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 )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二、考评的原则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 1 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於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於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三、考评的内容和分
2、值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 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2分值计算原则上,总分满分 180 分,重要任务满分 90 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 45 分。对於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 200%为总分。四、考评的一般程式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式;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
3、负责人;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五、保密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 (副)总经理公开;2考评结果及考评档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 3 月、6 月、9 月、12 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叁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