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联考-6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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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联考-6 及答案解析(总分:12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2.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委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大赦2.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_。(分数:2.00)A.有权解释、无权解释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C.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D.字面解释、扩大解释、限制解释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

2、不能适用留置的合同是_。(分数:2.00)A.行纪合同B.委托合同C.加工承揽合同D.运输合同4.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_。(分数:2.00)A.阶级力量对比B.物质生活条件C.精神文明建设D.经济制度的改革5.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实行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_。(分数:2.00)A.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最早确立“刑律统类”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分数:2.00)A.大中刑统B.大周刑统C.宋刑统D.庆元条法事类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不具有

3、中国国籍的人是_。(分数:2.00)A.王某,出生于中国内地,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李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孙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美国人,母亲为中国人D.钱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国籍不明8.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核心是_。(分数:2.00)A.多党合作B.社会主义法治C.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9.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_。(分数:2.00)A.成文宪法和协定宪法B.成文宪法和民定宪法C.成文宪法和柔性宪法D.不成文宪法和刚性宪法10.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不当得利主张请求权的情形是_。(分数:2.00)A.甲为自己正在读大

4、学的弟弟乙支付学费,后甲要求乙返还B.丙明知不欠丁的钱而执意向丁还钱,后丙要求丁返还该金钱C.张某偿还了欠李某的赌债,后张某要求李某返还赌资D.陈某和吴某同在河边放牛,后陈某的一头牛走人吴某的牛群中,而吴某对此并不知情11.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意义在于_。(分数:2.00)A.开创了州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州宪法的先例B.开创了州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C.开创了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D.开创了联邦法院审查联邦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12.依法可以转让的人身权是_。(分数:2.00)A.监护权B.荣誉权C.名称权D.名誉权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

5、0,分数:30.00)13.唐朝的法律形式有_。(分数:3.00)A格B比C.条法事类D律1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3.00)A.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负责B.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C.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15.宪法制定程序包括_。(分数:3.00)A.制宪机构的设立B.宪法草案的提出C.宪法草案的通过D.宪法的公布16.法的作用受下列哪些因素的直接影响? _(分数:3.00)A.法的本质B.法的特征C.国家权力D.法的产生17

6、.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_。(分数:3.00)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B.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C.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D.未经考察机关的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18.法律原则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下列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_。(分数:3.00)A.诚实信用原则B.四项基本原则C.国家实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无因管理情形的有_。(分数:3.00)A.为朋友定制一套适体的西装作为其结婚礼物B.管理失主丢失的鸡C.将路上突然晕倒的行人送往医院D.为

7、出差的邻居加固房屋以增强房屋的抗风能力20.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以撤销假释的条件有_。(分数:3.00)A.犯严重的故意犯罪B.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C.过失犯罪D.违反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没有构成犯罪21.下列法律解释中属于法的渊源的是_。(分数:3.00)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学理解释22.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继承和遗赠的表述,正确的有 _ 。(分数:3.00)A.接受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B.放弃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C.接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D.放弃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三、案例分析题

8、(总题数:2,分数:30.00)23.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到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 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 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 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 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

9、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 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赵某预交的 1万元定金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数:15.00)_24.被告人,杨某,女,20 岁;吴某,男,28 岁。 2005年初,被告人杨某、吴某

10、两人制订了捞钱的计划,由杨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跑场的吴某冒充警察,借口进行扫黄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5 年 2月 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杨甲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不久,被告人吴某便冒充警察进入包厢内,以杨甲涉嫌嫖娼为由对杨甲进行罚款,杨甲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按照吴某的要求交了 5000元罚款。后因为群众举报, 2005 年 4月 3日被告人杨某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被告人吴某还交代其另外一个犯罪事实:2004 年初,杨某和吴某合谋后,决定由吴某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

11、4 年 3月 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谢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后,被告人杨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谢某见势不妙欲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被告人吴某强行堵在包厢内,强迫谢某“结账”,否则不让谢某离开歌舞厅。最后,吴某向谢某索得“消费款”人民币 2000元。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5.00)_四、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40.00)25.简论清朝的秋审制度。 (分数:20.00)_26.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 年 5月,其友乙(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由甲将手中的防汛款 3

12、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急。甲要求乙务必在 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 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乙给了甲1万元“好处费”。乙借款后 3日,即携款潜逃,不予归还。后乙被抓获归案。 问题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20.00)_在职法律硕士联考-6 答案解析(总分:12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2.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委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

13、设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大赦解析:精解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 8条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故 A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 89条第 15项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 B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 107条第 3款的规定,民族乡的设立由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故 C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大赦,只规定了特赦,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故 D项表述错误。2.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_。(分数:2.00)A.有权解释、无权解释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C

