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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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60.35 CCS P 57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2220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2023-11-03 发布2024-02-03 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 64/T 1922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测定范围.2 测定期.2 测定工作内容.2 5 基础

2、资料调查统计.3 灌区数量、类型及有效灌溉面积调查.3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调查.3 作物种植结构调查.3 灌溉方式调查.3 6 样点灌区选择.3 一般规定.3 样点灌区选择原则.3 7 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量测.4 一般规定.4 引黄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5 其他水源毛灌溉用水量量测.5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5 8 净灌溉用水量测算.6 一般规定.6 典型田块选择.6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量测.7 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量计算.9 冬灌净灌溉用水量.9 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10 单个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1 大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1 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

3、利用系数.11 小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纯井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县(市、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2 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3 全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13 DB 64/T 19222023 II 其他测定范围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14 附录 A(资料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田间监测方法.15 附录 B(资料性)典型田块净灌溉定额计算.22 附录 C(资料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成果报告大纲.25 参考文献.27 DB 64/T 1922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4、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灌溉排水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斌、张红玲、李晓鹏、马飞、杜斌、周小生、王乐、刘学军、陆阳、伏志梅、蒋正文、黄旭阳、马忠明、马亚林、陈晓波、何宁辉、马海燕、杨占军、郝伟淼、曹艳玲、唐娟、张娜、马秀霞、岳宏伟、刘晗、陈娇。DB 64/T 19222023 1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总

5、则、基础资料调查统计、样点灌区选择、毛灌溉用水量量测、净灌溉用水量测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以及境内不同灌区、灌域、行政区域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SL 13 灌溉试验规程 SL 56-1993 农田水利技术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按照SL 56-93界定的术语执行。农田灌溉水有效

6、利用系数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测算期测算范围(灌区、行政区域)内灌入田间有利于作物生长的有效水量与测算范围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实际灌溉面积 actual irrigated area 利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当年实际正常灌溉(灌水一次及以上)的耕地和林草地面积。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gross irrigation water use 通过灌溉工程在测算期从水源(一个或多个)取用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总水量。净灌溉用水量 net irrigation water use 对农田作物

7、正常生长有利的灌溉水量,包括作物生长期被作物有效利用的水量,以及冬灌期具有压盐洗碱、保墒作用的有效水量。DB 64/T 19222023 2 净灌水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on rach application 一次灌水中,单位灌溉面积计划湿润层有效储水量,或水田水层因蒸发蒸腾消耗需补充的水量。净灌溉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作物生育期内与冬灌期内,单位灌溉面积上被作物有效利用及用于作物压盐洗碱、保墒作用的总灌溉水量。纯井灌区 pure well irrigation area 单纯以地下水为灌溉水源的灌区,根据地下水取用方式分为单井控制灌溉灌区和

8、群井联合灌溉灌区。样点灌区 sample irrigation area 根据全区、行政区域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工作需要,在同类灌区中所选择确定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灌排条件和灌溉管理水平具有代表性的灌区。典型田块 typical field 根据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工作需要,确定的地形位置、土壤类型、田块规格、种植作物、灌排条件和产出水平具有代表性的灌溉田块。首尾测算分析法 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nal head and tail water 通过对灌区某时段或某次灌水的净灌溉用水量、毛灌溉用水量进行量测与统计,计算两者比值得到灌区该时段或该次灌水的

9、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方法。4 总则 测定范围 4.1.1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宁夏全区、地级市、县(市、区)。4.1.2 按照水源类型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引黄灌区、井灌区和库塘坝灌区。4.1.3 按照取水方式划分,测定范围包括自流灌区、扬水灌区。4.1.4 按照灌溉规模划分,测定范围包括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测定期 4.2.1 全区、地级市、县(市、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期为一个日历年。4.2.2 灌区可根据需要设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期,如:一个日历年,或一个灌溉期,或一个灌次。测定工作内容 DB 64/T 19222023 3 4.3.1 调查统计测定范围内灌区基

10、础数据。4.3.2 选择确定样点灌区。4.3.3 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4.3.4 灌区净灌溉用水量测算。4.3.5 确定不同测算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 基础资料调查统计 灌区数量、类型及有效灌溉面积调查 5.1.1 对于全区、地级市、县(市、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需对不同行政区域内灌区数量、灌区类型进行统计,灌区数量、灌区类型应以水利统计公报等公开数据为准。5.1.2 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以水利统计公报等公开数据为准。灌区实际灌溉面积调查 5.2.1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实际灌溉面积。5.2.2 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以灌区管理单位上报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

