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 T 1038-2022 双元制职业教育 企业学院建立与运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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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80 CCS A 18 苏州市地方标准 DB3205/T 1038-2022 双元制职 业教育 企 业学院建 立与运行 规范 Dual syst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 college 2022-02-28 发布 2022-03-10 实施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5 DB3205/T 1038-2022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建立 原则.1 4.1 人 才共 育.1 4.2 成果

2、 共享.1 4.3 资源 共用.2 5 建立 与运 行模 式.2 6 人员 配备.2 6.1 岗位 设置.2 6.2 互派 人员 管理.4 7 课程 建设.5 7.1 课程 设置.5 7.2 课程 运行.5 8 共享 型基 地建 设.5 8.1 实训 实践 基地.5 8.2 科 研与 创新 基地.5 9 运行 管理.5 9.1 制度 建设.5 9.2 文化 建设.5 9.3 党团 建设.5 9.4 资 金与 技术 保障.6 9.5 可 视化 管理.6 10 评价 与改进.6 附录A(资料 性)企业 学院建 立与 运行 规范 评价 表.7 I DB3205/T 1038-2022 前 言 本 文

3、 件按照 GB/T 1.1-2020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文件 由苏 州市 教育 局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苏 州工 业职业 技术 学院、苏 州市 质量和 标准 化院、苏 州创 元投资 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王 洪 法、温贻 芳、沈俊 杰、王卫 兵、唐祥 金、周文 渊、苗向 阳、童益 进、陆娴、李友节、刘 向、沈涵 颖、丁云鹏、王 喜、张宇 峰、周佳玮。本文件 为首 次发 布。III DB3205/T 1038-2022 双 元制职 业教育 企 业学院 建立与运 行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双 元制 职业 教育企 业学 院的 建立 原则、建立 与

4、运 行模 式、人员 配备、课程 建设、共 享型基地 建设、评 价与 改进 以及运 行管 理的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实 施双 元制 职业教 育的 企业、职 业本 科学校、高 等职 业学 校、高等专 科学 校、中等 职业教育 学校、技 工院 校。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文 件中的 内容 通过 文中 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应 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 期的 引 用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 用 于本文件。DB3205/T 1003-2020 双元 制 职业 教育 人才 培养 指南 3

5、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职业教 育 vocational education 让受教 育者 获得 某种 职业 或生产 劳动 所需 要的 职业 知识、技能 和职 业道 德的 教育。来 源:DB3205/T 1003-2020,3.1 3.2 双元制 dual system 作为学 校元 的职 业院 校与 作为企 业元 的培 训型 企业 或职业 培训 机构 共同 承担 人才培 养任 务,培养 高质量专 业技 术人 才的 职业 教育培 养模 式。来 源:DB3205/T 1003-2020,3.2 3.3 企业学 院 enterprise college 学校

6、与 企业 围绕 共同 管理、共同 育人、共 同投 入等 重点,合作 共建 的校 企深 度协同 平台。4 建立 原则 4.1 人才 共育 学校与 企业 根据 市场 对产 业人才 的需 求,共同 设定 专业或 课程,合 力培 养符 合企业 实际 需求 的技 术技能人 才。4.2 成果 共享 企业学 院运 行期 间,学校 与企业 共享 所获 得的 发明 专利、标准 研制、社 会服 务等共建 成果。1 DB3205/T 1038-2022 4.3 资源 共用 企业学 院课 程内 容、实验 实训设 备等,学 校和 企业 在不影 响对 方教 学或 生产 的前提 下共 同使 用。5 建立 与运 行模 式 在

7、企业 学院 建立 与运 行中,学校与 企业 签 订合 作协 议,校企双 方共 建共 管,建立 与 运行模 式见 图1。注 1:互派人员要求参见本文 件 6.2;注 2:专业团队指参与企业学 院工作的企业导师、学校教师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图1 企业 学院 建立 与运 行模式 示意 图 6 人员 配备 6.1 岗位 设置 6.1.1 院长 6.1.1.1 任职 条件 任职条 件应 包括 但不 限于:由企 业方 担任;从 事企 业人 力资 源或 生产经 营管 理等 相关 岗位,具有 三年 以上 中层 管理 工作经 验;具 有本 科及 以上 学历、八年 以上 工作 经历,熟 悉职业 教育 方针 政策,

