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商法(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支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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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法(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支票)-试卷 1 及答案解析(总分:7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1.试述破产财团与大陆法系的财团法人的相同和区别之处。(分数:2.00)_二、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2.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分数:2.00)_3.破产理论上,将破产宣告后由破产管理人实际占有和支配的并且计人破产目录的财产称为( )(分数:2.00)A.法定财团B.实在财团C.分配财团D.当然财团4.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分

2、数:2.00)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5.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分数:2.00)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 6 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6.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

3、分数:2.00)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B.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C.作为担保物的财产D.担保物的价值超过所担保债务数额的部分7.国华公司宣告破产,下列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分数:2.00)A.管理人依法追回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B.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C.破产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和质押物D.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取得的营业收入8.2010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

4、以撤销?( )(分数:2.00)A.2009 年 7 月 5 日,将市场价格 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2009 年 10 月 15 日,将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2010 年 5 月 5 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 50 万元及利息 4 万元D.2010 年 6 月 10 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 20 万元债务9.下列不属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分数:2.00)A.“支票”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出票地D.出票人签章10.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 )(分数:2.00)A.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B.记载无效

5、,票据依然有效C.双方认可的,该记载有效D.记载有效1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分数:2.00)A.3 日B.5 日C.10 日D.30 日12.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的是( )(分数:2.00)A.支票没有承兑制度B.支票限于见票即付,因而没有背书转让制度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签发远期支票D.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13.支票上未记载( ),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分数:2.00)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付款人名称D.金额

6、14.在支票上记载下列哪项,该记载本身无效?( )(分数:2.00)A.出票地B.付款地C.出票日期D.承兑15.下列行为中哪项是汇票和本票共有,而支票没有的?( )(分数:2.00)A.出票B.承兑C.保证D.背书三、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6.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请选出所有符合题意的备选答案。(分数:2.00)_17.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分数:2.00)A.优先清偿B.随时清偿C.足额清偿D.比例清偿18.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分数:2.00)A.甲公司依

7、合同将于 3 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B.甲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大楼C.甲公司对某大桥未来 20 年的收费权D.管理人追回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甲公司无偿转让给乙公司的机械设备 2 台1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些行为无效?( )(分数:2.00)A.债务人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进行的必要的偿债行为B.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D.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20.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的法律效果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若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6 个月,有效B.为逃避债务而

8、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C.已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1.富华有限公司以联营的方式向国华建设有限公司投入价值相当于 2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现富华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其在国华建设有限公司投入的设备和收益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A.应当收回B.不能收回的可以转让,联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购买权C.不能转让,也不能收回D.不能收回22.我国的支票种类包括( )(分数:2.00)A.现金支票B.转账支票C.远期支票D.一般支票23.依据我国票据法的

9、规定,下列有关支票记载事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A.支票出票时金额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B.支票出票时收款人名称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可以授权补记C.支票上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票据有效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点24.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B.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C.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D.支票的持票人应在出票日后 7 日内提示付款25.支票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内提示付款的,( )

10、(分数:2.00)A.付款人可拒绝付款B.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行使权利C.持票人不得向出票人行使权利D.持票人可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2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转账支票不得支取现金B.支票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C.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不再承担票据责任,但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D.支票持票人应于合理期间内提示承兑27.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 1 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 1 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

11、是正确的?( )(分数:2.00)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C.侵犯持票人权利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四、名词解释题(总题数:6,分数:12.00)28.债务人财产(分数:2.00)_29.破产费用(分数:2.00)_30.共益债务(分数:2.00)_31.破产无效行为与破产法上的可撤销行为(分数:2.00)_32.支票的出票(分数:2.00)_33.空头支票(分数:2.00)_五、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34.简述支票的特征。(分数:2.00)_35.简述支票与汇票的异同。(分数:2.00)_六、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6.00)某进出口公司委派采购员刘

