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3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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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3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村民张某,为了筹集结婚费用,动起了盗窃国防通信线路的念头,先后三次用钢丝钳等工具,偷剪该线路电缆 2000 余米,价值 2 万元,销赃后得赃款 3000 元,致使该线路中断通信三个多小时。张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破坏电信设施罪(C)破坏军事通信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2 下列情形不应当按照抢劫罪加重构成定罪处罚的有( )。(A)甲闯入住宅对贾某实施了抢劫(B)乙在公共汽车上抢劫售票员(C)丙拿着一把假枪进行抢劫(D)丁冒充武警进行抢劫3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

2、A)任何法院(B)中级以上人民法院、(C)高级以上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4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 )。(A)按照过失犯罪处理(B)按照意外事件处理(C)按照间接故意犯罪处理(D)视主观上有无过失作出无罪或者有罪的处理5 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杀死自己,就在王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某。李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故意犯罪6 下列关于伪造货币的说法错误的有( )。(A)伪造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构成伪造货币罪(B)伪造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构成伪造货币罪(C)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并使用的

3、不构成犯罪(D)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7 甲男欲强奸乙女,先将乙女禁闭于室内数十日,待乙女无力气反抗时对其实施奸淫。甲男的行为属于( ) 。(A)连续犯(B)牵连犯(C)吸收犯(D)想象竞合犯8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上,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9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了让其仇人卢某死亡,便到庙里

4、祈祷让神杀死卢某,因被人发现而被抓获,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乙为了杀死周某,买了砒霜放到周某的水杯里,因砒霜失效,周某没有中毒。由于砒霜失效不可能致使周某死亡,故乙不构成犯罪(C)丙认为其妻子被魔鬼附体,只有用火烧,魔鬼才能逃离,为了拯救其妻子,便在其妻子身上浇上汽油,结果将其妻子烧死。由于丙存在迷信思想,属于迷信犯,不构成犯罪(D)丁误把一个男子当作女子实施强奸,丁构成强奸罪未遂1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机构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 303 条规定的

5、开设赌场” 的行为(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组织恐怖组织罪11 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12 刑法第 115 条第 2 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 ,属于(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

6、罪状二、多项选择题13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被判处拘役 3 个月,在参军入伍时可以不报告自己上述被判刑的情况(B)乙 16 周岁 3 个月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后刑满释放,17 周岁 6 个月时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乙不构成累犯(C)丙是未成年人,没有政治权利,所以不能判处剥夺政治权利(D)丁 15 周岁时实施故意决水行为致使数十人死亡,由于丁没有达到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构成犯罪14 沈某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倒在地,王某失去知觉。沈某的朋友冷某正好经过此地,冷某得知真相后应沈某的要求帮助脱去王某的外衣,使沈某顺利地将王某

7、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冷某与沈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B)沈某构成抢劫罪,冷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C)沈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D)冷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15 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在服刑 13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 年,犯嫖宿幼女罪应判 8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5 年。在服刑 13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刑罚执行 7 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的第 2 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 9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8、 年。在服刑 7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 2 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 9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年。在服刑 7 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16 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及其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等,同时起算(B)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主刑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C)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

9、以上 3 年以下,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减刑以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17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A)均为直接故意(B)对乙为直接故意(C)均为间接故意(D)对丙为间接故意18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况是( )。(A)故意伤害致人

10、死亡的(B)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C)故意伤害致人精神失常的(D)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三、简答题19 简述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20 简述危害结果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四、辨析题21 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既遂。22 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应当视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23 根据刑罚的观念,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免除处罚” 进行辨析。五、法条分析题23 刑法第 133 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试说明:24 该罪的罪名是什么? 请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其犯罪构成的内容。25 本条规定中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 ”的含义是什么 ?26 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为什么 ?27 甲是某矿山的司机,在矿山内运送矿石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不慎将人撞死,如何处理?六、案例分析题27 被告人,吴某,男,26 岁。2005 年 3 月,被告人吴某从某县离家外出,先后流窜到云南省的昆明市等地,同年 4 月 7 日上午窜至大理古城,在同福旅社住下后携带匕首上街游逛。10 时许逛到大理中路至小邑庄岔路口