8、热 爱教育 培训 工作;具 备业 内影 响力,善 于统筹、协 调和 整合 各方 资源。6.1.1.2 岗位 职责 2 DB3205/T 1038-2022 职责应 包括:制 定企 业学 院发 展规 划和年 度工 作计 划;企 业学 院的 资金 统筹、项目 化运 行、人员 管理 等;统 筹企 业学 院的 专业 设置、招生 规模、人 才培 育等;建立 并完 善企 业学 院培 训 体系、资 格认 证体 系;整 合学 院内 外部 的软 硬件资 源,打造 优质 师资 队伍;负责 制度建 设和 文化 建设,凝练 和传 播企 业学 院文化。6.1.2 副院 长 6.1.2.1 任职 条件 任职条 件应 包括

9、 但不 限于:由 学校 方担 任,其中 职业本 科学 校、高等 职业 学校、高等 专科 学校 由二 级学院 负责 人担 任,中等职业 教育 学校、技 工院 校由副 校长 担任;从 事教 育教 学管 理等 相关岗 位,具有 三年 以上 中层管 理工 作经 验;具有 本科 及以 上学 历、八 年以 上工 作经 历;具 备校 内影 响力,善 于统筹、协 调和 整合 各方 资源。6.1.2.2 岗位 职责 参照 6.1.1.2的要 求,协助 院 长建 立与管 理企 业学 院事项。6.1.3 办公 室主 任 6.1.3.1 任职 条件 任职条 件应 包括 但不 限于:由企 业方 担任;具 有本 科及 以

10、上 学历,有三 年以 上的 职业 教育 或人力 资源 管理 经历;具备 良好 的沟 通协 调和 管 理能 力。6.1.3.2 岗位 职责 职责应 包括:推 进年 度工 作目 标顺 利进行,落 实年 度预 算合 理运用;做 好校 企双 方的 联络 沟通,保障 企业 学院 正常 运营;负 责组 织企 业学 院重 要会议(活 动)及日 常行 政事务;负 责组 织企 业学 院教 师调配、资 格认 证、人才 测评。6.1.4 办公 室副 主任 6.1.4.1 任职 条件 任职条 件应 包括 但不 限于:由 学校 方担 任;职业 本科学 校、高等 职业 学校、高等 专科 学校 由专 业负 责人担 任,中等

11、 职业 教育学校、技 工院 校由 专业 部(系)主 任担 任;具 有本 科及 以上 学历,有三 年以 上的 教育 教学 经历;具备 良好 的沟 通协 调和 管 理能 力。3 DB3205/T 1038-2022 6.1.4.2 岗位 职责 参照6.1.3.2的 要求,协 助 办公室 主任 具体 实施 企业 学院日 常工 作。6.1.5 企业 学院 教师 6.1.5.1 任职 条件 企业学 院教 师数 量与 培养 对象数 量比 例应 在 1 12 至 120 之 间。任职 条件 应 包括但 不限 于下 列要求。a)企业 方选 派人 员:1)具有 高级 工或 工程 师以上 资 格;2)具备 大专

12、以上 学历;3)具有 三年 以上 生产 实践经 历;4)能 胜 任带(教)学 徒工作。b)学校 方选 派人 员:1)具有 讲师 以上 资格;2)具备 本科 以上 学历;3)能 胜任 带(教)学徒 工作。6.1.5.2 岗位 职责 企业学 院教 师岗 位职 责应 包括:参与 企业 学院 人才 需求 调 研;负 责企 业学 院课 程或 培训项 目的 开发 与实 施;跟 进企 业学 院课 程或 培训项 目的 效果 反馈 及优 化;持续 提升 自身 专业 能力。6.2 互派 人员 管理 6.2.1 企业 选派 兼职 教师 6.2.1.1 人数 应不 少于 企 业专业 技术 人员 总数 的 3%。6.2

13、.1.2 每 人每 学期 课时数 宜不少于 10 课 时或 技术指 导 2 次。6.2.1.3 参照 学校 方教 师 管理与 绩效 考核,将 评价 结果提供 给企业 方。6.2.2 学校 选派 教师 6.2.2.1 在 每个 聘期 内(一 般为 3 年)每人 进企 业跟 岗 实践 累计 应不 少于 6 个月。6.2.2.2 工作 形式 应为 全脱 产 或半 脱产。6.2.2.3 参 照企 业方 员工管理和 绩效 考核,将 评价 结果提供 给学 校方。6.2.3 互聘 干部 6.2.3.1 互 聘管 理人 员,担任对方 中层 副职 及 以上 职务,任职 时间 累计 应不 少于6 个 月。6.2.

