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 T 1218-2019 美丽休闲乡村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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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200 P 5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182019 美丽休闲乡村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beautiful leisure village 2019 - 12 - 27发布 2020 - 06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2182019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总体要求.2 5 村庄建设.3 6 生态环境.4 7 产业发展.6 8 公共服务.7 9 文化传承.8 10 休闲功能.9 11 组织管理.9 DB36/T

2、 1218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局、江西润赣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龙祥、周群、高发钱、刘传喜、蔡浔之、赵慧丽、颜祥、刘红霞、欧阳忠华。 DB36/T 12182019 1 美丽休闲乡村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 服务、文化传承、休闲功能、组织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省内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的美丽休闲乡村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

3、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

4、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 5084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347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ECS 285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 DB36/T 12182019 2 DL 493 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 DL/T 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LYT 2645 乡村绿化技术规程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YD 510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DB36/T 601 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家乐(民宿)

6、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 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赣建字20064号) 江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5) 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9) 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201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美丽休闲乡村 beautiful leisure village 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文化为核心,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依托村落 建筑、民居风貌、农耕文明、乡村文化、民俗风情、生态环境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 游,景色怡人且休闲氛围浓郁、休闲功能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的示

7、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行政村。 3.2 休闲农业 leisure agriculture 以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农家生活、乡村文化为基础,以休闲为目的,以服务为手段,以城市游客 为目标,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形态。 4 总体要求 4.1 产业兴旺 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具有特色突出的农业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明显。农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 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休闲农业发展充分,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4.2 生态宜居 村容整洁,村庄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田园风貌得 到良好保护,山、水、田、林、路布局合理,景

8、观优美。 4.3 乡风文明 DB36/T 12182019 3 乡土风情独特,民俗文化内涵丰富,传统村容村貌得到较好保护与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 有机融合。村民尊老爱幼,文明礼貌,热情好客,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4.4 社会和谐 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治安良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农户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 期利益协调,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4.5 生活富裕 村庄集体经济应发展较好,村民收入稳步提高,村民衣食住行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得到明显提升。 4.6 休闲舒适 坚持乡村生态、生产、生活三位一体,村庄休闲设施和休闲功能完善,既能为本地居民提供良好的 休憩空

9、间,提升本地居民的生活品质,也能为游客提供优质的休闲旅游体验。 5 村庄建设 5.1 规划布局 5.1.1 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应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建设规划。 5.1.2 规划编制应符合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9)和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 工作指南(试行)(2019)的要求。 5.1.3 属于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要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 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 5.2 土地利用 5.2.1 统筹规划村庄用地,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严格保护耕地,依法使用土地,合理布局、优化 整合村庄发展空间

10、。 5.2.2 在保护耕地、依法使用土地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及整治闲置校舍、 厂房、废弃地等措施,盘活村庄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重点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5.2.3 统筹安排乡村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5.3 房屋建筑 5.3.1 鼓励引进社会资源参与村庄房屋建筑设计与建造,提升村庄房屋建筑的美学和科学水平。 5.3.2 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应在35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用于经营性的农家乐(民宿) 建筑应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对建筑的相关规定。 5.3.3 村庄房屋建筑应体现赣东北、环鄱阳湖

11、、赣南、赣西、赣中不同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保护传 统民居和古迹古建等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元素,应符合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赣建字 20064号)的要求。属于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和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村庄,建筑风格应与既有建 筑保持一致,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要求。 5.3.4 在不破坏资源的前提下,利用好能反映地域特征的建筑材料。结合先进技术的运用,继承并发 扬当地传统的适宜建造技术,保持地方特色。 5.3.5 倡导绿色建筑,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保原则,满足防洪、防火、防灾、抗震等标 准要求,质量安全技术应符合GB/T 50378要求。 DB36/T 12182019 4 5.3

12、.6 提倡因地制宜营造村庄建筑院落空间,院落空间应布局合理,格局协调。 5.4 道路建设 5.4.1 村庄对外交通应具有良好的可进入性、便捷性、畅通性。 5.4.2 村庄内的道路路网布局科学合理,主次分明。道路建设应符合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赣建字20064号)要求。 5.4.3 在主要出行道路方向选择合适位置设置村庄出入口及门景,门景应体现地方特色和标志性景观。 5.4.4 道路两侧应进行美化绿化。宜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景观休憩、运动健身、文化体验等复合功能的 乡村风景道,满足自行车、徒步、自驾车等多种交通方式需求。 5.4.5 应利用道路周边、空余场地等,结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需求

