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3.0 8 0.0 1C C S A 9 0DB4110许 昌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1 1 0/T 3 7 2 0 2 1城 市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服 务1 5 分 钟 低 碳 出 行 圈2 0 2 1-1 1-3 0 发 布2 0 2 2-0 1-1 0 实 施许 昌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1 1 0/T 3720211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15 规 划 布 局.16 交 通 工 具 及 相 关 要 求.17 管 理 规 范.
2、2D B 4 1 1 0/T 3 72021I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由 许 昌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许 昌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许 昌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测 试 中 心、许 昌 市 交 通 运 输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陈 卫 哲、李 晓 锋、谢 春 洋、李 中 平、王 晓 鹏。本 文 件 为 首 次 发 布。D B 4 1 1 0/
3、T 3 7 2 0 2 1引 言2 0 1 5 年 底,中 央 城 市 工 作 会 议 提 出 了“创 新、协 调、绿 色、开 放、共 享”五 大 城 市 发 展 理 念,要求 转 变 城 市 发 展 方 式,提 高 城 市 发 展 可 持 续 性 和 宜 居 性。为 深 入 贯 彻 新 发 展 理 念,加 快 构 建 新 发 展 格 局,建 立 健 全“更 舒 适、更 生 态、更 便 捷、更 活 力、更 就 近”的 公 共 服 务 体 系,助 力 许 昌 宜 居 之 城 建 设。许昌 市 围 绕 幼 有 所 育、学 有 所 教、劳 有 所 得、病 有 所 医、老 有 所 养、住 有 所 居、
4、弱 有 所 扶、优 军 保 障、文体 服 务 等 9 大 领 域 建 立 和 完 善 城 市 公 共 服 务 体 系。以 创 建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标 准 化 综 合 试 点 为 抓 手,开展 了 公 共 服 务 标 准 化 工 作,起 草 了 城 市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系 列 标 准,不 断 提 升 全 市 社 会 治 理 能 力,促 进社 会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D B 4 1 1 0/T 3720211城 市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1 5 分 钟 低 碳 出 行 圈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1 5 分 钟 低 碳 出 行 圈 的 基
5、本 原 则、规 划 布 局、交 通 工 具 及 相 关 设 施、管 理 规 范。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许 昌 市 建 成 区 1 5 分 钟 低 碳 出 行 圈 建 设 及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 B/T 2 2 4 8 4 城 市 公 共 汽
6、电 车 客 运 服 务 规 范D B 4 1 1 0/T 3 9 2 0 2 1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运 营 服 务 管 理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3.11 5 分 钟 低 碳 出 行 圈步 行 1 5 分 钟 可 到 达 低 碳 出 行 的 交 通 服 务 站 点 的 服 务 圈,主 要 包 括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和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4 基 本 原 则4.1 应 坚 持“创 新、协 调、绿 色、开 放、共 享”的 原 则。4.2 应 坚 持 舒 适、便 易、快 捷、贴 心、就 近 的 原 则。4.3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应 坚 持“集 约、智 能、
7、绿 色、低 碳”方 针 原 则;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应 坚 持“政 府 主 导、公 益 定 位、便 民 利 民”原 则,体 现 便 捷、经 济、环 保、安 全 优 势。5 规 划 布 局5.1 应 结 合 许 昌 城 市 总 体 规 划,做 到 科 学 设 置 合 理 布 局。5.2 应 符 合 3.1 的 要 求,满 足 时 间 维 度 和 空 间 尺 度 要 求,建 成 区 内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站 点 5 0 0 m 覆 盖 率 为1 0 0%。5.3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服 务 点 设 置 应 按 照 符 合 整 体 规 划、成 网 成 系、方 便 换 乘、骑
8、 行 安 全、环 境 协 调、远近 结 合 的 原 则。重 点 选 在 公 交 站 点、居 民 小 区、机 关 单 位、医 院 院 校、休 闲 旅 游 点、繁 华 商 业 区 附 近。5.4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重 点 覆 盖 城 乡 一 体 化 示 范 区、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东 城 区 等 公 交 服 务 薄 弱 区,加 强 建成 区 与 周 边 城 区 的 公 交 联 系,加 强 各 区 域 与 高 铁 许 昌 东 站、许 昌 站、新 郑 机 场、许 昌 北 站 等 对 外 枢 纽 的 换乘 联 系,保 障 各 客 运 枢 纽 与 公 交 线 路 的 有 效 衔 接。6
9、交 通 工 具 及 相 关 设 施 要 求D B 4 1 1 0/T 3 7 2 0 2 126.1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车 辆 及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质 量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应 运 行 安 全、车 内 环 境 卫生,应 有 安 全 和 卫 生 防 护 设 施。6.2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及 服 务 点 设 施 应 干 净 整 洁,外 表 面 应 无 锈 蚀 癍 迹。6.3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车 辆 及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应 有 智 能 化 系 统。6.4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锁 止 器 应 安 全 可 靠,便 于 操 作,借 还 方 便。7 管 理 规 范7.1 新 能 源 公 共 交 通 车 辆 交 通 服 务 应 符 合 G B/T 2 2 4 8 4 的 规 定。7.2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车 运 营 服 务 应 符 合 D B/T 3 9 2 0 2 1 的 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