14、3.2 实际 参与 岗位 工作,工 作形 式为 全 脱产、半脱产 或 挂职 等形 式。6.2.3.3 每年 审核 互 聘干部 的 工作 计划 进度,对审核通 过 人员 给予 相应 奖励;对互 聘 干部 的审 核结 果,纳入其 个人 年度 绩效 考评 中。6.2.3.4 探索 建立 将互 聘 干部作 为后 备干 部培 养渠 道之一 的工 作机 制。4 DB3205/T 1038-2022 7 课程 建设 7.1 课程 设置 7.1.1 根据 校企 双方 培训需 求,灵 活设 置多 样化 课程,宜不 少于 3 门实践 类或理实 一体 类课程。7.1.2 每学 年实 践课 时占比 应 不低于 50%

15、,可 设置 实操、参观、技 术培 训、技能大 赛、社会 服务 等形式,予 以考 核。7.1.3 校 企合 作开 发的 课 程应制 订课 程标 准,由校 企双方 共同 论证 后发 布。7.2 课程 运行 7.2.1 明 确课 程归 口单 位、课程 负责 人,课程 归口 单位实 施课 程运 行管 理。7.2.2 建立 课程 教学 团队。7.2.3 校 企合 作开 发课 程 的教学 进程 安排 等,应提 前一学 期完 成论 证、审批、报备 等工 作,获批 后执行。8 共享 型基 地建设 8.1 实训 实践 基地 8.1.1 应在 校内 共建 生产性 实 训基 地,以企 业生 产任务 作 为教 学任

16、务,以实 体化的 产 品作 为学 习成 果。8.1.2 应共 建新 技术、新工 艺 专业 实训 室,培养 企业 紧 缺人 才。8.1.3 应 共 建实 训(习)基 地,承 担 学校 教学、生 产中试、新 产品 开发、创 新创业、社 会服 务功 能。8.2 科 研与 创新 基地 校企双 方共 建科 研与 创新 基地,用于 新产 品开 发测 试、产品 试制 与技术 推广。9 运行 管理 9.1 制度 建设 应建立 以下 制度 并有 效实 施:校 企联 席会 议制 度,审议企 业学 院发 展规 划、重大合 作项 目、重点 财务 事项;工作 会议 制 度,落实 企业学 院日 常事 务、项目 推进、计划

17、 执行 等;项 目负 责人 制度,明 确项目 负责 人、共建 目标、运行 步骤 与时 限要 求,执行质 量监 控与 绩效 评价;调节 与监 督制 度,学校 和 企业 指派 专人 或聘 请外 部 专家 对项 目的 执行 质量 进 行监 控。因不 可抗拒因素 而导 致项 目无 法实 施,经 企业 学院 校企 联席 会议认 定后 进行 调整。9.2 文化 建设 9.2.1 应寻 找校 园文 化与企 业 文化 的契 合点。9.2.2 应统 筹多 元文 化共生 共 融、和谐 发展。9.2.3 应实 现育 人与 服务区 域 经济 的需 要相 结合,做 到 协同 发展。9.3 党团 建设 5 DB3205/

18、T 1038-2022 整合校 企双 方党 团建 设的 资源,构建 党团 共建 的长 效机制,开 展组 织共 建、党团员 互动 等活 动。9.4 资 金与 技术 保障 双方经 协商 配备 相应 比例 的资金 投入、技 术支 持、场地设 备、人员 等,强化 项目运 行与 监管。应 建立台帐,专 人负 责、专款 专用。9.5 可视 化 管理 9.5.1 应 对 企业 学院 年度目标、人员 配备、项 目进 展等进行 可视 化展示。9.5.2 有条 件的,宜 可建立 信 息化 管理 平台、专 题网 站 等。10 评价 与改 进 应 成 立由 政府 相关 部门、行 业 企业、学校 等专 家组成 的 评价

19、 工作 小组,定期对 企 业学 院的 建立 与运行工作 情况 进行 评价(参 见附录A),并提 出针 对性的 整 改措 施,持续 提升 人才 共 育质 量。6 DB3205/T 1038-2022 附 录 A(资料 性)企业学 院建 立与 运行 规范 评价表 企业学 院建 立与 运行 规范 评价表 见表A.1。表A.1 企 业学 院建 立与 运行规 范评 价表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评 分 细 则 分值 M1 组织建设(29 分)1-1 制度建设(14 分)1-1-1 共签企业学院合作协议,明确校企权益。有可查证内 容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 1-1-2 企业学院有健全的组织 管

