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学(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1 立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0 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0 年研;武汉理工2007 年研;吉林大学 2003 年研)2 授权立法(南京大学 2002 年研)3 立法技术(中山大学 2003 年研)4 立法体制(南京大学 2011、2008 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09 年研;武大 2007年研;北师 2007 年研;南京师大 2005 年研)5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中南财大 2003 年研)6 立法议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3 年研)7 法律案的表决(南京大学 2004 年研)8 立法原则(南京大学 2000 年
2、研)9 立法的民主原则(浙大 2005 年研)10 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武大 2004 年研)11 执法(南京理工 2011 年研)12 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中南财大 2005 年研)13 司法独立原则(厦门大学 2006 年研)14 辨析:立法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因此法律就是客观规律。(武汉理工 2007 年研)15 试分析下列法学命题。(北航 2008 年研)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16 简要说明授权法与授权立法的关系。(厦门大学 2006 年研)17 简述立法的法治化原则。(南京师大
3、 2008 年研)18 请简述我国的守法主体。(对外经贸 2010 年研)19 判断:执法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南开大学 2010 年研)20 执法的特征。(南开大学 2005 年研)21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 2008 年研)22 判断:监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北师 2009 年研)23 简述我国执法体系与司法体系的内容。(中南财大 2007 年研)24 试述在司法活动中。适用法律原则应遵循的一般规则。(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 年研)25 简述司法法治主义的基本要义。(南京师大 2008 年研)26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山东大学 2005 年研)27 对比各
4、国主要立法体制类型之特点,论述我国的立法体制及其完善思路。(中南财大 2007 年研)28 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 2008 年研)29 结合中国实际,阐述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原则。(南京大学 2009 年研)30 立法者应该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去发现法律规则,有意识的把精神关系的规律性反映到立法中。如果立法者以臆想来妄为法律,会被认为是极端任性的。而如果一个私人也以臆想而妄为的话,立法者就有权利认为他是极端任性的。请谈谈你对二面论述的理解。(清华大学 2005 年研)31 有观点认为“ 法律的实施就是法的实现 ”。请运用法理学的相关知识和原理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中财 2011 年研
5、)32 如何认识法在实施方面的特征?(浙大 2001 年研 )33 请讨论法的实施的评价标准,并分析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中山大学 2010 年研)34 试论守法的依据。(中南财大 2010 年研)35 试述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南京大学 2008 年研)36 试述司法、司法权、司法制度的关系。(南京大学 2005 年研)37 在现实生活中,曾发生过“许霆案”“孙伟铭案”(醉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等受到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有人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多或少受受到民意的影响。请基于司法的特点论述法治社会中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厦门大学 2011 年研)38
6、论述司法独立。(中山大学 2011 年研)39 联系我国司法实践,试论司法公正原则的意义及其在现实中的实现。(中南财大2008 年研)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 年 12 月 6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201 次会议通过,并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 64 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关的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试阐述其中的法理意蕴。(南京大学2008 年研)41 某市技术监督局在春耕期间,对该市农资公司经销
7、的“大地” 牌播种机进行质量检查。技术监督局抽取了两台播种机进行了机械性能检查和现场模拟试验,发现该播种机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而且还查明该产品无质量合格证书。技术监督局遂将该产品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10000 元;(2)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的罚款,即 30000 元的罚款;(3)停止销售库存的产品,待技术处理之后方可销售。该农资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 38 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技术监督局对农资公
8、司做出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罚款的处罚” 决定是合法的,但考虑到农资公司是贫困山区的小企业,效益不好;而且农资公司是初次销售该不合格产品,销售数量很少,技术监督局并处违法所得3 倍的罚款就显得过多,构成了显失公正。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变更了相应的处罚决定,减少了罚款数额。(华侨大学 2011 年研)请运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一下该案例。法理学(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2)“法的创制”一词源于苏联学者的著述,它所包含的创立和变更法的意思
9、同立法有一致之处,但比立法的含义更广,还包含同立法相关的诸多事物或现象,也比立法更强调理论的东西。(3)“法的制定”的主要用法在于表明立法活动的一个方面,即同修改、补充、废止相对应的一种制定新法的活动。(4)立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2 【正确答案】 (1)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制度。根据委托的范围,授权立法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立法机关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委托有关国家行政机
10、关制定法律的实施细则,是为细则委任立法;立法机关仅就其未行立法的某一事项或范围确定原则,由行政机关以行政法规形式调整之,是为原则委任立法。(2)由于授权立法是以降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而追求一定的管理效率为代价的,所以,各国对它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一定时间的限制,不是无期限的授予;规定一定的事项范围,不能超越范围行使委托权力; 授权机关保留随时收回授权的可能。中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了授权立法(即委任立法)。【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3 【正确答案】 立法技术是指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采取的如何使所立之法臻于完善的技术性规则,或者说是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和方法。例如,法的构造技术、
11、语言技术。任何国家或立法主体要使所立之法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不能不重视立法技术,以使立法臻于完善。【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4 【正确答案】 (1)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体制由三要素构成: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 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2)司法体制,又称司法体系,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政治体制,有不同的司法体系。在西方实行“三权分立” 制度的国
12、家,司法体系一般是指法院体系,所谓司法机关,也就是指法院。至于检察机关,则隶属于行政机关。在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往往附设于法院,国家不单独设立检察机关;在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通常由国家单独设立,独立于法院系统。【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5 【正确答案】 (1)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立法准备阶段;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立法完善阶段。(2)立法程序是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在立法活动过程的各个阶段,都有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即立法程序。(3)二者的区别是:立法过程这一概念,强调立法的阶
13、段性、关联性和完整性;立法程序这一概念,强调立法运作的规则性和严肃性,强调立法是一个遵守制度或受节制的过程。【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6 【正确答案】 立法议案,是指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有一定区别,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7 【正确答案】 表决法案,是指有权的机关和人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法案作出的最终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裁决。表决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法案究竟能否成为法。表决法案是通过法案的必经阶段,是法案获得通过的前提。【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8 【正