12、时,遇见来华旅游的日本人高杉某挎着照相机朝洱海方向游览观光,吴某随生抢劫歹念,便尾随其后。当行至大理古城东郊,即大理中路之小邑庄时,被告人吴某见四下无人,乘高杉某不备夺走其带的照相机,高杉某大声呼喊,吴某怕事情败露,回头拔出匕首朝高杉某的胸部猛刺一刀。高杉某奋力反抗并呼叫,在与被告人搏斗中跌进蚕豆田里,被告人趁此又朝高杉某的面部、胸部等处乱刺数刀。被告人见被害人反抗强烈,担心有人路过而罪行败露,遂丢下匕首,仓皇逃离现场。被害人高杉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问:28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29 如果吴某没有夺下被害人的照相机,在争夺的过程中吴某用匕首将被害人刺死,由于害怕被人发现逃离现场而没有拿走照

13、相机,又如何处理?30 第二种情况下的犯罪的停止形态又是什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3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张某犯盗窃罪,同时触犯破坏通信设备方面的犯罪,属于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同时,通信设施类犯罪中,包括破坏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而破坏军事通信罪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规定在危害国防利益罪中,根据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应当以破坏军事通信罪论处。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有:(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14、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A 项属于人户抢劫;B 项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 项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 项不属于持枪抢劫,因为假枪不是持枪抢劫中的“枪”。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

15、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而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所谓的防卫行为。刑法理论认为,如果行为人的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认定为无罪过事件,而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虽然存在认识上的错误,但是认识错误是应当可以避免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罪过,则按照犯罪处理。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李某在王某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就实施了防卫行为,是事前防卫。对于事前防卫的,应当追究防卫人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

16、题解析】 伪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流通的货币,包括境外的货币,而纪念币可以自由兑换,有流通性,且以国家信用为后盾,与人民币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应当排除 A、B 项。D 项中变造行为是伪造行为的方式之一,按照处罚更重的犯罪即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所以,应当排除 D 项。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不符合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伪造后又使用的,属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当选择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甲为了实施强奸行为而将乙禁闭达数十日

17、之久,其方法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奸行为和非法拘禁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主观罪过中间接故意的区分和辨别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历年考试均有涉及。所谓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一般有三种情形:(1)行为人追求某种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2)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3)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 A 项中,甲的祈祷行为是

18、绝对不可能杀死卢某的,故甲属于迷信犯,不作为犯罪处理。应排除 A 项。在 B 项中,用砒霜下毒的行为完全有可能致使周某死亡,只是由于乙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应排除 B项。在 C 项中,丙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主观上的愚昧思想不能成为无罪的辩护理由。应排除 C 项。在 D 项中,丁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应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 A 项中,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机构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不是泄露国家秘密罪。在 C 项中,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

19、子信息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不是传播淫秽物品罪。在 D 项中,组织多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却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恐怖组织,不可能构成组织恐怖组织罪,而应当按照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只要是在犯罪的共同故意范围之内的损害,共同犯罪人都要承担,即所谓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所以,乙也要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当然,在共同犯罪中乙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在量刑上加以从宽考虑。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特征的描述。

20、刑法理论认为,罪状可以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的形式。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刑法第115 条第 2 款引用了刑法第 115 条第 1 款的内容,所以该款为引证罪状。【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00 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人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是刑法修正案(八) 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政策,作出特别规定,即犯罪时不满18 周岁的人,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报告义务。故应当选择 A 项

21、出于同样的考虑,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条件作出了修正,即增加了“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的规定。换言之,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不构成累犯。故应当选择 B 项。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必须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刑法强制性规定。所以应当排除 C 项。虽然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6 周岁,但是丁的行为同时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 D项应当排除。【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既有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也有事前没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在犯罪的过程中,共同犯罪人也可以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本题中,在沈某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

