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纪律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第三条 全体员工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第四条 文件和资料保密:1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2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3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总裁批准。4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5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主管总裁批准,并于当天收回。6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7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对外披露信息,按公司规定执行,按下列程序办理:由部门经理、主管总裁、法律事务处会签。第六条 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1绝密级:集团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集团领导个人情况;正在进行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2机密级:集团电传、传真、合同;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的技术性文件和资料;员工档案;组织状况,人员编制;人员任免(未审批) ;3秘密级:集团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集团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