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模拟试卷26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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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模拟试卷 26 及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常识判断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总题数:28,分数:56.00)1.法的指引作用针对的是( )。(分数:2.00)A.本人的行为B.他人的行为C.一般人的行为D.违法者的行为2.波洛克说过:“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下列可以代替此话的名言是( )。(分数:2.00)A.法不阿贵,绳不绕曲B.任何人都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C.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D.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3.“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

2、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分数:2.00)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讯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4.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分数:2.00)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人

3、员中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是( )。(分数:2.00)A.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从事公务人员B.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C.现役军人D.定居在外国的中国人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是不合法的?( )(分数:2.00)A.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B.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C.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15 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7.对于某教育局工作人员擅自改变考生赵某高考志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该行为没有侵犯赵某的基本权利B.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人格尊严C.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4、受教育权D.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言论自由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分数:2.00)A.90B.60C.30D.15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 )。(分数:2.00)A.职位空缺B.计划空缺C.职务空缺D.职数空缺10.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次行政处罚B.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C.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

5、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D.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11.下列属于公务员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是( )。(分数:2.00)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B.在同一个处里的两名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C.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D.在同一机关里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非监察部门工作12.王某不服工商所对其依法作出的 300 元罚款的决定,应向( )提出复议。(分数:2.00)A.该工商所B.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的上级机关C.该工商所所在地的乡政府D.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13.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

6、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 6 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14.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分数:2.00)A.管制的期限为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3 年B.对判处管制

7、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15.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16.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分数:2.00)A.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承担责任B.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

8、责任C.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损害承担责任D.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在一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17.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18.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 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

9、A 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 B 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其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A 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 A 遗嘱为准B.B 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 B 遗嘱为准C.A、B 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D.A、B 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19.某甲因车祸生命垂危送往医院,但其父坚决不同意进行手术,此时经( )同意,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分数:2.00)A.主刀医生B.该院院长C.送某甲到医院的司机乙D.垫付医药费的路人丙20.一年半之前,孙某病危时曾当

10、着 2 个儿子和 4 位医护人员的面说:“我死后家里的一切财产都留给老大”,后经抢救治疗,孙某病愈出院。一年半后,孙某旧病复发死亡。孙某大儿子把孙某的全部遗产据为己有,理由是一年半前孙某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孙某的口头遗嘱( )。(分数:2.00)A.有效B.无效C.由大儿子告知其他亲属后有效D.经医护人员证明后有效21.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分数:2.00)A.股东会B.董事会C.职工代表大会D.监事会22.王某以 5 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 100 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

11、一是不合法的?( )(分数:2.00)A.要求甲商店赔偿 20 万元B.要求甲商店赔偿 5 万元C.要求李某赔偿 5 万元D.要求李某赔偿 100 元23.某酒厂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每瓶售价仅为“幸福特曲”的 14,销售状况甚好。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 )(分数:2.00)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24.某企业老板公开承诺该企业每年将捐赠二十万元给当地慈善总会

12、,用于救助本省的贫困大学生,现因遭遇经济危机,该企业濒临破产,并因此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状况,那么该企业老板( )。(分数:2.00)A.必须继续履行捐赠义务B.由当地慈善总会决定是否继续捐赠C.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不再履行捐赠义务D.直接不予履行捐赠义务25.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B.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C.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D.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26.根据民事诉讼法

13、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 )决定。(分数:2.00)A.审判委员会B.院长C.审判长D.书记员27.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甲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鉴定意见B.视听资料C.电子数据D.物证28.甲、乙两镇分别位于某市的两个区,因一块林地的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定林地属于甲镇,乙镇不服裁定,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林地归属于乙镇。甲镇不服复议决定,于是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

14、,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分数:2.00)A.甲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B.乙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D.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模拟试卷 26 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常识判断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总题数:28,分数:56.00)1.法的指引作用针对的是( )。(分数:2.00)A.本人的行为 B.他人的行为C.一般人的行为D.违法者的行为解析:解析: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法的评价作用针对的是他人的行为;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法的强制作用针对的是违法

15、者的行为。2.波洛克说过:“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下列可以代替此话的名言是( )。(分数:2.00)A.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B.任何人都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C.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D.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解析:解析:“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意思是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的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表明权利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结构上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是说法官与法律的关

16、系。故本题答案选 A。3.“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分数:2.00)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讯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解析:解析:我国行政处罚法第 46 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因此,B 项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故本题答案选 B。4.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

17、分数:2.00)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解析:解析: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另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简称政治自由。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的自由。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是

18、( )。(分数:2.00)A.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从事公务人员B.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C.现役军人D.定居在外国的中国人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和国籍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的。据此可知,本题只有 D项符合题意。国籍法第 12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故本题答案选D。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是不合法的?( )(分数:2.00)A.某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B.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 C.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

19、政的决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15 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解析: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9 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因此 A 项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5、16 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权分别设定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无权设定行政许可。B 项不合法,为正确选项。根据宪法第 89 条第 1 项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 C 项合法。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大

20、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因此 D 项合法。7.对于某教育局工作人员擅自改变考生赵某高考志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该行为没有侵犯赵某的基本权利B.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人格尊严C.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受教育权 D.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言论自由解析:解析:宪法第 4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该教育局工作人员侵犯了赵某的受教育权。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