14、确答案】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它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同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9 【正确答案】 立法民主原则,其涵义和内容应包括三个要素:(1)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是立法的主人,立法权在根本上属于人民,由人民行使。立法主体呈多元化,建立中央和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合理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和监督体制。(2)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注意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不是以少数人的意志为依归。(3)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在立法
15、过程中贯彻群众路线,使人民能够通过必要的途径,有效地参与立法,有效地在立法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10 【正确答案】 (1)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在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变成为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的状态转到实然状态,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具体来说,就是法律规则、原则变成社会现实,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以履行,责任得以兑现。(2)二者的关系法的实施实际上是法的实现的中心环节和主体部分;同时,
16、他们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法的实施和法的实现的区别表现为:法的实现比法的实施的范围更为广泛。法的实施是一种实际的活动过程;法的实现则不仅包括这一过程,而且还包括这一活动所产生的结果。法的实施主要侧重于的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法的实现则不仅强调法的执行、适用及遵守,而且还特别强调法的监督和保障。法的实施既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法的实现则肯定是正值。法的实施是过程、是手段,法的实现则是目的、是结果。没有法的实施就不可能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同样,没有法的实现,法的实施则丧失了实际意义,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的所在。【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11 【正确答案】 法的执
17、行简称执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12 【正确答案】 (1)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2)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
18、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 ,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3)联系。两者都遵循合法性原则,在执行上即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原则,在适用上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4)区别:行政权是对法律的执行,因而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是对法律的适用,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因而具有被动性;行政权是针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权利,具有执行性;司法权本质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因而具有判断性。行政权基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处于优位地位;司法权是对产生纠纷的双方给予是非公断的权力,因而处于居中裁判地位。【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13 【正确答案】
19、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权相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而言,独立存在和行使,这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所提倡,并在宪法中得以确认的一项法治原则,使司法权处于独立的地位,并能与行政权、立法权相制约和抗衡,借以自保和免受其他两个方面权力的侵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实行法官独立,只服从宪法和法律的原则。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只服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领导和指示的约束,更不受其干涉。【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14 【正确答案】 上述观点认为立法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法律就是客观规律,实际上是把经济基础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法相等同,因而是错误的。法律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具体内容如下:(1)经济基础
20、对法的决定作用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本质、产生、发展以及特征,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和制约的。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归根到底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的本质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国家意志以及法所维护的社会利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属于什么性质、表现为什么形态,它的法也必然如此。法的内容即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价值,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的未来即法的历史命运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当社会经济基础不再具有阶级性质的时候,具有阶级性质和国家性质的法将
21、演变为反映社会意志的公共生活规则。在强调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同时,必须明确:这是从总的性质上来说的。 除了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外,对法的性质、内容、发展规律发生影响以致在某些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有国家制度、历史传统、民族习惯、社会心理、政治观点、道德观点、宗教等。(2)法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的。它在强调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的同时,十分重视法对经济基础的巨大的能动作用。法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或反作用主要表现为:对统治阶级赖以存在和壮大的经济基础起确认、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22、和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取得政权之后,总是要通过法律制度来确认、巩固、维护有利于自己的、决定着法的本质的经济基础,并通过发挥法的积极功能来促进其经济基础的发展。对不利于、有损于统治阶级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实施限制、削弱或扫除。一个社会往往存在着不同的生产关系,有的生产关系是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互相冲突的,对这样的经济基础,统治阶级往往利用法的手段来限制其发展,削弱其潜势,如果有可能则彻底扫除。【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15 【正确答案】 这句话体现了法律的稳定性和规范性特征,也体现了立法的一些特征。(1)法律的稳定性和规范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因而从现象上说,它具有规范
23、性和一般性(义可称普遍性和概括性) 的属性。规范性是指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从而为人们的行为规划出可以自由行动的基本界限。一般性主要包括几种含义:法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而不是特定的人或事;它在生效期间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 它意味同样情况同样适用,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原则。从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这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连续性,即法在其生效期间一直有效;稳定性,即法不是朝令夕改的;效率性,指人人都可以依法行事,不必事先经过批准。(2)上述论断也反映了立法的特征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以国家
24、的名义进行的活动,只有特定的机关才能立法。这些特定的机关称为有权立法的主体。在现代各国,议会或代表机关都可以称为有权立法的主体。一国究竟由哪个或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性质、组织形式、立法体制和其他国情因素。立法所以要由特定主体进行,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是国家活动中最重要的活动之一。立法搞得好与不好,关系到能否产生出适合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的问题,也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只有交由特定主体处理,才能保证大权不致旁落,也才可能处理得好。因此上述论断中说“ 谁握有国家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有权立法” 表明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有权立法
