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5.020.20 DB51B31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8792009油 桃 nectarine 2009-03-05 发布 2009-03-10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 879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试验方法 2 5 检验规则 2 6 标志、标签 3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3 DB51/T 879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科院分析测试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灵安、雷绍荣、欧阳华学、代小航。 DB51/T
2、8792009 1 油 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油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
3、.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8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12295 水果、蔬菜制品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法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 3 要求 3.1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基本要求 果实充分发育、新鲜清洁、无异常气味或滋味,无病果、虫果、伤果,整齐度良好,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 果 形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 色 泽 果皮颜色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具有的色泽 3.2 理化要求 应符合
4、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可溶性固性物,% 7 3.3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3 的规定。 DB51/T 8792009 2 表 3 安全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 0.1 镉(以Cd计) 0.05 汞(以Hg计) 0.01 无机砷(以As计) 0.05 多菌灵 0.5 乙酰甲胺磷 0.5 水胺硫磷 0.02 辛硫磷 0.05 溴氰菊酯 0.1 敌敌畏 0.2 注:其它有害物质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津、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 取样按GB/T 8855的规定执行。用目测法进行果形、色泽、果面、整齐度等项目的检测。
5、4.2 理化指标 4.2.1 可溶性固形物 按照GB/T 12295 规定执行。 4.3 安全指标 4.3.1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4.3.2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4.3.3 汞的测定 按 GB/T 5009.17 规定执行。 4.3.4 无机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 规定执行 4.3.5 多菌灵的测定 按GB/T 5009.188规定执行。 4.3.6 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溴氰菊酯、敌敌畏的测定 按NY/T 761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期采收的产品作
6、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同批货源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的规定执行。 DB51/T 8792009 3 5.3 型式检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产品标志认证; 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态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时。 5.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均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标签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5.5 判定规则 5.5.1 每批受检产品的感官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超过%,其
7、中任一件不合格百分数不超过 10%,判为感官合格。 5.5.2 感官、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3 复检 该批次产品标志、标签或包装不合格者,允许复验一次。感官、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6 标志、标签 6.1 标志 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6.2 标签 在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净含量、执行标准、商标、采收日期、“小心轻放”“防晒防雨”警示等内容。标志与标签上的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7 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同一规格的包装物应大小一致,干燥、清洁、牢固。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7.2 运输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应有防晒、防雨、通风、降温等措施。 7.3 贮存 按品种、规格分别堆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贮存场所应阴凉、通风、清洁、卫生,应有防晒、防雨、冷藏等措施,严禁有毒有害物质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