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 3 . 1 6 0 CCS A 0 0 1310 廊 坊 市 地 方 标 准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标 准 化 建 设 规 范 第 1 部 分 : 总 则 2 0 2 1 - 1 2 - 1 0 发 布 2 0 2 2 - 0 1 - 1 0 实 施 廊 坊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2、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 本 文 件 是 D B 1 3 1 0 / T 2 6 4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标 准 化 建 设 规 范 的 第 1 部 分 。 D B 1 3 1 0 / T 2 6 4 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 分 : 第 1 部 分 : 总 则 ; 第 2 部 分 : 运 行 体 系 ; 第 3 部 分 : 人 员 管 理 ; 第 4 部 分 : 融 合 发 展 ; 第 5 部 分 : 党 务 居 务 公 开 ; 第 6 部 分 :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 第 7 部 分 : 红 色 物 业 和 业 主 委 员 会 ; 第 8
3、部 分 :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 第 9 部 分 : 经 费 保 障 ; 第 1 0 部 分 : 阵 地 建 设 ; 第 1 1 部 分 : 网 格 化 管 理 ; 第 1 2 部 分 : 党 建 品 牌 建 设 。 本 文 件 由 中 共 廊 坊 市 广 阳 区 委 组 织 部 提 出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廊 坊 市 赢 创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艳 莉 、 张 永 慧 、 胡 学 权 、 李 婷 、 吴 伯 涛 、 欧 阳 嘉 禧 、 杜 芮 瑶 、 陈 新 雨 。D B 1 3 1 0 / T 2 6 4
4、 . 1 2 0 2 1 I I 引 言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 坚 持 和 加 强 党 对 城 市 工 作 的 全 面 领 导 , 牢 固 树 立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理 念 , 以 提 升 基 层 党 组 织 政 治 功 能 和 组 织 力 为 重 点 , 以 抓 重 大 任 务 落 实 为 检 验 , 以 党 建 引 领 基 层 治 理 为 主 线 , 做 强 街 道 、 做 优 社 区 、 做 实 系 统 、 做 活 治 理 , 着 力 构 建 以 街 道 社 区 党 组 织 为 轴 心 , 辖 区 内 机 关
5、 、 国 企 、 事 业 单 位 、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等 各 领 域 党 建 协 调 联 动 、 互 促 共 融 的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新 格 局 , 使 党 的 建 设 全 面 覆 盖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1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标 准 化 建 设 规 范 第 1 部 分 : 总 则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的 基 本 原 则 、 运 行 体 系 、 人 员 管 理 、 融 合 发 展 、 党 务 居 务 公 开 、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 红 色 物 业 和
6、业 主 委 员 会 、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 经 费 保 障 、 阵 地 建 设 、 网 格 化 管 理 、 党 建 品 牌 建 设 。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廊 坊 区 域 内 的 区 ( 市 、 县 )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的 开 展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7、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D B 1 3 1 0 / T 2 6 4 . 5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标 准 化 建 设 规 范 第 5 部 分 : 党 务 居 务 公 开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0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标 准 化 建 设 规 范 第 1 0 部 分 : 阵 地 建 设 3 术 语 和 定 义 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4 基 本 原 则 4 . 1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加 强 各 领 域 基 层 党 组 织 建 设 , 切 实 发 挥 基 层 党 组 织 领 导
8、核 心 作 用 , 建 立 健 全 党 组 织 领 导 各 类 组 织 、 各 项 工 作 的 组 织 体 系 、 平 台 载 体 和 制 度 机 制 , 把 党 的 领 导 贯 穿 城 市 工 作 各 方 面 和 全 过 程 。 4 . 2 坚 持 人 民 满 意 坚 持 以 人 民 为 中 心 的 发 展 理 念 , 贴 近 群 众 、 团 结 群 众 、 引 导 群 众 , 依 法 有 序 组 织 居 民 群 众 参 与 城 市 基 层 治 理 , 着 力 解 决 好 群 众 的 操 心 事 烦 心 事 揪 心 事 , 实 现 人 人 参 与 、 人 人 尽 力 、 人 人 共 享 。