13、,规划布设适用的生态停车 场(位)。 5.4.6 道路桥梁安全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风格,提倡使用本地天然材料,保护古桥。 维护、改造可采用加固基础、新铺桥面、增加护栏等措施,并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5.5 电力电信设施建设 5.5.1 农村电力网建设与改造的规划设计应符合DL/T 5118的要求,电压等级应符合GB/T 156的要求, 供电应能满足村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5.5.2 电线杆应排列整齐,安全美观,无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现象。 5.5.3 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齐全、信号通畅,有条件的村庄可采用管道下 地敷设。 5.5.4 通信机房、基站、管线等通

14、信基础设施符合GB 50373、GB 50846、YD 5102要求。 5.6 给排水系统建设 5.6.1 给排水系统应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排水管网应采取雨污分流方式。给排水工程技术要求 按照CJJ 123、CJJ 124执行。 5.6.2 应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等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和水压 要求。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5.6.3 应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GB/T 14848的要求。 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 5.7 农业生产设施 5.7.1 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按

15、GB/T 30600的要求进行规 范建设。 5.7.2 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和建设。防洪、排涝和灌溉保证率等达到GB 50201和GB 50288的要求。 注重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备。 5.7.3 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发展节水灌溉,节水灌溉工程应达到GB/T 50363的要求。 5.7.4 结合产业发展和三产融合的需求,配备先进、适用的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 6 生态环境 6.1 环境卫生整治 6.1.1 村庄整洁 DB36/T 12182019 5 6.1.1.1 村庄范围内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 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

16、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5%。 6.1.1.2 规范、整合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志、宣传牌。及时清除有碍景观、违法的广告。 6.1.1.3 不应乱搭乱建、违章占道、出店经营。 6.1.2 卫生厕所改造 6.1.2.1 普及农户用水冲厕。根据村庄实际和农户意愿,推广三格式水冲厕,每户农户至少建一个室 内水冲厕。 6.1.2.2 合理布局公共厕所。在300户以上的村庄,要因地制宜在公共场所至少新建或改造开放1座 三类以上公厕。 6.1.2.3 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村庄,按照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标准建设相应的旅游厕所, 并达到GB/T 18973的要求。 6.1.3 病媒生物防治 按照GB/

17、T 27770、GB/T 27774的要求进行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综合防治。 6.2 生态环境保护 6.2.1 生产污染控制 6.2.1.1 应实行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采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不得使用明令 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按照GB/T 8321的要求合理用药。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3.2。 6.2.1.2 鼓励科学施肥,肥料施用符合NY/T 496的要求。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280。 6.2.1.3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可按HJ 588的要求进行。农药瓶、废弃塑料薄膜、育 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处理。农膜回收率8

1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 6.2.1.4 应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 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6.2.1.5 村域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 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 6.2.2 生活污染防治 6.2.2.1 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人口分布,合理配置垃圾房、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并保持干净整洁、 不破损、不外溢。 6.2.2.2 垃圾应日清日运,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 6

19、.2.2.3 应根据村庄和农户的分布,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 实施污水治理。城镇近郊的村庄,宜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 宜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宜采 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应符合GB/T 51347要求。 6.2.2.4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达到DB36/1102 要求。 6.2.2.5 应使用电能、太阳能、风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90%。 6.2.3 生态环境质量 6.2.3.1

20、 提倡河道生态护岸。村域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应达到GB 3838中与当地 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DB36/T 12182019 6 6.2.3.2 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GB 3095、GB 3096、GB 15618中与 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6.3 村庄亮化、绿化和美化 6.3.1 村庄亮化 6.3.1.1 应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照明亮化覆盖率95%。 6.3.1.2 路灯设置应与村庄整体环境相协调,鼓励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6.3.2 村庄绿化 6.3.2.1 应种植本土树种和花草品种,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和乡村

