以及与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接口 , 调试、监视和维修专用通信口等。 UPS 柜应有交、直流输入空气开关,交流回路 、 直流回路 、 UPS 馈线输出回 路应配置空气开关,并配置标 识牌。 5.1.5 UPS 装置 交流主输入、交流旁路输入及不间断电源输出均应有工频隔离变压器,直流输入应装设逆止二极管。 UPS 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
13、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5.1.6 UPS 系统配置:由专用部分明确。 5.1.7 变电站 UPS 系统正常时由 220V/380V 交流电源经整流器、逆变器向负荷供电,当 220V/380V 交流电源 失电或 UPS 整流器故障时,则由站用直流电源回路经逆变器向负荷供电。当逆变器故障或过负荷或无输出时,由静态开关(自动)切换到旁路供电。 5.1.8 UPS 装置应具有与变电站监控系统通信的接口,接口采用 RS485/RS-232 串口或以太网口。卖方应免费提供详细的规约文本、规约的信息说明及数据类型,并配合监控厂家完成规约转换的工作。 5.1.9 旁路电源应经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当输入电压
14、变压范围不能满足负载要求,旁路还应设置自动调压器。 5.1.10 UPS 装置风扇应在运行状态下可拆除,便于装置不停电状态下进行除尘。 Q/GDW 13184.12018 4 5.2 技术性能和功能要求 5.2.1 技术性能要求 5.2.1.1 UPS 电源输入 a) 交流输入电压:单相 AC 220( 110% ) V 或三相 AC 380( 110% ) V; b) 交流输入频率: 50( 12% ) Hz; c) 直流输入( 110V 直流电源系统): 88V 130V; d) 直流输入(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176V 260V; e) 直流母线反灌纹波电压系数: 0.5% 。
15、5.2.1.2 UPS 电源输出 a) 稳压精度:稳态,不大于 3% ;动态过程中,负荷以 0 100%变化,其偏差值小于 5% ,恢复时间小于 20ms; b) 输出电压调节范围: AC 220( 13% ); c) 效率: 80% (交流输入逆变输 出), 85% (直流输入逆变输出); d) 输出波形:正弦波; e) 输出频率精度: 50( 10.5% ) Hz; f) 同步范围: 50( 12% ) Hz; g) 同步速度: 1Hz/s ; h) 总谐波含量: 3% ; i) 负载功率因数范围: 0.9(超前), -0.7(滞后); j) 单机无故障时间( MTBF): 100000h
16、; k) 交流供电与直流供电之间的切换时间: 0ms; l) 过载能力: 110%额定值时可维持 60min, 125%额定值时可维持 10min, 150%额定值时可维 。 m) 旁路切换时间: 5ms。 n) 双机并机输出均流不平衡度: 5(额定负载电流的 50 100范围内) 5.2.2 功能要求 UPS装置应具备防止过负荷及外部短路的保护。 UPS装置交流电源输入回路中应有涌流抑制和隔离措施 。 UPS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UPS装置旁路电源需经 工频 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 UPS装置面板上应设有各种运行和故障显示,状态信息 、 报警信息等能通过通信上传计算
17、机监控系统,关键信号有硬触点上传。内容至少包括: a) 运行时显示下列内容: 1) 交、直流回路输入电流、输入电压; 2) 整流器输出电流、输出电压; 3) 逆变器输入电压; 4) 逆变器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5) 旁路交流电压; 6) UPS 输出电流有效 值 ; 7) 逆变器运行指示; 8) 静态开关位置指示; 9) 旁路开关位置指示; 10) 负载百分比; 11) 通信接口的工作状况。 Q/GDW 13184.12018 5 b) 面板报警显示内容: 1) 整流器输入电压低报警; 12) 直流输入电压低报警; 13) 旁路交流电源电压低报警; 14) 逆变器输入电压低 /高报警
18、; 15) 逆变器输出电压低 /高报警; 16) 旁路位置报警; 17) 逆变器故障报警; 18) UPS 装置过载或出口短路关机信号。 5.3 整流器 5.3.1 整流器的容量应能满足逆变器长期满负荷供电的要求。 5.3.2 整流器的交流电源输入回路应设置空气断路器。 5.3.3 整流器应有涌流抑制功能。 5.3.4 整流器的容量应按带逆变器静态负荷来选择。 5.4 逆变器 5.4.1 逆变器的输入来自经过整流器整流后或蓄电池组输出的直流电源和所用交流电源 。 5.4.2 旁路交流电源正常时,逆变器输出频率保持与旁路交流电源同步,若旁路交流电源的频率和电压 偏差超过逆变器容差允许值时,同步回
19、路应自动关断,逆变器则按其内部基准频率运行,直至旁路交流 电源恢复至逆变器容差允许范围内时再与其保持同步。 5.4.3 额定功率因数下,负载在 0 100%范围内按 20% 增 /减时, UPS 稳态输出电压不应超过 3% 。 逆变器在功率因数 0.7 0.9 运行时,最大冲击负荷为额定值的 1.5 倍时,应能承受 60s。 5.4.4 逆变器应具有 过电流保护特性。 UPS 的过电流保护应能保证在负荷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允许的 极限值时及时动作,使其免受浪涌电流的损伤。 5.5 静态开关 5.5.1 静态开关的切换时间特性:切换时间, 4ms ;切换方式,自动。 5.5.2 当 UPS 逆变器
20、故障或输入交、直流电源失去时,能将负载无间断地切换至旁路交流电源。在旁 路运行方式下, UPS 装置应设计为易于维护和拆装,且对负载的供电不中断。 5.5.3 UPS 过载时,静态开关应能自动将电源切换至由旁路交流电源供电。当负载由逆变器切换到旁路时,旁路电压应正常;由旁路切换至逆变器时,不应有相位的突变。 5.5.4 任何条件导致 UPS 输出电压异常,如 UPS 故障、馈出支路短路等,若旁路电压正常,应立即切换到旁路供电。 5.6 手动旁路开关 5.6.1 “正常 ”位置时负荷应接至逆变器, “旁路 ”位置时负荷应接至交流电源。切换时负载供电不能中断。 5.6.2 手动旁路开关应能将负荷由
21、逆变器输出切换至旁路交流电源供电,在旁路侧应加隔离变压器。当 负荷由旁路交流供电时,应允许对整流器、逆变器和静态开关进行检修和维护。 Q/GDW 13184.12018 6 5.6.3 手动维修旁路断路器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 5.7 其他要求 5.7.1 屏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宜采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或屏柜。插 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 GB/T 3047.3 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 可更换。屏体及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 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
22、、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5.7.2 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 100mm2,接地端子为压接型。 5.7.3 屏体防护等级 IP30 级,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屏柜应有良好的防电 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 5.7.4 柜内主要设备及装置均采用嵌入安装法,并要求与屏正面平齐美观。柜内的侧板和背板上可安装 少量零星部件。柜内端子排布置在柜内背板上。应提供由柜门而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 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
