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 4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l 个最符合题意。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财产的权利人有权行使取回权,下列有关取回权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权利人应通过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取回财产(B)权利人取回权的行使限于取回原物(C)权利人只能基于物权行使取回权(D)除重整程序外,权利人行使取回权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2 2013 年 8 月 1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3 年 5 月,甲公司债权人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濒临破产,而甲公司的股东张某尚有 15
2、0 万元出资款未缴纳,遂要求张某代甲公司偿还欠付的货款 100 万元,张某予以偿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张某履行出资义务(B)管理人有权主张张某对乙公司的清偿行为无效(C)张某仍应向甲公司缴付 150 万元的出资(D)张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有权主张诉讼时效抗辩3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 100 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破产申请受理前甲公司尚欠乙公司 20 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 50,甲公司要求抵销相应的债权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抵销 20 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
3、销后向管理人申报 30 万元普通债权(B)甲公司可以抵销 20 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 40 万元普通债权(C)甲公司可以抵销 20 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 80 万元普通债权(D)甲公司可以抵销 20 万元债务,并有权于抵销后向管理人申报 100 万元普通债权4 下列有关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
4、院终结破产程序5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 。(A)最短不得少于 10 日,最长不得超过 1 个月(B)最短不得少于 15 日,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C)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D)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6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B)无财产担保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利息(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管理破产财产所形成的债权(D)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处分破产财产
5、形成的债权7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前不得申报债权(B)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 )中指定。(A)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C)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D)有表决权的债权人9 2015 年 1 月 14 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日送达甲企业,双方约定付款期限至 3
6、 月 20 日,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前所有权仍由乙企业保留。3 月 10 日,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企业已支付 80万元货款,甲企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则关于该买卖合同,下列各项处理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A)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该合同(B)乙企业主张取回设备(C)付款期限在 3 月 10 日视为到期,甲企业应支付剩余货款(D)甲企业未支付的 20 万元货款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10 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A)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
7、权人(B)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权人(C)债权额占全部债权人人数 12 以上的债权人(D)债权额占全部债权人人数 23 以上的债权人1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 7 人(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 1 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12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A)债权人(B)管理人(C)没有利害关系的人(D)债务人13 下列有关重整期间发生的事项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8、( )。(A)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C)向债务人的出资人分配投资收益(D)债务人的财务经理经人民法院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二、多项选择题共 3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4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 )。(A)破产受理时尚未到期的债权(B)附解除条件的债权(C)连带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D)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E)债务
9、人欠付职工的工资15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B)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C)乙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乙银行和丙公有权同时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E)如果丙公司已经向乙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丙公司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16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10、( )。(A)通过重整计划(B)通过和解协议(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E)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17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事项中,符合规定的有( )。(A)选举产生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B)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D)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E)通过和解协议1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B)
11、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E)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19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有( ) 。(A)重整计划未获通过且未依照规定获得批准(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C)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提出请求(E)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
12、准20 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E)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相应调整2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并获得人民
13、法院认可的(D)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E)和解协议因债务人的欺诈而成立22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A)乙公司向 A 银行借款,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B)甲公司向 B 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C)甲公司向 C 银行借款,以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权设定质押(D)丁公司向 D 银行借款,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E)甲公司向 E 银行借款,戊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23 根据规定,破产宣告前出现的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的有( )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经管理人提请
14、(B)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C)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E)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三、综合分析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23 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02014 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 4 亿元。2015 年 5 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截至 2015 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209。根据有关规定,如果 2016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那么,甲公司将面临
15、退市危机。此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6 年 4 月 28 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6 月 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24 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 )。(A)要求甲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B)指定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C)解除有关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D)终止有关甲公司的执行程序(E)终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25 人民法院审查重整申请后,
16、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在重整期间,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公司经人民法院批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甲公司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因租赁期满,债权人丁公司要求收回甲公司租用的库房,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D)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E)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26 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讨论时,债权人会议将债权人分成四个组别:担保债权组、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下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和通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
17、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12 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23 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7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 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
18、计划通过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 4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l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选项 A:权利人通过“管理人”行使取
19、回权; (2)选项 B:权利人取回权的行使通常限于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就“变价款”、“保险金”、“赔偿金”等主张取回;(3)选项 C:权利人主要是基于物权行使取回权,但也不排除依债权产生取回权的特殊情况。【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选项 A: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选项 B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在本题中,管理人有权“撤销”(而非主张无效)张某对乙公
20、司的清偿行为,并根据撤销后追回的财产数额,确定张某欠付甲公司的出资额。(3)选项 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当事人不得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后剩余部分,应当作为普通债权申报。【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3
21、个月。【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选项 B: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选项C:破产受理后管理人为管理破产财产所形成的债权属于破产费用; (3)选项 D: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企业即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掌管,任何其他人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发生的债务都不属于破产债权,应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清偿。【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选项 A: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2)选项 B: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3)选项 CD:管理人依照
22、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 1 人,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选项 A: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2)选项 B:买受人破产,但其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出卖人不能再主张取回标的物;(3)选项 C:买受人破产
23、,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4)选项 D:因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未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买受人管理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导致出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出卖人有权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知识模块】
24、 破产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选项 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 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9 人;(3)选项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才有效,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4)选项 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 1 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选项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25、2)选项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共 3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选项 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选项BD: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 选项C: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4)选项 E: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
26、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AC: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也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 BE:本题所涉担保为保证,并非物权担保,乙银行、丙公司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构成别除权;(3)选项 D:如果丙公司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则应当由丙公司申报债权,如果丙公司未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在乙银行未申报全部债权的情况下,丙公司
27、方可申报债权。【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A,D,E【试题解析】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债权人委员会中“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2)选项 B: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3)选项 E: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28、 以上。【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选项 A 描述的情形不足以判定甲银行的行为不符合规定。(2)选项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5)选项E:重整期间,经
29、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A,E【试题解析】 (1)选项 B:在该情形下,人民法院并不主动作出裁定,而是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方作出裁定;(2)选项 C:在该情形下,法院虽然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但并不需要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应当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3)选项 D:在该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而非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1)选项 A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与提出申请的时点无关。(
30、2)选项 C: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债权人”不包括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人。(3)选项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4)选项 E: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1)选项 C:进入和解协议执行,而非宣告债务人破产; (2)选项D: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 (3)选项 E: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1、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B:与物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2)选项 C: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物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3)选项D: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4)选项 E: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1)选项 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选项 E:
3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三、综合分析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1)选项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2)选项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3)选项 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33、【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A,B,E【试题解析】 (1)选项 A: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选项 C: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即可,并未要求人民法院同意),“租赁期满”属于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3)选项 D: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A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选项 CDE: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B,D,E【试题解析】 (1)选项 A: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 10 日内,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选项 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知识模块】 破产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