9、4 . 3 坚 持 系 统 建 设 推 动 各 领 域 基 层 党 组 织 在 根 据 本 领 域 特 点 和 规 律 做 好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 主 动 融 入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大 格 局 , 同 向 发 力 、 齐 头 并 进 , 实 现 共 驻 共 建 、 资 源 共 享 、 机 制 衔 接 、 功 能 优 化 。 4 . 4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结 合 城 市 社 会 治 理 、 平 安 建 设 、 文 明 创 建 等 工 作 任 务 , 紧 盯 工 作 中 暴 露 的 力 量 不 足 、 联 动 不 够 等 问 题 短 板 , 不 断 研 究 新 情 况 、 解
10、决 新 问 题 , 积 极 推 进 城 市 基 层 治 理 的 实 践 创 新 、 机 制 创 新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2 5 运 行 体 系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运 行 体 系 由 区 ( 市 、 县 ) 委 、 街 道 “ 大 工 委 ” 、 社 区 “ 大 党 委 ” 、 小 区 党 支 部 、 楼 栋 党 小 组 、 党 员 中 心 户 六 级 构 成 , 见 图 1 。 图 1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六 级 运 行 体 系 构 成 图 6 人 员 管 理 6 . 1 街 道 党 工 委 书 记 深 入 研 究 责 任 清 单 ,
11、 自 觉 担 负 起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 定 期 督 导 、 统 筹 协 调 , 确 保 各 项 任 务 和 重 点 工 作 落 实 落 地 。 6 . 2 社 区 党 组 织 书 记 对 照 责 任 清 单 , 认 真 梳 理 年 度 党 建 工 作 任 务 , 研 究 办 法 和 措 施 , 圆 满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 6 . 3 社 区 工 作 者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3 采 取 选 任 和 公 开 招 聘 的 形 式 补 充 社 区 工 作 力 量 , 完 善 教 育 培 训 、 日 常 管 理 、 考 核 奖 惩
12、等 机 制 , 建 立 “ 选 、 育 、 管 、 用 ” 链 条 较 为 完 整 的 职 业 体 系 。 6 . 4 楼 门 长 通 过 个 人 申 请 、 征 求 意 见 、 公 示 选 聘 等 程 序 优 先 推 选 党 员 担 任 楼 门 长 ; 明 确 楼 门 长 做 好 党 的 政 策 宣 传 员 、 建 设 参 谋 员 、 文 明 引 导 员 、 民 事 调 解 员 、 群 众 服 务 员 、 民 情 信 息 员 等 工 作 职 责 。 7 融 合 发 展 7 . 1 融 合 主 体 社 区 、 机 关 、 国 企 、 事 业 单 位 、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及
13、其 他 具 备 融 合 条 件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 7 . 2 融 合 方 式 通 过 组 织 联 建 、 党 员 联 育 、 阵 地 联 筑 、 事 务 联 商 、 困 难 联 帮 、 治 理 联 抓 等 方 式 , 强 化 基 层 党 组 织 在 城 市 社 会 治 理 中 的 核 心 引 领 作 用 。 8 党 务 居 务 公 开 社 区 党 务 、 居 务 公 开 应 当 坚 持 全 面 、 真 实 、 及 时 、 规 范 的 原 则 , 实 行 事 前 、 事 中 、 事 后 全 过 程 公 开 , 具 体 公 开 内 容 详 见 D B 1 3 1 0 / T 2 6 4
14、. 5 。 9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统 筹 推 进 本 地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党 的 工 作 和 党 的 组 织 全 覆 盖 , 加 强 新 兴 领 域 、 互 联 网 、 物 流 快 递 、 民 办 学 校 、 民 办 医 院 、 律 师 等 行 业 和 商 务 楼 宇 ( 商 圈 ) 党 建 , 加 强 党 组 织 书 记 、 党 务 工 作 者 、 党 建 指 导 员 三 支 队 伍 建 设 。 按 照 “ 党 建 强 、 发 展 强 ” 为 目 标 , 按 照 “ 生 产 经 营 好 、 企 业 文 化 好 、 劳 动 关 系 好 、 党 组 织 班
15、子 好 、 党 员 队 伍 好 、 社 会 评 价 高 ” 的 标 准 , 广 泛 开 展 “ 双 强 六 好 ” 党 组 织 创 建 活 动 。 1 0 红 色 物 业 和 业 主 委 员 会 加 强 和 推 进 红 色 物 业 、 业 主 委 员 会 建 设 , 实 行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党 组 织 属 地 与 行 业 协 会 双 重 管 理 机 制 , 全 面 落 实 社 区 物 业 党 建 联 建 “ 二 三 一 ” 工 作 要 求 , 建 立 以 党 员 为 骨 干 力 量 的 “ 红 色 业 主 委 员 会 ” , 实 现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和 业 主 委 员 会 党
16、的 组 织 应 建 尽 建 、 党 的 工 作 全 覆 盖 。 注: “二三一” 工作要求即 “ 二” 即扩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 “ 三” 即建立健全交叉任职、 协商议事、监督管理机制,“一”即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居民群众与经营发展的关系。 1 1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按 照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等 文 件 要 求 , 制 定 发 展 党 员 计 划 , 严 格 落 实 党 员 发 展 程 序 , 按 照 “ 一 人 一 档 、 一 事 一 记 、 一 步 一 审 ” 的 原 则 详 实 记 录 发