23、底部进入。 5.7.5 所有供货的屏柜均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5.7.6 对于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运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的符号标出。 5.7.7 UPS 装置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系统,通风 散热系统故障应报警; UPS 交流输出中性线应与 UPS机壳绝缘, UPS 机壳与接地电缆相接。 5.7.8 面板上固定的仪表、开关、内部端子盒、供用户使用的元件及其他装置等,均应有铭牌。 5.7.9 导线应为交联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1000V;电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打上永久性标志。 5.7.10 柜体应设有保护接
24、地,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 90,门锁可靠。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4mm2的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 5.7.11 所有屏面应清洁,进行喷塑处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6 试验 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并应提供供货范围内各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现场交接试验可与用户协商进行。 6.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按电力专用 UPS 的相关标准进行,至少应进行表 1 所规定的试验。 Q/GDW 13184.12018 7 表 1 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项目表 序号 试 验 项 目
25、名 称 试验分类 说 明 型式 出厂 现场 1 一般检查 Y Y Y 2 绝缘试验 Y Y N 3 输出电 压波动试验 Y Y Y 包括额定功率因数下的满载试验及其暂态过程试验,负载从 25%增至 100%时的暂态过程试验 4 输出电压调整性能试验 Y Y Y 5 输出电压精度试验 Y Y Y 6 输出频率精度试验 Y Y Y 7 瞬时电压波动特性试验 Y N N 8 过负荷试验 Y N N 9 谐波畸变率试验 Y Y N 10 噪声试验 Y N N 11 温升试验 Y Y N 12 短路性能试 验 Y N N 13 模拟各种故障情况下的设备性能、报警、 负载切换及电源切换试验。如交流输入故
26、障、整流器故障、直流输入故障、逆变器故 障、逆变器过负荷、静态开关故障、交流电 源消失、外部短路等 Y Y Y 14 静态开关随负荷变化的性能及切换时间试 验 Y Y Y 15 效率试验 Y Y N 16 72h 持续运行 Y Y Y 17 与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接口试验 Y Y Y 注: “Y” 表示应做该试验; “N” 表示不需要做该试验。 6.2 出厂试验 发货前应完成各种性能试验,至少应进行 表 1所规定的试验内容。应按订货图逐一核对内容,无误方可出厂。 6.3 现场交接试验 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投产试验和检查,费用由卖方自理。在试验和检查中发现元件、部件损 坏,卖方应负责调
27、换;机械结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理。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监造和培训 Q/GDW 13184.12018 8 7.1 技术服务 7.1.1 技术配合 7.1.1.1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买方的工作,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 术指导。买方应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7.1.1.2 买卖双方应根据施工的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现场派出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 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 7.1.2 任务和责任 7.1.2.1 卖方指定的现场派出人员,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充分合作与协商。双方的现场代表,未经双 方授权,无权
28、变更和修改合同 。 7.1.2.2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 收试验。 7.1.2.3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 7.1.2.4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满足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 7.1.3 质保期 卖方 设备 提供 3年的质保期。 7.2 设计联络会 7.2.1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 设计联络会。在签约后的 30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 7.2.2 设计联络会内容: a) 确定布置尺寸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的布
29、置; b) 复核并确认设备的主要性能和参数; c) 检查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d) 确定土建要求 /运输尺寸和质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e) 讨论交货程序; f) 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g) 讨论调试及验收试验; h) 买卖双方提出的其他内容。 7.2.3 双方应作好各次联络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内容和结论,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会议纪要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监造和培训 7.3.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 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监造工作应遵循电力设计(交流部分)监造大纲、电网交流设备及线路材料质量管控重点措施