25、的主体不能随便立法,而要依据其职权立法。a就自己享有的特定级别或层次的立法权立法。b就自己享有的特定种类的立法权立法。c就自己有权采取的特定法的形式立法。例如,只能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便不能制定基本法律。d就自己所行使的立法权的完整性、独立性立法。e就自己能调整和应调整的事项立法。因此上述论断中说“ 谁握有国家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有权立法” 也表明立法必须是特定的享有职权的主体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立法也应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现代立法一般经过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和立法完善诸阶段。其中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一般都经过法案提出、审议、表决和法的公布诸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可有特殊程序。立
26、法依据一定程序进行,才能保证立法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因此,“有权机关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临时的命令进行统治”也反映了立法的程序性要求。【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16 【正确答案】 (1)授权法与授权立法的含义授权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制度。授权法是指立法机关在某项法律条文中规定,其施行细则由立法主体的同级政府或该法所规范事项的主管机关制定的法律。(2)授权法与授权立法的联系授权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立法机关作出一项专门决定,授权某主体制定某些本应由自己规定的事项,称之为“特别授权” ;还有一种是在某项法律条文中规定
27、,其施行细则由立法主体的同级政府或该法所规范事项的主管机关制定,称之为“法条授权”。由此可见授权法是立法机关将某些立法权委托给行政机关的一种方式。(3)授权法和授权立法的区别二者的时效不同授权法是具体的法律,其生效和失效以及权限的规定均是立法机关在授权时予以界定。授权立法是以降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而追求一定的管理效率为代价的,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一定时间的限制,不是无期限的授予;规定一定的事项范围,不能超越范围行使委托权力;授权机关保留随时收回授权的可能。二者的性质不同授权法是被授权机关制定相应法律和法规时所依据的法律,而授权立法是立法机关授予有关机关相应立法权的行为。【知识模块】 法的制
28、定17 【正确答案】 (1)立法的法治原则,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有法的根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立法主体进行活动,其行为应以法为准则,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法,应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有利于立法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保障人的各种基本权利。关于立法方面的法,在立法活动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服从,任何立法主体违反了它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2)坚持立法的法治原则,就要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立法制度,为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为立法活动的运行,提供法的根据。特别要有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立法主体设置,立法运作程序,立法与政党、
29、政府、司法的关系以及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等方面的健全而具体的法律制度。这方面的制度一般在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中加以规定。此外,还要有关于立法技术方面的基本制度。(3)立法法 确立的法治原则,反映了现今各国立法的法治原则的共性,也突出地反映了中国的国情特色。“立法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是共性的体现;“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国情特色的体现。(4)在中国,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就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拒绝只强调本部门和本地方利益的狭隘的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就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各种部
30、门法应尽可能相互配合和补充。【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18 【正确答案】 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守法的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党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它严格守法比其他社会组织守法具有更重大和更强烈的影响。共产党只有首先带头严格遵守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起表率作用,并带动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严格守法。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外交等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国家机关的性质及其在国家生活中所
31、占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必须带头严格守法,自觉维护法的尊严和权威。(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普遍要求,也是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公民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构成,是现代社会的主体力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而公民是组成人民这一政治集合体的基本元素,公民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责任感自觉地守法。(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在我国法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这既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利益的体现,也是国际法的要求和国际惯例中的通例。【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1
32、9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根据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可知,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才能作为执法的主体,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构成执法的主体。题干中说执法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0 【正确答案】 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其特征包括:
33、(1)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才能作为执法的主体,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构成执法的主体。(2)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和管理的行为,它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国防、财政、文化、教育、卫生、科学、工业、农业、商业、交通、建没、治安、社会福利、公用事业等各个领域,内容十分广泛。特别在现代社会,社会事务愈加复杂,行政管理的范围更为广泛,执法的范围也日益扩大,执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渐深刻。(3)执法活动具有单方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
34、既是一方当事人,又是执法者。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居支配地位,其意思表示和处分行为对于该法律关系具有决定的意义,执法机关只要是在法律规定和授权的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执法行为,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同意。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行政契约等部分执法行为不具有单方性。(4)执法行为具有主动性。执法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一般都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去履行职责,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依行政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虽然程序启动上是被动的,但在决定实质性内容时,执法机关仍然是主动的。执法行为的主动
35、性还表现为行政具有自由裁量权,执法机关可以充分运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灵活地执法,实现立法的目的。(5)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权时,依法享有法定的行政优益权,即执法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它包括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1 【正确答案】 (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