14、.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 D.字面解释、扩大解释、限制解释解析:精解 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留置的合同是_。(分数:2.00)A.行纪合同B.委托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D.运输合同解析:精解 物权法通过后,适用留置权的范围更加宽泛,但物权法并没有列举到底哪些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因此,一般而言,下列合同适用留置: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行纪合同、仓储合同。故本题只能选 B项。4.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_。(分数:2.00)A.阶级力量对比B.物质

15、生活条件 C.精神文明建设D.经济制度的改革解析:精解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同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其他一般法律相同的特性。这些相同特性是:它们都是由特定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内容上也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国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选 B项。5.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实行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_。(分数:2.00)A.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解析:精解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根据选举法第 2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

16、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故选 A项。6.最早确立“刑律统类”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是_。(分数:2.00)A.大中刑统 B.大周刑统C.宋刑统D.庆元条法事类解析:精解 唐宣宗年间制颁的大中刑律统类(简称大中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采取“刑律统类”(简称“刑统”)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故选 A项。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是_。(分数:2.00)A.王某,出生于中国内地,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李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

17、孙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美国人,母亲为中国人 D.钱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国籍不明解析:精解 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总之,我国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国籍,同时不承认双重国籍,故选 C项。8.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核心是_。(分数:2.00)A.多党合作B.社会主义法治C.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

18、:精解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活动进行监视、察看、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9.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_。(分数:2.00)A.成文宪法和协定宪法B.成文宪法和民定宪法 C.成文宪法和柔性宪法D.不成文宪法和刚性宪法解析:精解 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为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故选 B项。10.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不当得利主张请求权的情形是_。(分数:2.00)A.甲为自己正在读大学的弟弟乙支付学费,后甲要求乙返还B.丙明知不欠丁的钱而执意向丁还钱,后丙要求丁返还该金钱C.张某偿

19、还了欠李某的赌债,后张某要求李某返还赌资D.陈某和吴某同在河边放牛,后陈某的一头牛走人吴某的牛群中,而吴某对此并不知情 解析:精解 对于基于抚养、扶养、赡养等道德义务性质的给付,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养子女对生父母给付赡养费、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给他人祝寿给予的贺礼等,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此外,赠与反悔、偿还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慰问金、对无因管理人给予报酬、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明知不欠债而清偿以及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如:行贿受贿;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向发现者支付金钱;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等也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另外,对

20、于赌博之债也不能适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故选 D项。11.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意义在于_。(分数:2.00)A.开创了州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州宪法的先例B.开创了州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C.开创了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D.开创了联邦法院审查联邦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 解析:精解 违宪审查制有不同模式。1803 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早创立了由普通法院实施违宪审查的制度。具体说,开创了联邦法院审查联邦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先例。故选 D项。12.依法可以转让的人身权是_。(分数:2.00)A.监护权B.荣誉权C.名称权 D.名誉权解析:精解

21、在人身权体系中,身份权一律不得转让,监护权属于身份权。而人格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类型的人格权一律不得转让。故选 C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30.00)13.唐朝的法律形式有_。(分数:3.00)A格 B比C.条法事类D律 解析:解析 唐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四种,故选 A项和 D项。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条法事类是宋朝的法律形式。1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3.00)A.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负责B.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C.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2、 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12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但根据宪法第 127条第 2款的规定,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存在谁向谁负责的问题,故A、B 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 132、133 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故 C、D 项表述正确。15.宪法制定程序包括_。(分数:3.00)A.制宪机构的设立 B.宪法草案的提出 C.宪法草案的通过 D.宪法的公布 解析:精解 宪法的制定程序包括设立制

23、宪机构、提出草案、通过草案和公布宪法四个步骤,故备选项应全选。16.法的作用受下列哪些因素的直接影响? _(分数:3.00)A.法的本质 B.法的特征 C.国家权力D.法的产生解析:解析 法的作用受到法的本质和法的特征的直接影响。17.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_。(分数:3.00)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D.未经考察机关的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解析:精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 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

24、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故选 A、B、C 项。D 项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义务。18.法律原则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下列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_。(分数:3.00)A.诚实信用原则B.四项基本原则 C.国家实行计划生育 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解析:精解 公理性原则是由法律原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的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政策性原则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19.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无因管

25、理情形的有_。(分数:3.00)A.为朋友定制一套适体的西装作为其结婚礼物B.管理失主丢失的鸡 C.将路上突然晕倒的行人送往医院 D.为出差的邻居加固房屋以增强房屋的抗风能力 解析:精解 A 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为朋友定制服装属于道德义务,纯粹道德义务的管理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故排除 A项。20.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以撤销假释的条件有_。(分数:3.00)A.犯严重的故意犯罪 B.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C.过失犯罪 D.违反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没有构成犯罪 解析:精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 86条的规定,撤销假释的条件是:(1)又犯新罪;(2)发现漏罪;(3)