21、期限超过的除外。(分数:2.00)A.90B.60 C.30D.15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 9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 )。(分数:2.00)A.职位空缺 B.计划空缺C.职务空缺D.职数空缺解析:解析:公务员法第 25 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10.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针对

22、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次行政处罚B.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 C.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D.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解析:解析:行政处罚法第 24 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可以说是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显然只有 B 项的表述符合条文的规定。11.下列属于公务员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是( )。(分数:2.00)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B.在同一个处里的两名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C.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在

23、同一机关里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非监察部门工作解析:解析:公务员法第 68 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 中的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没有“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而是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无须回避。选项 B,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但是没有明确是否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是则需要任职回避,如不是则不需要;另外,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也未必直

24、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因此,两人不一定需要回避。选项 D,仍然没有明确旁系血亲是否三代以内;另外选项中也未明确非监察部门是否包括第 68 条规定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工作。如包括则应当回避,不包括则不回避。所以 D 中的二人也不一定需要回避。只有 C 中的二人,具有需要回避的夫妻关系,而二人又都在同一个厅里任处长,必然直接隶属于同一个厅长或者副厅长,因此一定需要回避,故选 C。12.王某不服工商所对其依法作出的 300 元罚款的决定,应向( )提出复议。(分数:2.00)A.该工商所B.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的上级机关C.该工商所所在地的乡政府D.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 解析:解析:我

25、国行政复议法第 15 条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 12 条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此可知,王某应向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答案选 D。13.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 6 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

26、,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解析:解析:朱某对其子之死具有过于自信的过失。14.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分数:2.00)A.管制的期限为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3 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27、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解析:解析:依据刑法第 38 条和第 69 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 A、B 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 39 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 C 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 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 D 选项不选。15.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

28、0)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68 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 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 65 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 74 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 B。16.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分数:2.00)A.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

29、害承担责任B.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C.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损害承担责任D.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在一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 20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项中乙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30、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 B。17.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解析: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

31、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 正确,不选。18.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 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 A 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 B 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其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A 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 A

32、 遗嘱为准 B.B 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 B 遗嘱为准C.A、B 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D.A、B 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本题答案选 A。19.某甲因车祸生命垂危送往医院,但其父坚决不同意进行手术,此时经( )同意,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分数:2.00)A.主刀医生B.该院院长 C.送某甲到医院的司机乙D.垫付医药费的路人丙解析:解

33、析:侵权责任法第 56 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20.一年半之前,孙某病危时曾当着 2 个儿子和 4 位医护人员的面说:“我死后家里的一切财产都留给老大”,后经抢救治疗,孙某病愈出院。一年半后,孙某旧病复发死亡。孙某大儿子把孙某的全部遗产据为己有,理由是一年半前孙某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孙某的口头遗嘱( )。(分数:2.00)A.有效B.无效 C.由大儿子告知其他亲属后有效D.经医护人员证明后有效解析:解析:我国继承法第 17 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

3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本题答案选 B。21.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分数:2.00)A.股东会 B.董事会C.职工代表大会D.监事会解析:解析:公司法第 36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A 为正确答案。22.王某以 5 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 100 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一是不合法的?( )(分数:2.00)A.要求甲商店赔偿 20

35、万元B.要求甲商店赔偿 5 万元C.要求李某赔偿 5 万元 D.要求李某赔偿 100 元解析: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题中,甲商店是知假卖假,因此,甲商店存在欺诈的行为,王某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甲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的四倍即 20 万元,因此,A 项正确;王某从甲商店购买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说明王某与甲商店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标的物是假的,说明商店存在违约的情况,因此,王某也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甲商店赔偿 5 万元,因

36、此,B 项正确;因为该瓷瓶实际上是赝品,市场价值才 100元,因此,王某只能要求李某承担 100 元的侵权赔偿责任,而不能要求。其承担 5 万元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C 项错误,D 项正确。23.某酒厂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每瓶售价仅为“幸福特曲”的 14,销售状况甚好。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 )(分数:2.00)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解析:解析:所谓以假

37、充真,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牟取利润为目的,用他产品冒充此产品,进行欺骗性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由此可见,本题所述之酒厂构成以假充真行为。B、C、D 的理南并不能否定其行为的性质。24.某企业老板公开承诺该企业每年将捐赠二十万元给当地慈善总会,用于救助本省的贫困大学生,现因遭遇经济危机,该企业濒临破产,并因此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状况,那么该企业老板( )。(分数:2.00)A.必须继续履行捐赠义务B.由当地慈善总会决定是否继续捐赠C.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D.直接不予履行捐赠义务解析:解析:慈善法第 41 条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

38、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25.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B.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C.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D.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解析:解析:反家庭暴力法第 24 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故本题答案选 D

39、。2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 )决定。(分数:2.00)A.审判委员会B.院长 C.审判长D.书记员解析:解析:民事诉讼法第 46 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故本题答案选 B。27.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甲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鉴定意见B.视听资料 C.电子数据D.物证解析:解析:我国刑事诉讼

40、法第 48 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其中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28.甲、乙两镇分别位于某市的两个区,因一块林地的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定林地属于甲镇,乙镇不

41、服裁定,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林地归属于乙镇。甲镇不服复议决定,于是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分数:2.00)A.甲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B.乙镇所在的区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解析: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26 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第 15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题中,林地属于不动产,位于乙市。复议机关省政府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以被告是省政府。故管辖法院应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题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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