30、的 相关规定。 Q/GDW 13184.12018 9 7.3.2 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生产、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 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7.3.3 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 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7.3.4 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卖方应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7.3.5 监造范围如下: a) 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外协件、外购件等;
31、b) 单元组装及试验; c) 整体组装及试验; d) 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 e) 包装、装运。 7.3.6 卖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下列资料: a) 合同设备的生产进度计划; g) 重要原材料型号、规格、合格证及其物理、化学、电气性能; h) 分包商主要零部件验收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说明书 ; i) 产品完善和改进的报告; j) 与分包商的技术协议及合同副本。 7.4 工厂 ( 现场 ) 验收 满足 GB 50171 的要求。 Q/GDW 13184.12018 10 A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 采 购 标 准 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规范 编 制
32、说 明 Q/GDW 13184.12018 11 目 次 1 编制背景 .12 2 编制主要原则 .12 3 与其他标准 文件 的关系 12 4 主要工作过程 .13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13 6 条文说明 错误 !未定义书签。 Q/GDW 13184.12018 12 1 编制背景 本部分 依据 国网物资部关于印发 2018 年电网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网物资技术 201819 号)的要求编写。 物资 采购 标准 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 版)自发布实施以来,在公司物资集约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
33、年来,随着电网 建设 的发展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公司标准化 建设 成果持续优化调整,基建“三 通一标”和配网“典型设计”继续深化,通用设备进一步归并设备主要 参数,精简设备序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 号 )的下发应用,提高了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电网、设备 、人身安全管理要求,对电网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变化,保证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和公司建设、运行需求,进一步满足招标投
34、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物资采购源头 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电网设备向中高端迈进。 2 编制主要原则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是针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制定的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和质量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次 采购 标准 修订的主要 原则: a) 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及反措新要求,吸收技术规范分级分类先进做法,优化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提升采购设备质量。 b) 坚持“五统一”原则。实现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 坚持
35、“两个 全面应用”原则。全面应用最新 的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成果。 3 与其他标准 文件 的关系 本部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在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和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企业标准和基建、运检、营销等专业管理要求,针对产品特点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特性、品种规格、原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件)技术要求、工艺要求、产品寿命、试验检验方法及其判定准则、技术服务、设计联络、监造和抽检、验收规则、设备接口要求等内容。 采购标准经招 标文件的引用,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
36、标文件中不再重复通用技术规范的内容。如工程招标中确需对标准所列技术要求进行修改,项目需求单位应编填“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和辅助说明文件。 本标准内容是在已颁发的标准、规范基础上并结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Q/GDW 13184.12018 13 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 变电站分册 ( 2018 年版)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 本部分正文中提及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文件均指最新 版本。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部分主要参考文件: 相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7、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 版); 国家电网设备 ( 2018) 979 号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通用设备、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典型设计等标准化建设成果。 总部各 部门、各省公司 等 修订意见和建议等。 4 主要工作过程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网 物资部 在北京召开了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启 动会,对 物资采购标准 修编工作方案 进行 宣贯 ,对采购标准修编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2018 年 6 月 26 日 28 日,根据 国网物资部的统一工作安排, 国网 江 西 省电力 有限