17、展 党 员 全 过 程 , 以 线 上 线 下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组 织 党 员 集 中 教 育 和 经 常 性 教 育 , 规 范 开 展 组 织 生 活 , 对 党 员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4 1 2 经 费 保 障 1 2 . 1 工 作 经 费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和 实 际 情 况 申 请 社 区 工 作 经 费 。 1 2 . 2 党 组 织 服 务 群 众 专 项 经 费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和 实 际 情 况 申 请 社 区 党 组 织 服 务 群 众 专 项 经 费 , 专 款 专 用
18、 、 专 项 核 算 。 1 3 阵 地 建 设 1 3 . 1 社 区 党 群 服 务 中 心 通 过 新 建 、 改 造 、 购 买 、 项 目 配 套 和 整 合 共 建 等 形 式 , 按 照 “ 6 + 1 + N ” 的 标 准 设 置 功 能 区 , 落 实 统 一 门 头 设 置 、 统 一 上 墙 制 度 、 统 一 档 案 规 格 、 统 一 彩 页 格 式 “ 四 统 一 ” 标 准 , 详 见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0 。 1 3 . 2 园 区 ( 社 会 组 织 、 商 务 楼 宇 、 商 圈 ) 党 群 服 务 中 心 因 地 制 宜
19、 推 进 园 区 ( 社 会 组 织 、 商 务 楼 宇 、 商 圈 ) 党 群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 按 照 “ 5 + 1 + N ” 标 准 规 范 功 能 室 设 置 。 1 3 . 3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党 员 活 动 室 按 照 有 场 所 、 有 设 施 、 有 标 志 、 有 党 旗 、 有 书 报 、 有 制 度 “ 六 有 ” 标 准 建 设 , 把 非 公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党 群 活 动 室 建 成 党 员 政 治 学 习 的 中 心 、 思 想 教 育 的 阵 地 、 传 授 知 识 的 课 堂 。 1 4 网 格 化 管 理 健 全
20、 完 善 社 区 党 组 织 、 居 民 委 员 会 、 业 主 委 员 会 、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 楼 门 长 、 综 合 服 务 站 “ 六 位 一 体 ” 的 社 区 治 理 架 构 ; 以 每 3 0 0 户 5 0 0 户 居 民 或 每 1 0 0 0 人 左 右 为 基 本 单 元 , 统 筹 纳 入 党 建 、 综 治 、 维 稳 、 应 急 、 社 保 、 综 合 执 法 等 职 能 ; 深 化 “ 群 众 说 事 、 干 部 解 题 ” 机 制 , 对 群 众 诉 求 统 一 接 收 、 分 流 派 单 、 跟 踪 处 理 。 1 5 党 建 品 牌 建 设 开 展
21、 “ 创 星 争 先 ” 和 “ 红 色 领 航 、 助 力 发 展 ”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品 牌 创 建 工 作 , 将 具 有 潜 力 的 党 组 织 、 党 建 工 作 、 党 员 团 队 等 类 型 品 牌 纳 入 区 ( 市 、 县 ) 级 党 建 品 牌 培 育 库 , 本 级 财 政 给 予 资 金 支 持 。D B 1 3 1 0 / T 2 6 4 . 1 2 0 2 1 5 参 考 文 献 1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 2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 3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内 监 督 条 例 . 4 中 国 共 产 党 支 部 工 作
22、条 例 ( 试 行 ) . 5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条 例 . 6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城 市 基 层 党 的 建 设 工 作 的 意 见 ( 中 办 发 2 0 1 9 3 0 号 ) . 7 关 于 全 域 推 进 整 体 提 升 全 省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的 实 施 方 案 ( 冀 组 发 2 0 2 0 7 号 ) . 8 加 强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服 务 规 定 ( 试 行 ) ( 冀 民 2 0 2 0 9 8 号 ) . 9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社 区 党 群 综 合 服 务 场 所 建 设 的 意 见 ( 冀 组 字 2 0 1 7 1 4 号 ) . 1 0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各 领 域 开 展 基 层 党 组 织 创 星 争 先 活 动 深 入 开 展 全 面 提 升 基 层 党 建 质 量 的 通 知 ( 廊 组 字 2 0 2 0 2 4 号 ) . 1 1 关 于 全 域 推 进 整 体 提 升 全 市 城 市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措 施 ( 廊 组 字 2 0 2 0 7 2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