11、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作物种植结构调查 5.3.1 作物种植结构中作物类型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牧草、林果、苗圃等。5.3.2 作物种植结构以灌区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灌溉方式调查 5.4.1 灌溉方式包括格田灌、畦田灌、管灌、滴灌、喷灌等。5.4.2 不同作物灌溉方式以灌区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结合水利统计公报、农业灌溉管理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6 样点灌区选择 一般规定 6.

12、1.1 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按照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分别选择样点灌区,测定各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6.1.2 测定非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类型灌区,若包含灌区数量较多且不具备全部实施测算条件,参照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要求,按照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分别选择样点灌区,测定各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6.1.3 样点灌区选择要考虑测定范围内灌溉面积的分布、灌区节水改造等情况,所选的样点灌区尽可能代表测定范围灌区整体水平。样点灌区选择原则 6.2.1 样点灌区选择基本原则 DB 64/T 19222023 4 6.2.1.1 代表

13、性原则。综合考虑灌区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工程设施、管理水平、水源条件(自流、扬水)、灌溉方式、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能代表相应测定区域内同规模和同类型的灌区。6.2.1.2 均匀性原则。所选样点灌区的位置在测定范围内均匀分布。6.2.1.3 稳定性原则。所选样点灌区要保持相对稳定,使获取的数据具有年际可比性,测算分析工作能够连续进行。6.2.1.4 可行性原则。样点灌区应配备量水设施,具有能开展测定工作的技术力量和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及时、方便、可靠地获取测定基础数据。6.2.2 样点灌区选择数量要求 6.2.2.1 所有大型灌区(灌溉面积大于等于 30667 万)均纳入样点灌区测定范围,即大型

14、灌区的总数量为大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6.2.2.2 对于中型灌区,按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大小分为 1667 万至 5667 万(含 1667 万)、5667 万至 15667 万(含 5667 万)、15667 万至 30667 万(含 15667 万)三个规模,每种规模的样点灌区数量不应少于相应类型灌区总数的 25,每种档次的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不应少于相应类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 30%。每种规模的样点灌区中应包括扬水和自流引水两种水源类型,且数量和有效灌溉面积选取比例应相互协调。6.2.2.3 对于小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不少于测定范围内小型灌区总数量的 15%,不超过 100 个,不少于 10

15、 个;样点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不应小于测定范围内小型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的 20%;样点灌区应包括扬水和自流两种水源类型,不同水源类型的样点灌区数量和有效灌溉面积应与测定范围内同类型灌区有关指标比例相协调。6.2.2.4 对于纯井灌区,按照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五种灌溉类型选择代表性样点灌区,样点灌区数量不少于测定范围内纯井灌区总数量的 5%。各类型中同种土壤类型、同种主要作物至少选择两个样点灌区,且要在测定范围内分布均匀。按照灌区分类,有效灌溉面积占测定范围内纯井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的 30%及其以上时,样点灌区数量须按上述选取数量要求的两倍选取。6.2.3 样点

16、灌区调整要求 6.2.3.1 大型样点灌区除灌区划分方式变化之外,不允许调整。6.2.3.2 中型样点灌区、小型样点灌区和纯井样点灌区,在测算期内无法实施灌溉、种植结构或灌溉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从而不再满足样点灌区选择要求时,应进行调整,调整数量不大于样点灌区总数的 5%。6.2.3.3 当样点灌区连续三年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与其所属规模或类型灌区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相差大于等于 20%时,对参与测定的样点灌区进行调整。7 毛灌溉用水量(农田灌溉取水量)量测 一般规定 7.1.1 对于单个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测定,应统计此灌区从不同水源取用于农业灌溉的总水量作为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

17、7.1.2 对于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测定,应分别统计各样点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并统计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等不同类型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7.1.3 对于县(市、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统计其行政区域内所有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等不同类型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DB 64/T 19222023 5 7.1.4 对于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统计所辖县(市、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引黄灌区毛灌溉用水量量测 7.2.1 在各引水渠道进口及沿线各支干渠取水口、退水口处设置计量设施,对渠道总引水量,沿线生活、工业、生态、鱼塘等供水量,以及退水量实施计量。7.