38、 公司 在南昌召开了电源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会,来自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 电力 有限公司和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的相关专家对 2014 版采购标准进行修订,提出了标准修订差异表。并进行了逐条审定,形成了电源系统采购标准修订意见稿。 2018 年 8 月 9 日 10 日,国网 物资部 在北京召开了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推进会,对 物资采购标准 修编工 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明确 物资采购标准 修编工作要求和原则 。 2018 年 8 月 30 日,编写 组 完成电源系统物资采购标准的修订, 形成 征求 意见稿 ,并提交国网物资部在公司 系统内公开征求意
39、见。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1 月 10 日,国网物资部在系统内公开征求意见,包括相关总部部门、省公司以及公司系统内科研、试验、设计、建设、运行等标准使用单位。 2018年 11月 13日 15日 ,国网 物资 部 在北京召开了 2018年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编意见评审会,本次会议对征集到的采购标准修编意见进行评审,根据 征求意见 修改完善 了采购 标准稿, 形成 送审 稿 (初稿)。 2018 年 11 月 27 日 30 日,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设备物资采购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与会专家依据新版相关技术标准和国网十八项反事故措施等 国网相关 规范 要求 ,评审了电源系统类设备的物
40、资采购技术标准(送审稿)。本次 会议 对电源系统采购企业标准进行了审核和修订,形成 报批 稿。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不间断电源采购标准分为 2 个部分: 第 1 部分: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 不 间断电源专用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规定了 35kV 110kV 变电站 UPS不间断电源 采购的一般性技术条款; 第 2 部分 规定了35kV 110kV 变电站 UPS不间断电源 主要 技术参数和工程环境使用条件。 第 2 部 分标准独立与 第 1 部分配合使用。
41、Q/GDW 13184.12018 14 现有物资 采购技术规范和和物资分类的大类 中类 小类分类方式对应,体系结构完整,通用技术规范和专用技术规范互相配套,技术规范编号清晰明了。 为 保持物资采购技术标准体系的延续性,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编写的总体原则为:针对一类招标物资, 编写一个通用技术规范和其对应的一个或 多个专用技术规范,共同组成一个独立的标准,具有一个独立的标准编号。其中通用技术规范提出对一类物资的共性要求,专用技术规范提出对 该 类物资中的一种具体采购对象的个性化要求。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通用技术规范和其对应的某一个专用技术规范应配套使用,共同组成物资招标采购中的规范技术文件。 本部分为
42、 35kV 110kV变电站 UPS 不间断电源采购标准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13184.1-2014,与 Q/GDW13184.1-2014相比, 本次修订做了如下重大调整 : 修改了 UPS 装置 的 技术性能要求 。 本部分按照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技术 标准 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企管 2018 222号文) 的要求编写 。 本部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 部分 的正文共设七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技术 参数和性能 要求,试验及技术 服务、 设计联络、工厂(现场)验收 、监造和培训 。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
43、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原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王伟、冯炜、赵军、苗树国、仲旻、王彤、周斌、张浩、刘少华、卜祥涛、武 福涛、徐小飞、陈程、胡海洋。 与原标准相比,本次分 别从引用标准、设计能力和制造工艺、原材料和组部件质量要求、试验验收、关键性能参数等方面进行 修订提升。 应用最新标准和规范。 增加了 国家电网设备 ( 2018) 979 号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并根据 新发布的行业和国网企业标准修改了部分标准的标准号和标准名称,例如: DL/T 1074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GB/T 3859.1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 要求和电网换 相 变流器 第
44、1-1部分 基本要求的规 范 。 规范名称 。 将原 标准中 “ 二次安防设备 ”改为 “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 ” 。 提升设备整体性 能参数。 根据 DLT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修订 : 交流输入频率: 50( 1 2%) Hz; UPS 的直流输入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 80 118,;过载能力: 110%额定值时可维持 60min, 125%额定值时可维持 10min, 150%额定值时可维;增设 : 旁路切换时间: 5ms;增设 : 双机并机输出环流: 5%满负荷。 提升关键材料和组部件性能。 根据 DL/T 5491电力工程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
45、计技术规程修订: 旁路电源应经隔离变压器进行隔离,当输入电压变压范围不能满足负载要求,旁 路还应设置自动调压器;UPS 通信 接口增设 RS-232 串口; UPS 装置风扇应在运行状态下可拆除,便于装置不停电状态下进行除尘;UPS 装置交流电源输入回路中应有涌流抑制和隔离措施; UPS 装置 的隔离变压器必须是工频隔离变压器 ;手动维修旁路断路器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 细化工艺及结构布置要求。 柜体应设有保护接地,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 90,门锁可靠。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4mm2 的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 ;所有屏面应清洁,进行喷塑处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 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运行和检修功能需求。 根据 最新 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要求, UPS 装置的交流主输入、交流旁路输入及不间断电源输出均应有工频隔离变压器,直流输入应装设逆止二极管。 6 条文 说明 Q/GDW 13184.12018 15 无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