21、风格的绿化,节约用地,见缝插 绿。可参照LY/T 2645进行村庄绿化模式的选择、设施小品的设计、村庄绿化地形设计、植物的选择及 配置。 6.3.2.2 村庄周边应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应实现绿树围合。实施村庄周围闲置地块、裸露山体、 溪流岸线植被恢复。 6.3.2.3 村庄整体绿化覆盖率山区75%,丘陵区45%,平原区30%;村庄内宜林道路和沟渠、河 岸、坑塘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3.2.4 建设美丽庭院,提倡农户庭院、屋顶和围墙实现立体绿化和美化,鼓励将院内绿化与发展庭 院经济相结合。 6.3.3 村庄美化 6.3.3.1 按CECS 285、GB 50445的要求,结合村庄自

22、然环境、资源禀赋、人文特点和乡土文化,规 划建设村庄景观环境工程。 6.3.3.2 应根据村庄风貌及江西地方文化特色,建设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主题文化墙。 7 产业发展 7.1 农业 7.1.1 应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和治理修复,保护和提升耕 地质量。 7.1.2 应以江西优质稻米、蔬菜、果业、茶叶、中药材、畜牧业、水产、油茶等产业为导向,突出本 地农业特色,发展“一村一品”,围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实施本地绿色生态品牌建设。绿色 生态农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50%。 7.1.3 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品一标”认证

23、产品应全部纳 入监测和可追溯范围。 7.1.4 因地制宜发展草腐类食用菌、“农渔二用田”、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产业模式,推广 水肥一体化、微喷灌、绿色植保防控等节水、节肥、节药技术。 7.1.5 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现代经营主体的作用, 鼓励规模化和集约化农业生产,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7.2 加工业 DB36/T 12182019 7 7.2.1 鼓励依托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宜完善初加工各环 节设施的优化配套。 7.2.2 鼓励基础条件较好村庄,结合三产融合发展需求发展农产

24、品精深加工。研制生产营养、安全、 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传统面米、马铃薯及薯类、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鼓励与健康、 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对接,开发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 7.2.3 鼓励突出乡村民艺特色,深入挖掘传统手工艺,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手工艺品、民俗纪念品加 工业。 7.3 服务业 7.3.1 依托乡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特色产业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 经济等多样化的本地特色休闲服务业。 7.3.2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应组织有力,发展有序,服务优良,经济效益明显,是当地村民收入的重 要来源,或是当地村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方式。 7.3.3 鼓

25、励发展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 维修、农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 7.3.4 按照主客共享的要求,创新发展乡村养老、市集、餐饮、快递、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 7.3.5 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一定的业务能力与技能。应遵守服务规范,做到热情、礼貌、 周到,能够体现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礼仪。 8 公共服务 8.1 社会保障 8.1.1 医疗卫生 8.1.1.1 合理设置村卫生室,行政村应设置1个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应因地制宜根据需求进行设置。乡村卫生室建设规模和设置应符合江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26、2015)的要求。 8.1.1.2 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少于千人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置。 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1.1.3 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 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1.2 养老 8.1.2.1 应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8.1.2.2 应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平台,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邻里互助、亲 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8.1.2.3 应建有老年学习点,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

27、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8.2 教育 8.2.1 鼓励村级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 8.2.2 应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形式。 DB36/T 12182019 8 8.2.3 利用乡村资源建设农业科普教育研学基地,向本地居民、学生及游客开展农业科普教育,普及 自然科学、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知识。 8.3 公共安全 8.3.1 有完善的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不同自然类型建立相应防灾设施和避灾场所,预案 响应机制健全,按GB 50445的要求开展防洪及内涝整

28、治、气象防灾减灾整治。 8.3.2 消防管理制度健全,有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农村消防规划、建筑的防火设计及防火改造、消防 安全管理按照GB 50039的要求执行。 8.3.3 农村用电安全事项应符合DL 493的要求。路灯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8.3.4 应在人口集中居住地和道路交通要道边等地安装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8.3.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及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完善。 8.4 其它公共服务 8.4.1 按照生产生活需求,建设比较完善的商贸服务网点。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网点、村邮站)可提 供网上代购、农副产品网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农业气象信息定制等服务项目。 8.4

29、.2 建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的卫生计生、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就业社保、养老助残、 妇儿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综治警务、司法调解、人口管理等社会治理服务以及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其 他服务。 8.4.3 在人群密集区可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建设公交站台,站台应设置顶棚、休息椅,挂贴站牌、乘 车起止时间表等,并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 8.4.4 村组织能够良好地对贫困人群实施扶贫救助,在政策和资源上对贫困群众大力帮扶,实施精确 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 9 文化传承 9.1 文体基础设施与活动 9.1.1 设立村级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应包括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个文体广场、1套全民健身路 径