18、2.2 在自动化计量设施配套的灌区,应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与技术获取准确的农田灌溉取水量数据。7.2.3 农田灌溉输水与工业、生活、生态供水使用同一渠道或管路时,应在沿途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取水口加装计量设施,扣除相应的工业、生活、生态供水量,农田灌溉取水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修正:=+(1)式中:灌区从水源地取用的农田灌溉取水量,m;灌区从水源地取用的总水量,m;灌区第k 个工业用水户取用灌区水量,m;灌区第k 个工业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灌区第 p 个生态用水户取用灌区水量,m;灌区第 p 个生态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灌区第q 个生活用水户取用灌区

19、水量,m;灌区第q 个生活用水户自渠道引水点至水源的渠道沿程损失系数。7.2.4 生活、工业、生态、鱼塘用水量中计入取水口到渠道进水口的输水损失。7.2.5 对于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节点在渠道内设置情况,需将取水口至渠道进水口输水损失计入灌区毛灌溉用水量。7.2.6 对于两个灌区在同一水源取水情况,依据渠道长度和单位长度损耗率,计算共用输水渠道输水损失量,按照灌区取水量比例进行分摊,计入灌区取水水量。其他水源毛灌溉用水量量测 7.3.1 对于以当地地表水为水源的库坝灌区,取水方式为自流时,在各库坝出水口布设计量设施进行量测。取水方式为扬水时,根据泵站上水流量及运行时间计算毛灌溉用水量。7.3.

20、2 对于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井灌区,在机井出口安装计量设施量测毛灌溉用水量。无计量设施时可通过“以电折水”方式计量毛灌溉用水量。7.3.3 对于井渠结合灌区,需分别量测井灌和渠灌的毛灌溉用水量,两者相加得出灌区总毛灌溉用水量。灌区毛灌溉用水量统计 7.4.1 在测定期内从不同水源取用的农田灌溉总水量作为测定范围内毛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毛=灌=1 (2)式中:毛测定期内样点灌区毛灌溉用水量,m;DB 64/T 19222023 6 灌测定期内样点灌区第i个水源毛灌溉用水量,m;n 样点灌区水源数量,个。7.4.2 毛灌溉用水总量测定的相关处理方案。a)对于库、池、塘(堰)坝水源由灌区渠系补给,

21、测定期内又从库、池、塘(堰)坝引水用于灌溉的情况,库、池、塘(堰)坝取水量不计入毛灌溉用水量。b)由灌区渠系补给储存在库、池、塘(堰)坝中跨测定期利用的水量,应从本测定期内予以扣除,计入下一个测定期的毛灌溉用水量。8 净灌溉用水量测算 一般规定 8.1.1 对于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应在灌区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田块,开展典型田块在测定期内净灌溉用水量测算,以典型田块的平均净灌溉用水水平作为此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水平,从而计算样点灌区总净灌溉用水量。8.1.2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优先采用采用直接量测法测量,具体按照附录 A 执行。不具备直接量测条件的田块可采用观测分析

22、法,但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直接量测法。典型田块选择 8.2.1 典型田块选择要求 8.2.1.1 典型田块布设应综合考虑土壤类型、土地规格、土地平整程度、灌溉制度和方式、量水设施配备、作物种类、地下水埋深等方面的代表性。田块应有固定的进水口。播种面积超过测定范围内总播种面积 10%以上的作物种类必须布设典型田块。8.2.1.2 对于大型灌区,在灌区上、中、下游有代表性的斗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8.2.1.3 对于中型灌区,在上、下游有代表性的农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8.2.1.4 对于小型灌区,按照作

23、物种类、耕作和灌溉制度与方法、田面平整程度等因素选取典型田块,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2 个典型田块。8.2.1.5 对于纯井灌区,应按照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五种类型进行选取,在同种灌溉类型下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2 个典型田块。8.2.2 典型田块布设原则 8.2.2.1 代表性原则。对于测算范围内不同作物、不同灌溉方式应分别选择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监测区域同一作物同一种灌溉方式下灌溉制度有较大差异时,需对不同灌溉制度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不同取水条件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同一作物在不同地形条件下分别选取典型田块;对于同一灌区

