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担保物权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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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物权练习试卷 3及答案与解析 简答题 第 56-57小题,每小题 6分。共 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 简述留置权人的权利。 2 简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的区别。 辨析题 第 5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 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 法条分析题 第 59小题, 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82条规定: “本法 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备人的动产,债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2、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题 第 60小题, 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 甲想开设一个体打字店,急需资金,遂向其朋友乙提出借款 1万元,双方约定,甲六个月内还本付息,并将甲家传一祖母绿宝石戒指出质于乙作担保。乙签约后即交给甲 1万元。甲称祖母绿戒指在其乡下妻子处,过几天再交付。不久甲的打字店因生意清淡导致资金周转不灵,于是甲又向另一位朋友丙提出借款 1万元,丙开始不允,甲于是将其妻送来的戒指作为质物交给丙,丙方同意借款,双方签约后丙即交付甲 1万元。乙的借款偿还期限后至后,甲无力偿还,乙

3、提出以祖母绿宝石折价抵偿,但遭到丙拒绝,乙遂向法院起诉。 问:两个质押合同哪个有效 ?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判断题 6 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 )。 ( A)正确 ( B)错误 7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 )。 ( A)正确 ( B)错误 8 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 ( A)正确 ( B)错误 9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 ( A)正确 ( B)错误 10 留置权人不得使用留置物。 ( )。 ( A)正确 ( B)错误 11 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 )。

4、 ( A)正确 ( B)错误 担保物权练习试卷 3答案与解析 简答题 第 56-57小题,每小题 6分。共 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 【正确答案】 留置权人的权利包括: (1)留置权人有留置标的物的权利; (2)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物所生的孳息并用以抵偿债权,但并不是直接取得该孽息的优先受偿权; (3)留置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4)当债务人经催告后,在催告期限内仍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以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2 【正确答案】 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债

5、权或其他可让与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二者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标的物的不同。 由于标的物的不同,质权设定的方式也各不相同。动产质权的设定不但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而且须有质物的交付,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权利质权的设定则根据不同的出质权利规定了不同的成立要件,许多权利质押均须经有关部门登记之后方可成立。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辨析题 第 5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2)我国担保法规定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基于质权人享有对质物的占有权而产生的。 (3)质权人

6、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其目的是排除出质人对孳息的收取权。收取孳息的目的是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清偿主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质权人享有孳息收取权不等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孳息享有所有权,孳息的地位类似于质物,在于强化质物担保的债权得到实现。因为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因此孳息的所有权也应属于出质人。与质物一样,其作为出质人的所有人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对孳息原则上不享有返还占有请 求权。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法条分析题 第 59小题, 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4 【正确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留置权的规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

7、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立留置权的担保方式及置权人的权利范围,以保护债权的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是: (1)留置权人享有基于留置物而产生的债权; (2)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 (3)留置权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已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留置权的效力:如果债备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物折价名者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案例分析题 第 60小题, 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

8、定位置上。 5 【正确答案】 与丙的质押合同有效,与乙的质押合同无效。 此案涉及动产质权的设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64条规定: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 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动产质权的设定必须有质物的交付方为有效,前一质押合同虽已订立,但甲始终未将质物交与乙,因而质押关系尚未生效。甲与丙的质押合同虽然约定在后,但丙已占有了质押物,因此质押合同已经生效。乙与甲之间的借款只能按一般的无担保的借款协议来处理。如丙的借款到期甲仍无力还款,丙有权就该宝石戒指的价款优先受偿。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判断题 6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9、】 留置权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 特别约定。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7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根据两种权利的法律性质,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质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因此本题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8 【正确答案】 A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9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在我国,抵押权既可以不动产为标的物,也可以动产或权利为标的物。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10 【正确答案】 A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11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当事人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因此本题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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