12、某到某棉区采购棉花,签发支票一张,其金额和收款人处授权刘某根据棉区采购的实际情况填写,但明确告知支票的金额最多可以填写 30 万元,否则将超出公司目前在银行的存款额。支票的用途栏写明“采购棉花”。该公司并给刘某出具了明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然而,刘某听信个体户叶某之言,企图利用短短的时间差,先做一笔彩电批发生意,赚取相当利润后再赴棉区采购棉花,于是,该二人将支票金额填写为 183 万元,收款人栏写上叶某的商号,再由叶某以商号名义背书给某家电批发公司。所购买的彩电转手成功后,全部款项被刘某和叶某卷逃。当该家电批发公司将叶某提交的支票送银行结算时,因进出口公司账户上存款额不足

13、而被退票。请问:(分数:6.00)(1).该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2).刘某与叶某应当承担何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3).依该情形,银行能否对某进出口公司处以空头支票的罚款?(分数:2.00)_商法(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支票)-试卷 1 答案解析(总分:7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1.试述破产财团与大陆法系的财团法人的相同和区别之处。(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破产财团设立的理论要素和价值基础在于财产之集合性与特定目的性,即认定其为权利义务主体并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就企

14、业破产时破产财产的地位而言,其与大陆法系的财团法人制度有较多的相同之处,具体说来表现在: (1)财团法人无意思机关、无社员、其法人意思由捐助人形成并由章程或遗嘱加以确定;与之相比,破产财团应企业破产而使原决策机关和执行机关丧失决策权和管理处分权,财产脱离原支配机关而独立存在并转归破产管理人支配,原企业成员近乎解散。(2)财团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与其相比,破产财团的存在目的在于公平清偿债务以满足破产债权人的清偿要求,此时虽仍追求破产财团的价值维持甚至继续进行未了结之生产经营活动,但终究是服务于清算这一首要目的。 (3)财团法人设有法院得宣告董事行为无效的规定;与之相似,破产财团于破产程序进行中始

15、终处于法院的监控之下,对于破产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时均可诉诸法院,由法院撤销或变更破产管理人的决定。 当然,基于破产财团与破产企业人格上的连接关系,其与财团法人之间也存在着某些差异,主要表现在: (1)财产来源不同。财团法人得由一人捐助而成;破产财团则由破产财产依法集合而成。 (2)意思方式不同。财团法人应受捐助人所定章程、所立遗嘱或法院意思的约束,因而又称他律法人;破产财团不受破产企业原机关意志的左右,只按破产法规定的目的、程序和原则进行活动。 (3)产生途径不同。财团法人得向主管机关登记成立;破产财团则既可通过破产宣告后得企业变更登记制度成立,即变更后的破产企业以破产财团的名

16、义独立存续,也可在维持现行立法不对破产企业进行变更登记这一现状的基础上,明确破产企业存续的立法观念,即破产企业因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而受到人格贬损从而转化为清算法人,转化的时间标志为破产宣告,转化后的人格载体为破产财团,破产财团得以清算法人的名义开展清算活动。当然,如果未来之破产立法将其适用范围扩大至非法人企业,则毋需使破产财团向清算法人转化。)解析:二、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2.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分数:2.00)_解析:3.破产理论上,将破产宣告后由破产管理人实际占有和支配的并且计人破产目录的财产称为( )(分数:2.00)A.法定财

17、团B.实在财团 C.分配财团D.当然财团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破产财团的分类。依据破产财团构成范围的不同,将破产财团分为法定财团、实在财团和分配财团三种存在形态。题干中表述的为实在财团,又称为现有财团。因此,本题应选 B。4.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分数:2.00)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 30 条对债务人财产作了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

18、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包括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33 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违法的个别清偿行为和无效行为所包含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3)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4)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5)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6)破产企业内的社团经费及其拥有的财产,破产企业内的社团

19、,主要有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 (7)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本题中,债务人租赁他人的财产或基于代管协议占有的委托人的财产,均只取得了该财产的使用权,而未取得所有权,所以 B 项中甲公司租赁的设备和 D 项中甲公司受托管理的两处房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不应选。企业破产法第 39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A 项中甲公司购买的在途货物尚未支付货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不属于债务人财产,A 项错误。担保权人对于担保物

