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1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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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8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承担(B)应当由丙承担(C)应当由乙、丙承担连带侵权责任(D)甲有权要求丙对其损害给予适当补偿2 下列选项中,属于代理情形的是( )。(A)甲委托乙把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B

2、丙接受丁的委托,以丁的名义与戊签订买卖合同(C)赵某接受钱某的委托,将钱某不接受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作了回复(D)远大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宏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加工承揽合同3 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定金合同(B)赠与合同(C)商业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4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A)太阳(B)空气(C)土地(D)人的毛发5 甲将一幅古画质押给乙,乙未经甲许可以市值将古画卖给丙,后来该画被丁盗走。则( )。(A)甲对古画的占有为直接占有(B)乙对古画的占有为无权占有(C)丙对古画的占有为无权占有(D)丁对古画的占有为自主占有6 根据合同法的有

3、关规定,下列商业广告中,可以视为要约的是( )。(A)某房东的广告称:向女生出租床位,联系电话: (B)某电视台的广告称:现新款创维彩电已上市,本市各大商场均有销售,欲购从速(C)某大型商场的广告称:曾到本商场购买西门子电冰箱的用户请注意,现西门子电冰箱已有现货,共 70 台,每台售价 2 600 元,欲购从速(D)某出版社的广告称:本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已经出版,数量有限,可代办托运,欲购从速7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无过错方不得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是( )。(A)甲的丈夫趁经常出差与某女子同居(B)乙的妻子经常在家打骂、凌辱弱不禁风的乙(C)丙有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导致家庭债务

4、负担沉重(D)已婚的丁在外地与某女子办理结婚登记8 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遗嘱见证人的是( )。(A)口头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自书遗嘱9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合同解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乙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解除合同(B)丙、丁签订农用化肥买卖合同后,因农用化肥价格大涨,丙向丁表示,农用化肥价格大涨属于商业风险,因而不再履行交付化肥的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C)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约定,薛某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一套商品房,后因银行利率上调和按揭首付款增加而导致薛某无力购房,则

5、薛某有权解除合同(D)曾某和李某约定,李某加工服装 1 万套,曾某在服装加工完毕后即行付款,但服装加工完毕后曾某未按约付款,则李某有权即行解除合同并要求曾某承担违约责任10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将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为( ) 。(A)转让的注册商标自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B)转让的注册商标自公告之日(C)转让的注册商标自商标局备案之日(D)转让的注册商标自登记之日11 不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法律行为有( )。(A)动产质权(B)抵押权(C)留置权(D)保管合同12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可以免责的事由是(

6、)。(A)受害人故意(B)不可抗力(C)经营者无过错(D)受害人重大过失13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甲宴请宾朋(B)乙参加夏令营活动(C)丙发表一部小说(D)丁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14 甲因办理出国手续向乙借款 10 万元,并立字据约定甲在出国前将钱还清。此后甲在国外生活了 3 年,甲、乙虽有电话联系,但对借钱一事只字未提。甲回国后,乙因用钱要求甲还钱,甲在原字据上表示先归还 3 万元,1 年后再归还剩余 7 7Y元。债务到期后,甲称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拒不归还剩余的 7 万元钱,并要求乙归还 3 万元钱。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甲应归还剩余的 7 万元钱(B

7、乙所得 3 万元钱系不当得利(C)甲在原字据上表示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延长(D)甲有权索回 3 万元钱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甲公司欠乙公司 30 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 20 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A)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B)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 20 万元(C)乙公司行使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D)乙公司

8、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解除合同16 甲、乙系夫妻。甲在起诉离婚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 )。(A)乙与婚外异姓同事同居(B)乙经常吸毒且屡教不改(C)乙经常殴打甲(D)乙经常对他人实施性骚扰17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A)口头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其所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B)代书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C)公证遗嘱在各类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因此绝对不能撤销(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属于效力待定的遗嘱18 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 10 米处,为了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