36、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执法,由其本身就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如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红十字组织等的执法。企事业组织的执法。如物资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企业的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如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
37、委员会的执法。【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2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当代中国,司法主体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确认。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司法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根据这一规定,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因此,题干中的监察机关是司法机关的说法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3 【正确答案】 (1)执法体系的内容执法
38、体系是指由具有不同职权管辖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而构成的互相分工、相互配合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执法体系意味着执法的纵横结构的统一。纵向结构是指执法体系之内的层次区分,由于执法主体的职权管辖范围的不同,执法存在层级分别;横向结构是指由于调整社会关系、指引人们行为方面的差异,不同对象的执法分立,由此形成执法的外在划分。在社会实践中,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表现为相互交织的情形,二者的统一组成纵横交错的网络式结构。行政机关的执法是我国执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执法,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它包括政府的执法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
39、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把一定的事务委托另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办理的行为。(2)司法体系的内容司法体系又称“ 司法体制 ”或“司法系统”,是指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国家司法权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即司法主体所构成的体系。在当代中国,司法主体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确认。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司法主体有以下种类和层次。它们构成当代中国的司法体系。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我国司法主体的一大主要系统,它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一大系统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
40、院是我国司法主体的另一大主要系统,它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这一大系统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统一领导全国的检察工作。【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4 【正确答案】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原则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准则主要有下列几项:(1)司法法治原则司法法治原则是指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在我国,这条原则具体地体现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
41、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时,要严格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中,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区分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2)司法平等原则司法平等原则是现代法律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司法平等原则具体地体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原则。它是指各级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42、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的特殊和差别。具体表现为: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迫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地、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公民个人,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在我国,司法权独立行使不仅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43、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其基本内容是: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4)司法责任原则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的违法和
44、犯罪行为给予严惩。只有将司法权力与司法责任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增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司法的威信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5)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5 【正确答案】 司法法治原则是指在司法过
45、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指依程序法司法。在我国,这条原则具体地体现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前一种事实属于客观事实的范围,它是已经被具有证明力的并且合法的证据所确定的事实。后一种事实是在案件客观事实真相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尽管这种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所不同,但是,在法律上能够引起同样的效果。(2)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查
46、办案件的全过程,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现代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必须在司法中全面贯彻执行。【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6 【正确答案】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司法平等原则是现代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司法平等原则具体地体现为“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原则。它是指各级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
47、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的特殊和差别。(2)具体表现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地、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公民个人,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3)意义司法平等原则是我国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尊严和统一,保护国家和
48、人民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7 【正确答案】 立法体制就是指立法权限,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即立法主体的权限划分和组织体系。我国的立法体制是“ 一元二级多层次 ”,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但必须根据宪法与法律;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以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而且,中央一级有权力机关立法,行政机关的授权立法和制定行政规章三个不同效力等级的层次;地方一级则有地方省级和授权的市级权力机关立法和地方政府制定:
49、规章多个不同效力等级的层次。(1)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立法整体较粗糙,为当事人考虑的少,为管理者考虑的多,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立法权限难以划分; 重复立法造成资源浪费;冲突的国内规范造成 “立法打架”;立法效力似是而非,特别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模糊不清;立法程序不规范,提案的主体比较多,立法审议中辩论环节不充分,还没有形成一部立法程序法来统一规范立法程序。(2)完善立法体制的思路:应该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立法原则,即遵循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原则;遵循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原则;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坚持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预见、超前立法相结合原则;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减少立法层次,去掉市及市以下层次较低的地方立法权限,保留中央和省级的立法权限。地方立法实行核准制,发现与上位法冲突或与上位法重复的则不予通过。明确法的渊源的效力。强化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完善立法程序。【知识模块】 法的制定28 【正确答案】 (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