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8 备案号: 15081-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487.42004无公害中药材 :玄参 第4部分 :收获与加工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Radix Scrophulariae. Part 4: Harvest and processing 2004-03-03 发布 2004-04-03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487.42004 I 前 言 DB33/ 487-2004无公害中药材:玄参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
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技术准则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 第5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 487- 2004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生产办公室、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斌龙、潘兰兰、应文立。 DB33/T 487.42004 1 无公害中药材:玄参 第4部分 :收获与加工 1 范围 DB33/ 487-2004的本部分规定了玄参收获与加工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玄参收获与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 487-20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3、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DB33/ 381.4-2002 无公害中药材:白术 第4部分 采收与加工。 3 收获 3.1 时间 立冬后,当玄参地上茎叶枯萎时,选晴天采挖。 3.2 方法 先割去茎杆,挖松根际周围土壤,将玄参根挖起,用菜刀、柴刀等工具切下块根,将块根运回室内加工。 4 加工 4.1 方法 可用晒干和囱干二种方法加工成商品。 4.2 晒干 先将块根摊开曝晒4d5d,经常翻动、夜晚收进室内存放,经几次翻晒,当晒至半干时,修剪芦头和须根,再堆积4d5d,使其“发汗”,然后再晒,如此反复、堆积晒45d50d,块根内部肉质变黑,即成商品。 4.3 囱干 天晴,先晒至半干,修剪芦头和须根后,将玄参放入白术柴囱灶中囱,白术柴囱灶组建方法见DB33/ 381.4-2002中规定。阴雨天,可将玄参直接囱干。囱时温度保持在60,并适时翻动,使块根受热均匀。囱至5成6成干时,取出堆积“发汗”2d3d,上面用草帘盖严,使块根内部变黑,雨天用文火囱至全干,即成商品。 DB33/T 487.42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