20、理机构,责任明确到人。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 1-1-3 企业学院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有一项加 1 分,共2 分。2 1-1-4 校企联席会议,每学期 不少于 2 次,有会议记录。有 可查证内容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4 1-1-5 企业学院工作会议,每 学期不少于 4 次,有会议记录。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4分,否则不得分。4 1-2 文化建设(3 分)有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进校园活动,如企业文化墙、企业文 化讲座等,每有一种形式的活动加 1 分,最高3 分。3 1-3 党团建设(6 分)1-3-1 构建党团共建长效机制,有年度计划或方案。有可查 证内容的得 3

21、分,否则不得分。3 1-3-2 校企合作开展组织共建、党团互动等活动,每项活动加 1 分,最高3 分。3 1-4 资金与技术支持(6 分)1-4-1 有相应比例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场地设备、人员 等经费预算方案,并通过校企联席会议审核。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3 1-4-2 有项目运行与监管: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有可查证 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3 M2 建设 内容(48 分)2-1 课程管理(18 分)2-1-1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3 门,得 1 分,每增加1 门加1 分,最高得 5 分。5 2-1-2 每学年实践课时占比70%及以上得 5 分,65%(含)70%得 4

22、分,60%(含)65%得 3 分,55%(含)60%得 2 分,50%(含)55%得1 分,低于 50%不得分。5 2-1-3 明确课程归口单位、课 程负责人,共建课程教学团队。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4分,否则不得分。4 2-1-4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标准、教学进程安排等。有可查证 内容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4 2-2 共享型基地建设(6 分)2-2-1 合作共建校内生产性实 训基地实训室或,有人财物的投入与共建成果。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 分。3 2-2-2 合作共建企业实训(习)基地,有人财物投入与共建 成果,每年都有学生进入基地实训(习)。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23、3 2-3 科研与创新基地(4 分)2-3-1 双方共建科研与创新基 地,用于新产品开发测试等。有 可查证内容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 2-3-2 双方共建科研与创新基 地,用于产品试制与技术推广等。有可查证内容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2 7 DB3205/T 1038-2022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评 分 细 则 分值 2-4 团队 管理(15 分)2-4-1 企业委派兼职教师占企 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3%及以上 得 3 分,2%(含)3%得 2 分,1%(含)2%得1 分,低于 1%不得分。3 2-4-2 企业委派兼职教师每人 每学期课时数不少于 10 课时或 技术指导 2

24、 次,10 课时或 2 次以上得3 分,10 课 时或 2 次(含)5 课时或1 次得 2 分,5 课时或1 次(含)2 课时或1 次得1 分,低于 2 课时或1 次不得分。3 2-4-3 在每个聘期内(一般为3 年)每人进企业跟岗实践累 计时间 6 个月及以上得3 分,4 个月(含)6 个月得2 分,2 个月(含)4 个月得1 分,2 个月以下的不得分。3 2-4-4 每学年互聘管理人员任 职 6 个月及以上得3 分,4 个 月(含)6 个月得 2分,2 个月(含)4 个 月得 1 分,2 个月以下的不得分。3 2-4-5 有工作计划、考评材料 等台账记录。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

25、分 3 2-5 可视化管理(5 分)2-5-1 对企业学院年度目标、人员配备、项目进展等方面,进行可视化展示。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3 分,否则不得 分 3 2-5-2 建有信息化管理平台、专题网站等。有可查证内容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 M3 建设 成效(23 分)3-1 成果 获奖(15 分)3-1-1 企业学院的学员成果获 得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表彰,1 项得 1 分,最高 5分。5 3-1-2 企业学院的教师成果获 得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表彰,1 项得 1 分,最高 5分。5 3-1-3 企业学院的综合性成果 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表彰,1 项得1 分,最高5 分。5 3-2 特色 影响(8 分)3-2-1 企业学院在运作模式、协同育人、科技服务、创新创 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方法,特色鲜明(评价工作小组酌情打分)。4 3-2-2 企业学院的办学成果在 媒体上有报道,在相关评价中有靠前的排名,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会议中有 经验交流,在社会上有良好的 声誉和影响(评价工作小组酌情打分)。4 注:评价总分为100 分,评价结 果分高(85分)、中(60(含)85分)、低(60 分)三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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