9、供检修人员出入,但并不锁门,平常有守门员乙看守。某日,乙不在,顽童丙(8 岁)出于好奇走人围墙内玩耍,结果被电流击伤,经抢救后双臂截肢。对于丙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由丙的监护人承担责任(B)由电力公司承担责任(C)由乙承担责任(D)由电力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责任19 甲、乙、丙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是有限合伙人。若合伙协议没有约定,丙的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的是( )。(A)丙执行本合伙企业的事务(B)丙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卖给本合伙企业(C)丙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出质(D)丙处分合伙企业的房产一套20 李某于 2001 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 年亡

10、)有一子甲(2000 年亡) ,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 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 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A)乙(B)丙(C)丁(D)仅乙、丙二人21 民法基本原则所具有的功能有( )。(A)指导功能(B)约束功能(C)补充功能(D)解释功能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债权的功能。23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请运用民法有关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

11、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理解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2)如何理解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和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的承担。26 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 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

12、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如何理解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2)如何判断 “善意”?(3)如何认定 “合理的价格”?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2007 年 5 月,赵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吉普车,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 7 月某日,因发动机故障,赵某将该车停放在其家门口对面的公路边,未拔下钥匙,让不具有修车资格的昔日修车徒弟钱某对

13、车进行检修。嗣后,孙某向钱某借车去火车站接人。在未得到赵某允许的情况下,钱某将车借给无驾驶资格的孙某开走,钱某也随车同去。当驾驶至 108 国道时与一辆轿车相撞,致使轿车车主李某头部、腹部及左下肢受伤,轿车也被撞坏。后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孙某无证驾驶,且在会车时驶至公路左侧边沿,导致与轿车相撞,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会车时紧靠道路右边行驶,无违章行为,因而无责任。因各方相互推诿责任,李某于 2009年 11 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钱某、孙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问:应当如何认定本案的责任主体?如何进行责任分配? 为什么?28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

14、供用于生产高精密仪器的原材料 500 箱,货款 25 万元,乙公司分两次付款给甲公司。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在履行期间,乙公司先付第一笔货款 10 万元,甲公司收到货款后即将第一批 250 箱原材料运送到乙公司处。在甲公司交付第二批货物时,由于供货市场出现问题,该批原材料紧俏,甲公司于是与乙公司协商,以不能提供全部货物为由,希望将合同标的换为品质稍差一些的另外一种原材料。乙公司考虑到自己的生产计划,于是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协商一直没有通知丙公司。后来,甲公司仍然不能履行自己的供货义务,于是甲公司背着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提供货物不足的部分

15、但乙公司拒绝接受丁公司的履行和付款义务,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1)甲公司、乙公司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3)甲公司、丁公司达成的改变货物标的物的协议对乙公司是否有效?为什么?论述题29 试论物上请求权(物权请求权)。30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适用。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8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23 条的规定,因防止

16、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本题中,由于乙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属于直接侵权责任人,故甲的损害应由乙承担。选 A 项,不选B、C 项。D 项错在:只有在侵权人乙逃逸或者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甲才有权要求丙给予适当补偿,而本题题干中交代的情形是,乙是有能力承担侵权责任的,因而无须要求丙对甲的损害给予补偿。【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代理的特征之一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但 A 项属于一般的事务性委托,且不涉及第三人,故不属于代理。代理的另外

17、一个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但 C 项类似于传达、捎口信,没有独立意思,故也不属于代理。法定代表人不同于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二者属于合而为一的关系,D 项也不是代理。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实践合同,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求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而赠与合同不以交付赠与的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属于诺成合同;商业借款合同也属于诺成合同;互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变种,而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这决定了互易合同也属于诺成合同。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理学意义上的物和民法上的物意义不同。民法上的物必须能为人所控制,太阳、月亮、星星等根本不能为人所控制,不能认定为民法上的物。故排除 A 项。民法上的物必须具有稀缺性,阳光、空气能满足人类无限需要,不具有稀缺性,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故排除 B 项。土地具有稀缺性,且属于不动产。故选 C 项。人的毛发在未与人体分离之前,不属于民法上的物,这体现了民法上的物的非人格性,当然,与人体分离的毛发可以成为物,例如将剪下的头发出卖。由于本题题干表述为“应当认定为”,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已经将古画质押给乙,因此甲并不直接占有

