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编号: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合同双方当事人:_委托人甲(出租人):_地址: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法定代表人】【本人】: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联系电话:_地址:_邮政编码:_委托人乙(承租人):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 】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居间人:_注册地址: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
2、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标的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市_区_ 路_号_栋_单元_室,共_套, 其设计结构为_,总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权属为_ , 房产证号_,房屋落成时间为_年_月。其他情况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2_3_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3、)1委托人乙欲在_市_区_地段承租_房屋_套,面积为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2_。3_。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1按合同标的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 、_大写:_),其中委托人甲_(具体数额为:小写_ 、大写_ ),委托人乙_,(具体数额为:小写_ 、大写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 。交付方式:_。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元、大写_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 、大写_元,委托人乙:小写_元、大写_元。交
4、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交付方式:_。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第六条 违约责任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
5、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赔偿于居间人。4_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6、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天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条 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
7、律法规之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委托人甲:_签章:_委托人乙:_签章:_居间人签章:_经办人签章:_年_月_日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
8、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
9、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