30、器材、1套简易音响设备、1套应急广播系统(含山洪等灾害预警功能)。 9.1.2 应丰富村民精神生活,结合乡土文化特色,定期组织开展以村民为主体的民俗文化活动、文艺 演出、讲座展览、阅读工程、放映电影、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9.1.3 应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 9.2 乡村文明及保护制度 9.2.1 制定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和睦,关爱困难家庭和“三留守”人员。 9.2.2 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户、美丽家庭、教育子女模范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常态化的 志愿服务活动。 9.2.3 挖掘乡村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登记造册,依据年代与价值进行分类整

31、理,建立文物档 案。 9.2.4 挖掘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名人文化、祖训家规、传统技艺、农耕文明等乡村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培育非遗传承人。 9.2.5 建设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乡村记忆馆、博物馆等展示场所,展示各种乡村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 化遗产。 DB36/T 12182019 9 10 休闲功能 10.1 整体休闲环境 10.1.1 生活较富裕,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或等于同等级乡村的平均水平。 10.1.2 应拥有优美的休闲环境,休闲氛围良好。 10.1.3 应有充足宽敞的活动空间供游客活动,休闲项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展示、游览、体验等活 动有机融合。 10.1.4 应具有

32、休闲内涵的主题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 10.2 休闲设施与服务 10.2.1 应设立符合DB36/T 601要求的休闲旅游服务中心或咨询点,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并及 时向外公布休闲旅游服务的相关信息。 10.2.2 村庄内应分布合理的全景地图、道路导向指示、景点及服务设施介绍等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设 置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的要求,且至少有英语、日语、韩语等一种外语语种作标识。 10.2.3 住宿服务应根据游客规模和需求,确定接待房间档次比例、床位数量。旅游星级饭店、乡村酒 店等性质的住宿设施应达到GB/T 14308所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 10.2.4 餐饮

33、服务能力应与游客接待总体规模相适应,档次构成多元化且合理,设施与服务经营应符合 DB36/T 601的要求。应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开发有突出当地生态、文化、民俗特色 的特色菜、农家菜、山野菜等菜品。 10.2.5 设有能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土特产、民俗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商品的购物场所。 10.3 休闲产品 10.3.1 宜有结合当地自然风光、乡村文化、民俗风情和乡村生活特色的休闲农庄、特色农家乐、农事 体验、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休闲产品。 10.3.2 宜有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周期性举办的节事节庆活动,并成为当地乡村休闲旅游宣传营销和休闲 体验的内容。 11 组织管理 11.1

34、民主管理 11.1.1 基层党组织、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 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1.1.2 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并定期公开。按照每季度公开1次以上 的标准,所有行政村对党务、村务和财务实行网上全面公开公示。 11.1.3 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连续三年无刑事 案件,无群体上访事件,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的成 功率95%。 11.1.4 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志愿组织、老

35、年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 公约和村规民约的社会管理作用明显。 11.2 常态化管理 DB36/T 12182019 10 11.2.1 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村庄设施维护、人员待遇、活动经费等有保障,社区服务、社区活 动等能有效开展。 11.2.2 建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专业运营组织,定期组织当地村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旅游服 务、乡村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11.2.3 有稳定的、数量合理的保洁、清运、公共设施维护等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村庄环境实行日 常化、常态化管理。 11.2.4 制定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常态化工作督查考评办法,通过检查、跟进、通报、整

36、改等工作环节, 使美丽休闲乡村建设保持常态化。 11.3 智慧化管理 11.3.1 应建立便捷的政务管理平台,使用率达到80%。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办公电脑配置达1台/人。 11.3.2 应建有美丽休闲乡村官方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信息查询、网络营销、获取服务和便捷生活等服 务功能。 11.3.3 应设立村级信息员,负责信息网络维护与村民信息能力培育。 11.4 社区参与 11.4.1 建立村民、企业、社会组织、新乡贤等多元主体参与村庄管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构建乡村 社区共同体,提升乡村社区凝聚力。 11.4.2 实施城乡社区共建、村企结对共建等模式,能够将城市、企业的资本、人才、信息、管理优势 与村庄的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持久、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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