19、古画,甲对古画的占有为间接占有而非直接占有。可见,不选 A 项。乙对古画的占有有法律依据 (他物权),因而乙对古画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而非无权占有。可见,不选 B 项。丙善意取得古画的所有权,因而丙是基于所有权而占有古画,因而是有权占有而非无权占有。可见,不选 C 项。丁窃得古画后,基于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古画,因而是自主占有。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5 条的规定,商业广告视为要约邀请,但符合要约条件的,如内容具体明确,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视为要约。本题中,A 项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房东发出欲订立租赁合同的广告,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

20、己发出订立租赁合同的要约。故 A 项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B 项和 D 项也不具有合同主要条款,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只有 C 项符合要约条件,即不仅具有合同主要条款,而且从交易习惯上看,接受要约的顾客也特定化,故为要约。【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46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 项表述的情形不包括在该法条规定的情形内。故正确答案是 C 项。注意:C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婚姻法第 32 条有关离婚的判定标准。考生应当注意区

21、分婚姻法第 32 条和第 46 条规定的适用情形。【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需要遗嘱见证人,而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被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故答案为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

2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合同法解释( 二)第 26 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也属于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的条件,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解释(二) 第 26 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23、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本题 C 项表述的情形中,银行利率的调整和按揭首付款的增加都属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薛某而言,这些政策的变化都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薛某有权解除合同。故选 C 项。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第 2 项(预期违约)和合同法第 108 条的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故 A 项表述错误。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对于商业风险,当事

24、人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故 B 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第 3 项的规定,D 项表述中,李某不能即行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催告。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42 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

25、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据此,选 B 项。注意商标法第 42 条和第 43 条规定的差异:商标法第 43 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12 条的规定,动产质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故排除 A 项。

26、根据物权法第 230 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成立须债权人占有标的物。故排除 C 项。根据合同法第 367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故排除 D 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的设立并不以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为必要。故选 B 项。注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的成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动产抵押权的成立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未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当然,即使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有效。二是动产抵押权(含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的成立,不以登记为必要,但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然,登记与否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70 条规定,

27、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据此,经营者的免责事由包括战争等情形和受害人故意,而一般侵权责任中的其他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受害人同意、意外事件,以及受害人过失或重大过失等,都不得成为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可见,选 A 项,不选 B、D 项。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属于高度危险责任的一种,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故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即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备选项中,C 项表述的是事实行为,能够引起民事

28、法律关系的变动,是民事法律事实,故选 C 项。A、B、D 项表述的是社会生活事实或活动( 包括社会生活中的仪式),它们都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都不是民事法律事实。【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2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甲无权索回已归还的 3 万元钱;甲此后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甲应归还剩余的 7 万元钱。可见,选A 项,不选 D 项。对

29、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该笔债务属于履行道德义务性质的给付,不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也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可见,不选 B 项。诉讼时效期间具有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如果当事人确有特殊理由延长诉讼时效的,也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予以适当延长。可见,C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

30、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选 A 项,排除 B 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 C 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 D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

31、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规定第 2、3 项,选 A、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口头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其所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故选 A 项。各类遗嘱都属于要式法律行为。故选 B 项。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都不能撤销公证遗嘱,但公证遗嘱并非绝对不能撤销,如果撤销公证遗嘱,必须以公证的方式进行。故 C 项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为无效遗嘱,这里不存在效力待定的问题。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侵