24、同一作物在不同土壤类型分别选择典型田块。8.2.2.2 合理性原则。典型田块应边界清楚、形状规则、面积适中。在农渠灌域中间部位选取,应避免邻渠或邻沟选取;在灌区内应均匀分布,同一种作物典型田块位置应分散布设,避免典型田块位置集中或距离相近。8.2.2.3 便易性原则。在确保所选典型田块具有代表性的前提下,应选择距离渠道管理单位、村庄、主干道路等较近的地区,便于工作人员监测。DB 64/T 19222023 7 典型田块净灌溉用水量量测 8.3.1 直接量测法 8.3.1.1 对于旱作物和林果草类,采用土壤含水率测算法测定田间净灌溉用水量。分别监测作物生长期典型田块各次灌水前、后计划湿润深度范围

25、土壤含水率,分析计算计划湿润层土壤水蓄变量作为一次灌水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旱=0.667H(2 1)=0.667(2 1)田净旱=田净旱 (3)式中:田净旱典型田块第i 次灌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H灌水期内典型田块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mm;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干容重,g/cm;2第i 次灌水后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质量含水率;1第i 次灌水前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质量含水率;2第i 次灌水后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1第i 次灌水前典型田块H土层内土壤体积含水率;田净旱典型田块测定期累计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8.3.1.2 对于水稻无水层灌溉期,采用旱作

26、物净灌溉用水量量测方法进行监测,计算公式同(3)。对于水稻淹水灌溉期,分别监测水稻生长期典型田块各次灌水前、后水位变化,计算单次净灌溉水量,淹水灌溉期单次净灌溉水量和总净灌溉水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稻=667(2 1)田净稻=田净稻 (4)式中:田净稻淹水灌溉期内水稻田块第i次灌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2某次灌水后典型田块田面水深,mm;1某次灌水前典型田块田面水深,mm;田净稻典型水稻田块测定期内淹水灌溉期累计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8.3.1.3 对于微、喷灌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按照 GB/T 50363 执行。灌水定额25m/(667)时,田间净灌溉用水量量测方法同旱作

27、物净灌溉用水量量测;灌水定额25m/(667),认为田间无蒸发和深层渗漏损失,在微灌、喷灌支管处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进入典型田块田间的水量,其水量即为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下田间净灌溉用水量。8.3.1.4 在各次亩均净灌溉用水量的基础上,计算相应作物测定期内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田净=1 (5)式中:DB 64/T 19222023 8 田净某典型田块某种作物测定期内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田净某典型田块某种作物单次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典型田块测定期内灌水次数,次。8.3.2 观测分析法 8.3.2.1 对于小型地面灌溉方式下,在典型田块进水口设置量水设施,观

28、测某次灌水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在有排水的典型田块,设置量水设施观测排水量。根据典型田块灌溉面积,推算典型田块一次灌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测定期各次灌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之和即为典型田块测算期亩均净灌溉水总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地=田净地田排田地 (6)式中:田净地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小型地面灌方式下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田净地第i 次灌水进入典型田块的水量,m;田排第i 次灌水排出典型田块的水量(不包括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退水量),m;田地小型地面灌典型田块的灌溉面积,667。8.3.2.2 喷灌方式下,在典型田块所属喷灌系统管道上加装水量计量设备,计量喷灌系统的出水量,并考虑喷洒水利用系数,

29、推算田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田净喷=田进喷洒田喷 (7)式中:田净喷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喷灌方式下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田进 典型田块所在支管出水口第i 次灌水的出水量,m;喷洒喷洒水利用系数,应考虑灌溉期间典型田块处的喷头类型、风力、温度等条件,并参考有关试验研究成果获资料确定;田喷喷灌典型田块的灌溉面积,667。8.3.2.3 微灌方式下,在控制典型田块的支管安装计量设备,计量支管控制区域灌溉出水量,推算典型田块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计算方法如下:田净微=田微田微 (8)式中:田净微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微灌方式下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田微 典型田块第i 次灌水的水量

30、,m;田微微灌典型田块的灌溉面积,667。8.3.2.4 观测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实际进入田间的亩均灌溉用水量;根据当年气象资料、作物种类等情况,依据水量平衡原理计算典型田块某种作物当年的净灌溉定额,具体按照附录 B 执行;对比典型田块年亩均灌溉用水量和净灌溉定额,确定典型田块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DB 64/T 19222023 9 当 K 田 时,为充分灌溉,田净=当 K 田 时,为非充分灌溉,田净=田 (9)式中:K折减系数,对于旱作物和林果草类,取0.90;对于水稻,取0.900.95;田 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实际进入田间的亩均灌溉用水量,m/(667);典型田块测定期内净灌溉定额,m/(667

