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

上传人:appealoxygen216 文档编号:216513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481.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SN T 1589.5-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 加湿器.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589.5一2006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加湿器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一2006-08-28发布061214000318 2007-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撞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加湿器SNIT 1589.5 2006 峙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

2、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当岳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5字数10千字2006年11月第一版2006年1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一2000当&书号:155066 2-17328 定价6.00元SN/T 1589.5-2006 前言SN/T 1589(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为z一一第1部分z通用要求;一一第2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一一第3部分:贮水式电热水器;一一第4部分:辐射式电暖器;一一第5部分:加湿器;本部分为SN/T1589的第5部分。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3、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钟力勤、陈宏中、陈力军、马克勤。本部分为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SN/T 1589.5一2006百|吉同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是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和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四层-一个性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加湿器检验的要求。E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4、第5部分:加湿器SNjT 1589.5-2006 1 范围SN/T 158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加湿器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水蒸发或雾化使空气增湿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加温器的进出口检验。注1:蒸发是靠加热水或通过一个加湿元件喷湿空气而得到的。非家用的但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打算被外行人使用的加湿器,也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就实用而言,本部分涉及到在家庭中和所有人所能碰到的,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本部分通常不考虑z一一无人监护的儿童或体弱者使用器具;一一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注2:以下事实应引起注意z一一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

5、加湿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一一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加湿器,必要时可有特殊要求;一-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国家劳动保护和类似当局规定的。注3:本部分不适用:用于加热和制冷系统的加湿器(lEC60335-2-88) ; 一一医用的加湿器(lEC60601); 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加湿器,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气或煤气)的环境。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58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

6、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 ,ISO 2859-1 :1999 ,IDT) 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 60335-1: 199 1) GB 4706. 48-200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加湿器的特殊要求(idtIEC 60335-2-98 :1 997)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3 术语和定义GB/T 2828. 1、GB4706. 48-2000和SN/

7、T0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 1 抽样检验模式mode 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SN/T 1589. 5-2006 3.2 型式试验模式mode of type test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 3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4 总要求加湿器的安全要求,5 检验5.1

8、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加湿器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一种。5.2 检验方式不同检验监管模式下一一抽样检验模式:一一型式试验模式:5. 3 型式试验5.3. 1 抽样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5. 3. 2 检验内容和要求按GB4706 . 48-2000进行5. 3. 3 结果判定如所有检测项目均合5. 4 抽样检验5.4. 1 抽样根据检验批的批量(见表1)。样本量大于批量1500 5011 200 1 2013 200 3 20135 000 35 000 5. 4.2 检验内窑抽样检验的项目、内容及方法要求详见表2。2 用国(地区)差异。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型式试验模式中的相应的样

9、本量进行抽样S-3 8 13 5 13 5 20 8 32 SN/T 1589.5一2006表2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开箱检验内容应完整正确,使用国家(地区)官方语言视检,GB 4706. 48-2000 J J 1 标志和说明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的第7章额定电压和频率等应与使用国家(地区)电网视检、/J 匹配插头的型式规格等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视检J 、/要求导线应无破损视检、/、/2 电源线和额定电压、电流标志应与器具匹配视检、/、/插头01类、I类器具的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视检J 、J标称横截面积应符合GB4706.1-1998中视检J J 2

10、5.8的要求3 一致性检查型号、规格、结构及关键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视检J 报告中所描述的一致GB 4706.1-1998 4 防触电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的第8章输入功率和器具的输入功率或电流与其额定功率或电流GB 4706.48一20005 的偏离不应大于GB4706. 48-2000中第10、J电流章规定的第10章不应超过下述值:一一一0类、01类和皿类:0.5mA; I类便携式电动器具:0.75mA; 一-1类驻立式电动器具;3.5mA; GB 4706. 48-2000 6 泄漏电流一-1类驻立式电动器具:0.75mA或J O. 75 mA/kW (器具额定输入功的13.2率),

11、两者取较大者,但最大为5 mA; 一一-II类器具:0.25mA 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绝缘应承受1 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为正弦波GB 4706.1-1998 7 电气强度的电压,试验电压值:、/基本绝缘:1000 V; 的13.3加强绝缘:3750V 稳定性和器具应有足够的稳定性视检,8 GB 4706. 1-1998 J 机械危险运动部件应有必要防护的第20章CON-md户同军SN/T 1589.5-2006 表2(续)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开箱检验!GB 4706. 1-1998 9 机械强度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的第21章接地电阻易触及金属部件与接

12、地端子间的接地电阻GB 4706.1-1998 10 、j(01类、I类)0.1 n 的27.5注:以上项目如与使用国(地区)技术法规有差异,按使用国(地区技术法规检验。5.4.3 结果判定如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抽样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5 开箱检验5.5.1 抽样根据检验批的批量大小,按照GB/T2828. 1中的特殊检验水平S-l选取相应的样本量进行抽样(见表1)。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5.5.2 检验内容开箱检验的项目、内容及方法要求详见表2。5.5.3 结果判定如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开箱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格批判定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 不合格批的处置7 不合格批不允许销售、使用或出口。其他8 侵权必究书号:155066.2-17328定价:6.00元峙版权专有加湿器的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SN/T 1589.5-200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SN商检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