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60.25 P 40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 42/T 349.10 2017 代替 DB42/T 349-2006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 10部分:电子电器制造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sectors of Wuhan Part 10: Electronics manufacture 2017 03 20发布 2017 05 30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349.10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取(用)
2、水定额 . 2 5 用水计量要求 . 3 6 定额使用说明 . 3 参考文献 . 4 DB42/T 349.102017 I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共分为十三个部分,本部分为 DB42/T 349的第 10部分。 本部分代替 DB42/T 349 2006武汉市主要行 业取(用)水定额中电子电器 制造 部分 , 与 DB42/T 349 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 10部分:电子电器 制造 ; 在 “ 范围 ” 章节中增加了取(用)水定额的适用对象; 将第 2章调整为 “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 ,并补充相应内容; 在第 4章表 1中增加部分电子电器产品,并确定相应取(用)水定额; 在第 4章表 1中更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相应取(用)水定额; 在第 4章表 1中增加 “ 先进值 ” 和 “ 通用值 ” ,并确定相应取(用)水定额; 增加第 5章 “ 用水计量要 求 ” ,并补充相应内容; 增加第 6章 “ 定额使用说明 ” ,并补充相应内容; 增加 “ 参考文献 ” 章节,并补充相应内容; 本部分由武汉市水务局提出。 本部分由 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归口 管理 。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 武汉理工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袁艳斌、张晓盼、 叶辉、昝玉红、
4、 张军、赵海峰、董恒、王宇路、张苗、周晗、 熊杨涛、 何伶俐 。 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情况为: DB42/T 349 2006。 DB42/T 349.102017 1 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 10部分:电子电器制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汉市 电子电器 制造 取(用)水定额的用水计量要求及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主要行业中 电子电器制造 的取(用)水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
5、通则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 3.1 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定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electronics manufacture 生产单位电子电器所规定的合理取(用)水量。 3.2 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electronics manufacture 在生产 电子电器 过程中的新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m3)。 取(用)水量 供给 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取(用) 水量 、 辅助生产取(用)水量和附属生产取(用)水量,不包括 非电子
6、电器生产单位的取(用)水量(如 基建、厂内居民家庭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 等 的取(用)水量 )和 居民生 活取(用)水量 , 单 位为立方米( m3) 。 其中主要生产 取(用)水量 为 从原料的清洗直至产品制造全过程的取(用)水量,包括清洗装备用 水和制备 生产 用水的水处理装置所损耗的水 ;辅助生产 取(用)水量包括锅炉房、机修、制冷、空压机 及真空泵站、污水处理站、化验室和贮运等的取(用)水量;附属生产取(用)水量 包括 企业办公、食 堂、厕所、洗浴、洗衣房、环境清洁与绿化 等 的取(用)水量。 3.3 通用值 generic value 基于目前企业的生产技术
7、现状生产单位 电子电器所规定的合理 取(用)水量 。 3.4 先进值 advanced value DB42/T 349.102017 I2 生产企业通过节水技 术改造 、设备升级、工艺改进和 节水管理的加强,生产单位 电子电器 的取(用) 水量 。 4 取(用)水定额 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定额见表 1。 表 1 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定额值 电子电器制造类别 产品 名称 月产量 单位 先进值 通用值 电机制造 电机 立方米每千瓦 0.9 1.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变压器 立方米每万千伏安 53 61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 工器材制造 电力电缆 立方米每万元 1.2 1.7 钢芯铝绞线
8、立方米每吨 0.7 0.8 铝包钢 立方米每吨 6.2 7.4 布电线 立方米每万元 0.7 1.0 光纤 立方米每万公里 98 117 光缆 小于等于 300 万芯公里 立方米每万芯公里 196 226 大于 300 万芯公里 82 92 电池制造 铅酸蓄电池 立方米每千瓦安时 0.34 0.40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冰柜 立方米每台 0.09 0.11 空调 小于 10 万套 立方米每套 0.51 0.66 小于等于 10 万套 大于等于 20 万套 立方米每套 0.10 0.13 大于 20 万套 立方米每套 0.07 0.09 热水器 立方米每台 0.08 0.09 计算机制造 显示器
9、立方米每万台 80 82 通信设备制造 通讯终端 立方米每台 0.05 0.10 电子器件制造 LED 芯片 立方米每片 0.36 0.41 LED 晶粒 立方米每百万粒 8.9 14.3 集成电路芯片 立方米每片 10.7 13.9 显示屏 立方米每平方米 2.3 2.4 电子器件制造 光纤通讯类产品 (光电子器件、探 测器管芯、光收发 模块) 立方米每万件 150 170 电子元件制造 印刷线路板 立方米每平方米 0.46 0.56 DB42/T 349.102017 3 5 用水计量要求 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 GB 24789的规定要求。 6 定额使用说明 6.1 电子电器制造取
10、(用)水定额是企业取(用)水的主要依据,是评价电子电器制造企业节约用水 水平的指标。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定额可作为企业用水日常管理的辅助指标。 6.2 电子电器制造取(用)水定额指标分为二类,一类为先进值,另一类为通用值。电子电器制造企 业在实际生产中的 单位 产品 取 (用) 水量应低于取(用)水定额通用值 。当电子电器制造企业开展新 、 改 、 扩 建项目, 其 单位 产品 取(用)水量设计 值 应不超过取(用)水定额先进值。 6.3 当电子电器制造企业生产多个产品品种时,其取水量的核算值为:各个产品的单产量(或单产值) 乘以相应产品的取(用)水定额之总和。 6.4 电子电器企业在取(用)水定额管理中的水平衡测试应符合 GB/T 12452的要求。 DB42/T 349.102017 I4 参 考 文 献 1 GB/T 4754 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 GB/T 18820 2011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