31、);田净典型田块测定期内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量计算 8.4.1.1 以测定灌区内某种作物在相同灌溉方式下所有典型田块量测或观测所得亩均净灌溉用水量的平均值,作为测定范围内某种作物在某种灌溉类型下的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1典田净典=1 (20)式中:测定范围内某种灌溉类型下第i 种作物的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典测定范围内某种灌溉类型下第i 种作物典型田块数量,个;田净测定范围内某种灌溉类型第l 各典型田块测定期内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8.4.1.2 根据灌区内不同区域不同灌溉方式下不同作物种类灌溉面积、不同作物在不同区域的测定期

32、亩均净灌溉用水量量测成果,计算样点灌区测定期净灌溉总水量,计算公式如下:样净=1=1 (31)式中:样净灌区测定期内净灌用水总量,m;灌区片区数量,大型灌区3=n,中型灌区2=n,小型灌区1=n;灌区第 j 个片区内的作物种类;灌区 j 个片区内第i 种作物测定期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灌区第 j 个片区内第i 种作物灌溉面积,667。8.4.3 纯井灌区净灌溉用水总量计算公式如下:样净=1=1 (14)式中:样净灌区测定期内净灌用水总量,m;灌区灌溉类型数量,=5,包括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灌区第种灌溉类型作物种类数量,种;灌区第种灌溉类型第i

33、 种作物测定期亩均净灌溉用水量,m/(667);灌区第种灌溉类型第i 种作物灌溉面积,667。冬灌净灌溉用水量 8.5.1 一般规定 DB 64/T 19222023 10 在实施冬灌的灌区,灌区净灌溉用水量计入冬灌有效水量。冬灌有效水量包括淋洗盐碱有效水量和冬灌保墒有效水量。在需要淋洗盐碱的地区,淋洗盐碱有效水量兼具储墒作用,淋洗盐碱净用水量作为冬灌有效水量计入灌区净灌溉用水量。对于不需要淋洗盐碱地区,以冬灌储墒净水量作为冬灌有效水量计入灌区净灌溉用水量。8.5.2 冬灌净灌溉用水量计算 8.5.2.1 冬灌淋洗盐碱用水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洗盐=667H(1 2)+667(12)+(53)式

34、中:洗盐冬灌洗盐净灌溉用水量,m/(667);土壤容重,g/cm;计划洗盐层厚度,m;1 田间持水率,%;2 冬灌前土壤含水率,%;1 冲洗前土壤含盐量,%;2 冲洗后土壤含盐量,%;脱盐系数(按经验值确定),kg/m;冬灌期间蒸发量,m/(667)。8.5.2.2 冬灌储墒净灌溉水量计算采用土壤含水率法测定,计算公式如下:储墒=667H(1 2)(64)式中:储墒冬灌储墒净灌溉用水量,m/(667);土壤容重,g/cm;计划湿润层厚度,m;1冬灌后土壤含水率,%;2冬灌前土壤含水率,%。8.5.2.3 灌区冬灌有效水量等于淋洗盐碱净用水量和储墒净灌溉用水量之和,计算公式如下:冬=洗盐 洗盐+

35、储墒 储墒 (75)式中:冬 灌区测定期内冬灌有效水量,m;洗盐冬灌洗盐净灌溉用水量,m/(667);洗盐灌区洗盐冬灌面积,667;储墒冬灌储墒净灌溉用水量,m/(667);储墒灌区储墒冬灌面积,667。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DB 64/T 19222023 11 单个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一般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计算公式如下:样=样净样取 (86)式中:样 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样净灌区测定期内净灌溉用水量,万m;样取灌区测定期内毛灌溉取水量,万m。大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依据测定范围内各大型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各大型灌区灌溉取水量加权平均后得出大型灌区灌溉