32、权责任法第 76 条的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据此,本题中,作为甲电力公司的管理人员乙擅离职守,这说明甲电力公司疏于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丙的监护人则不承担责任。因此,只有 B 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C、D 项的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据此,不选 A、D 项。合伙企业法第 70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3、据此,选 B 项。合伙企业法第 72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要点是对继承人的判定。乙、丙享有代位继承权;丁属于合法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功能、约束功能和补充功能 3 项功能,故选A、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请求权能。

34、作为一种请求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其请求。(2)保持受领权能。债权的存在是债权人受领债务人给付的合法原因。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受强制执行提出给付时,债权人有接受给付的权利并有权保持因此获得的利益。(3)保全权能。当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保全权能是对债的相对性原理的突破。(4)处分权能。债权人可通过抵销、免除、让与债权和设定债权质权等方式对享有的债权予以处分。上述权能齐备的债权为完全债权,否则为不完全债权,但欠缺保持受领权能的债

35、权不再是债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1)优先受偿性。就特定物或权利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2)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受偿而设定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体现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既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让与,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3)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

36、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即使担保物被分割或转让,或者被担保的债权得到部分清偿或被转让,担保物权人仍可以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以担保全部债权的受偿。(4)物上代位性。这是指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而得赔偿金、补偿金或者保险金时,该赔偿金、补偿金或者保险金即是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其行使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 合同一经达成,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生效

37、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 “欠债还钱”的说法仅适用于金钱债务或以金钱作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对于非金钱债务则不能适用。对于赌博等非法的金钱债务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也不适用。在将种类物作为债务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用其他种类物替代履行,此时欠债也未必还钱。【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1)“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

38、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 ,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2)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3)“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

39、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李某不负任何责任。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李某无任何违章行为,主观上无过错,因而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是吉普车的名义所有人,赵某是实质所有人,吉普车虽然没有登记过户,但该车由赵某控制并享受利益,甲公司对该车不享受利益,因而也不承担侵权责任。(3)钱某、孙某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赵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由:钱某、孙某是吉普车的实际借用人,孙某无证违章驾驶,造成交

40、通事故,钱某、孙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赵某让钱某修车时没有拔下钥匙,存在疏于管理的过失,且对钱某没有修车资格的事实置若罔闻,存在主观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1)甲公司、乙公司达成的变更合同的协议有效。因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甲公司、乙公司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且该变更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变更后的合同有效。(2)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公司、乙公司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并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甲公司、丁公司达成的改变货物标的物的协议对乙公司无效。因为债务人甲公司将债务转移给丁公司履行,须

41、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否则转让协议对乙公司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29 【正确答案】 (1)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时,基于物权而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使物权恢复到原有状态或侵害危险产生之前的状态的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的内容包括: 返还原物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此种请求权适用于他人无权占有物权人的标的物而致物权于妨害的情形。返还原物请求权不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但无论如何,该请求权只能针对特定的物,即被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的动产或不动产,而不能针对已经替代了原物的某个物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上权利

42、人与占有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中的主导性请求权,其他请求权为从属性的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对于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此种请求权适用于他人以占有标的物之外的方法妨害物权圆满状态的情形。该请求权主要适用于不动产。权利人通过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而使受到影响的权利恢复到从前的圆满状态。妨害防止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对于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此种请求权适用于物权于将来有受到妨害危险的情形,这里的“危险 ”是指尚未实际发生的,但有可能出现的妨害。危险必须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危险必须是确实存在的且有对他人财产、人身造成妨害的可能。妨

43、害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对此种危险,所有人也有权排除妨害。所有人在行使消除危险请求权时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1)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归责原则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责任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责任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居于核心地位,一定的归责原则反映了民法的基本理念和立法政策取向,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等各方面。(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归责原则各自反映了不同的立法政

44、策,在实现侵权责任法功能方面起着不同的作用。(3)过错责任原则,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能承担侵权责任;二是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还有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

45、免责的效果。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包括: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责任;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林木折断致害责任;地下工作物致害责任,等等。(4)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有行为、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工责任;劳务接受者对劳务提供者造成他人损害所承担的责任;产品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监护人责任;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等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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