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承租商专用版)合同编号:_使 用 说 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
2、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
3、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
4、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甲方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乙方
5、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
6、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其他约定甲方:_ 乙方:_ 授权代表:_ 授权代表: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版权局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