20、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所有权仍由债务人享有,因此,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债务人。所以,本题 C 项中甲公司所有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厂房仍然属于债务人财产。所以,本题应选 C。5.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分数:2.00)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 6 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企业依法取得的对

21、他人债权,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只要该债权在案件受理时已经成立,不论是否到期,都应视为债务人的财产。因此,A 项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构成债务人财产,不应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的规定,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 6 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B 项不应选。C 项中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绿杨公司,C 不当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39 条的规定,D 项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绿杨公司,所以,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所以,本题应选 D 项。6.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分数

22、:2.00)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B.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C.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D.担保物的价值超过所担保债务数额的部分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范围。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债权人享有就该特定财产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即破产别除权,所以,C 项中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7.国华公司宣告破产,下列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分数:2.00)A.管理人依法追回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B.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C.破产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和质押物 D.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进行

23、期间取得的营业收入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范围。本题应选 C。8.2010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分数:2.00)A.2009 年 7 月 5 日,将市场价格 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2009 年 10 月 15 日,将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 年 5 月 5 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 50 万元及利息 4 万元D.2010 年 6 月 10 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 20 万元债务解析:解析

24、:本题考查欺诈破产行为。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据此,A 项中行为超出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一年内的限制,A 项不当选。B 项属于第 31 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B 项当选。企业破产法第 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

25、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 2 条第 1 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本题中,C、D 项的个别清偿行为虽然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但是题干并未给出该公司已达到企业破产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的破产标准这一条件,所以,CD 项不应选。9.下列不属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分数:2.00)A.“支票”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出票地 D.出票人签章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票据法第 84 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

26、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据此,本题只有 C 项不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故为本题正确答案。10.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 )(分数:2.00)A.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C.双方认可的,该记载有效D.记载有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效力。票据法第 90 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据此,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仅该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故

27、本题正确答案为 B。1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分数:2.00)A.3 日B.5 日C.10 日 D.30 日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法第 91 条第 1 款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12.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的是( )(分数:2.00)A.支票没有承兑制度B.支票限于见票即付,因而没有背书转让制度 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签发远期支票D.

28、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支票的规定。根据票据法第 90 条的规定,本题 C 项表述正确。第 93 条第1 款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据此,支票也可以背书转让,故本题 B 项表述不正确。票据法中只有汇票有承兑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制度,故本题 A 项正确。第 88 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据此,本题 D 项表述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13.支票上未记载( ),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分数:2.00)A.出票日期B.收款

29、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D.金额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支票记载事项的规定。票据法第 86 条第 1 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14.在支票上记载下列哪项,该记载本身无效?( )(分数:2.00)A.出票地B.付款地C.出票日期D.承兑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票据法第 81 条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据此,支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故支票无需承兑,即使支票上记载了承兑,该记载也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15.下列行为中哪项是汇票和本

30、票共有,而支票没有的?( )(分数:2.00)A.出票B.承兑C.保证 D.背书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三种票据的异同。票据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 80 条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 24 条关于汇票的规定。第 92 条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 24 条、第 26 条关于汇票的规定。据此,保证是汇票和本票共有而支票没有的票据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31、C。三、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6.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请选出所有符合题意的备选答案。(分数:2.00)_解析:17.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分数:2.00)A.优先清偿 B.随时清偿 C.足额清偿 D.比例清偿 解析:解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据此,B 项当选,第 2 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A 项当选。第 3 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据此

32、,D 项当选。第 4 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据此,C 项当选。所以,本题应选 ABCD。18.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分数:2.00)A.甲公司依合同将于 3 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B.甲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大楼 C.甲公司对某大桥未来 20 年的收费权 D.管理人追回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甲公司无偿转让给乙公司的机械设备 2 台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 30 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

33、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依据上述法条,破产财产包括甲公司被宣告破产时所有的财产或属于甲公司的财产权利。A 项未到期债权只要已经成立无论是否到期均可作为破产财产。B 项属于甲公司实际占有的财产。C 项的收费权应当属于甲公司的财产权利。D 项中是管理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追回的本应属于甲公司的财产,属于破产财产。所以,本题应选 ABCD。1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些行为无效?( )(分数:2.00)A.债务人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进行的必要的偿债行为B.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