36、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大=大大=1大=1 (97)式中:大 测定范围内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范围内大型样点灌区数量,个;大 第i 个大型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第i 个大型样点灌区测定期内毛灌溉取水量,万m。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采用算术平均法分别计算测算范围内1667万至5667万、5667万至15667万、15667万至30667万三种规模中型样点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算术平均值作为不同类型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依据计算所得不同类型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各类型中型灌区农田灌溉取水量加权平均得出测算范围中型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37、:中 15=1中15中=1;中 515=1中515中=1;中 1530=1中1530中=1 中=中 15中 15+中 515中 515+中 1530中 1530中 15+中 515+中 1530 (108)式中:中15、中515、中1530分别为测定范围内所有1667万至5667万、5667万至15667万、15667万至30667万不同规模样点灌区的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中、中、中分别为1667万至5667万、5667万至15667万、15667万至30667万三个不同规模样点灌区的数量,个;15、515、1530分别为1667万至5667万、5667万至15667万、15667万至3

38、0667万不同规模样点灌区的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中测定范围内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DB 64/T 19222023 12 中15、中515、中1530分别为1667万至5667万、5667万至15667万、15667万至30667万三个不同规模灌区的年灌溉取水量,万m。小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测定范围内各个小型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作为测算范围小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小=1 小=1 (119)式中:小 测定范围内小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小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个;小 第i 个小型灌区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纯井灌区农田灌溉水有

39、效利用系数 计算测算范围内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微灌等不同类型纯井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算术平均值作为不同类型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依据不同类型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不同类型纯井灌区的农田灌溉取水量加权平均得出测算范围内纯井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井=1井井井=1 井=土土+防防+管管+微微+喷喷土+防+管+微+喷 (20)式中:井p类型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井p=土、防、管、微、喷;井p类型纯井样点灌区数量,个;井p类型第i个小型灌区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井测定范围内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土、防、管、微、喷分别为土质

40、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微灌、喷灌五种类型样点灌区的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算数平均值;土、防、管、微、喷 分别为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微灌、喷灌五种类型纯井灌区的年灌溉取水量,万m。县(市、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将各县(市、区)所涉及灌区分为大型灌区、15667万至30667万中型灌区、5667万至15667万中型灌区、1667万至5667万中型灌区、小型灌区以及纯井灌区六种类型,依据不DB 64/T 19222023 13 同类型灌区计算所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不同类型灌区农田灌溉取水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得各县(市、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41、,计算公式如下:县=大大+中 1530中 1530+中 515中 515+中 15中 15+小小+井井大+中 1530+中 515+中 15+小+井(21)式中:县县(市、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中1530、中515、中15、小、井分别为县级行政区域内大型灌区、15667万至30667万中型灌区、5667万至15667万中型灌区、1667万至5667万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的平均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大中1530、中515、中15、小、井分别为县(市、区)大型灌区、15667万至30667万中型灌区、5667万至15667万中型灌区、1667万至5667万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

42、灌区的年灌溉取水量,万m。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依据地级市其组成县(市、区)计算所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各县(市、区)农田灌溉取水量加权平得到地级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市=县县县=1县县=1 (22)式中:市地级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县 第i 个县级行政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县第i 个级行政区域年灌溉取水量,万m。全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 依据全区范围内灌区分为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以及纯井灌区计算所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不同类型灌区农田灌溉取水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全区=大大+中中+小小+井井大+中+小+井(23)式

43、中:全区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中、小、井分别为全区范围内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的平均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DB 64/T 19222023 14 大、中、小、井分别为全区范围内大型、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纯井灌区的年灌溉取水量,万m。亦可采用地级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方法,将各地级市计算所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各地级市农田灌溉取水量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其他测定范围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 将测定范围内灌区按照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以及纯井灌区四种类型进行划分,参照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方法,公式同(23)。依据不同类型灌区计算所得农田灌溉

44、水有效利用系数,与不同类型灌区农田灌溉取水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相应测定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DB 64/T 19222023 15 A A 附录A (资料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田间监测方法 A.1 总述 目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一般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田间需监测的指标有土壤容重、土壤含水率、水稻水层、田间持水率。土壤含水率现阶段较为常用的有传统取土烘干测试法和定点仪器监测法。A.2 土壤容重测定 A.2.1 灌前对监测典型田块进行土壤容重的测试,分别取020cm、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深度的原始土样,测试不同深度土样土壤容重,取其平均