26、违反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没有构成犯罪。其中的又犯新罪,没有任何的限制,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这与死缓制度中的情形不 I司。故备选项应全选。21.下列法律解释中属于法的渊源的是_。(分数:3.00)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D.学理解释解析:精解 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于法律条文本身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它既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又是法的效力来源,是法的一种渊源。对于行政解释,因为国务院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而且它对法律的解释大多属于修正自己制定的法规,也是一种法律渊源。司法解释虽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它

27、不是法的效力的来源,不应看做一种法的渊源。22.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继承和遗赠的表述,正确的有 _ 。(分数:3.00)A.接受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 B.放弃继承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C.接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D.放弃受遗赠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 解析:解析 接受继承既可以采取明示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故 A项正确。放弃继承只能采取明示方式,不能采取默示方式,故 B项错误。接受遗赠只能采取明示方式,不能采取默示方式,故 C项错误。放弃受遗赠既可以采取明示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故 D项正确。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23.甲公司

28、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到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 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 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 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 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

29、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 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赵某预交的 1万元定金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赵某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而越权代理

30、属于无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只有经过甲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 (2)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因此,在乙公司催要货款之后,甲公司并未及时表态,实际上就意味着甲公司承认了乙公司和赵某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故合同已经生效。第二,由于甲公司应当先支付货款,且乙公司已经给甲公司支付货款的充足履行期限(1 个月),但甲公司仍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已经构成违约,故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公司违约在先,故甲公司交付给乙公司的 1万元定金不予返还,该定金归乙公司所

31、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故定金应当归乙公司。 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66条(无权代理)、合同法第 48 条(无权代理)、第 62条第 4项(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第 115条(定金罚则)。本案有如下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关于本案的性质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范畴。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应当善意且无过失,可是,本题中的相对人乙公司并非属于善意相对人,因为赵某提供的介绍信已经明确了他的代理权限(购买实木,而不是购买铝材),这一点乙公司是清楚的。第二

32、,既然本案属于无权代理,那么乙公司是否向甲公司发出了催告?有的考生认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属于乙公司行使催告权的行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催告是指相对人在合同成立后,为明确合同的效力,敦促本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行为,可是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在于催要货款,而不是要求甲公司追认该合同效力。24.被告人,杨某,女,20 岁;吴某,男,28 岁。 2005年初,被告人杨某、吴某两人制订了捞钱的计划,由杨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跑场的吴某冒充警察,借口进行扫黄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5 年 2月 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杨甲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

33、看录像。刚落座不久,被告人吴某便冒充警察进入包厢内,以杨甲涉嫌嫖娼为由对杨甲进行罚款,杨甲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按照吴某的要求交了 5000元罚款。后因为群众举报, 2005 年 4月 3日被告人杨某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被告人吴某还交代其另外一个犯罪事实:2004 年初,杨某和吴某合谋后,决定由吴某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4 年 3月 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谢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后,被告人杨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谢某见势不妙欲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被告人吴某强行堵在

34、包厢内,强迫谢某“结账”,否则不让谢某离开歌舞厅。最后,吴某向谢某索得“消费款”人民币 2000元。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根据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吴某与杨某合谋后,通过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谢某的钱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是主犯,而杨某是从犯。 (2)根据刑法的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吴某与杨某合谋后,由

35、被告人吴某冒充人民警察对杨甲进行“罚款”,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招摇撞骗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是主犯,而杨某是从犯。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是从犯,所以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和杨某都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应当将两罪分别量

36、刑然后并罚。四、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40.00)25.简论清朝的秋审制度。 (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1)清朝在明朝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制度。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发源于明朝的朝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秋审被看成是“国家大典”,清统治者专门制定了“秋审条款”,作为进行秋审大典的基本规范。 (2)案件经过秋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1)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2)缓决:

37、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3)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4)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 (3)秋审是清朝刑事审判制度臻于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既有助于统一适用法律、准确打击犯罪,又宣扬了统治者的恤刑德政,还保证了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26.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 年 5月,其友乙(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由甲将手中的防汛款 3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

38、急。甲要求乙务必在 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 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乙给了甲1万元“好处费”。乙借款后 3日,即携款潜逃,不予归还。后乙被抓获归案。 问题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1)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甲利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的职务的便利,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

39、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所以,本案中应当对甲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防汛款挪给他人使用,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的财物,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又收受贿赂的,应当按照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本案中,应当对甲按照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乙为了获取 30万元的防汛资金使用权,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甲行贿 1万元,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行贿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案中,乙携带已经占有的防汛款潜逃,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明显,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侵占罪。 (6)由于乙犯数罪,所以对于乙应当按照行贿罪与侵占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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