34、为 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D.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特定期限内破产企业的行为无效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 33 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据此,本题应选 BD。A 项属于合法有效的经济行为。C 项中如果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发生的,则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并不是当然无效。20.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的法律效果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若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6 个月,有效B.为

35、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 C.已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的效力问题。企业破产法第 33 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据此,B 项正确,D 项下的行为无效,不属于可撤销的行为。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

36、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据此,C 项正确。A 项也是可以撤销的行为。所以,本题应选 BC。21.富华有限公司以联营的方式向国华建设有限公司投入价值相当于 200 万元的生产设备。现富华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其在国华建设有限公司投入的设备和收益应如何处理?( )(分数:2.00)A.应当收回 B.不能收回的可以转让,联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不能转让,也不能收回D.不能收回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联营一方向联营他方投入的财产在宣告破产时的处理。破产法意见第 60条规定:“破产企业

37、与他人组成法人型或合伙型联营体的,破产企业作为出资投入的财产和应得收益应当收回。不能收回的可以转让,联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据此,本题应选 AB。22.我国的支票种类包括( )(分数:2.00)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远期支票D.一般支票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我国支票的分类。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和实践作法,支票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根据支票上记载权利的方式,可将支票划分为记名式支票、指示式支票和不记名式支票。 (2)根据支票的付款方式,可将支票划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3)根据支票当事人是否兼任,可分为一般支票和变式支票。对于上述几种支票我国票据法都予以承认。据此

38、,本题正确答案为 ABD。23.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支票记载事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A.支票出票时金额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B.支票出票时收款人名称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可以授权补记C.支票上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票据有效 D.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点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支票记载事项的规定。票据法第 85 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第 90 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据此。本题 AC 项正确。第 86 条第 1

39、 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故本题 B 项不正确。第 86 条第 2 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故本题 D 项不正确。24.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B.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C.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D.支票的持票人应在出票日后 7 日内提示付款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支票的规定。票据法第 86 条第 4 款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再根据第 90 条规定可知,AC 项正确,B 项错误。第

40、 91 条第 1 款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据此,本题 D项不正确。25.支票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内提示付款的,( )(分数:2.00)A.付款人可拒绝付款 B.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行使权利 C.持票人不得向出票人行使权利D.持票人可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支票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内提示付款的后果。票据法第 91 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

41、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据此,本题 AB 项正确,C 项错误。另外,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背书人的追索权。故本题 D 项不正确。2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转账支票不得支取现金 B.支票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C.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不再承担票据责任,但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D.支票持票人应于合理期间内提示承兑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支票的规定。票据法第 83 条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故本题 A 项说法正确。根据第 86 条第 4 款的规定,本题 B 项说法正确。第 92 条规定:付款人依法支

42、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据此,本题 C 项说法正确。根据第 90 条的规定,可知支票没有承兑制度,更谈不上提示承兑,故本题 D 项错误。27.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 1 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 1 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权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

43、即付规则 解析:解析: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马某询问持票人熊某借款的原因,以及核实熊某的身份,虽然属于违反票据法的行为,但是并未贬损熊某的人格,因此不属于侵犯熊某人格尊严的行为,A 项错误。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为必要。票据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本题中作为持票人的熊某无义务向作为付款人的银行解释要求付款的原因,银行以此为由拒付违反了票据无因性原理。B 项正确。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等,本题中,熊某要求银行付款,是其行使付款请求权的表现,而银行以其不回答问题拒付,侵犯了熊某的付款请求权,C 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 80 条的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题中熊某持有的是现金支票,银行作为付款人,负有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熊某的义务,本案中银行因熊某拒绝回答问题拒绝付款,违反了现金支票见票即付的规则。D 项正确。四、名词解释题(总题数:6,分数:12.00)28.债务人财产(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解析:29.破产费用(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破产费用是指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收取的案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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