45、值得到本典型田块的土壤容重。A.2.2 测定土壤容重方法一般采用环刀法。A.2.3 工器具 环刀(容积一般为100cm)、环刀托、剖面刀、削土刀、小铁铲、铝盒(已知重量和编号)、电子天平(量程1kg,感量0.01g)、恒温烘箱(温度范围在105110)等。A.2.4 田间取样 A.2.4.1 在典型田块随机选择位置,挖一个 50cm50cm 剖面坑。A.2.4.2 将土层面铲平,在无空洞位置用环刀托将环刀垂直压入土层,深度要大于环刀深度,确保环刀中土壤高于环刀上切面。为减小误差,每层重复取三次。A.2.4.3 用剖面刀沿环刀外围 1-2cm 处挖松土壤,用铁铲在环刀下部 1-2cm 处铲起,取

46、出带土环刀。A.2.4.4 将粘附在环刀外壁的杂土除去,用削土刀削去高于环刀两端平面多余土壤,使土壤恰好和环刀切面齐平。在有活动土块脱落的情况下,用脱落的杂土进行人工修补压实。若环刀切面以下存在空洞,则此土样做废,须重新取样。A.2.4.5 将环刀外壁及两切面余土清理完成后,盖好环刀盖,按土层和环刀编号进行记录。A.2.4.6 根据 020cm、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 取样深度要求,第一层 020cm取完之后,在原地继续下挖至 40cm、60cm、80cm、100cm,按照上述步骤分别取 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 深度土样。A.

47、2.5 室内测定 A.2.5.1 烘干:将环刀内土壤全部移入已知重量的铝盒中,再将铝盒放入烘箱,烘箱温度调至 105 110,烘 8 小时左右至恒重。A.2.5.2 称重: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需 30min),立即称重量,得出铝盒和干土的总重量。A.2.5.3 环刀体积测量:由于环刀在制作中可能存在误差,利用游标卡尺对各个土样所用环刀内径进行测量,计算得到环刀容积。A.2.5.4 土壤干容重测定:依据铝盒和干土的总重量、铝盒重量,计算各层取样干土重。根据相应环DB 64/T 19222023 16 刀测量体积,计算各个土样土壤干容重,计算公式如下:S=(A.1)式中:S烘干土壤容重,g/c

48、m3;环刀筒内干土重,g;环刀体积,cm3。A.2.5.5 典型田块土壤干容重测定:计算得出各土样测定土壤干容重,比较每层三个土样数据,若存在较大差则剔除;每层土样测定土壤干容重的平均值为该层土壤干容重。020cm、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 五层土壤干容重的平均值为该典型田块土壤干容重。记录计算见表 A.1。表A.1 典型田块的土壤容重记录计算表 单位 田间编号 采样地点 作物 土壤 采集时间 坐标 东经 北纬 测定人员 农户姓名 土层深度 环刀 编号 湿土重(g)环刀体积(cm3)密度(g/cm3)铝盒 编号 湿土重(g)干土重(g)含水率(%)土壤容重(g/

49、cm3)平均土壤 容重(g/cm3)1-20 20-40 40-60 60-80 80-100 平均 注1:一般粘土1.3g/cm、壤土1.4g/cm、沙土1.5g/cm。平等样本误差范围在0.05范围;注2:密度=湿土重/环刀体积(环刀自重除去);注3:含水率=(湿土重-干土重)/干土重100%;注4:土壤容重=密度/(1+含水率/100)。A.3 土壤含水率测定 A.3.1 烘干法 DB 64/T 19222023 17 A.3.1.1 工器具 取土钻(长度120cm,杆上标明刻度)、剖面刀、铝盒(已知重量和编号)、电子天平(量程1kg,感量0.01g)、恒温烘箱(温度范围在105110)

50、。A.3.1.2 田间取样 A.3.1.2.1 每次灌水前后 24 小时内取样。对于沙质土,则在灌水后 12 小时内取样。A.3.1.2.2 在典型田块中,选择具有代表性位置取样。A.3.1.2.3 对于粮食作物,取样深度为 100cm,按照距地表 020cm、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 分五层取样;对于经林果草,取样深度为 120cm,按照距地表 020cm、2040cm、4060cm、6080cm、80100cm、100120cm 分六层取样。A.3.1.2.4 选好取样位置后,用取土钻垂直于地面,向下转动至 20cm 深度时,提出土钻,将钻头表面浮土去掉,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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