22、中,沈某与冷某形成了共同抢劫的故意,冷某利用了沈某先前的暴力行为,故沈某与冷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沈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冷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故选 A、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里的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因为一罪而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而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形。故甲不得假释,而乙可以假释。在 C 项和 D 项中,丙和丁都属

23、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不符合累犯的条件,所以丙和丁都可以假释。故应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对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等,同时起算;(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主刑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3)对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 3 年以上 10

24、 年以下,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减刑以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5)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 1 年以上 5 年以下,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故选 A、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丈夫对妻子的死亡是积极追求的,所以对于妻子的死亡是直接故意。丈夫在追求妻子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同时,又放任了其孩子死亡的结果发生,

25、所以对于其孩子死亡的结果发生是间接故意。故选 B、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即只有在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下,才可能判处死刑。故选 A、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19 【正确答案】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2)单位犯罪,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且单位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或者业务相联

26、系。如果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结果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就不是单位犯罪,而是单位内部成员个人的犯罪。如果单位犯罪行为的实施没有与单位的工作或者业务相联系,就无法认定这种犯罪行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3)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4)单位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行为。【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危害结果在定罪量刑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1)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将实际造成一定程度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2)危害结果是否发生还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志。(3)绝大多数故

27、意犯罪中要求一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如果该种危害结果没有完全发生,那么,这种犯罪就没有既遂,因此,危害结果还成为犯罪既遂与未遂的重要判断标准。(4)在一些犯罪中,危害结果的发生是适用加重法定刑的条件。【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辨析题21 【正确答案】 (1)这句话是错误的。(2)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判断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唯一标准是犯罪构成,行为一旦齐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不是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3)行为人在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如果自动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犯罪形态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既遂。(4)行为人在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能得逞,那么

28、犯罪形态是实行终了的未遂,而不是犯罪既遂。【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2)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第一,在主体上,要求是两人以上而且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第二,共同犯罪人必须形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第三,共同犯罪人实施了共同犯罪的行为。只有这三个条件都具备才能成立共同犯罪。(3)根据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下列情形中虽然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但是不成立共同犯罪:第一,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的,教唆者和被教唆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对教唆者按照间接正犯处理。第二,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者拒绝了教唆,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没有形成共同犯罪

29、的故意。第三,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者教唆外的其他犯罪的,两者之间同样没有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也不能按照共同犯罪处理。(4)在刑法分则的法律条文明确将某种教唆行为特别规定为独立犯罪的情况下,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是分别定罪处罚,这种情况属于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化,例如刑法第 427 条规定的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5)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被教唆实行一定行为的人不构成犯罪,而教唆者则成立犯罪,这种情况下也不按照共同犯罪处理,例如刑法第 353 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1)这一刑法规定是合理的。(2)刑罚应当是

30、报应性质和预防目的的有机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3)从报应的观念来看,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报应性的惩罚。(4)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说明其人身危险性消失了,因而没有必要对其判处刑罚以预防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五、法条分析题【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 133 条规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为:1)侵犯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

31、件,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求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 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致使被害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行为

32、人负有救助被害人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发生,同时,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所以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应当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之所以不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是因为只有发生在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交通事故,才能够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题目中的情形不是发生在公共交通领域。【知识模块】 刑法学六、案例分析题【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携带管制刀具进行抢夺,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某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之后,为了

33、防止犯罪行为败露而又用匕首刺被害人的胸部,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其行为又致被害人死亡,所以被告人吴某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对于被告人吴某应按照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包括故意杀人的行为。在第二种情况下,被告人为了劫取他人财物用匕首将被害人刺死,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同时,被告人吴某抢劫致人死亡,符合抢劫罪的加重构成,不另外成立故意杀人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实施抢劫行为的过程中,即使没有获取财物,但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既遂。所以,对于第二种情况,虽然被告人没有获取财物,但是致使被害人死亡,所以应当认定为抢劫既遂。【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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