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0382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花生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脱壳花生果为原料经有机溶剂浸提取油或预压-浸提取油后的饲料用花生粕。 2 引用标准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碎屑状,色泽呈新鲜一致的黄褐色或浅褐色,无发酵、霉变、虫蛀、结块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花生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 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 表 1 6.2
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花生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检验 等级 质量指标 一级二级三级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51.0 7.0 6.0 42.0 9.0 7.0 37.0 11.0 8.0 页码,1/2GB 1038289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103820R.htm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 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花生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页码,2/2GB 1038289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103820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